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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信贷风险保障机制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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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额信贷风险保障机制浅谈

摘要:农村小额信贷是在农村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国家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施的一项扶持政策。然而,农村小额信贷在发展中出现信贷组织资金总量短缺,资金管理不到位,风险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事实上,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户资金需求问题,在农村经济发展和解决“三农问题”上有重要作用。但由于外部因素扰动和内部管理等风险因素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农村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分析当前农村小额信贷中存在的风险因素和突出问题,为健全农村小额信贷风险保障机制提供有益思路。

关键词:农村小额信贷;风险因素;保障机制;管理和信用机制

我国农村经济具有典型的小农经济特征,农业生产规模化不足,收益效率低等制约了农村经济和金融的发展。农业生产经营具有季节性特点,农户资金需要具有阶段性特点,且贷款数额小,缺少抵押资产,资金需要与贷款渠道之间存在矛盾。正规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较为严格,对于农户而言,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可用于抵押,住房是农户基本的生活保障也很难被用作抵押。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同样具有小农经济的特点,农村更为注重亲情等关系网络,因而出现一些民间借贷行为,然而民间借贷又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这种信贷需求供给之间的不均衡,导致农村金融建设面临困难。农村小额信贷是我国政府支持农村发展的主要工具,尤其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更为依赖这一工具。当前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财政化趋势更加明显,贫困地区的农村小额贷款常被用于看病、上学、村干部工资等用途,小额贷款的财政化占用了资金,导致无法将这一部分资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等方面。为提高小额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小额信贷风险,确保农村小额信贷健康运行,切实为农户解决生产和建设资金需要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分析农村小额信贷的现状、存在问题,探究风险因素,寻找解决方案。

一、我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概况

多年来,我国政府对农村金融问题十分关注,然而现实中存在农村金融机构与民间金融渠道之间竞争乏力状况。一方面,导致农户贷款困难;另一方面导致农村资金外流,不能真正应用于农村发展之中。当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有:其一,信贷总量不足,利用率低。我国农村信贷资金主要源于国家扶贫性资金或社会善款,目前的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业务形式单一,再加上对于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的优惠政策较少,种种因素导致农村小额信贷资金总量不足,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在信贷资金的利用方面,资金管理上存在不科学现象,存在资金责任不清楚、信贷资料不完整、现代运作不严谨等现象,资金管理难度大。其二,信贷保险体系不健全。农村小额信贷缺乏健全的风险保障机制,农民是小额现代的主要对象,商业贷款担保作用发挥的不明显。农村小额信贷中存在多重风险因素,诸如农业生产受自然环境限制较大,一旦发生自燃灾害等便会导致农民经济的亏损,农民无力偿还导致出现一些坏账。[1]再如,当前我国的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并不完善,现存的保险种类单一,数量少且覆盖范围狭窄。总之,农村小额贷款中存在的多种风险因素,要求我们必须建立并完善农村小额信贷风险保障机制,促进农村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其三,贷款利率较低,存在供需矛盾。农村小额信贷主要是由政府主导,小额信贷实施的目的在于帮助解决“三农”问题,往往小额信贷的利率要比商业银行利率低。但是这并不利于农村小额信贷市场的健全与完善。首先,低利率会直接影响信贷机构的盈利,小额信贷机构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会逐渐退出小额信贷市场,不利于农村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其次,低利率不利于提升农户的信用意识,同时也不利于农村小额信贷供需矛盾的解决。

