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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金融监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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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金融监管论文

1金融监管创新的意义综述

在金融创新的大潮中,监管创新能够及时对金融市场中各种行为进行监督与管理,对保证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意义重大。在今天的中国金融市场上,各种创新快速推进。若金融监管不快速创新,则将为新产生的金融产品留下监管真空地带,从而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土壤。监管创新不仅仅是覆盖金融各新诞生的领域,打击各种新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更重要的是为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金融秩序,发挥金融市场作用,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监管创新的意义在于以下几点:监管创新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需要。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创新领跑者往往具有对普通投资者的优势。例如:在高频交易发展过程中,高频交易机构会采取闪电指令,先于普通投资者成交,并侵害普通投资者的利益。监管者需要防范类似创新带来的不公平竞争,以保护投资者利益。监管创新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需要。“老鼠仓”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背了基金管理人诚信的原则,并严重危害了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若不加强监管,这种行为将打击投资者信心,并阻碍金融市场的正常发展。因此,需要大数据系统等类似的新型监管手段对“老鼠仓”形成有力打击,以维护金融市场正常秩序。监管创新是金融持续创新的需要。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只有监管创新及时跟进,才能保证金融创新正常推进,并发挥金融创新的作用。相反,若监管创新滞后,新产生的金融产品容易被操纵。例如,1995年国债期货327事件,直接导致国债期货退市,还严重干扰了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阻碍了金融创新的正常推进。

2金融监管创新中的问题分析

金融监管创新主要面临金融市场快速发展所带来的问题。在金融创新过程中,投资品种逐渐丰富,交易环境逐渐开放,投资者的交易方式也逐渐多样化。而与之相伴的是,风险来源增加,可能的监管漏洞也在扩大,这对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挑战。我们从交易品种、交易方式、监管漏洞等方面对金融监管创新所需要面临的问题进行简要描述。

2.1品种丰富,交易环境开放在过去的金融市场中,投资者只能对股票、债券等品种进行投资。虽然在之前的金融市场中也曾短暂出现过权证、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但最终这些产品都因产品设计不完善而退出市场。而在现在的金融市场中,投资者可以投资股票、债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商品期货进行投资。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借助QDII对海外市场进行投资。在股指期货从无到有的过程中,也可以看出我国交易环境逐渐开放。在股指期货上市初期,其面临条款设计过严、投资者限制过严的局面。为此,证监会及中金所逐步细化机构投资者进入条件,吸引了更多的机构投资者,例如:基金公司、证券公司、QFII、保险机构等,参与到股指期货市场中来。此外,监管层在恰当的时机,不断放松合约的约束条件,如持仓限额、保证金比例、交易手续费等,以创造更开放的交易环境。进入2014年,金融创新的脚步继续加快。这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各种期权产品的快速推进。上交所推进个股期权仿真交易;中金所推进股指期权的仿真交易;郑商所推进白糖期货期权的仿真交易;大商所推进豆粕期权仿真交易。这意味着在不久的将来,投资者又将拥有新的投资工具。

2.2新兴交易方式兴起随着金融产品的丰富,投资者可以选择的交易方式在创新。借助期货、期权等做空工具,基金管理人设计出对冲基金、套利基金等新兴基金产品。此外,海外流行的量化交易、高频交易也在国内逐渐兴起。量化投资是指利用投资模型指导投资的一种手段。在量化投资过程中,投资人员将交易思想转化为交易模型,并借助相应的计算机程序来检验交易模型的有效性。对于有效的交易模型,投资人员再借助计算机程序来实现实际的交易。在量化投资领域中,投资者可以从各种投资思想出发设计交易模型,从而从各种角度来获取传统投资方法无法获取的利润。关于量化投资的具体介绍,可以参考王帅(2013)。高频交易时对交易条件要求更高的一种交易方式。高频交易和低频交易相对,是借助高性能计算机,在极短时间内对市场变化做出反应并迅速完成换手的交易方式。关于高频交易的具体介绍,可以参考王帅(2013)。国内交易环境的开放对于高频交易等新兴交易方式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例如,股指期货的交易手续费的下调对于高频交易者的参与至关重要。交易手续费上万份至零点五的下调可令交易策略从亏损变为盈利。此外,铜、白糖等期货品种的平今仓手续费优惠的设定给了套利交易者生存的空间。

2.3风险源、监管漏洞增加新的交易品种、新的交易方式给投资者带来新的收益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源及监管难度。随着交易品种的丰富、交易系统的升级,由交易产生的数据急剧上升。高频交易往往涉及海量数据。面对海量数据,机构需要具备高端的服务器,甚至具备大型机房。海量数据处理也为监管层带来了更高的监管难度。新交易方式的兴起带来了新的影响范围更广的风险。2012年8月16日的光大乌龙指事件是由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门自营业务在使用其独立的套利系统时出现系统错误而造成。这种操作风险往往从外部难以监管,而且容易造成巨额亏损和巨大的市场风险。2010年5月6日,美国道琼斯30种工业股票平均价格指数在没有任何突发信息的情况下,盘中一度暴跌将近1000点,创美国股市有史以来最大单日盘中跌幅。随后,指数又大幅反弹,这给市场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事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调查报告,认定本次瞬间暴跌是由一家交易机构在市场饱受压力时,交易电脑自动执行卖出指令触发的。这也让高频交易再次成为众人焦点。除新的风险外,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老鼠仓”等违规操作手法更加隐蔽。在过去的金融市场中,违法者只能对股票现货进行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操作。而现在,违法者可以操纵股票对应的期货进行非法获利,这也给监管带来了新的困难。

