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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族性是我国高校民族声乐教育工作的核心理念与精神所在
正如前文有所提及的,纵观我国民族声乐教育的发展历程,民族性始终贯穿于始终,同时也是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取得进步和成功最关键的内在核心动因。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我国在人类历史上创造出了辉煌灿烂的文化艺术,但由于我国地域形态复杂、民族众多,每个民族、每个地域的人民都创造出了具有自身各具鲜明特色的传统文化艺术,也正因如此,我国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虽然流派众多,但直至近代都没有像欧洲的美声声乐艺术一样形成一种较为统一的声乐艺术形态。这并不是说我国的传统文化或声乐艺术是不具有统一性和一致性的,恰恰相反,虽然在表象上来看,我国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各具特色、风格与审美习惯,但在核心的文化内涵、精神气质和审美特质上却具有内在的统一性与同质性。如我国的地域差异较大,每个地区人民的个性特征、生活习惯与习俗都不尽相同,北方粗犷,南方细腻,但在本质上却都属于一致的文化体系与思维方式;我国方言众多,南腔北调,但无论任何地域的汉族人民却都共同使用统一的汉语;我国的民族众多,但又有谁能否认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就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本身而言,虽然我国每个地区的地方民歌、戏曲、曲艺艺术风格各异,各具特色,但在核心的艺术与审美特质上却基本统一和一致。无论是北京的京剧、江南的越剧、广州的粤剧、陕西的秦腔,无论是北方的京韵大鼓还是苏州的评弹,虽然它们在表象风格上各具特色,但在内在的艺术特征与审美特质上却基本保持一致,都注重文化的传承与教化作用、都注重意境的渲染、在音乐层面上都属于线性音乐,等等。我国高校的声乐教育前辈们正是以此为基点,从表象上风格各异的,异彩纷呈的传统民族声乐艺术中将统一的民族性精粹予以提取和总结,并将其有效的贯彻于现代民族声乐艺术的探索、创新和发展之中,才使得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最终形成了一种合力,形成了一种具有较强规范性、系统性、科学性、学术性的统一的声乐艺术理念、演唱技术规格、审美标准与学术体系。而这也是一种声乐学派形成和确立的根本性要素。那么作为新时期的民族声乐教育工作者,只有对这一点关键性问题有一个准确、深入、全面的理解和认知才能在全新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文化环境背景下坚持自我,发展自我,体现自我价值、风格和魅力。
2.民族性在高校民族声乐教育中的秉承与贯彻能够促进民族声乐教育教学的多样化发展
作为高校民族声乐教育,其首要目的就是要培养、提高和完善学生的专业水平。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由于地域辽阔,地域众多,在几千年的发展中,我国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人民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传统习俗与审美习惯,这也直接决定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的民族性必然具有多样性与丰富性的艺术特质。而当前在我国很多专业院系中广泛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很多学生往往在发声技术技巧层面都具有相当的水准,但在不同风格作品的理解和表现能力上却存在着一定的欠缺,而对于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而言,不同声乐作品类型和风格的诠释与表现能力是专业演唱水平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体现,因此,对于民族声乐学生来说仅仅掌握发声技术是远远不够的。但同时必须要阐明的是,对于我们的民族声乐艺术而言,强调声乐艺术形态与演唱风格的丰富与多样性要求和规格绝对不代表对于演唱技术的否定,恰恰相反,规范的,高水平的发声技术与演唱能力与风格的多样性绝对不是一对矛盾对立体,而是一对互为促进、互为统一、相辅相成的统一体。专业演唱技术是多样性声乐风格表现的最重要前提和基础,是演唱者诠释和表现不同地域特色与民族特色的手段和途径,而不同的,具有鲜明地域特色与民族特色的声乐文化和演唱方法则会极大的增强学生对于民族声乐艺术的理解能力和诠释能力,使学生的专业演唱能力得到全面的完善和提高。
3.民族性在高校民族声乐教育中的秉承与贯彻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20世纪末至今,这短短的二三十年间对于整个人类社会而言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发展和变革的时期,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网络和多媒体技术等现代科技迅速、完全的进入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和细节,人类社会也正式从工业社会完全转型为以网络多媒体为核心的信息社会,社会转型在极大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精神状态,而这也必然会直接对我们的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出更新的,更高的需要和要求。作为传统民族文化和民族艺术中最重要组成部分的民族声乐艺术,其传播最为便捷、承载的传统文化艺术元素最为丰富、受众面最广的音乐艺术形式,也必然要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而作为民族声乐艺术发展和进步“动力源”的高校民族声乐教育教学也必然要首当其冲。高校民族声乐教育的直接目的是要培养更多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民族声乐演唱人才,使我国人民的精神文明生活更加丰富,而更深一层的意义则在于要以声乐艺术为载体,以此继承和弘扬我国传统艺术的精神与魅力。可以说,从微观的角度讲,我国高校中的民族声乐教育首先是我国高等艺术教育版图上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从宏观的角度来讲,我们高校中的民族声乐教育则是一种民族文化的传承,这也是社会与时代所赋予我们的任务和使命。由此可见,民族性对于我国的高校民族声乐教育来说不仅是一种提高教学质量和手段的途径,在新的历史时期和社会文化环境下,其更加赋予了我们更加深层的内涵与意义,因此,对于当前我们高校中的民族声乐教育工作者们首先必须要对民族性对我国高校民族声乐教育事业的重要作用、价值和意义有一个准确、清晰、深刻、全面的理解和认知,予以足够的重视,并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更加坚决的秉承和贯彻。
