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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作为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商业银行的发展仍不规范,抗风险能力较弱。按照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关键要在银行内部采取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同时,围绕风险管理的文化、体系、技术等方面也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巴塞尔资本协议
随着全球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风险日益复杂。2003年5月,中国银监会公布了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概述(即BaselII第三稿)。新协议以最低资本要求、监管检查和市场约束三大支柱取代了旧协议的单一资本充足率要求,而且最低资本要求中不仅包括原来的信用风险和加权风险资产,还包括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量化。就中国银行业目前的风险管理水平而言,与国际大银行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是未来几年银行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关于风险管理的新理念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阐述的不仅仅是最低资本金要求、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三大支柱,其内容远比我们一般意义上所归纳的三大支柱要丰富得多。《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核心是风险管理,它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关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
(一)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的核心功能。传统上,我们认为商业银行是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金融企业,核心功能是向社会提供信用中介、金融服务,是典型意义上的间接融资的金融机构。由于来自外部、内部的压力,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理念不断创新,其业务已不再局限于信用中介,而是多元的综合的业务。因此,商业银行的定位也出现了新的变化,其核心功能不是简单的信用中介、金融服务,而是风险管理,换句话说,商业银行的核心功能、基本任务是管理风险。
(二)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随着商业银行生存、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变化,特别是利率市场化以来,以利率风险为主要风险的市场风险成为商业银行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的、重要的风险,使商业银行对风险有了新的认识,管理有了新的发展。《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指出,商业银行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是全面风险管理。
(三)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认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它对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的重要性是这样描述的,“对风险的判断和资本充足率的考核仅考察银行是否符合最低资本要求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新协议提出的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突出了银行和监管当局都应提高风险评估的能力。毫无疑问,任何形式的资本充足率框架,包括更具前瞻性的新协议,在一定程度上都落后于复杂程度化高银行不断变化的风险轮廓,特别考虑到这些银行充分利用新出现的各种业务机遇。因此,这就需要监管当局对第二支柱给予充分的重视。”
(四)建模是风险计量的基本方法。尽管风险是否能够通过模型计量精确计算存在争议,但从理论上看,商业银行通过符合监管当局要求的内部模型计量的风险敏感性强,资本消耗小。
二、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起步相对较晚,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与西方商业银行相比还有许多不足与问题。
(一)过分追求业务指标,忽视风险管理。由于我国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较为缓慢,市场成熟度低,业务种类不够丰富,这使得众多商业银行不得不将利润的增长点更多地放在贷款业务上。与此同时,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和企业对银行资金的旺盛需求使得银行信贷扩张。另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一些基层银行领导经营指导思想有偏差,重贷款客户的开发,轻贷款质量的管理,不严格执行信贷管理规章制度,导致降低标准发放贷款,形成信贷风险。
(二)尚未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工作的重心主要集中在对资产风险的重组、转化、清收、处置等事后管理上,而对风险资产的事前、事中的防范控制做得不够。各个业务部门对各自业务的风险状况分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管理目标和风险信息沟通;风险管理部门对于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风险管理并未起到检查和督导作用。不良贷款边清边冒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风险识别和管理手段落后,缺乏事前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国外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法上,注重运用数理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先进方法,达到了对风险管理全过程的全面监督和控制。而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在风险管理方面比较重视定性分析,缺少必要的量化分析,导致在对风险识别、度量等方面不精确,对于早期风险的防范仍存在较大缺陷。
(四)风险管理工具及技术方面有较大的差距。目前,国际金融市场上,一方面各种金融衍生工具层出不穷,金融创新业务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着越来越大的比重;另一方面,金融风险与市场不确定性不断增强,银行风险管理日趋复杂。然而,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以及金融工具的使用方面远远落在了西方国家之后。国外很多风险管理工具和理念至今尚未在国内银行业风险管理过程中发挥作用。
(五)内控管理机制不完善,风险责任不明晰,风险管理执行力度较弱。我国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不能适应银行审慎经营和银行业监管的需要。银行内部缺乏一个统一完整的内部控制法规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有粗略化、大致化、模糊化现象。我国国内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长期居高不下的一个原因就是缺乏严格、有效的内控管理,审贷分离不够严格,风险责任不明晰。另外银行会计、储蓄、出纳、信用证、承兑贴现等这些业务的操作环节内控管理不到位,执行制度不力等问题促使这些业务岗位的案件呈现出高发势头。
(六)奖罚激励机制不完善,忽视风险管理要求。国内商业银行普遍实行以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导向的经营战略,追求客户数量和业务规模的增长,相应地基层机构对业务经营指标的考核存在重存贷款总量、轻质量效益的倾向,加上责任追究制度不落实,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及造成不良贷款的责任人,处罚不及时且偏于宽松,达不到惩罚的目的,导致约束制度虚化,形成风险。
