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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下新型挤兑风险防范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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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下新型挤兑风险防范探析

摘要:互联网背景下,新型挤兑风险是在传统挤兑风险基础上,利用第三方支付和网银转账的便利性衍生发展出来的新型复杂性金融风险。互联网背景下新型挤兑风险具有突发性、集中性和灾难性特征,源于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差、网络资金划转隐蔽性强、金融机构自身监测机制不完善和储户群体效应强等,应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关键词:新型挤兑风险;互联网金融;成因分析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金融挤兑事件也呈现新型特征。新型挤兑是民众由于谣言或者突发事件丧失对金融机构的信心,储户利用网银或第三方支付,迅速将存于该机构的资金转到其他机构或平台,导致涉事金融机构短时间内流动性急剧下降,并进一步引起线下网点聚集性提现,导致金融市场出现混乱的现象。

一、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新型挤兑风险特征

(一)风险传播速度快

金融科技在提升支付便利性、业务多样化的同时也加速了线上挤兑风险的传播速度。一旦发生实质性挤兑风险,借助科技手段,网络传播会瞬间引起极大的群体效应。公众的恐慌心理以及通讯工具的发展进一步加速金融事件的传播速度与事件发酵速度。部分公众缺乏足够专业金融知识,盲目转发网络自媒体相关猜测与评论,导致金融机构陷入声誉风险。同时由于第三方支付、网银等的便捷性导致涉事机构资金在极短时间内被快速转移到其他金融机构,使该机构出现流动性危机。金融机构若未能在有效时间及时处理,有可能引发大规模金融线上线下同时挤兑风险发生,甚至会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二)风险波及面广

在以金融机构为核心的纷繁复杂的社会信用链中,各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利益主体之间逐渐形成了关系错杂的债权债务关系网,极强的传染性导致金融风险具有波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等特点。一家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困难,在舆论的推波助澜下,可能衍生地区性金融风险爆发。金融科技的应用发展提高了金融业、科技企业和市场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之间风险的相关性与复杂性,增强了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关联度,加快了跨市场、跨品种风险传导,容易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在“羊群效应”与系统性风险作用下,进一步放大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严重影响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三)风险综合复杂性

一是互联网金融业务准入门槛低,使许多大量缺乏监管的企业进入金融市场,不仅增加市场交易各方之间的风险暴露,还增加了整个金融体系风险偏好程度。二是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金融科技成熟度有待提升,业务操作风险、网络数据安全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等叠加效应,以及风险迅速扩散形成的多米诺效应,大大增加挤兑风险的综合性与复杂性。三是数字技术的深度推广应用,金融科技伴随第三方依赖、责任主体模糊等新兴风险隐患,与传统金融风险融合,进一步提升金融科技风险的复杂度。

(四)风险隐蔽性更强

一是金融科技潜在的金融风险打破现有金融界限,使金融风险爆发原因与扩散途径更加多样化,风险交叉传染与外溢效应更大,同时由于集中转账是在网上实现,并不会出现传统的网点人员聚集、风险识别难度加大。二是优化的跨境金融服务、虚拟化的服务模式、复杂的参与者以及混业经营,使得各项金融业务关联性持续增强,各项金融业务挤兑风险以及彼此关联性风险也是迫切需要关注的风险点。三是金融科技的应用使金融市场主体多元化,部分新兴业务由于过度包装,保密性与隐蔽性进一步提高,大大增加挤兑风险的识别与监管难度。

二、互联网金融下新型挤兑风险成因及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差,不正当竞争导致风险放大

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外部金融环境,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与金融发展息息相关的内容,是金融发展运行的基础条件。现有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与管理的金融制度不健全,某些具备互联网金融特定资质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在利益驱动下利用数据与技术优势,改变金融产品的结构、功能和性质,模糊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界限,混淆互联网金融产品性质,逃避监管,无序扩张时有发生,破坏了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此外大型互联网企业服务人群通常是传统金融机构尚未覆盖到的长尾人群,金融风险意识往往不足,导致互联网金融平台风险扩散,不良贷款大量增加。在负面乘数效应作用下,银根紧缩,金融生态平衡破坏,孕育挤兑事件发生。例如2019年3月,P2P平台“红岭创投”因贷前审查不尽职,单纯依靠大数据进行线上风险审核,导致坏账率过高,严重恶化网贷环境,造成群众大规模提现,最终引发平台兑付风险。

(二)网络资金划转隐蔽性强,助推了挤兑风险的发生

金融科技进一步优化和缩短金融服务流程,创新的发展模式推动网银、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快速崛起与发展,民众转账交易方式越来越便捷高效。金融机构负面事件若有发生,储户将通过网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多种便捷方式,在金融机构尚未察觉中迅速完成资产转移,由于资金运转隐蔽性强,进一步加大风险监测难度。此外,金融科技跨行业、跨地域将更多金融相关企业牵涉其中,加快新型挤兑风险的传染范围与蔓延速度。风险一旦暴露,可能引发大规模系统性风险,破坏金融生态系统的平衡,加剧危机处置难度。

(三)金融机构自身监测机制不完善,增加了风险管控难度

目前金融机构缺乏风险监测机制,人才与技术资源缺口较大,导致金融机构新型挤兑风险应急与处置能力有待提高。一是风险监测预警内控制度不完善。金融机构未建立新型挤兑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尤其是网银等多渠道转账方式监测,尚未形成日常化管理机制,无法对风险发生做好全面性、时效性与系统性的风险分析与趋势研判。二是复合型人才缺失。面对自然灾害、市场退出以及地区性安全等突发事件,金融机构短时间面临巨额现金压力。新型挤兑风险的应对需要金融、科技等多学科综合性知识与操作能力。新型挤兑突发事件处置团队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特别是缺少对团队成员的金融应急知识的系统性培训,无法对新型挤兑事件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四)储户群体效应强,加大了挤兑处置难度