二、民族性在高校民族声乐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进一步贯彻与实施
事实上将民族性与我国高校的民族声乐教育教学相结合并不是一个新的“话题”,或者“问题”,但却算是一个新的“课题”。之所以有这样的观点是因为,正如前文有所提及的,我国的现代民族声乐艺术与我国的高校民族声乐教育的发展与进步确实是与民族性概念紧密相关,密不可分的,但如果我们站在学科建设的角度来看这一现象就会发现在这一过程中民族性的秉承、贯彻与实施基本都是由少数优秀的民族声乐专业教师个人实施的,更多依靠的是优秀专业教师们在专业教学层面上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创造性发挥,而不是由学科建设和整体教学设计与规划所主导的,因此严格意义上来说,以往的很长时间内这种教育理念和教学方式是一种“自下而上”的“反哺”,而不是“自上而下”的贯彻和实施。这并不是要彻底否定这种教育教学形态和其所取得的成就,而恰恰相反,这种教育教学状况的形成有其特定的历史与社会原因,同时也是符合当时的社会要求和需要的。因为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至21世纪初,在这一阶段我国高校的声乐教育、音乐教育、艺术教育,乃至整体的高等教育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都处在一个研究和探索的过程之中,而具体到我们的高校声乐教育教学来说,这一时期我国的民族声乐教育工作者教育的职责和使命是研究和探索,而不能逾越整个大的高等教育环境。而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取得长足的进步和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上都已渐趋完善和确立,因此面对这种情况和全新的社会文化发展形势,当前我们的高校民族声乐教育工作者们除了要继续秉承民族性外,还要在具体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全面贯彻与实施。
1.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民族声乐专业教师对于民族性重要价值与意义的理解与认知水平及素养
在我国的高等教育领域,在任何类大专院校之中,教师都是教育教学工作的主体,无论是何种教育理念、教学计划、教育方式、教育手段都要依靠教师来具体执行和完成,因此要想在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对民族性进行进一步的全面贯彻和实施,就必须从专业教师思想理念与素质为首要着手点。当前,随着老一辈教育先驱逐渐退出,中青年民族声乐教师逐渐成为教学第一线的绝对主体,而在这些教师当中,尤其是青年教师,基本都出自各大专业音乐学院,一方面他们具有规范的、专业的演唱技能,但另一方面与老一辈教育家相比,大部分在对传统文化艺术及传统民族声乐的了解和掌握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针对这一状况,我们的青年教师们应从几个方面入手。首先,青年教师要与教育前辈多多学习传统民族声乐知识及教学理念与方法,形成良好的“传帮带”互动关系。第二,青年教师要切实加强自身对于传统艺术,尤其是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系统性学习,要对传统民族声乐的艺术风格、特征与审美特质有一个整体、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信息社会所带来的教材资料及音响资料的丰富和系统也为教师的学习提供了极大的便利。第三,青年教师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多的去亲身接触、感受和学习传统音乐艺术,包括亲身聆听民间音乐的演出,亲自向民间艺人学习唱段、唱腔等等。
2.要从学科建设的角度将其加以更加系统化、科学化的贯彻和实施
正如之前有所提及的,我国高校民族声乐教育教学中民族性的秉承与实施在很长时间内一直处于一种由专业教师所主导的“自下而上”的状态,面对当前全新的社会文化形式及高等教育环境,我们有必要尽快的改变这种状态。主要应从两个方面入手:首先,是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规划和教学设计方面。当前,虽然我们各大音乐院校的民族声乐系部或专业都已经开设了传统民族民间音乐的相关课程,但整体而言还存在着两个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对于民族声乐演唱专业学生,这些课程的课时量不足,要适当的增加课时比重。二是这些课程的针对性不足,在大多数院校中此类课程基本都处于基本普及的程度,而泛泛的普及对于我们的民族声乐专业而言当然是不够的。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在此类课程的教材建设上投入更多的精力,使其更加系统、科学、规范,同时重点在于要在此类课程中增加对传统民族声乐演唱方法、技术特点等方面的挖掘与讲解,这样就会使传统民族民间音乐课程与专业教学结合的更加紧密,取得更高的教学效率和更好教学的效果。第二,专业教师要在自己的专业教学中增加传统民族声乐的内容。我们的专业教师在专业课堂上,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演唱技能和基本的曲目量基础上对教学曲目进行有针对性的、有计划的选择和增加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具有较强代表性的传统民族声乐曲目,包括地方民歌、戏曲、少数民族歌曲等等。要将这些曲目的教学正式列入自己的专业教学计划表,并在日常教学中予以切实的实施和应用。学生通过这些曲目演唱的积累,不但会完善和提高自身对于民族声乐艺术的理解和认识,同时也会通过不断的积累而极大的增强自身对于不同风格作品的理解能力、分析能力和诠释能力,从而真正全面的提升自身的声乐演唱实践能力与表现力。所谓“民族声乐艺术”,其核心艺术特征与审美特质就在于“民族”二字,民族性的秉承与彰显是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及高校民族声乐教育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当前面对全新的社会文化形式和环境,作为高校中的民族声乐教育工作者不能满足于以往所取得的成绩,应该更加坚持自我,同时锐意进取,不断探索、不断研究、不断进步,这样才能使我国的民族声乐艺术继续保持可持续的发展和进步,才能使其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世界艺术舞台上占有一席之地。
作者:匡祎 单位:沈阳音乐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