二、农村小额信贷风险因素及成因分析

(一)外部风险

农户小额信贷主要对象多是在农村从事劳动生产并将劳动生产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户。而农户由于收入单一,种植业水平和相关配套设施和体系不完善,农产品生产销售市场水平较低,农户道德素质稂莠不齐这些因素或是直接或是间接的成为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的因素之一。[2]具体分析,一是自然灾害直接造成信贷风险。目前看,我国农业生产水平和机械化水平还相对较低,农户多是靠天吃饭,对自然条件依赖程度很强,抵御灾害能力较弱,同时农业保险制度和执行落实相对落后,当种植业受到干旱、洪涝、台风等不可抗拒因素,给农民造成严重损失直接造成收入锐减,在没有相应支持的条件下,很可能造成农户不能按照事先约定的条款支付小额信贷的利息和本金,最终形成不良贷款。二是农产品市场不稳定风险依然存在。目前,我国的农产品市场在销售渠道建设、供需关系调整、价格调控、质量监督方面所做的工作还不够,制度建立和执行还相对落后,对市场信息把控方面农户还处于弱势地位,特别是大部分农村信息化建设还相对滞后,信息渠道单一,对市场供需关系理解和未来市场预测能力和专业知识还较为缺乏,加之市场变化速度快,结构调整无法预知,对农户的农产品销售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容易出现价格伤农、“姜你军”、“蒜你狠”等现象时有发生。[3]伴随着我国国内市场的开放和整合,很多国外的产品对我国市场也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加之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构建不健全,农户缺乏一定的规避风险意识,很容易造成农产品销售不畅或者是价格较低不能为农户提供稳定的收入,为小额贷款带来风险。三是农户道德风险。由于农户在道德素质上层次不一,部分农户将贷款用做其他用途,或者恶意逃债,这些不可控因素为小额贷款带来了一定的困惑。特别是在小额贷款并不需要实际或是固定抵押物,农户只是需要个人信用作为贷款保证,部分农户在不承担巨大风险的条件下,很容易形成毁约行为。此外,农村金融市场还不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在执行和约束方面还不尽人意,违约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有些农户就会恶意跟风,形成法不责众的思想,如果有人拖欠贷款得不到惩罚有可能引发连锁反应,风险扩散很快,导致拖欠率的提高或者是客户的大量流失。

(二)内部风险

小额贷款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多数贷款机构网点多在县乡两级,机构人员、硬件设施配备、内部运行效率都很难做到尽善尽美。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特别是对客户资信评价上,很难做到细致了解,加之多数工作人员多是本地人员沾亲带故,程序上多是形式化面对于农民的收入情况又很难有准确预估,容易出现信息掌握不完整不对称。此外,由于小额信贷操作简单,容易钻制度空子,违规贷款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可以看出,农村小额信贷在机构才做方面存在操作风险。二是在管理上也存在一定风险,从字面上我们就很容易理解管理风险,主要指的是由于信贷机构内部管理上存在问题给贷款造成损失。这里主要是有信贷人员少切素质不一以及管理制度失位所造成的。从信贷人员看,目前我国农村信贷任务多是在县乡两级完成,由于县乡两级机构设置简单,生活水平有限,对优秀金融人才的吸引力有限,这就造成了农村信贷机构工作人员文化程度相对较低,对相关金融知识和法律制度掌握不准,服务水平始终在低端徘徊,影响了信贷效率带来信贷风险。从管理方面看,县乡两级信贷机构硬件设备投入有限,有些部门硬件设施还停留在人工办理阶段,金融网络化信息化水平较低,在工作效率和跟踪检查和信息反馈方面,不但反馈渠道单一,而且人为操作缺少必要制度监督,无形中增加了信贷风险。三是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4]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多采取的是低利率政策,从农户角度看,低利率政策的执行有利于农户发展生产,提高农村金融活力,推进农业农村发展,但对于农村小额信贷来讲,较低的利率就代表着金融贷款的收入减少,低利率无法有效进行成本补偿,长期徘徊在低收入阶段不利于农村信贷机构发展,甚至影响信贷机构关于小额信贷业务开展的积极性,加之存在部分违约欠款现象发生,很多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入不敷出,从长远角度看,小额信贷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

(三)成因分析

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法律作为农村小额信贷重要的外部监管因素,应发挥其重要的保障作用。然而,现行的法律处中没有对小额信贷机构作出明确的管理规定。融资难是制约农村小额信贷机构发展的主要因素,再加上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农民对小额信贷机构缺少信任,导致客户资源流失严重。信用制度不健全。如前所述,农村小额信贷管理中存在不科学之处,贷款者信贷资料不完善,档案建设不足,尤其对农户的信誉、还款记录等缺少系统的整理和详尽的记录,无法为信贷业务提供详实的资料信息。此外,信用评价等级更新不及时,对于已获得贷款的农户的信用没有及时跟进和更新,发现问题不及时导致资金亏损。业务运作机制不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都是降低风险的主要方面,当前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内部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规范性和准确性等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制度,难以保障业务的安全性。业务员自身隐瞒客户实情等现象,以及人员管理上的漏洞都是潜在的风险因素。

