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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高效推进,实现两个覆盖为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泰州市委、市政府突出政府职能,出台政策抓管理,人社部门优化服务抓扩面,财政部门调整支出结构抓投入。市、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经办机构联动全力抓推进,全市上下各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新农保工作的快速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两个确保”,着力抓好企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着力狠抓提高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努力将城镇各类人员纳入养老保险。截止到2012年9月底,泰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数16605户,参保人数66.4万人,缴费人数64.8万人,参保缴费率97.6%,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18万人,农民工参保人数14.4万人,乡镇企业参保人数14.2万人,社会化发放率为100%。此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大力推进“差改全”结算方式改革和社会化发放工作。优化服务职能,规范“五险合一”社保经办服务模式。树立“双维护、两服务”的工作理念,本着精简、高效、平稳、有序的原则,进一步规范经办业务,调优经办流程,方便参保企业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业务。2009年下半年以来,打破按市区隶属关系和经办对象办理社会保险征缴业务的专管员管理固有模式,实行社会保险征收经办业务综合柜员制,真正实现了“一门受理、一站服务、一柜办结”的一条龙服务模式。改变了过去“人员业务量畸轻畸重,工作责任有大有小”的现象,极大地方便了参保单位和职工。创建综合柜员岗位业务经办、风险控制柜员业务审核、部门负责人综合监管“三层流程结构”业务经办模式,形成了事事有规章、项项有制度、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坐标的透明工作环境,确保了各项工作规范有效地开展。
夯实基础管理,不断优化经办服务
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政策性强,起点要求高,高质量做好业务经办工作是取信于民的重要前提。
(一)建立健全服务平台依托金保工程,建立了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经办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层服务平台,按照城乡统筹的方针,整合全市社保管理服务资源,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相结合,在城镇的街道、社区和农村的乡镇基层普遍设立社保服务点,形成由市政府牵头、部门协作、街道管理、社区服务的工作机制。按照“全国联网,养老先行”的工作计划,实现“五险合一”统一征收管理。全市统一发放社会保障卡并不断拓展使用功能。运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12333咨询电话等社会保险信息平台,使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即可了解养老保险政策及个人信息情况。
(二)强化经办网络功能泰州市投入3800多万元用于信息数据中心机房、设备和网络建设,将各市区的劳动保障业务数据全部集中到市数据库,全面实现了金保工程“同人、同城、同库”的目标,各市区也成功应用了统一的社会保险应用软件。为方便百姓办事,又为各乡(镇、街道)统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安装了社会保险系统程序,及时保证业务的开展。同时,加强与金融部门合作,实行联网收费。目前已形成“参保查询不出村、缴费领钱不出镇;信息网上走,基金银行流;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信息资源共享”的便民、规范、高效的社会保险管理泰州模式。
(三)重视经办队伍建设针对面广量大不断发展的社保经办业务,各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想方设法配强配齐业务工作人员,各乡(镇)在劳动保障所按照“六到位”的要求设立专门窗口,安排了专管员,各村(社区)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安排了协管员,具体负责城乡社会保险政策宣传、信息收集、参保登记等。
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泰州市按照“防范胜于纠正、监控寓于经办”的原则,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监控体系。一是完善内控机制。坚持权利和责任相一致,实行了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明确主管人、责任人、配合人、审核人、复核人及工作程序,形成自控、互控、监控三位一体的控制体系。同时,实行“一事双岗”,将每项业务工作分为经办岗和审核岗,涉及基金支出项目增设审批岗,执行严格的决策、审批、授权和报告制度,责权关系明确,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形成有效的权力制衡。二是规范业务流程。为进一步细化业务环节职责,明确各节点工作范围,更好地运用信息系统。社保经办机构将业务分成参保登记、保费征缴、待遇审核、票据管理等10个重点环节进行系统梳理,并制作了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图,理顺了各环节之间的联系及接口,使得各业务环节之间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三是实行联动监管。各项社保基金均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切实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审计、地税、财政部门于每年末,共同对社保机构提交的下年度基金预算报告进行分析研究,并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按时核对征收、划拨、支出数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证相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已形成“地税全责征收-社保待遇发放-财政监督管理”的社保基金管理机制,不但强化了基金征缴力度,还实现了各职能部门之间对社保基金的联动控管,互相监督。
作者:郑素琴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