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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选定新疆某大学临床医学、临床药学、麻醉医学、药学、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共6个专业326名医学生作为调查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326份,其中大学二年级82份,回收79份;大学三年级96份,回收91份;大学四年级148份,回收134份;共收回304份问卷,回收率为93.8%。
1.2内容与方法内容包括:①在校医学生对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及建议,如学习的重要性、对法律课程开展年级和开展形式的建议,存在的问题,对授课方式和教师的期望等。②医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目的及对医疗纠纷的认识。③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包括卫生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2结果
2.1医学生对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及课程开设的建议有62.5%的医学生认为学习卫生法律知识非常重要,32.2%的医学生认为比较重要。有60.9%的医学生认为在一年级(30.0%)到二年级(30.9%)开设卫生法律课程较为合适。最受欢迎的开设形式为必修课(13.5%),对授课教师的期望上有62.5%的医学生认为最受欢迎的是有医学与法学背景的教师,见表1。
2.2医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目的及对医疗纠纷的认识有33.9%的医学生表示学习卫生法律的主要目的为掌握医疗工作法律防范,而认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占32.5%。分别有30.6%、30.3%及27.6%的被调查者认为医疗体制不完善、医生法律意识淡薄和患者法律意识淡薄为医疗纠纷频发的主要原因2.3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被调查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的了解情况不容乐观,绝大多数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规范的认识仅处于“知道一点”和“一般了解”状态。有关医疗器械使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认知情况为“不了解”的医学生占多数,见表3。
3讨论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舆论的影响,患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对医生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医务人员必须提高法律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了使医学生在未来工作中减少医疗纠纷发生、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卫生法律、法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对医学生进行法律教育,既是职业道德教育的要求,又符合未来法制社会的发展趋势。未来社会需要的是既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又具有守法意识的医药卫生人才。从调查结果可见:①在对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及建议方面:医学生对设置卫生法律课程总体上呈正性评价,有94.7%的医学生认识到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同时仍有5.3%的医学生认为开设卫生法律课程不是很重要。有62.5%的学生期望授课教师有医学和法学背景。被调查学生普遍认为个人主观影响、自身兴趣不足和社会风气欠佳都是影响他们不重视卫生法律学习的原因。究其原因,这类课程在大多专业属于选修课,加之,医学院校缺乏卫生法制教育课程的专业教师,很多教师不是缺乏法学知识,就是缺乏医学知识,在课堂上显得气氛凝滞,对学生吸引力不大。其次,教师缺乏相关的司法实践经验,不能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学生失去学习兴趣。本调查中有50.7%的医学生建议将卫生法律课程开成必修课,提高课程地位引起学生的重视。医学院校应转变教学观念,完善目前的课程设置,要把法制教育和素质教育紧密结合,应注重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②医学生学习卫生法律知识的目的及对医疗纠纷的认知情况:被调查医学生表示学习卫生法律的主要目的依次为掌握医疗工作法律防范、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日常维权以及提高个人素养。当被问到目前导致医疗纠纷频发的原因时,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医疗体制不完善、医生法律意识淡薄和患者法律意识淡薄为其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医学生法制教育,把他们培养成知法、懂法、用法的高素质人才显然是减少医患纠纷,和谐医患关系,根本上改善医疗法制环境的最佳路径。③对相关卫生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各专业年级的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规范知之甚少,绝大多数医学生处于“知道一点”或“不了解”状态。产生这种结果的原因很多,从医学生对卫生法律知识的态度及课程设置的建议了解到医学院校在法制教育方面重视不够,课程设置不合理,学生缺乏学习自觉性,师资队伍薄弱等,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对策与建议:医学生法制教育是改革开放以来医学院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的过程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制教育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包括医学生在内的大学生,既是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也是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实践者。如果医学生缺乏法制观念,将很难深刻认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地位,难以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有碍于自身的全面发展。法制教育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和减少医疗纠纷也起到积极的作用。不论高等医学院校还是教学医院,都要对当前高等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实践涉法问题有清晰的认识,从课程学习到临床实践各个教学环节中都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培养医学生医疗风险意识,消除医学生在实习和未来的工作中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隐患,以确保医疗工作的安全。改革目前的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内容:①结合不同专业的实际,因材施教。教师对不同专业的医学生进行针对性授课,并及时向学生介绍国家颁布的最新卫生法律法规,使学生不断了解和掌握卫生法律法规。针对临床类专业学生,重点讲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患双方的权利及义务,重在帮助其依法从业的职业法律素养。教学方法上要紧密结合以往医疗纠纷的典型案例结合旁听其法庭审理进行教学,使学生尽可能吸取过去医疗纠纷的经验教训,调动医学生学习法学知识的积极性、主动性,在不断的学习中增进法律意识,培养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素养。②应把卫生法制教育放在医学生基础课程教育中的同等位置,使医学生能明确学习卫生法的目的是要依法行医而不是规避法律,从而正视医患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真正做到依法行医,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生命和健康。合理配置医学法律课程,将医学和法学交叉的课程进行配置,根据医学生学制要求,科学制定和合理安排教学进度。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可以从医学院校毕业留校任教的教师中选送人员去进修法律,对从法律系毕业分来医学院校任教的教师,可安排其旁听医学、预防医学和药学的有关课程,使上述教师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医学和法学的知识结合起来,提高自身的素质。
作者:阿斯木古丽·克力木阿地力·伊沙木丁邵红王婷婷王萍萍单位:新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教研室临床医学院儿科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