三、农村小额信贷风险保障机制建设

(一)健全农村小额信贷风险法律机制

首先,出台专项立法和优惠政策。法律是保障小额贷款顺利开展的依据和重要保障,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在此方面的经验,逐渐完善相关法律。明确小额信贷组织的主体地位,对小额信贷组织的监管内容、主体、方法等进行详细规定。同时给小额信贷组织一定的自由,诸如可在市场安全性范围内适当调整贷款利率,促进小额信贷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国家政策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如税收上采取优惠政策,对扶贫性质的小额贷款机构予以税收减免和支持,鼓励其为农户提供贷款。还可对农村小额现代组织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弥补小额信贷组织的损失。其次,逐渐完善农村小额信贷监管机制。监管机制的完善和监管措施的实施要针对不同地区的自身条件开展,发挥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管的作用。例如,对于小额信贷组织而言,应按照非审慎原则实施自愿注册、信息披露等制度;对于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而言,则应按照审慎性原则开展业务,严格监管措施。总之监管方案的制定要符合农村小额信贷的特点,切实为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再次,建立并推广农业保险制度。农村小额信贷具有公益性质,因而需要政策的支持。政府应建立农业风险基金,尤其对于遭遇自然灾害风险时,弥补农户的损失,为农业生产提供保障。此外,小额信贷机构面临额度小但成本高的局面,更易产生风险,政府在相关政策和制度建设中应进一步明晰农村小额信贷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定位,逐渐取消利率上限管制,实现利率市场化运作。

(二)完善农村小额信贷风险管理机制

首先,完善担保机制。当前农村小额贷款常遇到担保难的问题,政府可以建立专门的担保公司承担相关业务,加强风险与收益的管理。如此便可解决困扰农户贷款的担保问题,而且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逐渐提升农户的信用意识。同时,还应增加农村保险险种,分散信贷风险,如针对人身安全、自然灾害等设置险种,扩大责任范围,改革现有的农村小额保险投保方式中存在的不足,维护借款农民的利益。其次,完善业务运作机制。业务运作机制的完善可考虑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强对信贷员的管理,规范信贷员的行为。为发挥信贷组织的监督作用,应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或成立专门监督小组,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贷员的业务加以指导和监督。同时平衡各部门的合作,形成相互制约关系。与此同时,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应辅以相应的激励机制。加强信贷组织内部员工的管理,是完善风险保障机制的一个方面,应提高员工职业素养,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人员招聘和选用上要严格,同时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等。再次,健全治理结构。小额信贷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风险分担机制,具体而言,一是要明晰信贷机构的产权配置,对公司治理结构合理优化。二是要不断提高小额信贷业务的管理水平。农村小额信贷业务具有户数多、工作量大的特点,信贷机构在管理上要逐渐实现智能化和网络化。建立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设施,改善运营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将低管理风险。

(三)建设农村小额信贷风险防范机制

从农户层面讲,农户的信用意识是降低信贷风险的重要方面,也是农村小额信贷风险防范和保障的主要渠道。为提高农户的信用意识还应加强信用宣传,提高人们的信用意识。让广大农民朋友们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降低信用风险。具体而言,一是要加强农户的信用教育。对能够及时还款,信用等级高的农户予以表扬或奖励,并将其作为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建立农户自律机制和联保机制,形成农户之间的联保网络,加大监督力量,发挥农户之间的互相监督作用,打造利益共同体。二是要建立有效的信用等级评价。相对完善的信用制度有助于规避农村小额信贷中由农户信用问题导致的风险因素,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农村小额信贷信用制度的完善应与互联网金融优势相结合。进入全国范围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对农户信息进行及时更新,有助于改善当前小额贷款管理流程等不规范的问题。对农户档案实施电子化管理,降低信贷工作人员的道德风险和管理风险。三是要严格按照等级评价标准对农户进行评价,及时跟进。农户提交贷款申请后,在数据库内搜寻该农户信息,贷款后也要及时跟进了解,做好信用记录。记录的内容应是全方位的,诸如人口数量、收支情况、信用等级等。

四、结语

总而言之,作为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农村小额信贷又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渠道,虽然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但是通过政府在农村小额贷款中给予一定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资金的获得渠道会逐渐拓宽,当前农村小额信贷组织遇到的资金总量短缺的现象也会有所改善;通过加强小额信贷组织内部的管理,完善管理机制,提高信贷员的业务素质,降低道德风险和管理风险;通过提升农户信用意识,利用互联网优势建立信用数据库,严格按照信用标准进行评价,从源头上防范农户信用风险。通过一系列的改革,农村信用信贷体系会更加完善,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刘艳美,杜亚涛.农村小额信贷风险防范法律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5(6):186-188.

[2]刘金霞,杨妍.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保险险种问题研究[J].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5(02):59-61.

[3]韩向玲.我国农村小额信贷问题研究[J].甘肃农业,2014(15):19-20.

[4]刘恒怡,王延涛.小额信贷在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中的问题研究[J].农业经济,2011(08):69-70.

作者:朱晓哲 单位:河南牧业经济学院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