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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职教育质量高不高,有没有自己的特色,关键要看实践性教学搞得好不好。普拉提是学生教学实践的一种方法。普拉提的妙处就是不受场地限制,拿块垫子,甚至在地板上就能练。比起有几分相像的瑜伽,它既融入了西方人的“刚”——注重身体肌肉和机能的训练,又融入了东方人的“柔”——强调练习时的身心合一。在教学实践
关键词:实践性;普拉提;教育目标;教学方法
一说到普拉提,你的第一反应可能会说,这不是希腊的餐后甜点吗?我们今天提的这个“普拉提”(Pilates)可不是吃的,也不是能帮助你拥有扁平的腹部、结实的肌肉、协调而柔韧的躯体的一种全新运动。我今天说的普拉提是学生教学实践的一种方法。普拉提的妙处就是不受场地限制,拿块垫子,甚至在地板上就能练。比起有几分相像的瑜伽,它既融入了西方人的“刚”——注重身体肌肉和机能的训练,又融入了东方人的“柔”——强调练习时的身心合一。那么,我先来说说学生授课中的普拉提运动:
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的过程中,这个刚就是老师的“激情”,这个柔就是教师间接的方法,这种方法在与学生心与心的交流中犹为适用。
当前,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差的现象普遍比较严重,探讨原因并研究其对策,关系到我们的教育如何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很有必要。
一、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差的原因分析
1.心理封闭以自我为中心课堂上只注重自我感受
学生进入青春期,开始有了个人的秘密,本属正常。但部分学生受多种因素影响,由此发展到自我封闭,喜欢离群索居,不愿与人交往,更不愿向人敞开心扉。因而遇到烦恼时,心理承受能力很差。笔者通过和学生的对话了解到,很少有人把这些想法与老师和家长说。这种长期思想封闭的状态,导致学生没有兴趣学习,甚至没有兴趣参加配合教学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归结起来就是缺少信任,所以怎样让学生信任你很关键。
笔者以为,首先,我们必须热爱学生。如推迟上下课,不重视学生的时间;提供的材料不是太简单就是太难,不能针对学生的实际能力;不提供相互交往或讨论的机会,无视学生的想法等等这些做法都是不好的,看不起学生或是使他们难为情可能使学生产生强烈的痛苦,摧毁自信,酝酿敌视。我们热爱学生,就要在我们的行为中清清楚楚地表露出来。与此相关的是幽默感。把幽默带进日常的管理活动中,需要对每天发生的事情,乃至在某人的自嘲以及某某人不太认真等小事情之间作细致的观察。这样的老师显得有人情味,而且让学生感到我们可亲可爱。
热爱学生通常还表现在对他们的想法持明显的开放态度,心甘情愿地倾听、学习,于是,讲授者在授课过程中就成了学生喜欢的伙伴,学生也可以成为我们的老师。实践课的方法有很多,多媒体教学、联系实习单位、学生课外的讨论、模拟法庭、辩论会等等形式很多,但无论哪一种形式,都要先取得学生的信任,使他们相信自己会对这样的课堂感兴趣。
2.学生和教师对实践课的认识程度不够
学生在学习中积累了很多知识,只会用于答题做试卷,没有考虑和尝试过把它们用到实际中去。这和我们的考试内容和老师以及学生的重视程度有很大的关系。之所以会有实习工资之类的问题提出来,是因为中国社会上还存在着一个思想误区,那就是书本上的知识是知识,实践中的知识是知识。虽然同志说的:“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言犹在耳,更在创建学习型组织过程中被制成宣传牌到处去挂,但是,却没有被社会、特别是中国教育体制和人才评估机制所接受。
中国现在大专生申报助理工程师需3年的时间,本科生申报1年,也就是大专生3年的工作实践仅比得上本科生一年的在校学习。大专生也不必喊冤,要是没有进入大学受到“高等教育”,任你发明出什么东西,这辈子也不能是工程师,按照这个标准,法拉第、爱迪生也不可能成为工程师。所以,学生对实践课的重视不够时有背景有原因的,但至少教师应该引导学生对实践课重视起来。
二、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
作为一名教师应尽量使教学活动多元化、多层次,避免单一、无味、灌输,所以应当构建具有现代活动性的课程。所谓活动性,是指使受教育者在活动中形成和产生各种外显的行为,将内在的想法结合现代化的教学仪器和现有条件用于实践。于此,应借助于各种类型的活动成为课程组成方式,有目的、有计划的形成各种活动序列,并营造良好的听课气氛,教师首先需摒弃传统的教学观念,应从传统的角色中走出来,适应高职教育新课型对教师这一职业的新的期待,课型组的教师正是为了适应这种教育方式,在教学中学会了积累和总结,并逐渐形成适应本学科,适应自身授课的方法。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分析能力,引导学生探究问题。
1.可以在学生和教师之间建立法律诊所,通过开展一系列实践活动,将学习法律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相结合,实现会员自身完善和进步。而法院旁听活动则是提升学生法律素养,感受法律神圣、培养学生司法实践能力的最有效途径。通过亲临法庭现场,旁听法院庭审,让学员们更好地熟悉法庭规则以及诉讼程序,感受法律的神圣与严肃的同时,在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法律程序和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2.通过观察生活的案例,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记录的形式,记下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并加以分析和讨论。
教育家欧内斯特.保尔说过:“一个生病的、劳累的、饥饿的,被虐待的孩子会发觉要成为一个自信的、有自我教育能力的学习者是困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满足孩子对于身体和精神上的需要,就要做到教育和伦理两方面的事。”
(1)教师要顺应教育观念的转变,教师走进新课程中,只有顺应教育理念的变化,才能够找到职业生存的基础;
(2)变注重知识的传授为关注学生获得知识与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的过程;
(3)变强调学课本位为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社会实践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发展;
(4)变强调单方向接受学习为指导学生参与,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
3.教师要适应教师角色的转变
教师的角色将会伴随着新课程的进程与走向,伴随着社会对教学模式的新需求而完成其转变,教师将在新课程中实现自身的发展。教师要从传统的角色中走出来,适应社会对教师这一职业的新的期待,不仅需要从教育教学的规律出发给自己的工作和作用定位,而且需要在今后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学会积累和总结,找出适应本学科,适应自身授课,适应学生学习的方式方法。
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师生关系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教学内容的制定者、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判者,习惯于根据自己的设计思路进行教学,对学生的见解、疑问,新意,或有创造性的观点按自己的要求“格式化”,由此可见教师的角色将发生改变,要适应新课程,要确立教师的新形象,必须从教师本人做起,从教师的教育观念开始转变,从教师的自身角色开始定位。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分析能力,引导学生探究问题。使学生盲目的去学习转变成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别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多设置问题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整体出发和重视学生的个性并不冲突,通过教师的努力,完全可以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以教师为中心的典型方法是示范讲解、讲评、论证和修养,通常教师站在教室前面,传授知识,主导教学,而学生则听,这种以教室为中心的方法对传授学生基本知识和技能如阅读和数字非常有效。但这样会造成一些学生依赖教师,期望教师去做所有的工作,它没有考虑到不同的学习风格和不适应于学生的多样性。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认为,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负主要责任,强调学生的中心地位,而不是教师处于中心地位,但这并不否定教师的作用,为了实现教学目标,教师的作用主要是辅导和咨询、监督和指导教学。优点是它把学习的责任放在了学生的肩上,这就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做好了准备,学生的内在动机不一定依靠教师的外部刺激,因为学习的动机来自内部。但也有局限性,某些特点的材料和技能的学习需要教师的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