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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教育应关注完整的生命
人是一个双重生命的存在,既具有自然生命,又具有超自然的价值生命,是自然生命和价值生命的统一体。自然生命是价值生命的载体,价值生命是自然生命的灵魂,舍弃二者中的任何一个,生命都是不完整的。长期以来,我们对生命的认识,只关注人的社会文化属性,人的自由价值,而忽视人的自然生命的属性,这就只把人看作社会或文化的存在,没注意人因为自然生命存在而存在的意义。我们的社会也会对为了某种“高尚”的精神而轻易放弃生命者,高唱赞歌。其实,生命都不存在了,谈何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呢!人间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答案只有生命。生命对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世上对生命的最大蔑视,对生命的最大摧残,莫过于杀戮生命了。可怕的是,现实中丧心病狂的杀戮生命,愈演愈烈。媒体中关于中小学生自杀或杀人的报道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触目惊心。还有不少的青少年,因为一点事情不顺心,而放弃了青春的生命,走上了绝路。
这些青少年不懂得生命的宝贵,更不懂得珍惜生命、呵护生命,这就使得他们的生命出现一片无知的空白。一旦有了外界的压力,就失去了生命的承受力,不仅毁灭了自己的生命,而且会残害他人的生命。面对这些现象,我们不能只看作心理问题,更要从生命意识缺失的角度,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症结所在。所以,国内有学者提出了生命美育、生命德育的思想。感于物质繁荣时代对生命价值的忽视,台湾的各级学校开始推行生命教育的计划,并把2001年定为“生命教育年”。生命教育的目的是热爱生命,珍惜生命,享受生命。在消极层面上是不应自杀,也不会杀人;在积极层面上是尊重自己的生命,也尊重别人的生命。人的生命不仅是自然生命与价值生命的和谐统一,而且在价值生命中要达到真善美、理性与非理性、认知与情感的统一。认知是人的智能的认识活动,情感是对客观事物是否满足自己需要的心理体验,前者指向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达到对“真”的把握;后者指向人的内心世界,是人主观愿望的反映。认知与情感虽是不同的心理活动,但二者是紧密相连的。列宁曾深刻地指出:“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所以,情感是认知发展的动力。
但是我们对情感作用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工具价值的层面,必须认识到情感在人的发展中独立的价值。现代脑科学研究表明,情感在大脑的机能定位是皮层下结构,认知的定位是大脑皮层中的新皮质。认知与情感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协调发展的。正如美国心理学家布卢姆所比喻的,“一个人用两个并排的梯子爬墙壁……一个梯子代表认知行为和认知目标,另一个梯子代表情感行为和情感目标。这两个梯子的构造,使一个梯子的每一级正好在另一个梯子的每一级的中间。通过交替地攀登这两个梯子———从这个梯子上的一级踏到另一个梯子上够得上的一级———就有可能达到某些复杂的目的。”②价值生命的教育应该是它们的和谐统一。但是,在近代科学主义的浸袭下,使得人在对理性的坚信和追求中,把情意作为非理性排除在外。教育成为唯理性的教育,以知识教育为主导,造成教育的畸形,从而扭曲人的生命发展。完整的精神教育,迫切需要寻找失落已久的教育的“另一半”,即情感的教育。当然,情感教育不能脱离知识的教学而单独训练。只有在知识教学中,不断地感悟,不断地体验,才能使情感油然而生。只有融入知识、智慧之中的情感教育,才会激扬理性的生命,真正提升生命的质量。
二、学校教育应凸显生命的灵动
生命不仅是全面的、和谐的,而且是自主的、自由的。马克思“自由自觉活动”的类本质思想,柏格森的“生命冲动”思想,兰德曼的“人为文化创造者”的思想,都彰显着人之为人的生命的灵性所在。发展心理学的研究也表明,自主和创造是人的天性。所谓自主意识,即自觉到“我是主体”的意识,是作为主体的我对自己以及自己与周围事物关系的认识,包括自我观察、自我监督、自我评价、自我体验、自我控制等形式。自我意识在婴儿时期即出现萌芽,在这之后,它的各因素随年龄的增长而进一步发展。例如,自我情绪体验中的自尊意识,120名3~3.5岁的儿童中,有体验的占10%,而6~6.5岁的儿童中有体验的已达93.5%③。创造是人超越现实,趋向理想的过程。人作为超生命的存在,在创造中完善自身生命的未特性化的“缺陷”,这是人类本性中最大的驱策力之一。对于一个孩子来讲,无论是呀呀学语,还是蹒跚学步,在其成长的每一步,都透射着他作为一个天生学习者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可见,人的自我意识与生命发展的需要一起,使人生命的主动发展、自我创造成为可能,这是人生命的独特之处。生命是自由的,关注人的生命的教育,必须凸显生命的灵动。灵动生命的教育,首先,要求我们高度尊重儿童,遵循他们身心发展的内在本性,而不是用成人的世界,用成人的眼光去过滤他们的生活,使他们被迫服从。用成人的要求来约束儿童,是对儿童的最大犯罪,是对人性的犯罪。对此,卢梭早已给我们以启迪:“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之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
