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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世界科技的进步,金融业也越来越科技化、智能化,金融科技的发展使得现代金融与传统金融产生极大的区别,因此也为金融监管带来机遇与挑战,而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村金融科技的发展与“三农”问题息息相关,将农村地区纳入互联网金融发展战略是实现普惠金融的必然选择。本文从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入手,揭示了我国农村互联网金融面临的主要风险,比较了现阶段国际农村互联网金融主要发展模式,提出对于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建议,探讨促进农村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监管建议。
一、引言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的经济有着质的飞跃,GDP总量由1978年的世界第十位一跃成为如今的第二位,但是我国的经济和科技基础同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十分薄弱,过去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有诸多负面效应,缺乏可持续性,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弊端也日愈显现,金融行业的升级迫不及待。因此我国高度重视金融科技的发展,将其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而对我国目前来说,金融科技的发展所带来的改变最普遍的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传统金融业注入了许多创新的方法,提高了传统金融业的效率。农村发展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及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作为经济发展的核心,金融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三农”问题的解决也必然需要农村金融的支持。但现实社会中,农村金融市场仍不完善,正规金融机构缺乏,民间金融组织不规范问题屡有发生,农户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第一次提出发展“互联网+”农业,指明了农村金融未来的发展方向。政府的政策支持、互联网企业巨头频频开拓农村市场,说明农村互联网金融已经具备了快速发展的条件。但是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既带来新的机遇,也带来对金融稳定的挑战,对于金融方面本就薄弱的农村区域更是如此。而这些挑战也是制约农村互联网进一步发展的巨大绊脚石,本文通过分析农村互联网金融产生的风险,借鉴国外农村互联网金融模式,进而有针对地提出适合中国农村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以及监管。
二、文献综述
(一)互联网金融
随着互联网金融日益进入大众的视野,对于其界定也有着层出不穷的讨论,董昀(2014)根据2013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的相关表述,将“互联网金融”理解为:在互联网的技术条件下,各类传统金融机构、新型金融机构和电商企业依托于其海量的数据积累以及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通过互联网渠道和技术所提供的信贷、融资、理财、支付等一系列金融中介服务。根据推进主体的不同,互联网金融大致被分为互联网企业开发金融业务、传统金融业的互联网化以及电商平台利用电商交易推出金融业务几类。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更多的是在我国范围内应用(叶纯青,2016),是一种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运用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技术,非直接融资或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模式(谢平,邹传伟,刘海二,2012)。
(二)农村互联网金融
King(1993)早在上世纪90年代指出,发展中国家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初期,金融市场不完善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并强调通过金融供给推动经济发展的要求。如此看来,农村金融市场的完备程度与农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但从中国的发展经验来看,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虽说一直以来在不断进步,在发展中却仍存在一些问题,农村金融困境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从经济体制分析,中国的城市和农村长期以来偏向的是二元经济体制,也就是说城市和农村并非同时发展,因此两者的差别也越来越大。由于农户金融素质不高、农村金融体系不健全,严重阻碍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吴义达等,2008)。农村金融市场的日益萎缩反映出来的现实情景则是农村金融市场仍不健全,资金流通的障碍较多,农户的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游江等,2011)。在正规金融机构研究方面,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数量少、产品种类单一、运行效率低下,而作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主力,农村信用社的历史包袱严重,不良贷款率较高(钱枫林等,2011)。面对如此农村金融困境,学者们在研究现状的同时将研究细化,深入分析了造成农村金融困境的原因。其中,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学术界关注的重点问题。在中国,农村信贷市场存在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可能使得信誉较低的借款人通过虚假理由或支付较高利息为手段,来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周丽芳,2010)。真正低风险的借款者却由于借款成本高于预期,得不到金融机构的资金,从而推出信贷市场,形成“劣质客户驱逐良性客户”的现象。从金融机构的角度分析,由于农村地区居民居住分散,拥有符合规定的抵押物少,金融机构难以获得农户的信息,导致机构运行成本、监督成本高昂(张龙耀,2012)。农户融资困难的因素可以总结为三个方面:政府体制问题突出、涉农金融机构效率低下以及民间金融缺乏监管(刘忠,2015)。农村金融困境成因的研究也促发学术界对其解决方案的讨论日臻热烈。除却对经济体制、民间金融、监管等层面的研究外,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与发展,一些学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引入可有效地解决农村金融困境的问题。
