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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学生就业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1.缺少契约意识,大学生就业存在一定的违约现象。部分大学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后,仍然存在“骑驴找马”的现象,当找到觉得更适合自己工作的时候,就会放弃之前的选择。这种做法会对学生的信用产生不良的影响,甚至会影响一个学校或一个学院的声誉。在违约的过程中,大学生并没有觉得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不良的影响,认为违约与否只是个人的选择,与学校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因此,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应注重学生“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的实效性,使大学生树立权利义务观念。
2.缺少主体意识,存在一定的“被就业”现象。一些高校,为了自己所谓的“就业率”,使学生的就业协议与毕业证相联系,使学生为了顺利地拿到毕业证而无奈地“被就业”。殊不知,这种做法已经侵犯了学生的权利。此外,一但“被就业”的单位若是真实存在的,也有可能会对学生产生不利的影响。
3.部分大学生不能够正确地区分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致使其工作后无法维权。有的同学认为与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就是劳动合同。其实不然,就业协议体现的只是双方的就业意愿,在协议中只是规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并没有涉及到今后工作中的一些实质性内容。如,实习期间的工资、各项保险;正式工作中的劳动时问、休息时间以及相关的工伤赔偿等等。因此,当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学生应积极主动地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通过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便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口头劳动合同导致的法律问题。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既存在口头的劳动合同又存在书面的劳动合同,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口头的劳动合同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果发生纠纷,取证将是一个非常困难的环节,就会导致大学生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5.大学生创业导致的法律问题。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国家大力提倡大学生自主创业,并且在创业之初为其提供小额的贷款。与此同时,国家还有一系列的鼓励政策和措施。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存在“冒名顶替”创业的,也存在游走在法律边缘创业的。
二、大学生就业中法律问题的成因探析
1.高校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制教育内容。高校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想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学校就必须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开设相关的课程。但是,目前尚没有形成统一完善的法制教育内容体系。一些学校开设法律课程具有很强的随意性,缺少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知识的掌握、法律情感的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形成都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应制定详细的法制教育内容体系,至少应在毕业阶段普及合同法、劳动法、丁伤保险条例、刑法、行政法以及一些诉讼法知识。
2.在教学的过程中教育手段、方式较为单一。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即使掌握了相关的法律知识,熟悉相应的法律条文,如果没有经过实践的历练也很难将法律知识与条文运用自如。而现在在法学的教学过程中,存在的最典型的问题是缺少实践环节。因此应加强法学教育的实践环节,如在学校建立模拟法庭、到法院参加庭审的旁听或者可以与法院合作,把一些案件的审理搬到学校等。这种直观的教育,会大大增强法学教育的实效性,使广大学生能够深深感受到法律的权威,有利于法律情感的培养,法律信仰的树立。
3.法制教育是一个综合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法制教育是一个综合工程,法制本身就是极为复杂的,它体现在法的运行过程中。法的运行要有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以及守法者等才能够充分得以体现。我国的法制体制还在不断的进步和完善之中。因此,法制教育需要的是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包括社会、学校、家庭和个人。
三、高校就业法制教育“335”模式
“335”即是指三级主体贯彻三个理念,三个过程结合三类内容,五大载体支撑立体教育形式。“335”模式是围绕着大学生就业法制教育的主体、理念、步骤、内容、教学形式等内容展开的,是针对现有的就业法制教育的弊端构建的框架式结构。
