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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分析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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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制教育实效性分析与对策

摘要:提升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实效性意义重大,然而由于功利主义、学习内容、授课方式、学情特点、师资力量、协同配合等因素影响,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呈现出诸多独有特点。针对这些特点,可以从加强情感交流、重塑授课方式、整合授课内容、提升师资素质、加强配合协作、衔接社会家庭等方面改进,以期全面提升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实效性。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实效性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要求,“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学校要根据自身的特殊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并将青少年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对象的重中之重”。随着高职院校招生规模的扩大,高职学子已奋战在各行各业,加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势在必行。为此笔者结合教学现状和自身体会,进行了法制教育实效性问卷调查,发现高职院校由于其自身的独特性,法制教育呈现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亟需解决。

一、现状———对于法制教育重要性的绝

对认同与法制教育实效性的相对缺失本次问卷调查共调查了4248名同学,39位老师,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绝对认同与实际行动的相对认同。调查显示,无论是法律基础课教师(以下简称教师)还是学生,都认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有必要进行法制教育,即二者对于高职院校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重要性都是绝对认同的。尽管思想上认识到这一点,但学生对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课程)的态度却难以与之匹配。二是对自我法制水平的盲目乐观与实际掌握程度的严重缺失。在问及您觉得自己的法律知识掌握的如何时,17.37%的学生认为很好,41.53%的学生认为还可以,认为有待于提高的仅占39.55%。事实上,其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对法律问题的分析与处理,法律意识与观念的树立,都是远远不够的,甚至对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法律概念尚且存在误解或混淆。即相当部分的学生对自己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过分高估。三是对法制教育的全面需求与实际教学的无法满足。多达14.4%的学生认为课本太枯燥、单调,授课内容与生活、实践脱节,希望所学内容能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实用性。实际教学中,法律基础课与思想道德修养集中在一门课程中,时间紧任务重,与传授具体的法律知识相比,更注重法律意识的培养,难以满足学生的这些明确而具体的需求。

二、探究———法制教育实效性缺失之原因分析

(一)功利主义影响

尽管教师和学生对法制教育的必要性都是绝对认同的,但不容忽视的是,有5.23%的学生认为高职院校学生没有必要进行法制教育。可以推测,这部分学生对法制教育认同感的不足与功利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另外在问及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目的时,71.61%的学生选择了通过考试为目的。100%的教师认为学生思想上不够重视,60%的教师认为学生的学习带有很大的功利性。毕竟高职院校的学制只有三年,专业学习任务重,实践操作技能的培训、顶岗实践等也占用了大量时间。大部分同学从入学之日起就体会到了就业的压力,部分家庭贫困的学生精力被勤工俭学所牵扯。

(二)学习内容重叠

教材编排内容与学生纵向及横向学习内容均存在部分重叠。从纵向来看,与初高中政治课的内容有重合。从横向来看,与《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部分内容有重合。在问及《法律基础》课上学到的知识之前是否学过,52.97%的学生回答高中学过,21.19%的学生回答初中学过。对于学过的知识,尽管69.35%的学生回答会认真听,仅有30.65%的学生回答会有些厌烦,但这和教师在课堂上的体会有很大出入,在讲授到其曾经接触过的知识时,学生们更容易呈现出轻视的态度。

(三)授课方式约束

调查发现,教师目前采取的教学方法主要有三种:案例法(100%),讲授法(93.33%),讨论法(80%),还有少部分教师采用了模拟法庭法(20%)等。采用最为普遍的讲授法却是学生、老师都普遍最不认可的,而案例法、讨论法等认可程度高的方法却囿于课程设置、班额大、学情复杂等诸多问题,实际效果也不太理想。

(四)学情特点注定

33.33%的教师认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学情太过复杂。近年来,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来源多样,有参加夏季高考高职高专批次录取的,有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前录取的,也有在合作学校接受过三年中等职业教育的。来源的多样性注定了学情的复杂性。不同来源的学生很多时候是同时上课的,有些在中等教育阶段形成不良习惯的学生会给其他同学带来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

(五)师资力量薄弱

在问及提升法制教育实效性面临的最大困境时,20%的教师认为师资不足。尽管全部教师都认为单班授课要比合堂效果好很多,但是实际情况因老师数量有限,往往难以满足单班授课;高职院校大多经历了合校兼并,教师老龄化比较严重;另外《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编排在一本书中,是一门课程的两个部分,实际教学中大部分院校也都由思政课教师统一授课,大部分教师既不是学习法律出身,也没有法律实践基础,这也注定其对某些法律问题的把握不够深入,教学效果大打折扣。

