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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校园犯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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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校园犯罪管理

摘要:14—16岁是人生花季的年龄,处于此阶段的青少年学生本应在文明殿堂的学校里接受教育健康成长。然而,在社会转型与不断变迁的过程中,由于家庭、学校、社会以及青少年本身等一系列的原因,近年来,中学校园犯罪现象日益增多,一幕幕让人痛心、令人震惊的惨剧仍在继续上演。本文通过一系列的数据和事实的分析,阐述了转型期校园犯罪现象增多的深层次原因,并依此提出防止校园犯罪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校园犯罪;青少年教育;对策

学校,本该是一方神圣的净土,是青少年学生接受教育成长的地方。然而,社会不断变迁与转型的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各种问题的青少年学生屡屡出现,校园暴力、性犯罪的频频出现更是让人触目惊心。从学生之间因琐事引发的互殴到师生冲突的发生,从普通的校园暴力侵害到校园暴力犯罪,从未成年学生跨校作案到社会黑恶势力的侵入……种种问题,一幕幕让人痛心、令人震惊的惨剧仍在继续上演,这不能不值得我们去深思。本文通过一系列的数据和事实的分析,阐述了转型期校园犯罪现象增多的深层次原因,认为近年来中学校园犯罪现象增多,是学校、家庭教育、社会文化影响及青少年本身等多种原因造成的。依此,文章最后提出了防止校园犯罪的几点建议,即应着重加强家庭教育与民主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等。

一中学校园犯罪特征分析

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花季年龄学生的犯罪特点却和成年人的犯罪动向大同小异。

首先,暴力性犯罪越来越多。如一16岁男生为了一个小小的误会,乱刀捅死了自已15岁的同学。其中,团体犯罪又是首要的。最近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12名青少年轮奸15岁少女案件,其中9人为18岁以下未成年。2003年,这类犯罪占未成年人犯罪总量的50%以上,其中甘肃、安徽两省均为54%,山东为72.91%。

其次,盗窃抢劫犯罪增长明显。近年来,全国60%的未成年犯罪都是这类犯罪行为,有的省达到70%,甚至高达80%。南方网讯有这样有则报道:一名年仅15岁的少年入室盗窃时,竟用电线将女主人勒死后逃窜。

再次,低龄化、突发性犯罪案件增多。就校园暴力出现的频率而言,小学与大学的校园暴力远低于中学。换言之,13、14岁至17、18岁是校园暴力的重点及主要年龄层,2000年的5名未成年罪犯中,16周年以下仅1人;2001年12名未成年罪犯中,16周岁以下的上升为6人。这种犯罪动机受不良文化,如黄色光盘、暴力电影的影响最大。

除了以上所总结的中学犯罪的接个显著特点,值得一提的是,目前,中学校园最主要、最具伤害性的犯罪应该是隐性犯罪,即人为的长期的对“弱势群体”身体或精神的摧残。这种伤害由于不太明显且发生效应较为迟滞,因此很容易被人们忽视。但它往往对少年儿童脆弱的心灵造成无法估量的消极影响。隐性伤害应该说是孩子心底最深的痛!上海市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在今年5、6月间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连续两次被同学打得满身是伤。该学生家长哭诉:“孩子吓得不敢再去学校”。有的少年团伙找准弱小同学通过威胁恐吓对其长期敲诈。2002年9月,广州市某中学初二级部分班的七八名学生受到“大家姐”王茵的“通牒”:必须交出10元至50元不等的“保护费”,否则就会“有麻烦”。这对孩子的身心发展无疑是一种很大的伤害。

另外,必须提到的是,近年影响比较大的还有性犯罪。由于与同学交往过程中所引发的猜疑、嫉妒而采取报复,即青春无知所犯下的不可饶恕的错误。某中学初二两“大姐大”女生,均有男朋友,可学校里好多男生都对另一班级中的一漂亮且成绩好的女生有好感,两女生便支使同学对她进行威胁,最后竞恐吓她去一旅馆,让几名男生对其凌辱达4小时之久!仅仅是十三四岁的孩子便有如此之大的报复心理?类似例子还有很多,厦门市某中学一初二男生在和一女生交往一年之久时发生性关系,致使怀孕,不小心“走露风声”,另外两名女生便给报社打电话……仅仅是初二学生便偷摘禁果?难以置信,这是十三四岁的中学生所为。

二转型期中学校园犯罪现象的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原来封闭式的传统计划经济模式逐渐向开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转变,从传统农业社会结构逐渐向现代工业社会结构转变,处于这种快速经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时期,各种社会问题也不断显现。转型期相对的的社会解构和混乱,加剧了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形成的青少年的迷惘和冲动,也导致青少年犯罪现象急剧增多。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而从以上的诸多数据和事实可以看出,中学校园犯罪的日益严重已经成为转型期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其深层次的原因不得不值得我们去反思。