3金融监管创新的策略

为适应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金融监管需要在监管理论与监管措施上同时进行创新。金融创新带来期货、期权等新金融品种,也带来了对冲交易、套利交易等新交易方式,但其同时也带来的更多、更高等级的风险。随着交易品种的丰富、交易系统的升级,传统监管方式难以满足监管的要求。而以大数据为代表的创新型监管系统正逐渐发挥出较好的监管作用。我们将从监管制度、监管技术等角度对金融监管创新进行讨论。

3.1监管制度完善金融监管首先要从制度上进行完善,才能使得后续监管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在全球金融市场中,各国金融监管者们都需要不断出台新的监管制度或更新已有监管制度,以应对不断出现的新的金融产品或交易手段。在美国金融市场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关于高频交易的监管制度修订在持续进行中。随着高频交易的快速发展,SEC对高频交易的关注也在不断升温。1998年7月7日,SEC建立了新的监管框架RegulationATS,并推出了ECNs、DarkPool等新型交易中心,引发了美国金融市场结构的变革,并为高频交易的迅速发展提供了制度•52•基础。但近年来,关于高频交易的各种担忧不断上升。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SEC开始制定针对高频交易的监管措施。最终,SEC陆续出台了禁止闪电指令等监管措施,并且正在酝酿更全面的高频交易监管方案。在我国金融市场上,监管层同样需要不断修改已有监管措施或制定新监管法案,以面对新的金融问题。在我国基金领域,“老鼠仓”一直是危害严重的违规行为。老鼠仓是指庄家在用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控制的资金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率先卖出获利。“老鼠仓”的行为严重侵害普通投资者的利益,破坏金融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而随着金融创新的深入,“老鼠仓”行为更加隐蔽,更增加了监管难度。“老鼠仓”行为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但之前的刑法却未对这一犯罪行为做出明确规定。过去刑法只对利用证券、期货交易的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犯罪及刑事责任作了规定,但对“老鼠仓”行为未做出明确规定,这给监管带来了不小的麻烦,难以对该行为形成震慑力。之后,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并从通过之日起实施。刑法修正案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增加一款,称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这为打击“老鼠仓”行为奠定了刑法基础。此外,立法机构还从《证券法》《基金法》等层面对“老鼠仓”做出明确规定。

3.2监管技术创新在奠定了监管的法律基础后,监管部门需要对监管技术进行创新,以应对迅速展开的金融创新。以大数据为支撑的监管系统在近年中对“老鼠仓”的监管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针对“老鼠仓”等交易行为,目前沪深两大交易所已建立实时监控机制等监控体系。而在这些监控机制中,大数据系统主要是通过模型在海量的交易数据中,调查违规行为。大数据(BigData),指的是量大到无法通过目前主流软件工具,在合理时间内达到提取、管理、处理,并整理成为有用信息的数据。对于大数据无法用常规方法处理的特征,研究者们认为大数据需要新的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高的价值。与之相随的是,数据存储、数据安全、数据挖掘等新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探索也成为行业新的利润点。关于大数据的详细介绍,可以参考ViktorMayer-Schnberger,KennethCukier(2013)。新的监管技术极大地提高了监管效率。相比传统监管手段,大数据系统大大提高了打击精度、速度和广度。在采用大数据系统监管之前,“老鼠仓”的调查基本都来自举报和监管层的现场检查。但随着该违规行为越来越隐蔽,比如利用表面上关联性不强的账户进行操作,仅靠举报已经不能完全覆盖。此外,随着“老鼠仓”的操作逐渐转移到基金专户等信息披露不足的区域,传统监管技术难以追踪。查处老鼠仓的工作非常繁琐,一般需要查看长达数年的交易数据。随着账户关联性的降低,以及数据量的增大,人工核查速度和精度受到很大挑战。大数据系统的应用,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在近期查处的一些案件中,大数据系统是通过对比在嫌疑人曾经管理的基金下单前后数天内,基金账户与外界某账户所投资的标的,而发现“老鼠仓”线索的。大数据系统的采用还很大程度地缩短了案件的查处周期。在2013年‘马乐案’中,证监会于2013年4月11日启动对相关账户的初查工作,而至2013年6月21日就立案稽查,并交由深圳证监局承办,仅仅用了2个多月的时间。在提高打击精度、速度的同时,大数据系统还扩大了对“老鼠仓”的打击范围。在本次“老鼠仓”打击风暴中,大数据系统的跟踪范围不再局限于基金经理,还包括基金投研人员和保险公司资管从业人员。这种打击范围凸显出大数据系统在监管方面的高效。

4结束语

重点讨论了在金融创新过程中,金融监管创新的意义、问题及方法。在金融创新快速推进的今天,投资者可以选择更多的金融品种,以及交易方式,但也会面临更多的金融风险和监管漏洞。因此,监管层需要及时完善监管制度,并创新其监管技术,以满足快速发展的监管需求。监管创新不仅可以保护投资权益,保障金融市场正常运行,更为金融创新的正常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李艳单位:内蒙古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