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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代教育应不遗余力地提高人的文化素养,这是塑造人文精神的基础。
要获得人文精神,需要通过富有文化品味的教育和大量的文化知识的积累、文化素质的提高才能实现。这样,学校课程就不是孤立的课堂教学或学科课程,而应是由哲学、科学和艺术组成,涉及知识、习俗、民族心理特征等文化要素的复合体。通过这样一种课程,不仅为年轻一代步入社会生活奠定基础,也为塑造和培养人文精神创造条件。应特别指出,知识是由一定的逻辑构建起来的有关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一定的逻辑关系和实证性是其基本特征。文化则是隐含在知识和各种可以被证实的逻辑关系与现象世界中的一条红线,表现为在创造知识和认识世界的过程中,实践主体必然要把自己的价值观、情感、态度、理想等融入于其中。因此,知识是文化的外显,而文化是知识的灵魂。
二、现代教育应客观辩证地看待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在塑造、培养人文精神中的地位和作用。
倡导人文精神者都把目光投向人文(社会)科学,而对自然科学则持漠视,甚至反对的态度。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传统文科教育将塑造人文精神作为抵御现代社会种种弊端的有效途径,把学习传统文化,作为塑造人文精神的方法;提出教育的首要目的是培养和发展人的心灵,课程的主体部分应是优秀的文化遗产,用古典名著去促进人的理性的发展;自由艺术教育便成为塑造人文精神的主要方法。认为,人文学科包含了有关宇宙的观念及正确的思维方法,论述了人类永恒的道德问题,体现着人类永恒原则和内容,富有理智训练价值。实际上,传统文科教育畸重人文学科,贬低自然学科的观点是不足取的。其实,在塑造和培养人文精神上,人文(社会)学科与自然学科的地位是相同的,只不过各自的角度有别罢了。
从对象上看,人文(社会)科学是以人及社会为研究对象的,它不仅富有社会属性,也包含人文要素,同时,作为人类精神财富的自然科学中也包含人文要素。在自然科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实践和创造主体的价值观、情感态度和理想会以直接或间接、显现或隐蔽的方式渗透并存在于自然科学知识体系中,成为其中的有机组成部分。实践和创造主体的价值观、情感、态度和理想等在自然科学知识体系中的存在方式与在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体系中不一样的话,区别就在于人文要素在前者中主要是以隐性的形式存在和发挥影响力的,它对人的影响是间接的;在后者中主要是以显性形式存在和发挥作用的,对人的影响是直接的。这就是说,无论在人文(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中,学习主体都有可能撷取人文要素。所以,要塑造人文精神,就应努力使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互补、理性教育和非理性教育互补、显性文化与隐性文化互补。
三、现代教育应培养学生的“体察涵泳”之功,即培养学生灵敏深刻的感悟和体验能力。
隐含在知识中的人文要素,应当切己体察、虚心涵泳。在这一点上,文化教育学派的观点是值得注意的。文化教育学派反对传统的理性主义,格外重视人文精神的塑造,认为其途径和方法主要是:
(1)使学习主体积极摄取文化价值。要获得人文精神,重要的是通过教育把社会文化的客观价值转移到学习主体的内心世界,形成与健全人格相融的生命。
(2)培养具有体验价值的能力的主体。斯普朗格认为,教育应借助于摄取文化价值,获得深刻而全面的人生体验。文化教育学派的思辨性、虚玄性和对人文科学的偏爱自不必言,但它与“体察涵泳”的相近性使其观点有一定的借鉴价值。笔者认为,人类的精神文化遗产主要是以理性化、逻辑化的外显形式表达出来的,而隐蔽在其后的则是人类的价值观、情感、态度和理想等。由于它们必须附着于一定的知识、习俗、民族心理特征等载体上,学习主体要把握它们,就必须通过这些载体,用心去捕捉、感悟和体验其中的人文要素。只有如此,才能使所学习的知识变成活的、有灵性的精神力量。在一定意义上,汲取其中的人文价值才是与时代精神相吻合的目的所在。这就是说,塑造和培养人文精神不能简单地从学习人文(社会)科学或自然科学方面去阐释,它与某一门具体的学科间没有必然、直接的联系。只有以人作为学习、理解和运用知识的出发点和归宿,去捕捉、感悟、体验各种事物中所包含的与个人生活和实践有关的要素才是关键所在。要使年轻一代具有“体察涵泳”之功,就应培养他们的科学世界观和价值观。通过学习不同的文化价值体系,必然形成学习主体不同的文化价值取向、思想观点和情感态度。这样,个体与一定的文化价值体系才有“接轨”的可能。
四、现代教育要重视优秀民族文化传统教育,这是塑造人文精神的历史基础。
重视人文精神的塑造和培养是我国重要的教育传统。对于塑造人文精神,我国古代学者将之设定为“文人精神”的培养,认为其内核是遵守人伦纲常、知书达礼。他们重视“礼”和“乐”的教化作用,认为具有以“仁”为内核的人文精神的人,其人文素养始于用诗来感发情兴、用礼来节制言行、用音乐来调节身心。于是,修己和治人是塑造和培养其所理解的人文精神的具体方法。我们认为,“人文精神”并不等于“文人精神”,但古代学者有关人伦纲常、知书达礼的教育观及其传统却是值得继承的。进一步说,塑造和培养人文精神离不开一定的民族文化传统。任何人文精神,都只能是在一定民族文化传统下的人文精神。民族文化传统主要包括祖国的历史和文化、文学艺术、传统美德,它们是构成人文精神的重要文化和历史基础。它们以良好的人文氛围的培养为价值取向,含有丰富的人文要素,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数千年来,“仁”作为我们民族人生和社会的最高价值理想,不仅是一种道德规范和理想,也不仅仅是儒家思想的逻辑起点,更是能代表我国民族文化基本精神的重要范畴。在今天,它的基本内核包括爱国主义和民族气节。在民族文化传统教育中,加强这两方面的教育,能促使学生将个人的生存发展与民族的命运融为一体,使之成为塑造和培养人文精神的基质。它能够使学生了解我们民族优秀的、以群体利益至上为核心的人文传统。它能够培养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这是弘扬人的主体意识、塑造人文精神的重要方式。在实践层次上,人文精神实际上是主体对个人生存及发展状态的清醒把握。对于不能离开社会和文化而孤立生存发展的个体来说,他对自己生存和发展状态的清醒把握是在宽厚的民族文化的背景下实现的。于是,就凸现了以优秀民族文化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的人生态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它还能够使学生在学习和了解民族历史及文化的过程中,获得良好的人文精神陶冶。
作者:郑志平单位:辽宁省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文学院本科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