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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养院新局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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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养院新局面管理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已经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全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作为特殊社会群体的优抚对象,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下,生活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一些具体原因,一些优抚对象,特别是孤寡年老优抚对象,在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困难。如何解决农村优抚对象特别是孤老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已经成为各地民政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近年来,济南市在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上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探讨解“三难”的有效途径,并结合各县(市)区实际,因地制宜地把解“三难”工作落到实处。

一、“三难”问题的成因及现状

“三难”问题,就是优抚对象在住房、生活和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三难”问题不是新凸现的问题,它的形成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优抚工作者都比较清楚,多年来,民政部门在为解决优抚对象特别是孤老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方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但是效果不是很明显。在住房方面,好多农村优抚对象的住房多属旧房、危房,虽然政府年年拨款修缮,但由于房屋陈旧,难以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居住条件,形成年年维修年年危的被动局面。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政府下大气力彻底为优抚对象建了新房,结果为了给孩子成家结婚,优抚对象又把新房让给了孩子,自己仍然住破房旧房,一有情况还需要政府维修,造成政府的重复投资。在生活方面,优抚对象大多都年事已高,特别是孤老优抚对象居住分散,年迈体弱、行动不便,身边又无子女照顾,同时农村的各种条件又相对落后,这就给优抚对象生活自理方面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在医疗方面,由于农村医疗条件的限制,加之他们居住分散,有病难以及时发现和医治,有些患长期病的优抚对象也难以支付医疗费,甚至有为了省钱拖延不去治疗的现象,这些情况在很大程度上都难以保证优抚对象的身心健康。正是由于上述等多种原因,使“三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二、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积极探索解“三难”的新路子

怎样才能更好地解决孤老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呢?过去那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临时性救助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优抚对象的困难,但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要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必须冲破传统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解放思想,立足实际,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寻求解“三难”的新路子。首先,必须在思想上提高对解“三难”工作的认识。广大优抚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为祖国的解放事业和经济建设做出了特殊贡献,特别是现在一些孤老优抚对象年事已高,他们年龄平均已达74岁左右,处于一生中最困难的时期,面临着吃、住、医三方面的困难。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更要为优抚对象所用、所系、所谋。因此,解决好他们的“三难”问题是既是优抚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最直接、最具体的行动。其次,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探求解“三难”的新路子。通过采取建立休养院的方式,可以很好地解决孤老优抚对象“三难”的老问题。首先,休养院的建立从根本上解决了孤老优抚对象的“住房难”问题,不仅消灭了年年修房年年危的现象,而且通过修建花园式休养院还大大改善了他们的居住环境;其次,采取吃住一体的模式,又解决了他们的“生活难”问题。休养院的食堂为他们提供可口的饭食,工作人员为他们提供及时、热情、周到的服务,照顾了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生活;同时通过建立休养院,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医疗难”问题。在休养院内设立医疗室后,这样医护人员可以很方便及时地为他们查体看病,又能为他们搞好医疗保健服务,确保他们有病及时医治。这样,通过建立孤老优抚对象休养院,就建立起了优抚对象保障的长效机制,三位一体解“三难”的工作模式使多年以来一直困扰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可以一并得到解决。

三、孤老优抚对象休养院的修建情况和管理机制

历城区是革命老区,优抚对象相对较多,全区共有重点优抚对象4851人,占全市重点优抚对象的四分之一,其中革命伤残军人853人,“三属”524人,在乡复员军人3179人,其他295人。其中孤老优抚对象129人。长期以来,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优抚工作,各届领导都把优抚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2002年开始,济南市在历城区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当地优抚对象比较集中的特点,指导历城区适时做出了在基层乡镇建立孤老优抚对象休养院的决定。

2002年下半年,历城区由区和乡镇政府累计拨付资金700多万元,开始在南部山区柳埠、高而、绣川、仲宫、西营、彩石、港沟等9个乡镇修建高标准的孤老优抚对象休养院,集中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首先,在选择修建地点方面,充分考虑到孤老优抚对象大多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9个乡镇在征地时,选择了远离喧嚣、环境优美的地方作为建院场所,保证了使入住的优抚对象生活在一个安静的环境中;其次,在建筑设计上,以楼房为主,外观大方,结构合理;内部按照“一厅一室一卫生间”的标准设计,水、电、暖配套设施齐全,室内购置彩电、沙发、床柜等生活用品;在休养院内设置卫生室、活动室、餐厅,使优抚对象的饮食起居、医疗保健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同时各休养院内加强环境绿化,院内栽树、养花、种草、种菜,使休养院内绿茵葱葱、四季花开,让孤老优抚对象居住生活在一个环境优美、安静优雅的空间中,充分感受大自然的气息。截至目前,9个乡镇休养院全部建成,已入住孤老优抚对象100多名。

同时休养院通过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为孤老优抚对象提供了全方位、高质量的生活保证。一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休养院明确规定了院长职责、工作人员职责,制定了考勤制度、优秀服务员评比制度、卫生检查制度、伙食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并把所有制度和人员职责上墙公开,通过制度约束、综合评比,实行工资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挂钩,并且在年终评比中对服务员实行末尾淘汰制,以确保工作人员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二是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和服务人员,实行服务人员定岗定则、持证佩牌上岗,把每个服务员的职责、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明确公开,以便接受优抚对象的监督;三是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孤老优抚对象实行全免费入住,生活费、医疗费全由休养院负责,由乡镇财政解决。

四、建立孤老优抚对象休养院的实际效果和影响

建设孤老优抚对象休养院,从一开始就受到优抚对象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尤其是在济南市开展“满意在民政”活动以来,孤老优抚对象休养院更以完善的服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满意在民政”活动推向了深入,柳埠镇民政办也因此被评为第一批“满意在民政”先进单位。同时,这一工作也得到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及区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关注。今年4月8日,民政部罗平飞副部长在实地察看历城区柳埠镇孤老优抚对象休养院后,对济南市为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认为济南市这一做法在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实际效果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解决了在乡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的问题,有很多经验值得总结和借鉴。

实践证明,在乡镇建立孤老优抚对象休养院,不仅可以充分发挥休养院吃、住、医等综合服务功能,使有限的资金投入发挥最大的效能,为孤老优抚对象的晚年提供了可靠保证。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革命功臣的关心,营造了“爱心献功臣”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大提高了优抚对象的社会地位,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