首先,青少年犯罪和自身成长所必经的过程是分不开的。人类一生中有两个阶段成长变化最快,一是初生后的二、三年里;二是十一、二岁以后的三、四年里。国外有的心理学家把这两段时期说成是暴风骤雨的时期。那么其后果是青少年在体力上充满了爆发力,连带使他们有“无敌金刚”的气势。而青少年又是一个心理成长迅速的时期,这期间充满了具有敏感、好奇、喜欢冒险、爱模仿的特点,又具备抱怨和叛逆的青春特有心理,这种叛逆加上爆发力在不正确的引导下犯错便成为轻而易举的事情。且青少年处在"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阶段,认识能力低,辨别能力差,看问题简单、片面,不知天高地厚,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常常不顾后果。这就造成了犯罪的“盲目性、冲动性、暴力性、模仿性、偶发性”突出。如:有几位青少年为了吃夜宵,而又没有钱,就到江滨公园的黑暗处抢劫一对情侣的钱财,共获得50元,就因为这50元钱这几个人结果都被判处了有期徒刑。根据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理论,他认为人的精神生活主要由两个独立的部分组成,即意识和无意识,无意识有两个含义:一个是指人们对自己的一些行为的真正原因和动机不能意识到,另一个指人们在清醒的意识下面还有潜在的心理活动在进行着。作为后一种含义的无意识之中,包含了各种为人类社会伦理道德、宗教法律所不能容许的原始的、动物性的本能冲动以及与各种本能有关的欲望,这种欲望虽然被压抑在无意识之中,但它是积极的活动着的,不断地寻找出路,追求满足,力求在意识的行为中得到表现。青少年犯罪无疑就是他们的无意识薄弱的表现。

z中学阶段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友伴的影响力增加,也即社会化的影响。因为青少年时期是认识自我,寻找自我的时期,他们希望成为社会的成员,渴望尽快获得群体、团体或社会的承认和接纳。因而他们需要多重管道从别人那里了解自己的定位。由于同伴的看法对他太重要了,同伴的压力使他无法抗拒,因而同伴对他的影响力也就超出其它的年龄层。亚文化群论是美国社会学家科恩(Alberek.Conhen)首先提出的,亚文化(subculture)是整体文化的一个分支,它是由各种社会和自然因素造成的各地区、各群体文化特殊性的方面。社会生活中充斥着那些导向犯罪的价值观点、观点和行为,形成一种亚文化,使时常接触此文化的学生的犯罪行为相互传播。由于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较低,如果缺少正确的引导,很可能受到"亚文化群"的影响而无法自拔,陷入与自己有相同情感体验和相同要求的落后群体中,并进一步发展为犯罪团伙。同时为了自己的定位,相同倾向的青少年也特别容易成群结党的一起行动,对不同的人排斥,冲突也在所难免了,符合符号互动论(symbolicinteractionism)其中的假定:人对事物所采取的行动是以这些事物对人的意义为基础的,这些事物的意义来源于个体与其同伴的互动,而不存于这些事物本身之中。另外对犯罪少年来说,他们确认的价值[1]同他们准备尊行的和实际正在尊行的价值之间存在的“剪刀差”和差距是很突出的。

其次,不良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是造成青少年集团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学生正经历身心巨变,他们与家庭之间的关系也不同于往昔。强烈的独立、自主的需要和家人的严加管教相矛盾。调查数据显示:父母的影响占76.22%。(1)通过了解犯罪少年发现:50%以上的家庭属于放任型家庭,放任型家庭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父母忙于工作(经商)或者外出打工将子女托付给保姆或亲属(多为子女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在这种家庭下的孩子不但没有的亲情观,易形成抑郁、暴躁、敌视的性格和对人和事物都非常冷淡的态度。如果家庭对其放松或管理不到位,他们很容易就会做出违法或违社会道德的事情,这也是社会结构功能失衡的表现;另一种是父母对孩子教育比较随心所欲,没有一贯的标准,放任自流。此种家庭氛围下的孩子难以养成良好的思维和行为习惯。在娇惯溺爱和简单粗暴两种方式交叉使用下的家庭,孩子也容易犯罪。(2)家长的自身修养、以身作则也很重要。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即为差别联结理论:受家庭、不良同辈团体的诱导。家长是孩子最直接最经常的模仿对象,家长的言行举止,是孩子效法的榜样。家长言行举止不文明或在道德品行上有问题,会对孩子产生侵蚀作用。(3)家庭的和睦情况也是家庭环境影响的重要因素之一,孩子们从家庭中得到物质帮助是生活的必需,而从家庭里得到精神上的帮助却是孩子成长的必需。家庭是青少年活动时间最长、受思想影响最深、联系最紧密的地方。在和睦的家庭中,家庭关系和谐,温馨,亲密无间,幸福温暖,这样就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孩子的身心得到健康成长。相反,孩子就要承受巨大的压力,心理就会畸型发展。据统计,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4.2倍。家长始终还要保持的一种心态:自己培养的不仅仅是一个孩子,而且是祖国的栋梁。

