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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力单位:广西艺术学院
中国古代声乐艺术的审美意识也随着中国音乐艺术审美意识的产生而不断成型,并实实在在地影响着人们的音乐生活。这一时期的声乐审美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其审美观念都表现在各种流派的哲学思想中,而且都是随着社会音乐文化的转型而变化的。首先以儒家为例,古语有云:“和为贵。”“和”便是该时期的主导文化,儒家学派认为“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所以儒家思想的核心便是“仁”。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在其《论语•八佾》中说道:“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这说明了孔子对于音乐艺术的审美是建立在“仁”的基础上的。他在音乐美学上的主要主张是“尽善尽美”,他评价音乐的标准是“善”和“美”,尤其强调“善”的作用。“善”即是仁义和道德,这就是说,孔子音乐美学的观点与社会道德相联系,他十分重视通过音乐的美与善来感化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观的功能。儒家学派的代表著作《乐记》在对音乐的美感认识方面也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它认为:“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其中强调音乐给人们的愉快感受,是人类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以上的例证我们可以看出,儒家学派的音乐审美观注重内涵的修养,所提出的观点都与人们的日常生活以及统治阶级的统治息息相关,而且都深刻地影响着其社会生活向美与善的方向前进,这客观上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形成。
其次,道家的音乐思想则是以老庄为代表,其主导思想是无为而治,认为完美的音乐是听而不闻的,老子把“大音希声”作为其音乐思想的最高境界以及道家所认为的最完美的音乐。庄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则尤为体现在他对万物世事的厌世态度上;由于他身处战国时期,社会的动荡不安,使他对社会的前途失去了信心,逐渐形成了一种逃避现实的人生观,因此,他的音乐美学思想是“虚静恬淡,寂寞无为”。道家的美学思想崇尚纯自然的状态,它竭力去维护一种自由的境界,在精神上超脱尘世,以达到清静无为,天人合一的和谐观。总的来说,道家的音乐美学思想与其文化思想一脉相承,表现出了一种消极的哲学思想和处世态度。纵观儒道两家的音乐审美思想,集中反映了中国文化“和”的本质,并且深入地渗透到我国古代声乐艺术中,构成我国古代声乐艺术审美鲜明的价值取向。“儒家积极入世的人生观与道家消极的处世哲学,形成了中国古代典型的文人品质:进则治国齐家平天下,退则寄情山水独善其身。”[1]中国古代声乐艺术正是踏着这种品质的洪流而扬帆向前发展。
语言行腔审美中国古代声乐艺术的审美意识不仅表现在哲学思想上,而且还表现在歌唱中的语言声腔以及咬字吐字的技巧方面。古语有云:“以情唱字,以字带声,以字行腔,字正腔圆。”早在中国古代,人们就意识到了语言行腔在歌唱中的重要性,“语言是歌唱的基础,歌唱是语言化的音乐艺术,它是音乐与语言有机结合、完美统一来传情达意的一种综合性艺术形式。”[2]中国古代有许多声乐方面的论著,其中有的主张在吐字咬字上的美感,如《乐府传声》中写道:“字若不真,曲调虽和,而动人不易”、“凡演唱自然应以清朗为最重要,欲令人人之所长之为何曲,必须字字响亮。”有的主张歌唱行腔上的美感,如元代燕南芝庵在其《唱论》中提出:“声要圆熟,腔要彻满。”不过依笔者之见,纵观整个古代追求意境美的声乐审美取向,古人大多是结合咬字与行腔两者,使之成为有机统一体,这不仅符合儒家美与善相统一的审美标准,而且又达到了古人“和”思想的完美境界。总之,中国古代声乐艺术的审美形态丰富多彩,从整个音乐审美的发展特点来看,我国古代传统的声乐审美意识通过贯穿在“和”思想中的美善结合,完美地展示在世人面前,这不仅是我国声乐艺术宝贵的遗产,而且它还继续对现在以及未来的声乐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当时当地的社会中,声乐艺术都在以“和谐”的主导审美观念,从不同的角度影响着自己的政治经济状况。在当今社会,人们还在歌唱声音的统一、作品表达的完整性等方面体现着这种和谐的观点。中国古代声乐艺术审美在该时期为后世的声乐审美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又通过声乐教育为后世所传承。
中国古代声乐教育的主流——“礼乐”声乐教育与声乐审美一样,都是在音乐文化的大背景下,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世事变迁,音乐审美有了要把美传承下去的要求,于是便产生了声乐教育,声乐教育成为了声乐审美观传播的载体。