(三)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一方面为金融监管带来了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也放大了传统的金融风险,金融产品创新可以规避传统风险但也会带来新的风险(李晓虹,2014)为金融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金融监管经历了“自由放任→加强监管→金融创新→放松监管→金融危机→加强监管”的发展历程(靳林炜,2017),金融科技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监管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首先有积极影响,有利于扩大金融覆盖面,提升服务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李文红,2017),也可以促进金融机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朱太辉,陈璐,2016)。但是也放大了传统风险产生新风险。
(四)农村金融监管
我国落后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已不能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许多相关从业者并没有足够的素质进行相应的监管。因此,对于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以及监管者必须制定严格的资格准入制度,制定相应的标准,最终实现持证上岗(高述涛,2010)。同时,应当根据我国农村金融的具体情况构建“四位一体”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张朝锋,2010)。
三、农村互联网金融风险
(一)农村互联网金融现状
通常我们把我国现阶段的经济与金融浓缩在一个金字塔内,位于金字塔尖的极少数富裕阶层拥有着众多诸如大型企业、政府等金融服务资源,接下来依次是有中小型企业服务的中产阶级、有微型企业服务的大众工薪阶层,而金字塔最低端,也是数量最广的农户群体则几乎没有金融服务资源(贝多广,2015)。极少数群体金融服务需求可被充分满足,甚至资源严重过剩,但绝大多数群体的金融服务严重不足甚至基本缺失,而这部分的广阔市场则是互联网金融所对应的领域。而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可以有效地解决现阶段农村金融遇到的困难,比如距离成本、人力成本以及时间成本等。到2018年,许多互联网金融机构专门针对农村地区推出多种金融服务产品。比如宜信小贷公司的宜农贷和农商贷等。但是尽管互联网金融机构推出了大量有关农村金融服务的产品,农户们对于互联网金融还是缺乏认识。农村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发展十分迅速,以蚂蚁金服为例,截止至2017年3月,在保险、信贷方面服务的三农用户数则分别达到了1.4亿、4205万,服务了175.7万家农业相关企业。从覆盖面积来看,阿里巴巴旗下农村融资产品“旺农贷”的服务范围已经覆盖全国范围的347个市,2348个县的24700个村庄。但同时农村地区仍有极大的金融缺口。根据《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6)》,农村金融的缺口约为3.05万亿元。在如此庞大的缺口下,相较于农村缺乏正规金融机构以及民间借贷不规范的情况,互联网金融企业凭借商品的线上交易将金融业务渗入农村地区,具备较强的品牌建设与口碑效应,另结合先进的信息技术背景,在放款速度以及征信方式方面的优势,其融资业务的开展理应更为便利。但现实中,未满足的金融需求及较为冷清的业务开展反映出一定的供需矛盾,凸显客户与供应商之间缺乏信任等问题。而这种信任的缺乏是由于农村互联网金融产生的一些风险所引起,下文我们就将分析这些风险。
(二)农村互联网金融风险
农村互联网金融与普通互联网金融相比,增加了农村这个条件,范围是农村,媒介是互联网,本质是金融。因此,与传统的互联网金融相比,农村互联网金融面临更多的风险。
1.技术层面风险
一是网络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发展主要依托于互联网的存在,与线上商品交易模式相似,融资业务从申请到最终的放款与监督的大部分流程在线上进行。网络的运用虽能简化业务流程并提升放款效率,但网络安全与否也影响电商融资业务的发展。另外,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农村地区的开展主要依靠位于基层的村级服务站或村级人。因此,整个信贷系统是一个呈放射状的是巨大信息网,连接数以万计的PC及移动终端。因此,一旦其发展所依赖的网络出现一个小小漏洞,黑客和病毒便会趁虚而入对其进行攻击,并借助信息脉络迅速扩散,由此造成灾难性的影响,众多贷款交易不能正常完成将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风险体现的另一方面则为客户信息泄露丢失问题。众所周知,互联网金融借助大数据库来对海量的碎片化信息进行收集和保存。如上所述的网络漏洞也会造成碎片化信息的丢失、大数据遭到篡改的问题,严重影响互联网金融平台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以及放款系统的正常运行,从而影响放款安全,出现大面积坏账。网络安全问题还会影响借款人个人信息的泄露,影响客户对互联网金融的信任度。因此,网络安全问题的出现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运营会造成致命打击。二是信息技术带来的风险。如果网络安全是由外界对融资业务开展带来的风险,信息技术风险则是内生性问题,造成的结果与网络安全不尽相同。与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融资业务相比,互联网金融平台要为信息技术风险进行更为全面的考虑,重视起其对融资服务带来的特殊威胁。信息技术风险产生的源头仍在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线上运行,线上信息的收集、风险的评估、资金的发放、后期的跟踪与回收均需要依靠强大的信息系统作为支撑。相较于线下融资模式,书面化的业务资料改为线上电子存库,因此信息无可避免会存放且暴露在互联网中。因此,互联网金融平台需要具备安全性能极强的防火墙设置,这对信息技术的要求极高,因此信息技术部门一旦出现问题,客户的私密信息被暴露和篡改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从而影响整个业务的开展。
