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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利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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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利用研究

结果

1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概况

随着东莞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常住人口和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也逐年增多,2010年东莞市常住人口为8220237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为6116489人,占74.41%。2008至2010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8.76%和6.01%。通过对东莞市社会保障局数据系统的调研发现,东莞市2010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男女性别比为1.22:1;参保人群以中青年、市外人员和在职员工为主,分别占各自总体的21.82%、781%和94.22%。

2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利用情况

1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诊情况。研究结果显示,2010年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就诊人次数中,男女性别比分别为1:1.2和1:1.08;门诊总费用和住院总费用的男女性别比分别为1:1.21和1.22:1。东莞市参保人员中21至40岁年龄段就诊人次最多,2010年该年龄段的就诊人次占就诊总人次的570%;同时,该年龄段参保人员数占总参保人员数的61.74%。从职工类别来看,2010年东莞市在职参保人员就诊人次和就诊总费用分别为8945708人次和234929.49万元,分别占总体的878%和500%;退休人员就诊人次和就诊总费用分别为1859624人次和210763.47万元,分别占总体的17.21%和46.65%。从不同户籍人口来看,市内户籍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就诊人次分别占参保人员就诊总人次数的39.83%和73.42%;门诊和住院就诊总费用分别占参保人员就诊总费用的39.77%和871%。对于占全市参保人员总数780%的市外参保人员来说,门诊和住院就诊人次数分别占参保人员就诊总人次的60.16%和26.57%;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分别占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的60.23%和17.28%。

2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诊情况和全市人口就诊情况对比。门诊方面,东莞市社区门诊就诊人次和门诊就诊费用中,参保人员均占75%以上,在各级医疗机构中参保人员门诊就诊人次仅为全市门诊就诊人次的5%。住院方面,参保人员住院就诊人次不到全市总体的4成,但住院就诊费用却占全市住院费用的70%以上。

3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支出情况。东莞市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共分为门诊、特定门诊和住院3大类。2010年东莞市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总计482960.14万元,比上一年增长27.32%;其中,医疗保险支出达到250734.48万元,占医疗总费用的51.92%。2010年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为70183.99万元,比上一年增长73.06%,住院医疗费用为384248.26万元,比上一年增长19.80%。2008-2010年,住院医疗费用分别占医疗总费用的95.15%、84.56%和79.56%,说明东莞市医疗费用中住院医疗费用占绝大部分,但所占比重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与此同时,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次均住院费用远高于非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医院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为50.39%,使得次均支付金额为65315元。参保人员在社区门诊、医院门诊和住院的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67.12%、44.11%和50.39%。在参保人员费用支付方面,社区门诊和医院门诊的次均支付额均低于非参保人员。

4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利用在不同医疗机构流向情况。2010年,一级、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门诊就诊人次数比2008年分别平均增长2667%、288.50%和359.09%,住院就诊人次比2008年分别平均增长33.90%、35.67%和21.39%。东莞市2010年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门诊和住院总费用分别为25198.23万元和384248.26万元,分别比去年增长61.74%和17.95%;三级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人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分别是一级医疗机构的1.32倍和3.62倍。2010年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率为79%,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率为45%。

5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利用在不同医疗机构流向情况和全市医疗服务利用情况对比。2010年各级医疗机构中参保人员门诊就诊和住院就诊分别占全市总体的5.06%和33.25%。2008-2010年,一级、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人次增长率分别为2667%、288.50%和359.09%;住院人次增长率分别为33.90%、35.67%和21.39%。门诊费用方面,各级医疗机构中参保人员门诊费用占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门诊总费用比例较小,而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则占全市住院总费用的很大比例。

讨论

研究结果显示,东莞市医疗保险制度为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了较好的医疗保障;但是,东莞市是一个人口年轻化的城市,医疗保险制度还在不断的探索中。通过对东莞市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利用的分析,发现东莞市医疗保险制度还存在问题亟待改进。

