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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是从1994年的科研教育上网开始的,到1996年开始大众上网,但是真正的政府上网是1999年开始的。虽然我国网络发展起步较晚,但是发展非常迅速,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了4.2亿,互联网普及率攀升至31.8%。我国网民的互联网应用表现出商务化程度迅速提高、娱乐化倾向继续保持、沟通和信息工具价值加深的特点。2008年6月20日,总书记通过人民网强国论坛问候网友并同网友在线交流,成为“中国第一网民”,实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与网民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将网络问政推向一个新高潮。2009年2月28日,国务院总理第一次与网民进行了零距离的“亲密接触”,通过中国政府网、新华网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与网民两个小时的互动交流中,来自各省区市及台湾、香港、澳门,乃至欧洲、非洲、澳洲、美洲的全球网民纷纷向总理提问,相关帖文、留言多达数十万之多。2010年1月25日,“网络问政”首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加快参事参政咨询工作,发挥院士专家等咨询研究机构和社会听证、网络民意在决策中的作用”。2010年2月27日,国务院总理再次接受中国政府网、新华网联合专访,与网友在线交流,回答了有关反腐、房价、大学生就业难等问题。纵观网络民意,不论是反腐倡廉、寻求社会公正,还是渴求社会和谐,绝大多数网民所表达的恰恰是代表了底层百姓的意见和呼声。
二、网络问政的现实意义
网络问政的重点在于询问和倾听,主要功能是建立政府与公民之间快捷便利的信息交流渠道,应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网络问政作为我国公共管理实践中的一种创新形式,对于行政管理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网络问政有利于公民参与政治
当前社会各阶层民众都可以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反映声音与表达意见,对国家的政策方针建言献策,甚至可以借助网络曝光社会问题。网络问政弥补了现实政治生活中公民直接参政方式的不足,提升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实现了政府与民众之间政治信息互通的渠道。
(二)网络问政有利于收集民意诉求
网络问政使各级政府官员能够通过网络以微服私访之式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网民所提出的意见与建议虽是个人观点,但也来源于社会生活的某个方面,代表着一个群体的心声,因而可以成为领导干部征集民意,联系群众的一个窗口。与此同时,网络的便利性和隐蔽性使得公众愿意在网上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与意见,方便党和政府准确掌握社会信息,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
(三)网络问政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存在,若没有适当的途径进行引导,极易引发社会冲突和突发性事件,不利于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一方面,网络问政可以为社会各阶层提供一个简便的利益诉求和情绪宣泄的渠道,客观上可以起到安抚情绪、缓和矛盾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网络问政主动联系群众,关注和关心公民的需求和各种呼声,杜绝粗暴野蛮执法行为,纠正政策执行的偏差和扭曲,减少政府与民众的矛盾与冲突。
三、网络问政发展困境
随着网络的El益普及,网络问政已成为中国公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取得了一定实效。然而,总体说来,当前网络问政的发展也还存在一些困境。
(一)网络法律缺失,问政缺乏保障
我国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新闻网站电子公告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尚存在一些不够完善之处,刑法及知识产权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也不够清晰和明确,不能保证网络问政的顺利开展。我国目前仍然没有一部网络问政方面的法律,存在不少法律上的漏洞与“空白”,比如说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与党政机密、社会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等,都没有明确的法规对其进行界定,就没有法律上的保障。
(二)网络监督缺位,问政信息不安全
网络问政要认识到网络媒体自身信息传播中信息失真、控制性差等不足,特别是当前网络上侵犯隐私权、虚假信息、扭曲夸大等种种问题泛滥。网络传播的匿名性、交互性和开放性,使得网民在网络信息上不受控制,畅所欲言,也导致了不少虚假信息风靡,混淆视听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给网络监督增加了不少难度。区分信息真伪将是对网络公民的巨大挑战,这种挑战“将对民主文明产生深远的影响”[1]。这种信息的不可靠性,使得操纵信息扰乱民意成为可能,从而破坏监督机制的运行。网络监督的技术和人才短板也限制了政府对网络监督的力度。相对于传统大众媒体管理以政策管理为主,网络媒体由于主体的多元化,网民成分也十分复杂,监督管理困难,信息安全风险巨大。
(三)网络社会虚拟,问政者身份识别缺失
互联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无法识别谁是代表政府,还是代表个人或某些团体。若不能对网上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有效识别,那么就难以保证网络上问政信息处于稳定的状态。网络发言人应对的是无数个现身的或是隐身的网民,是以一应对无穷大的交流方式。网络发言人与网民交流顺畅的关键在于身份验证,只有亮明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交流才能顺畅,网络发言人才能够获取网民的信任,真正地融人到网友中去倾听民声获取民意。
四、网络问政发展的出路
“网络问政”作为信息时代的新产物,是时展的必然趋势。总书记于2008年6月考察人民13报社时指出:“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管理。”田因此,必须想千方百计地解决困境,寻找网络问政的出路。
(一)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网络问政法规
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结合实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出台网络问政基本法,明确政府和网民在网络问政过程中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规范网络问政程序,彻底肃清网络歪风邪气,使得网络问政真正成为网络民意传达的平台。目前正在起草的《侵权责任法》对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会做出更详细、更完善的规定。另外,我国有关部门也在探讨制定《个人数据保护法》。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文明上网自律公约》提出,“提倡互相尊重,摒弃造谣诽谤,促进网络和谐共处;提倡诚实守信,摒弃弄虚作假,促进网络安全可信”[31。这需要广大网民共同行动起来,自觉践行公约,遵守网络问政规章,促进绿色网络建设,做成熟、理性、负责的网民。
(二)加强网络监督,科学管理网络问政
网络监督既是政府的责任,也是网民的义务。首先,政府应该设立专门的部门,加强对网络监督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的网络监督意识,有针对性地应对网络问政,构建科学的网络监督工作机制。其次,要多种形式开展网络监督管理工作,除设置“网络虚拟警察”之外,可聘请网络技术方面的专家创造维护网络问政信息安全的软件,如反恶意广告和污蔑言论软件、反不健康发言行为软件等。最后,要通过网络监督体制的构建保证网络监督的落实,既要明确网络问政言论和行为的法律界限,又要呵护民意。这样就要求同时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加强网络问政透明度建设,及时公开法律允许的相关信息,为群众实现网络监督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积极回应网民的疑问,及时调查和反馈网上反映的问题,为民众的诉求。信息充分流动提供足够的空间,督促有关部门快速反应,有始有终。
(三)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优化网络问政机制
网络发言人关键在于不仅要权威信息,还必须承担身份识别的特定义务,以便公众信任并发挥积极作用。首先,必须让网络发言人尽最大可能在网上表明身份,增加透明度,提高其网络发言信息的权威性。其次,要建立网络第三方认证制度,确保网络发言人不仅可以通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官方网站发表意见,还可以通过其它网络与公众加强信息交流,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最后,要加强专业培训,提升网络新闻发言人的素质和技术水平,造就一支熟悉党政新闻工作、掌握网络传播技术,具有开拓精神的网络发言人队伍。不仅使其在网络上宣传政府信息,扮演上传下达的角色,还要调动一切网络资源,营造和谐网络信息交流气氛,真正解决公众关心的问题,发挥网络问政的最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