1.三级主体贯彻三个理念。这三级主体是指从宏观到微观的高校就业法制服务体系。一级主体是指校级的就业指导中心。全面协调与用人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各种法律关系,切实保障毕业生的获取就业信息权、被推荐权、就业选择权、公平待遇权及违约求偿权等。二级主体是就业法律服务办公室。既要组织报告、讲座等形式的就业相关法律专题教育,也要提供个别法律咨询,帮助毕业生制订维权方案;既要按部就班地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就业法律常识宣传和社团实践活动,又要重点突出地集中指导毕业生的依法就业和平稳就业。三级主体是“专、兼、聘”结合的师资团队。师资团队要有量有质。聘任教师要专家化,应当包括学科前沿的知名学者和教授,通晓劳动纠纷和人事争议法律实务的法官和专职律师,拥有丰富人事管理经验的人力资源部门高管和政府官员等。如果说,三级主体是就业法制教育的中枢,那么,三个理念是其“灵魂”。具体指:一是提前介入、重在预防、贯穿全程的原则。就业指导,不能够在学生即将找工作的时候,才开始给予他们一定的指导,而是应该循序渐进,从进入大学开始,就要为他们今后找T作奠定一定的法律知识基础,形成一定的法律意识。要用正反两面的经典案例教育和引导学生,在对镜、反思的基础上形成正确的求职观念。二是法律素养教育与法律知识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法律素养是人们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法律素养一般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i个方面。法律素养的的高低,是以法律知识为基础、以其行为为体现的一种能力。在高校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应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只有掌握一定的知识才能够知其然,还能知其所以然,才能够使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形成法律信仰,在H常生活和丁作中才能够在任何条件下都以法律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三是法制教育与基础文明活动教育、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基础文明教育具有共同的特征,即具有极强的内隐性。因此,认清一个人的法律素质达到什么程度只有在其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才能够体现出来。法制教育不是独立的、孤立的环节,应与基础文明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水乳交融、共同推进。
2.三个过程结合三类内容。第一过程是大一、大二的就业认知和初步设计阶段。在这个阶段,要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以分科课程为主要形式,普遍地开展职业的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和职业美德教育。要向学生们介绍本专业就业的整体形势,分析不同职业的特点、发展情况、用人标准和要求等,以便于启发学生在职业期望的引领下进行职业探索。通过必修课,进行《民法通则》《劳动法》等部门法的教育,提高契约意识、诚信意识、平等意识、协作意识、责任意识等品德修养,每学期不得少于36学时。开设选修课,讲授《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针对职业意向和专业,讲解《公务员法》《教师法》等。教学方法主要有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头脑风暴等。第二个过程是大i的就业定位和规划阶段。与职业规划相配合,根据职业测评的结果及解释(例如霍兰德职业倾向测验量表、职业性格、职业兴趣、职业能力倾向的职业测评以及卡特尔16项人格和情绪商数等心理测试),再结合个人教育经历、实践经历以及社会环境分析,进行初步的职业生涯规划,继续培养学生与其职业目标相适应的法律素养和品质优势。主要通过选修课、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介绍就业的政策法规和社会及大学生就业形势。积极开展活动课程,应用模拟法、参观法、经验交流法等,广泛宣传《普通高等学校就业暂行规定》《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国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吉林省劳动合同规定》《长春市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职业修养》等。第三个过程是大四到试用期的毕业实践与适应阶段。发挥环境课程的优势,综合运用场景启发法、文化氛围熏陶法、情境演习法等,营造生动活泼、形象直观的校园法制文化氛围。比如,举办就业法制宣传月活动,通过校园广播、网站、宣传告示栏、黑板报等方式,形成浓厚的学法、知法、用法的氛围。组织模拟审判、模拟仲裁等,演习求职技巧,提高抗挫折能力。参观基层工作和人才招聘会,加强学生的社会经验和维权意识。开通在线法律咨询,提供应对就业歧视、规避就业陷阱和制订维权方案的专项法律服务或法律援助。
3.五大载体支撑立体教学形式。就业指导中法制教育的五大载体:一是课堂,主要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就业指导”课和选修课,其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高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也是传播法律基础知识的基本方式;二是专门的就业法律咨询机构,由专职法律教师进行H常的法律指导;三是专题报告,由专职律师、法官、政府工作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讲解就业过程中常见的纠纷、争议和诉讼,介绍现代企业的用人标准和对人才素质的要求等;四是实训活动,考察人才市场的用人情况,到企业进行锻炼,也可以开展模拟公务员考试、模拟招聘等;五是网络,如大学生维权网、在线就业法律论坛、在线就业法律咨询服务等。现在是信息时代,网络已经完全走进了大学生的生活。但是,我们不能只把网络限定为电脑,还应充分利用手机网络。高校可以根据自己学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校园网站以及手机报等,通过大学生喜欢的方式,把法律知识传授给他们。解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既是法律知识的学习者也将是法律知识的传播者。因此,应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为我国公民素质的整体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