再次,社会和文化大环境的影响。近年来,社会转型带来的城市化、人口流动及社会结构变动,造成就业、就学、福利、娱乐等各方面的一些不均等现象,拜金主义盛行,赌博、行贿受贿、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和丑恶泛滥成灾,对生活在其中的青少年起着耳濡目染的不可低估的毒化作用,毁了不少青少年纯洁健康的心灵,使他们跌入了犯罪的深渊。暴力文化已经成为现代文化生活中很多人不可缺少的文化享受,暴力文化的商品化自然成为商家的最大卖点。特别是日韩和欧美国家一些影片的影响最大。更促成了青少年的模仿,以使自己成为“团队”的“领袖”。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中都一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文化和色情内容,但在现实中却基本没有可操作的限制性规定,对此还基本处于放任状态。

另外,学校政治、思想道德教育的不健全也是导致校园犯罪现象增多的一个不可回避的原因。现在学校只重视分数,根本不把成绩差的学生放到眼里,认为他们是学校的“落后”者,这在无形中伤害了学生的自尊心,扼杀了他们的自信心。中学校园不仅缺乏民主和法制的校园文化氛围,而且连最基本的青春期教育仍然是一片空白,书包里藏着玫瑰也就不足为怪了[2]。人口学研究表明,20世纪的100年间,每过25年少男少女的性成熟提前一年,上个世纪初性成熟期发生在十六七岁,世纪末的时候已经提前到十二三岁。另一方面,青年人结婚的年龄则大大推迟。世纪初的时候是20岁左右,世纪末已达到26岁以上。专家们把从性成熟到结婚的这一段时间称为“性待业期”。显然,目前人们的“性待业期”已达到10年,甚至更长。所以空白的青春期教育和现实的强烈需求便产生了冲突,必然引发犯罪。

三、走出校园犯罪的困境:思考与建议

青少年犯罪是社会生活状况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晴雨表,它可以充分体现出社会生活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与矛盾,也影响到社会中的各个部门、各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然而,青少年犯罪现象的产生并非仅仅青少年本身的原因,而是相对复杂的,如上所述,它还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多种原因。所以,预防校园犯罪要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结合上述校园犯罪的多种原因,作者认为预防校园暴力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抓好家庭教育,家长应当积极履行好监护责任,尤其注重培养孩子善良的人格、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生活习惯,培养孩子的爱心和道德感,让孩子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学会给予和奉献,学会与他人和睦相处。在独生子女家庭中家长要消除孩子心理上的狭隘、自私、惟我独尊、好占上风等性格。家长还要了解,正处于发育中的孩子看了什么样的书、什么样的影视作品,接触了什么样的人和事,对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产生怎样的影响?要想办法尽可能地保持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减少两代人之间的代沟,并教育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和慎重教育已经出现不良行为的孩子。家长始终还要保持的一种心态:自己培养的不仅仅是一个孩子,而且是祖国的栋梁。

其次,因为青少年犯罪的可塑性比较大,学校老师要从孩子们的旷课、违反纪律、打架来提早预防犯罪,要平衡思想文化的灌输,不能片面追求升学率,慎重对待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在加强民主法制的知识和思想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学校还要以合适的形式和现代观念开展青春期教育,要根据学生生理发育特点,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性生理和性心理教育,引导他们对待自己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正确处理好异性间的关系,以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积极健康的情感,使他们能够健康成长。其中主要的是人们要明确一个事实:早恋不是问题,出问题的是对待早恋的态度。虽然花季孩子的犯罪主要是家庭和学校的责任,但不能忽视社会的影响,所以强调德治与法治相结合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可行之策。

再次,社区和社会司法机关的作用不容忽视。现代社会,社区是社会的基层组织形式,是家庭、学校和儿童生活的基本环境,社区起着社会与政府之间的纽带作用。如果社区的社会工作者能够利用专业知识和职业观念及时发现社区青少年的异常行为,并给予指引,也许校园犯罪就会大大减少。另外社会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公安、司法、海关、文化部门要联手行动,采取各种措施,坚决查禁制造和传播负面文化的行为,清理、净化文化市场,为青少年提供内容健康、文化品味较高的出版物或音像制品,以丰富青少年的精神生活。要让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文化占据主导地位,堵塞可能对青少年产生毒害的文化渠道。社会人群(家庭、学校、社区)还要避免以“标签”的眼光来看待曾犯罪的青少年,应该采用奖励、期望的态度,帮助他们领悟正确的观念,重新审视自我与定位自我,达到矫正犯罪少年的认知和行为的效果。

四结束语

治理校园犯罪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复杂工程,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具体来讲,社会、家庭、学校、司法宣传单位等多个部门要齐心协力,相互促进与弥补,共同致力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是结合我国校园犯罪现象特征、原因及中国国情做出的现实选择。

注释:

[1]确认的价值,指违法人真正认为是必需的和有益的价值。

[2]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和北京出版社编辑张引默合编《藏在书包里的玫瑰》

参考文献:

1、达尔戈娃:《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心理学问题》[M],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

2、周路、杨若何、胡汝家:《青少年犯罪综合治理对策学》[M],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3、徐建:《青少年犯罪学》[M],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

4、夏学銮:《转型期的中国人》[M],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