挤兑事件会引发金融机构流动性危机,会给银行带来致命一击。民众对银行经营情况、风险承受应对能力等相关内容不了解,无法对突发事件和相关舆论进行准确判断。一旦金融机构名义风险增加,群体行为的“羊群效应”借助金融科技渠道会加大金融机构短期大量现金压力。同时银行业务期限错配问题,大部分资产短时间内难以变现,无法满足储户集体提现需求。在持续挤兑和金融机构无法及时应对的情况下,将会引发地区性金融危机和社会秩序混乱。

三、互联网金融下防范新型挤兑风险的建议

(一)建立内外联动机制,优化互联网金融生态圈

防控金融风险作为我国金融工作三大任务之一,需要相关部门上下联动,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机构自身、监管部门、政府相关部门要发挥合力共同应对,内外协调,积极配合,利用金融科技提高金融普惠程度,提升金融风险防范工作质效,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工作。政府要加强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相关法律制度建设,通过立法或制定补充细则等手段,进一步延伸现有互联网金融管理法律体系。同时,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金融向法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发展,为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发展夯实基础。相关监管机构要提高金融科技准入门槛,加强对大型互联网企业系统重要性认识,完善监管机制和数据共享机制,实现金融市场全过程一条线监管,进一步遏制大型互联网企业逃避监管和无序扩张。人民银行应完善落实金融控股公司管理制度,加强金融科技公司并表管理,着重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积极将互联网金融科技公司纳入宏观审慎监管范围,进一步推动金融业务与科技服务分离工作。大型互联网企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经营,加强金融行业风险管理,及时开展风险监测与应急处置,保障资产与业务开展相匹配,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自身声誉,增强客户信心。

(二)推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提升金融科技监管质效

金融监管机构针对新型挤兑风险隐蔽性强等特征,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预警模型,提升跨区域、跨行业的混合型金融风险的筛查、甄别与预警能力。完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建设,监测指标应包含核心数据、监测模式、系统运营等关键环节,针对新型挤兑风险采用科学的监控方法和技术,实行金融运行过程全覆盖,确保监测结果实时与客观。同时,结合近期挤兑风险案例,将风险点针对性纳入风险监测预警体系,设计可能诱发风险的预警控制线,一旦出现指标异常或疑似风险触发预警线,能够及时提醒相关人员启动应急预案并对交易行为进行调整。加快推进金融监管能力现代化。新型挤兑风险的出现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与监管政策提出更高要求,监管模式的时效性对挤兑风险扩大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坚持穿透式监管原则。完善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机制,帮助私人和小额存款者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尤其针对贷款率较高的银行,帮助他们更快地纠正存款保险制度带来的道德风险,避免产生更严重的代理人问题,导致银行盲目信贷,风险累积。同时提高甄别新型金融风险能力,将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新业态纳入监管范围,加强对资金池的监测,及时对新型挤兑风险事件作出应急处理,守住金融监管的底线,实施差异化监管。

(三)完善金融机构内控建设,提高风险应对处理能力

金融机构要根据相关法律制度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内控制度,真正做到科学合理、全程覆盖和互相监督,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建立功能强大的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及时收集各方信息,识别、分析、评估各项风险因素,深挖风险成因,跟踪和预测风险演变趋势,尽早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新型挤兑风险,防范挤兑事件形成和升级。同时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掌握并科学研判舆情发展动态,积极回应网络舆情,实现正向引导,从源头上控制与缓解风险。面对一般舆情,金融机构应积极应对,快速疏导;面对重大舆情,金融机构应立即上报,寻求相关部门帮助,实现疏导与管控有序进行;面对负面舆情,金融机构应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稳定公众心理,避免造成大范围恐慌。同时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扩宽舆情处理沟通渠道,提高全社会应对舆情的快速应对能力。二是培养专业化人才团队。优化人才成长环境,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加强政府引领、高校联合等措施,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深挖人才价值。通过人才选拔、教育培训、岗位设置等有效措施,建立一支精干务实、高效灵敏的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应急响应与处理能力。针对新型挤兑风险特征,持续充实与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实时修订与完善应急预案,重点加强对风险源的排查、评估和控制、化解,在常态化模拟演练中,提高金融从业人员应对与处置金融风险的能力。

(四)提高存保知识宣传力度,提升民众金融素养

相关研究与经验表明,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有效防范银行挤兑风险传播与扩散。存款保险的有限赔偿原则可以稳定社会公众心理,阻断挤兑风险传播。存款保险标识工作进一步保障中小金融机构资金,进一步拓宽中小金融机构发展道路。同时存款保险知识普及,唤醒民众金融风险意识,抑制非法金融发展,防止非法金融风险向社会传播,有助于地区金融良性健康竞争发展。加强存款保险知识宣传,联合金融机构相关部门深入居民聚集区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存款保险等知识宣传,同时通过线上宣传、网络答题、拍摄微视频等方式提高民众参与存款保险知识宣传范围,培育金融理性,进一步提高民众对存款保险知识的认知水平和对舆论辨别能力,遏制舆情大肆扩散,防范挤兑风险的演变与发展。

作者:孙卫红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涉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