(七)风险管理人才基础比较薄弱,风险管理专业人员缺乏,对市场风险识别、监测和控制的专业化能力有待提高。虽然有些商业银行外购了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和监控系统,但由于缺乏有洞察力、判断力和掌握先进经营管理知识、精通风险管理理论和风险计量技术的专业人才,使得所引进的先进的市场风险计量模型和监控系统未能发挥预期的作用。同时,我国还没有形成职业化的风险管理人才队伍。
三、提高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的对策
我国作为转型时期的发展中国家,以及我国宏观经济体制的特殊性和国内风险管理理论研究及其应用的滞后,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仍不规范,抗风险能力较弱。按照国际银行风险管理的理念和经验,结合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和要求,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关键要在银行内部采取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同时,围绕风险管理的文化、体系、技术等方面也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一)吸收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
。要求不但重视对传统的信用风险的管理,而且要全面考虑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因素的管理,并逐步应用于信贷决策、资本配置、经营绩效考核等业务管理的全过程。银行不能一味追求资产规模扩张和短期盈利增加,而需要将各种风险价值计算在内,将当期收益扣除经计量的预期损失,据以推测各种收益率,促进长期持续盈利能力的增强。
(二)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管理。当前国内商业银行要建立符合自身战略定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形成由银行董事会及其高级经理直接领导的,以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为中心,与各个业务部门紧密联系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董事会作为全行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风险管理的整体战略决策,对银行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具体实施对本行风险的全面管理,推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执行层面上要改变以前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行政管理模式,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管理体制,业务部门也要逐步设立单独的风险管理岗位,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进行有效控制,各部门业务主管和业务经理对其业务风险负责,使风险管理横向延伸,纵向管理,实现管理过程的扁平化。与此同时国内商业银行应积极借鉴国际大银行的组织模式与运作经验,加快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建立权利、责任、利益边界明晰的组织架构和运行规范,管理科学,内控严密,运转高效的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转换,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和内部控制水平。
(三)提高风险计量水平,增强风险监测和防范能力。《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在提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基础上,绐出了计量三大风险的方法。《新巴塞尔资本协议》计量三大风险共设计了8种方法,除信用风险的标准法外,其他7种方法均建立在模型设计的基础上。这反映出通过建立数学模型计量风险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提出的新要求,因此,要重视计量方法的引入和使用。我国商业银行要紧跟国际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步伐,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计量方法。一是要从观念上充分认识商业银行使用计量方法对风险进行管理的意义,这是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念的转变。二是研究能够准确计量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的方法。在争取巴塞尔委员会支持的基础上,充分掌握《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思想的前提下,设计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的计量模型,然后积累数据,对计量模型进行测试,修正后确定三大风险的计量模型,并且在我国商业银行中推广,全面实施《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四)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可持续发展。考核指标的制定要全面考虑是否符合实际,是否有利于银行的长远经营目标,不能误导各级经营管理人员。商业银行作为企业,经营业绩和经营规模当然是十分重要的,但作为决策层绝不应过于强调某一方面的重要性,不能让利润或经营规模掩盖一切,否则可能对管理层和经营层传达错误信息,以增加风险为代价,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内控环境。要减少考核指标制定过程中的主观性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建立起以利润、不良资产控制为主,业务规模为辅的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商业银行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平衡,最终实现长期利润最大化。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引进或开发操作风险管理系统。积极引进或开发基于操作风险管理系统是提高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尽管目前国际上关于操作风险的计量方法并不成熟,但许多银行、咨询公司和专业软件公司还是推出了一些操作风险管理系统,较常见的有摩根大通的Horizon系统、Algo公司的OpVantage系统、Comit公司的OpRiskSuite系统、SAS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系统等。引进这些管理系统需要注意系统设计是否符合银行自身的业务特点,系统所采用模型技术的权威性、可验证性以及可扩展性等。另外,各银行也可通过外包或聘请咨询公司等方式,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做操作风险管理系统。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需要始终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的思想,充分考虑操作风险管理与市场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注意各种风险管理系统的整合性。
(六)提高风险管理专业人员业务素质,形成职业化的风险管理人才队伍。首先,加强风险管理专业人员对国外先进的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学习和研究。其次,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保证能充分调动风险管理专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既要有严密的奖罚制度,又要注重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同时,要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努力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