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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编制综合财务报告是单位会计核算的最终“产品”,同时也是相关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监督或经济信息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质量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编制现状及存在的不足进行阐述,然后提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编写质量的对策与措施,希望为行政事业单位完善综合财务报告体系提供帮助。
一、引言
为了加快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2015年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5〕212号),决定从2016-2017年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工作。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对各类报表种类进行了相关的调整,包括会计报表、报表附注、财务分析等。会计报表主要含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当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表。在新制度的要求下,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体系模式进行了相关的改革,引入权责发生制之后,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转变为了净资产。新制度还规定了资产负债表中增设累计摊销和累计折旧,进而充分满足权责发生制的相关要求。最后则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体系特点也发生了变化,财务报告需严格遵循特殊性与统一性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在进行财务报告编制的过程中需按照统一制度要求来保障报表的规范性、合理性。而特殊性原则方面则是要求在会计制度的规定与要求下进行财务报告编制,进而能够确保相关财务信息的全面与准确。
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现状及不足之处
(一)相关制度体系仍有待完善
当前已出台的相关准则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的操作方面有着原则性的要求与规定,但其对实际操作办法及规范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某些会计科目的定义仍未明确,对一些特定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并没有作出相关规定。有些已经出台的指导文件对各类标准与口径的规定仍相对匮乏,这可能会导致相关人员在实际的试编工作中缺乏相应的指导与操作规范。整体能够看出,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的法律体系与制度规定多是处于宏观层面,具备较强的指导性,但有助于实际操作的法规及政策仍待完善。此外,对于具有地方特色的政策指导亦是相对匮乏。在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开展财务报告编制的过程中,细节方面不够细致的操作指南会导致财务报告中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受到影响与阻碍,并不利于报告编制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财务报告编制缺乏统一口径
当前,财务报告体系仍有不足之处,随着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财务报告的过程中会出现理解偏见、口径不统一的现象。具体来讲主要存在:第一,会计核算记账不统一。当前在行政事业单位中虽然已经开始实行了“双分录”的平行记账模式,使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进行了分离,进而能够有效地保障权责发生制的落实。但是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是,一方面部分单位在编制财务报告的过程中仍旧采用以表转表的方式,这其中缺乏了基础会计的核算作为报告的基础。另外由于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下属机构,在编制财务报告的过程中,一旦其会计核算记账不一致,可能会造成数据难以直接对接,导致生成的报表存在差异,操作系统的不统一最终会造成人工工作量的增加,并有可能会导致数据准确性的降低。第二,操作标准不统一。在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报告试编的过程中,单位会计对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收入的界定、无形资产的摊销以及负债的确认等各类实务标准感到模糊,这就可能导致不同部门在报告的编制过程中缺乏统一规定的指导准则,工作人员仅以个人经验进行相关的判断与确定,从而导致最终汇总的数据处理难度较大,且缺乏可比性与实用性。
(三)信息化系统建设需进一步完善
在有些行政事业单位中,财务报告体系的构成是较为复杂的,其需要会计录入、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以及生成报表等诸多环节,同时还需要具备相关的会计账簿以及凭证作为备查的准备。但是,当前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主要采取了以表转表的形式,需要会计人员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在决算报告的基础下开展相关工作,然后进行人工汇总,最终生成财务报告。但是当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引入双核算基础的背景下,各项财务报告的完成是在原有管理系统中进行填报,而以权责发生制作为基础的财务会计核算系统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中仍未进行建设,报告生成仍主要是依赖相关决算报告,这是极为不合理的现象。没有相关的会计核算生成系统可能会导致相关数据质量无法保障,这就在报告的实际应用中形成了阻碍。此外,一些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中基础表数据还依赖会计人员的手工录入,这会导致单位中会计人员工作量十分繁重。
(四)会计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过去行政事业单位是以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其各项业务的开展主要是围绕资金的收支,实务操作相对简单,对会计人员没有过高的要求。但是近年来权责发生制的引入,则有着较高的专业性要求,且操作难度较高,部分单位中的会计人员对汇总以及抵消等会计业务的处理水平参差不齐,可能会造成最终财务报告的综合质量不高,导致报告在实际应用中难以发挥预期的效果。
三、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质量的对策与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规与制度建设
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质量,首先,需要在法律层面确定权责发生制在单位中的具体实施,并在相关法规方面对会计双核算系统的操作做出具体的界定,并对实际工作中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生成的各项事宜制定清晰合理的制度规范,同时对一些具备地方特色的行政事业单位出台具体的指导文件,用以解决一些有特殊性问题的财务报告。其次,对于当前行政事业单位中所实行的双轨并行的制度规范,要对平行记账的各项口径要求统一,其中要包含具体的会计科目、会计要素、会计调整到报表内容等。最后,为了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公信力与效用性,要着重完善并规范相关财务审计制度,制定与其相对应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的审计与考核制度,形成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督双管齐下的监督体系,更好地体现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受托责任。
(二)构建完善的核算操作体系
首先,编制综合财务报告要明确报表合并的标准。在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报告编制的过程中要考虑到不同类型单位的会计制度差异,进而明确相关的合并标准。要以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以及费用等各个要素作为基准。特别是在负债范围方面,要合理地增设会计科目,以此来体现单位可能存在的资产、负债或者隐性负债等内容。其次,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属性要增加其相应的附属表,保障在合并过程中不同会计制度核算下的主体能够保留其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最后,制定完善的操作明细。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政府相关部门需尽可能制定出更为细化且具有针对性的相关指引文件,进而推进财务报告编制的规范化。对会计工作的各项实际操作建立统一的标准,使流程更为规范化,从而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质量的提升。
(三)进一步完善单位信息化系统建设
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报告涉及大量的信息,其编制过程较为复杂,各项数据需要处理、合并、汇总等,工作量较大。数据在处理过程中如果仅依靠人工转换,那么就极有可能出现纰漏。因此,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的建设是极有必要的。首先,行政事业单位需构建支持双分录核算的信息系统,使其能够满足权责发生制的财务会计核算系统,以及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核算,通过平行记账能够生成财务报表以及决算报表两套报表;其次则需要规范当前行政事业单位的核算系统,要使不同单位、不同部门所使用的核算系统进行统一,使各项数据在纵向与横向之间实现对比,以此来实现审计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数据读取和监督工作。
(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在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中,尤其是在一些基层单位,财务专业人才的匮乏仍是较为普遍的。因此,对专业人才资源的进一步建设是势在必行的。首先,行政事业单位要对现有财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力度。通过业务培训来强化财务报告质量。可通过集中授课或远程自学等形式,使相关人员掌握科学的报告编制方法。其次,国家政策方面可向基层人才进行倾斜。在我国实行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制度的过程中,基层单位数据的真实、有效是极为关键的。此类行政事业单位报告的编制会影响到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其作为各项数据来源的第一线会对财务报告质量产生重要影响。最后,强化单位内部的交流沟通。在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部门之间,顺畅的交流与沟通能够有效地克服报告编制过程中所存在的体制障碍与操作壁垒,会计人员在进行财务报告编制的过程中,可通过部门与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的交流来解决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对口径与标准理解的不一致,以此来进一步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质量的提升。
四、结语
当前,随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的转变与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财务报告方面不仅需要决算报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综合性财务报告也成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行政事业单位提升财务报告质量的过程中,要全面且系统地反映出单位运行成本费用、财务状况,以此来强化财务风险的防控,并满足社会公众所需。
参考文献:
[1]方菊花.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告质量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9(15):66+90.
[2]莫运春.新政府会计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J].财务与会计,2020(4):82.
作者:孙晗 单位:贵阳市乌当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