2.业务层面风险
第一在于信用风险。农村地区的征信难度大是许多正规金融机构业务规避的主要原因。虽然互联网金融具有先进的技术水平作为信用评估的支撑,但相较于城市而言,农村地区社交信息的流量小,收集难度大,并不能较大程度地弱化信息不对称水平。相比于传统金融机构对抵押物及担保人的崇拜,互联网金融平台在融资过程中充当着隐性担保人的角色,其融资产品具有信用贷款的性质,使得其仍面临一定的信用风险。另外,作为在农户金融机构缺乏背景下的补位产物,互联网金融融资业务的客户更多是普通农户。在农户自身风险较大时,基于互联网金融业务较低的放贷门槛,农户评估通过平台进行贷款的成本更低,因此,具有征信困难、缺少一定价值抵押物作为保障的普通农户会倾向于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融资,因此加剧平台所面临的信用风险。第二是操作风险。顾名思义,操作风险即为信贷员的操作失误给交易双方造成损失。基于对信贷环境的熟悉程度,农村互联网金融业务的信贷业务专员多为相关部门从当地村民中进行层层选拔而来。受限于农村地区落后的教育水平,村级信贷专员不单单在年龄,也在教育背景上参差不齐,相较于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专员具备系统完善的金融知识体系,村级信贷专员在专业知识上的缺失成为操作风险加大的隐患。再者,相较于银行等机构,农村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地点设置与人手配备并不能满足线下征信过程相互监督的要求,因此相关人员主观错误会造成一定的操作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平台无法满足对村级业务发展配备足够专业通讯网络技术员的条件,对网络系统和计算机使用的不专业导致信贷专员对技术缺陷及故障的忽视和运维不当。再者,村级服务站点的数量及辐射范围决定了业务培训并不能经常、深度开展,因此部分信贷专员对交易流程与业务规则的不熟悉导致操作风险的提升。第三在于声誉风险。从互联网融资业务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来看,业务覆盖面的扩大主要靠的是农户的口碑宣传。另外,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所具有的国有背景或股份中的公有成分相比,互联网金融平台所拥有的品牌力量依靠于平台的服务质量与交易规模。声誉风险的考究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而言更为重要。从其运行模式的角度入手,声誉风险根源于非实体化带来的逆向选择问题,从而可能导致交易方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加大违约及坏账出现的可能性。再者多样化的业务体系使得多种业务间声誉评价的交叉影响,一旦其他业务出现问题,无疑会波及到融资业务的开展,从而影响客户对平台及融资业务的评价,负面评论增加,也就产生了声誉风险。
3.政策与法律层面风险
一是法律风险。此处的法律风险发生在对行业规定模糊,相关法律缺失的背景下,因行业领域中权利与义务规定的不明晰,法律纠纷及诉讼时有发生,严重时甚至发生欺诈、跑路的现象。自2013年以来,互联网金融逐渐形成产业规模,开始蓬勃发展,广阔的市场机遇下,互联网金融公司纷纷设立,但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市场中鱼龙混杂。基于此,我国制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业务在短时间内取得不错的发展,专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却仍未提上日程。涉及信息保密、市场准入、主题明确及客户保护等方面法律规定的缺失,在行业发生交易双方的法律纠纷与诉讼时无法可依,增加额外纠纷及影响业务发展。二为政策风险。不单单在法律上缺乏对行业的约束与规定,政府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制度的空白。农村地区作为网络金融发展的蓝海,缺乏政府的规范及引导,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农村地区的经营与发展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平台简单的竞争环境也存在无序的可能。特别是在发展逐渐成熟之时,电商平台的融资规模和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进驻市场的企业会进一步增多,行业中不规范的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四、农村互联网金融模式建议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农村金融服务的完善提出了许多新的解法,也探索出来许多新的模式。下文将介绍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几种模式,以及这些模式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P2P借贷模式
P2P平台是用于资金的借贷。我国目前的农村代表性P2P平台是宜信。宜信是我国最早的P2P平台。现在业务范围扩展到48个农村地区。未来将打造农村金融云平台,形成农村金融服务生态圈,未来也计划建立上千个村级金融服务站点,提供诸如农村信贷等的综合性互联网金融服务。
(二)众筹模式
众筹模式类似于借助互联网平台的预售模式,任何人有任何想法、创意和产品都可以放到平台上,有人支持这些发起人就采取购买的方式进行投资,当收到的投资足够支撑发起人的想法、创意和产品时,项目就可以成功开始了,而在项目运行的期间,所有投资者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创始人会根据这些声音来调整改进自己的产品。众筹的互动感很强,产生的成果也是多种多样,回馈投资者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投资收益”不局限于金钱,也可能是项目的成果,在农村区域这个角度来说,就可以灵活运用农产品作为回报的成果。我国第一家专门针对于农业的众筹平台是尝鲜众筹,该平台满足了在农村区域进行创业的各项需求,从募集资金到其他配套服务,这种一站式的服务是众筹平台的特色。在现在的农村地区,众筹还是个新鲜的说法,但因为形式更灵活,更符合农村区域这个特殊的群体,将是未来农村金融重要的发展方向。
