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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内容比较
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就开始进行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尤其是在西方发达国家进行商业银行经营模式改革之后,实行混业经营的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更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推出了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满足了客户的各种需求。近年来,创新出大量的信用担保及互换、期货、期权等衍生中间业务产品。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银行业,其被称作是“金融百货公司”,它的中间业务的范围涵盖了很多的方面,比如传统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信托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共同基金业务等,不仅创新产品多,也有很多独创的品牌。直到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才开始起步,不少中间业务新产品应运而生,中间业务收入渠道也大为拓宽。历经三十余年的发展,目前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空间依然相对狭小,不但创新产品相互模仿多,独创品牌少,而且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竞相压价、恶性竞争等不规范行为。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理体制下,中间业务创新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直接影响到商业银行在跨领域、综合性、多方位方面进行中间业务创新发展。
二改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经营环境的建议
在金融脱媒的背景下,发展中间业务对于商业银行保持竞争优势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金融业监管部门应当顺应潮流,在商业银行经营环境上积极探索,以求实现其中间业务更快更好发展。
1进一步加快金融改革步伐
1.1加快商业银行综合经营改革分析
国外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取得迅速发展的原因发现其得益于自身混业经营的管理模式,由于中间业务基本上都是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机构交叉经营的领域,采用金融业混业经营不仅可以增加创新型中间业务的种类,有效的提高中间业务竞争力,也能够有效的降低经营成本,使运营效率得到提高,实现资源共享。因而,加快混业经营步伐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发展。
1.2积极促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目前当今社会金融自由化的趋势,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要想进行创新必须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所开发的中间业务基本上都是非信用类,这是因为由于我国相关政策的限制,信用类中间业务产品的开发很少,而且这类产品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很差。金融衍生工具是信用类中间业务产品的类型,金融衍生工具和利率远期合约、利率期权、利率期货等都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对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来说创新金融衍生工具是当务之急,而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能够有效的促进金融衍生工具创新。
2完善中间业务法律法规
2.1完善中间业务监管立法
近几年,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取得了很大的发展,而现有的管理条例是在当时的背景下设立的,如今已经不能满足现阶段监管的要求,相关部门应该与时俱进,制定符合当代社会要求的管理条例,不仅要对中间业务进行分类管理,还要根据不同的中间业务制定不同的管理方法和实施细则。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促进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国际化。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从审慎监管角度出发,依照市场化原则和国家化原则,建立以市场为本的市场化监管体系。二是促进国内银行业中间业务公平竞争秩序的构建。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保证国内银行业中间业务之间的公平竞争,只有这样我国中间业务产品推陈出新的速度才会加快,进而促进我国中间业务的繁荣发展。三是制定中间业务相关法规的实施细则,为中间业务发展提供具体框架。
2.2加快中间业务收费法规的制定
鉴于我国中间业务收费管理现状,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收费制度的完善:一是建立专门的中间业务收费管理部门,统一制定中间业务的收费政策;二是制定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在对中间业务产品进行成本测算基础上订立基准价格;三是对于创新型衍生金融产品制定指导价格,规范商业银行产品定价。
3加强中间业务风险防范
3.1强化商业银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主要采用的是总、分、支行的行政管理模式进行风险管理,在实际的风险管理过程中,由于不同种类的中间业务所面临的风险存在很大的差别,相关部门必须在风险管理过程中随机应变,灵活应对,不断强化商业银行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中间业务风险。
3.2加快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信息披露
要想保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稳定发展,防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风险是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相关部门应该在保证银行商业机密的基础上,加快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信息披露,向国际商业银行关于风险披露的处理方法进行学习,尤其要加强对创新型中间业务产品的风险信息披露。相关部门应该要求商业银行披露包括产品风险状况、定价情况、风险评估和管理信息等在内的中间业务的具体信息。同时应该保证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是市场监管的客观要求。另外在披露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主要信息的同时,也要加强对附注信息的披露。
3.3加强中间业务监管的国际合作
随着经济自由化和金融风险的不断推进,各国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本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的监管难度也与日俱增。近年来,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越来越国家化,各个国家都纷纷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条例,并且越来越完善,在这种情况下,借助国家之间的合作共同防范中间业务风险已经成为发展趋势。具体来说,应做到以下方面:一是加强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二是加强国际性组织的合作。目前,国际上关于银行风险防范为权威的机构是巴塞尔委员会,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加强与其的交流和沟通,积极探索有效的中间业务风险监管机制。
作者:郭淼单位:建行陕西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