(六)协同配合缺乏

教师和学生都认为要使法制教育效果最佳,单靠《法律基础》课堂远远不够,还需要家庭、系部、同学各方面的配合。目前,法律基础课往往由专门负责公共课教学的部门来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由系部、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协同完成,和专业有关的法律课程则由系部专任教师来完成,同时,青年人法制观念、信仰的确立与家庭环境的熏陶有着不容割舍的关系,法律基础课教师与这些部门、学生及其家庭联系很少,这大大抑制了法制教育实效性的提升。

三、重构———构建提升法制教育实效性立体维度

(一)加强情感交流

有12.3%的同学特意强调希望老师能增加与同学的交流。因为授课任务重,教师和学生的交流经常只局限于课堂,很多时候学期授课结束后教师尚不能叫出班级学生名字。有道是亲其师才能信其道,法律基础课尤其如此。很多法律问题学生只会和亲近的人敞开心扉。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教师应适应潮流发展,充分运用微信、微博、QQ等便捷工具,丰富与学生的情感交流,帮助其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提升授课实效性奠定良好情感基础。

(二)重塑授课方式

要克服困难,勇于探索,博采众长,综合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重塑授课方式。结合授课内容适当地、适时地采用讨论、案例、模拟法庭、观看视频、网络教学等多种方法,摈弃传统单一的讲授法;适当地增加实践环节,创设特殊教育情境,组织各种教育活动,如到法庭旁听观摩、参观监狱现场接受教育等;全面利用各方资源,如邀请法官等法律工作者开展通俗易懂的案例讲座等,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提升教学效果。

(三)整合授课内容

调查发现,学生普遍对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部门和学习内容更感兴趣。具体到法律部门,更关注民商法、刑法。具体到内容,对婚姻家庭、就业、犯罪更感兴趣。法律基础课更侧重法律意识的培养,而不是学生们所期冀得到的具体法律知识,这就需要在二者之间找到结合点。可以用学生所关注的案例、本校真实发生的案例、与其专业课程紧密关联的案例来切入,用学生感兴趣的部门法、其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所来讲解抽象的原理、精神,以其既达到预期的效果,又满足学生的需求。

(四)提升师资素质

全面提升师资素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吸收专门的法学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二是引导教师将侧重点放在法制教学方法方面,使其能够根据授课内容随时灵活选用适当方法;三是鼓励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专业实务培训,全面提升法制实践能力;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提高法制教学水平;五是支持教师积极参加顶岗实践活动,利用假期深入企业、律所等单位,切实增强法制应用水平。

(五)加强配合协作

注重与学院各部门的联动配合,多管齐下,共同提升法制教育的实效性。改变以往的纸上谈兵,力争身体力行,从行动上实现真正融合。积极参与学院各级、各部门开展的各种法制教育活动,并对其给予帮助、引导。对于宣传部门进行的法制宣传栏、展板制作等,可以帮助提供创意、素材;对于学生管理部门进行的演讲、辩论、征文等各种法制竞赛活动,可以毛遂自荐担当评委、指导教师;对于学生自发组织的法制社团等给予常规性参与和指导。

(六)衔接社会家庭

尽管“学校就是小社会”,但学生在校期间相对来说与社会还是“隔绝”的,实际遭遇具体法律问题的机会很少。在问及《法律基础》课上学到的知识,在现实生活中是否运用时,尽管70.48%的学生认为已经运用,但其应用的具体形式大多局限于思维层面,比如守法维权意识的提高等。基于此,笔者认为可以建立社会衔接机制,可以设定固定邮箱,用来接收往届学生的法律体会或感触,这种身边人的体会肯定会比单纯的法律概念、定义更能深入人心。可能初期收到的反馈会比较少,接收过这种反馈教育的学生应该会更愿意再进行反馈。鉴于承担法制教育主要任务的基础课教师与学生管理脱节,与学生家庭脱节,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与家庭展开衔接。一是从制度构建上打破部门壁垒,建立起辅导员、班主任、授课教师融为一体的学生管理体制,教师直接参与到部分学生的管理工作中,及时发现学生的法制动态。二是定期与授课班级班主任老师沟通,了解学生及其家庭法制思想动向和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有侧重性的进行讲解。三是对在授课过程中发现的法治信仰极其淡漠、法治观念极其消极的“问题”学生予以重点关注,建议系部将其确定为家访对象,直接参与到家访过程中,探究问题产生的根源,与家庭共同解决问题。

参考文献:

[1]马淑芳,钱建文.校园法制教育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2]陈大文.课程整合背景下大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问题初探[J].道德与法研究,2007,(5):33-36.

作者:张爱萍 单位:威海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