参保覆盖范围需要进一步扩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未来我国要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追求社会公平为目标、以民生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据此,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更应该以公平性和普遍性为导向,让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够享有医疗保障[4]。东莞市根据本市人口年龄结构年轻化的特点,以“低水平、广覆盖”为核心,于2008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对全市居民的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统一管理。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东莞市外来人口在不断增加,2010年东莞市常住人口比2009年增长了29.45%,但参保人员仅比2009年增长了11.60%,因此,还有大量的流动人口尚未参加医疗保险。研究结果显示,东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中青年为主,多为市外人口和在职人员。因此,根据东莞市特殊人口结构与外来人口的参保实际来制定相应的医保政策,争取将更多的人纳入医疗保障体系,是今后东莞医疗保险工作需要解决的一个重点问题。

医疗费用补偿支付机制仍需要完善东莞市对住院医疗费用设定了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以及统筹支付比例的制度,较为合理地指导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行为,对鼓励人们参加医疗保险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研究结果显示,东莞市参保人员在门诊和住院就诊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社区门诊方面,东莞市通过社区首诊和转诊制度,使得参保人员社区门诊就诊人次达到了884.11万人次,占总门诊就诊人次的75.56%;参保人员在各级医疗机构门诊就诊人次几乎持平。70%的门诊报销比例较好地指导了参保人员的就医行为。医院门诊方面,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利用仅占全市的5%左右,说明非参保人员的医院门诊服务利用远多于参保人员。住院方面,全市住院医疗服务中,33.05%的参保人员占用了73.03%的住院医疗费用,说明参保人员医疗服务利用远高于非参保人员。由此说明,参保人员在医院门诊和医院住院的医疗服务利用分布不平衡,一方面大部分东莞人民没有通过门诊首诊和转诊制度就诊而直接在医院进行门诊就诊,另一方面由于缺乏合理的住院补偿机制,参保人员通过住院过度地消费医疗资源。因此,造成参保人员医院门诊就诊费用比例少,住院就诊费用比例多的局面。研究结果显示,东莞市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共分为四档,医疗费用5万元以下为1个档次,5万元以上却分为了3个档次。2010年,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大于5万元的就诊人次分别占各级住院就诊人次的4.45%、9.63%和14.25%。同时,东莞市住院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支付比例最大差距仅相差10个百分点,这容易使参保患者为了寻求优质的医疗服务而流向三级医院,加大住院医疗费用支出。

医疗机构职责不明确,参保人员就医行为需要指导自2008年将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扩展到社区门诊医疗,实行门诊医疗保障与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捆绑运作以来,东莞市进一步加强以社区医疗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5]。2010年,东莞市社区门诊就诊人次和门诊就诊费用中,参保人员分别占75.56%和77.06%;说明东莞市通过社区首诊政策在引导参保人员的就医行为方面有一定成效。由于在住院报销制度上没有限制,2010年东莞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远高于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而三级医疗机构的就诊费用更是占到各级医疗机构的71.40%。巨大的医疗需求给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三级医疗机构带来了巨大的业务压力。研究结果显示,由于东莞市各级医疗机构职责定位不明确,没有真正发挥医疗机构在各个区域、层级的作用。随着东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一方面参保人员有能力去寻求较高优质的医疗资源;另一方面由于许多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医疗资源配置水平不相符,使得患者为了确保得到较为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从而向三级医疗机构集中,加大了三级医院的业务压力。三级医院门庭若市的现象激发了二级医疗机构扩张、增配医疗资源和升级的冲动,这样既不能有效引导患者的就医行为,也造成了医疗资源的浪费。

建议

加大宣传加大宣传,进一步推进东莞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把更多的人纳入医疗保险体系是东莞市医疗保险的主要工作之一。在制度设计上要结合东莞市人口年龄结构等自身特点,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在公平合理的原则下,逐步实现1992年东莞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期提出的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核心理念。

完善统筹支付制度根据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需求,政府应该适当调整住院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拉大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通过有落差的基金支付比例来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另外,应及时根据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进行调整,细化补偿支付等级,避免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

明确各级医疗机构职责加大对社区医疗机构的扶持力度,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服务的标准,及时解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以完善三级医疗体系为目标建立监督、约束机制,明确各级医疗机构职责分工,对医疗机构功能职责进行区域性和层次性划分。此外,要不断完善双向转诊制度,促进各级医疗机构合理、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者:吴昊张亚林杨笑冬袁鹰赵银屏王炼陈少贤单位:中山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东莞市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