1.中国古代声乐教育的基本状况中国的声乐教育起源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它是随着音乐的起源而产生的,模仿说作为音乐起源的一个重要种类,实际上就涵盖了音乐教育的起源。例如,晚辈通过模仿长辈歌唱,习得了歌唱的技术和能力;而在同辈之间的相互模仿,同时优势互补,双方都习得了自己所需要的声乐技能,声乐教育便在模仿中逐渐发展起来。到了奴隶社会,国家的出现,使一些专职的乐官和乐奴应运而生。而到了周代,我国古代的音乐教育开始成型,音乐逐渐成为了统治阶级进行政治统治的有效工具,因此,便出现了专门的音乐机构,即出现了最早的音乐学校。比如周代出现了由乐官“大司乐”领导的职业音乐教育和学校音乐教育。直到先秦时期,我国古代的声乐教育则开始步入百花齐放的繁荣期,这得益于该时期统治者以礼乐教化人的思想的盛行。“乐”在此被摆在了仅次于礼的重要地位。其典型的代表便是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的乐教思想,以及《乐记》中对声乐教育的理念。孔子的音乐思想与道德理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他的乐教思想中,孔子认为:“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他结合人们声乐教育的实践,将音乐教育活动与人们的社会理想和美德结合起来,使得音乐教育趋向社会化。在《乐记》中记载道:“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从教民平好恶,而返人道之正。”在此,音乐教育被赋予了社会功能,它主张用音乐中的美来教化人们,治理朝政,端正社会风气,为社会服务。在该时期还出现了许多优秀的声乐教育家,如韩娥、秦青、薛谭等,他们既是声乐教育家,又是非常出色的演唱家,在《列子•汤问》中又对他们在声乐教育方面的记载,当时的声乐教育以口传心授音乐的美为主,对歌唱的技术作出了相应的要求,已达到“声振林木,响遏行云”的审美标准,在传授声乐技巧的同时,又结合理想道德与自身内涵修养,这与中国古代的声乐审美意识是一脉相承的。到了隋唐时期,我国古代的声乐艺术开始进入了繁盛期,这是因为唐代建立了教坊和梨园,这是当时有史以来真正意义上的音乐教育机构,由于统治阶级的钟爱及重视,整个音乐教育被系统化和专业化。宋代以后,一个明显的现象就是,声乐教育集中表现在各大文人所著的乐书中,如北宋的《陈旸乐书》、南宋张炎的词源以及元代燕南芝庵所著的我国最早的一部声乐理论著作《唱论》等。这些相关的声乐论著,对推动我国古代声乐教育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2.中国古代声乐教育的特点我国古代声乐教育总的特点可以归结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其中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我国声乐教育的大多理念和观点都出自各大文人所著的论著中,这些论著基本上都属于非专业的,像《唱论》这样专门阐述声乐教育教学方法的论著比较少。而且,这些声乐著作的作者基本上都是文人雅士,他们以旁观者的身份而非以实践者的身份来阐述声乐理论知识。我国古代声乐教育的另一大特点是,其声乐教育的理念都是与声乐审美意识相一致的。有怎样的声乐审美观就会有怎样的声乐教育取向,我国古代声乐审美注重字正腔圆、声情并茂,而许多声乐论著中都会涉及到这方面的知识以及对这方面作出要求,如《史记•师乙篇》记载道:“故歌者,上如抗、下如坠、曲如折、止如搞木,据中矩,旬中钧,累累乎端如贯珠。”在此,古人在声乐教育中,不仅对气息的运用进行了要求,还对歌曲演唱中强弱的对比及情感的宣泄作出了要求。我国古代声乐教育之所以与其声乐审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得益于儒家思想在我国古代文化发展中的统治地位,即古代声乐教育同样是以“和”为教育的出发点,不管是字正腔圆还是声情并茂,都是古代美与善的统一以及“和”的体现。总之,中国古代的声乐教育以礼乐思想为主流,其教育理念倾向于社会化,注重社会功能,与我国古代的审美意识环环相扣,还与统治阶级的统治有一定的关联。声乐教育的思想分布在各思想论著中,很少形成于专门的声乐论著,但它却为我国后来的声乐教育开辟了道路。纵观我国整个古代声乐艺术,声乐审美意识指导着声乐教育,我们从两者的声乐审美中“和”的共性,可以让声乐教育得以更好地发展。在当今社会,和谐已成为全世界的主题,在我国表现得尤其突出。我们可以运用古代声乐的教化、娱乐等功能来贯穿于当今社会的精神文明教育中,尤其可以利用合唱这种注重和谐性的声乐形式来达到对古代声乐艺术“和”之审美意识的传承;我们还可以在传承的基础上注入如新民歌这样的新鲜元素,以此来跟上时展的步伐,并方便更多的人能接受古代声乐艺术的优良传统。
我们坚持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让古老声乐艺术中先进的思想继续为现在以至于未来的声乐发展做出贡献。人类社会之所以能有今天如此辉煌的文明,这得益于我们的祖先一点一滴对文化的积淀,正所谓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祖先们在声乐艺术上的积累,使我们都能拥有丰富多彩的声乐艺术形式。我们在借鉴古代优秀传统的同时,又要吸取外国在声乐艺术方面所独有的个性,予以完善我们的声乐审美与教育,让声乐艺术真正做到“真、善、美”的统一。前人的成果犹如巨人的肩膀,我们应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向前进,为我国声乐艺术的发展构筑一条康庄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