如果我们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儿童是有他们特有的看法、想法和感情的,如果想用我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去代替他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那简直是最愚蠢的事情。”④杜威在他的很多著作里也曾深刻地批评了这种做法,在他看来,“为了成人生活的造诣,而不管儿童的能力与需要,是一种自杀的政策。”⑤所以,生命的教育必须把儿童看作生命发展的主体,始终珍视他们发自天性自然的那种主动权。其次,还儿童精神发展的自主权,让每个学生的心灵更为自由。教学固然教人以知识,但知识不是死板的,我们要反思现代主义的符合论知识观,走向多元、开放、个体和情景性的后现代知识观,倡导一种多元的教学观。教学不要满足于教给学生什么,而要创设一种“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的发展空间。要放飞儿童的思维,让他们自由自在地思考问题,使教学成为探索和发现的过程,成为发展学生智慧,感悟自由精神的过程。第三,生命教育不是知识的堆积,而是一种唤醒。教育本身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
如果一种教育未能触及到人的灵魂,未能引起人的灵魂深处的激荡,它就不能称为教育。教育过程要“尊重意愿、满足需要、培养兴趣”,凸显“自主、自信”的主体精神,唤醒儿童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教师要做的工作,不是一味地束缚、灌输,更多的是唤醒、激发,把个体内在的天赋本性引发出来,多给他们一些属于自己的时间和空间,使之有思维的自由、心灵的自由。要通过讨论的方式,培养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使他们的生命多一些自主的色彩。只有这样,才能使教育活动真正成为教师指导下学生生动、活泼发展的过程。
三、学校教育应张扬生命的个性
对生命的尊重,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最基本的就是尊重生命的独特性。生命的独特性,也称为个性,是个体动机、需要、兴趣、特长、倾向性以及认知思维方式的综合反映,它使人对事物的反映带有个人的选择和特征,形成个人化的精神世界。生命的教育,关注的不是空洞的、抽象的生命,而是具体的、真实的生命。因此,生命教育以个性的认可为前提,生命化的教育归根到底就是个性化的教育。个体既是人,又是个人。前者说明,作为一个关系中的存在,人具有社会性;后者说明,作为人自身,又具有独特的个性。社会性和个性在个体生命中是本质统一的。过去,我们常常把个体的独特性与集体性对立起来,只谈集体性,而不谈个人的独特性,这是错误的。同样,今天无视人的关系存在,而张扬所谓的独特个性,同样是错误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的自由。”⑥集体不仅不压制人的个性,而且为人的个性提供着生长的土壤。任何的个人离开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离开了集体,就不可能成为人,更谈不上个性的发展。不过,这种集体必须是一种“真实的集体”,而不是“虚假的集体”。
“真实集体”来自于个体间内在的共生性。共生性不排除个体生命的存在,也不排斥个体具有的独立性和独特性,每个个体都是按他自己的愿望、目的和价值从所在关系中创造自己,按自己的愿望对所属的关系做出自我选择,进行自我建构。“虚假的集体”来自于外在的约束,它以一种至高无上的戒律来压制、泯灭个人的独特性,这种集体实际上是平均化的个人模式,与独特的个性格格不入。张扬生命个性的教育,固然要反对整齐划一的制度,反对不顾儿童个性差异的模式化教学,但并不意味着要走向另一个极端,连制度和计划都不要了。这里的关键是,如何使制度和计划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为此,我们需要创造一个有助于生命舒展、生命涌动的环境,创造一个崇尚开放、多元的环境。“教育的基本作用,在于保证人人享有他们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尽可能牢牢掌握自己的命运而需要的思想、判断、感情和想象方面的自由”。⑦针对集体教学的现状(不同于完全的个别教学),在教育活动的组织方面,既要照顾集体的利益,又要照顾个别差异,满足儿童的合理需要。在课堂教学中,要为学生留出主动参与的时间和空间,反对行为目标,倡导表现性目标,强调教学进程的动态性、生成性。在制度上,尤其是课堂纪律方面,要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使学生意识到公共生活中的自由不是为所欲为,而是有限制的,纪律就是其底线的要求。生命的教育尊重个性,尊重儿童的自由,但并不是放任不管。个性是群体中的个性,个性的张扬要符合群体规范的要求,以不妨碍他人的自由为个性张扬的底线。
因此,要制定“保障自由”的纪律,引导学生“学会自我约束”,“学会自由”,“学会共生、共存”。教育对生命来说,是最基本的原点,它源于生命发展的需要。同时,生命发展的过程就是教育的过程。教育必须要关注人的生命,关注人的生命存在的价值。关注生命,不仅意味着关注人的自然生命,更重要的是要关注人的精神生命。教育的本质在于生命的成长,在于培育独特的精神自我和有活力的生命个体。只有将对人的认识与理解置于生命之中,将对人的教育落实在促进每一个鲜活的人的生命健康成长之中,才可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教育。反思现代学校教育,在技术理性的浸染下,成为理性的教育、唯材的教育,而丧失了对生命整体的关怀。整体生命的教育在于促进生命的和谐发展,不仅包括热爱生命、敬畏生命、珍爱生命的教育,而且包括自然生命与精神生命、认知与情意、理性和价值和谐发展的教育。现代教育不仅把知识作为教育的核心,而且对知识形式的认识也趋于封闭化、客观化、固定化、中立化。知识成为外在事物特性的镜像,而忽视了事物特性之意义是人赋予、人所建构的,致使知识的教学成为对儿童的训练和控制,造成了教育对人的精神生命自由成长主动权的剥夺。当前,应关怀生命的教育,使知识回归生命的意义,使每个学生在知识中寻找自我价值,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生命体验。
现代教育适应大工业生产的需要,遵循“教育民主”的轨迹,使教育演化为划一性“生产”:统一的教材,统一的进度,统一的要求,按年龄统一地组成一个班级。这种追求“平等”的教育民主,实施的不是“民主的教育”。民主的教育是立足差异,各得其所的教育,也是个性的教育。教育关怀生命,必须面向每个具体的、各具差异的人,从教育目标、教育内容、教育形式,乃至教育管理等,为个性的发展创造条件和空间。教育是关怀生命的事业,生命是完整的,自由的,独特的。当前的教育改革,必须致力于生命全面而和谐、自由而充分、独特而创造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