(三)互联网保险模式
众安在线是我国第一家网络保险公司,该公司有一个高温险,投保人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不需要复杂的手续过程,保险公司直接自动根据中央气象台的天气预报进行理赔。真正的农村互联网保险还在探索中。但我们可以相信,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创新,会有越来越多的农产品互联网保险出现,为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提供新的思路以及新的发展。
(四)电商消费贷款模式
电商平台在农村地区开展的消费贷款模式,类似于普通用户平常使用的支付宝“花呗”功能,如京东金融开发的“乡村白条”。农户在电商平台进行消费,会在平台上留下许多数据,比如购买频率、购买数额等,经过较长时间的收集取平均情况得出农户的信用积分,根据积分的高低给予不同的支付额度,这些额度是由资金提供方垫付资金,农户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即可。在这个电商消费贷款模式下,电商平台会从支持农户贷款的商户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如果农户选择分期还款,可能还会像农户收取一定的分期手续费。
五、农村互联网金融监管
(一)农村互联网金融监管难点
《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6)》是我国首部农村互联网金融行业蓝皮书。从蓝皮书中透露的信息中我们可以分析得出农村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的难点。
1.信用体系空白
农村的信用意识十分淡薄,信用体系又十分不完善,常以各种借口违约,金融机构和监管者无从得知农户征信情况。机构很难监测与监管,如果产生违约纠纷,金融机构也更难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债权案件执行成本较高。
2.法律体系缺乏
虽然中国目前的农业相关法律体系相较于之前完善了许多,但仍缺乏特殊法律法规。比如没有设立专门用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难以保护农村地区的金融环境和金融参与者的权利。农村互联网金融监管难,不仅仅是没有信用记录、违约率高、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还有落后的基础设施和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
(二)农村互联网金融监管建议
因此,要用新的发展观解决新的农村金融监管问题,“蓝皮书”中的监管建议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认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政策监管需要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更加规范化。万一农村互联网金融产生了问题,会严重影响金融稳定,因此农村互联网金融应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中之重,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就是监督其严格按照指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关业务,让产品、服务以及客户信息都在规范和安全的前提条件下受到监督,对于农户来说,就是要制定违约惩罚机制,普及金融教育等。首先,需要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和信用评估体系。其次,明确农村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和主要职责,可以考虑实施联合监管,比如金融部门联合互联网金融企业类似宜农贷,互相合作,共同拿到农村地区网贷的数据,方便建立数据库进行统计和监管。另外,还需要惩戒机制,在司法机关和公众舆论的指导下,加重对逃避债务和违反合同的惩罚,让失信的社会成本越来越高。在我国这个农业大国,农村互联网金融是一片巨大的蓝海。对其的监管就显得更为重要,好的监管政策可以帮助互联网金融促进农村金融服务。同时针对致力于农村互联网金融的企业,应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让更多优秀的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扶持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的发展是全面经济发展的“终极答案”。
六、结论
作为新兴产业,互联网金融对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创新以及金融监管模式的创新起到了诸多积极作用,但同时也带来或加大了相关风险,农村地区更是如此。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惩戒制度都十分不完善。国外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比较早,监管也比较完善,农村互联网金融同样有许多可以借鉴的模式,本文通过借鉴印度和孟加拉模式,针对我国的情况提出农村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的监管却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为了更好地发展互联网金融,就必然需要加强监管。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一是界定互联网金融属性,二是利用行业自律,三是跨部门监管联合。而对于我国来说,不仅要关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更要关注农村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农村属性下,互联网金融有着更严重的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也因此加重了监管难点,主要集中在缺乏信用记录、违约率高、缺乏健全的法律法规,以及落后的基础设施和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建议监管部门从源头加强监管,同时与相关企业联合完善信用数据,建立惩戒机制,培育可持续的良性发展政策环境。
作者:何平鸽 易法敏 单位:华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