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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职院校仍然是学生和家长的一种无奈选择
高职教育是否有吸引力直接表现在学生高考志愿的选择上。从现实情况看,多数学生选择高职教育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国内专业教育咨询机构麦可思公司最新调查发现,截至2009年12月5日,有60%的高三学生认为自己毕业后最可能就读一本院校,33%认为自己最可能就读二本或三本院校,“就读高职高专院校”的比例只有5%。考生家长方面,有79%的考生家长帮孩子制定的高考目标为一本院校,18%的家长制定的目标为二本或三本,而目标为高职高专院校的家长比例只有1%。由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到,当前考生与家长认为毕业后可能就读高职高专院校的比例(5%)远远低于高职高专的实际招生比例(50%)。报考高职院校的意愿偏低,导致报考高职学校的考生大都为普通本科的落榜生,他们往往是带着遗憾而又无奈的心情步入高职院校的。未来几年我国高中阶段学龄人口将逐渐减少,在保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基本稳定的情况下,高职是否还能保持目前的招生人数?在同普通本科院校竞争时,是否有可能让学生自愿选择高职院校?这些问题都让高职院校忧虑。近年来,很多高职院校都面临着部分新生不报到的情况,据统计,高职新生报到率平均在85%左右,中途退学者也为数不少[1]。2010年江苏省有5万考生放弃填报高职志愿。
2.校企合作仍然只是高职院校一厢情愿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的办学主要模式和基本特征,健康的校企合作应是双向互动、合作双赢,校企双方都应有诚意和积极性。然而现实并非如此。目前,几乎所有的高职院校都在积极寻求与企业的合作,但企业并不主动关注职业教育。在已形成的校企合作中,大多是学校主动向企业界寻求合作伙伴,而主动来寻求与学校合作办学的企业很少。大多数校企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系主要还是靠个人的感情和关系。企业缺乏参与校企合作的外在压力,不具有与高职院校共同培养人才、发展职业教育的法定责任。大多数企业认为培养人才是政府和职业院校的事情,校企合作会挤占企业的资源,干扰企业的正常施工生产,不愿意参与;加之企业出于安全考虑,担心发生安全事故,既影响企业的声誉,又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这种理念下,企业与高职院校开展合作,其结果就不难想象了。校企合作往往成为许多高职院校的一厢情愿,“一头热”现象非常突出。
3.社会宣传仍然只是高职教育自说自话
一定意义上讲,高职教育的吸引力就是社会对高职教育的认可度,而认可度建立在关注度的基础上,如果连关注都谈不上,认可更无从谈起,当前,从整体上说,对高职教育的关注基本上局限于教育界内部,社会上仍然有人认为,高职教育是“职业教育”范畴中处于较高层次的那一部分,并不属于普通高等教育。甚至有记者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标题是“考不取大学就去读高职”。由此可见对高职教育的正面宣传太少,社会对高职教育存在较多的误解和歧视。从政府主体看,中央政府决策层已充分认识到高职教育对于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价值和意义,并且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以提升高职教育的吸引力,但就整体而言,重视程度和实际工作力度还远远不够。在教育部高教司里只有一个高职高专处来管理占有高等教育半壁江山的高职院校,而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中尚没有专门管理高职教育的机构。一些专家认为,今年7月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高职教育被边缘化的倾向令人担忧,“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主要是针对职业教育而言的,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优化结构、办出特色”[2]又是主要针对本科院校而言的。这样,高职教育既不是职业教育的重点,也不是高等教育的重点,致使高职教育处于十分尴尬的地位。近年来我国社会出现了一些表征职业教育吸引力增强的信息,但这些信息比较微弱,没有足够的能量来维持、强化和放大,因而不具有持续性和普遍性,且这些信息也大多是指向中职教育。
二、导致高职教育吸引力不足的原因
1.政策歧视
高职教育遇到的政策歧视是高职吸引力不高的最主要原因。在高考招生中,高职教育总是排在普通本科之后,不仅给人感觉是最差学校,而且事实上也只能录取高考分数最低的学生;高职学生的求职受限,无论是就业还是晋升,学历几乎成了一道很难跨越的门槛。企业将学历作为聘用人才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标准,这就使得职业院校毕业的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总是受到歧视。以报考公务员为例,很多岗位明确要求报考者必须具有本科学历,把高职学生挡在门外;高职教育层次限制严格,国内几乎尚无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职业院校的学生也没有普通本科院校学生那样获得更多继续深造的机会,高职学生的继续求学空间狭窄,“专升本”的名额十分有限,且升本的学校又被限制在较低的层次。高职教育无形中被降格为“低层次教育”。
2.职业教育服务功能不强
在我国,高职教育由于其办学历史较短,科技开发能力不强,从而导致其服务功能不明显,服务功能的弱化又导致社会角色的弱化,造成高职教育缺乏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服务功能弱化主要体现在:一是人才培养能力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当前高职教育“不可替代性”的特征不明显,其地方性与技术性尚未得到充分体现,其独特的地位尚未被社会所公认。由于种种原因,高职院校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也难以很好地满足现代企业需求。最近一项关于校企合作的企业调查数据显示,有超过半数的被调查企业认为,一些高职院校的学生所具备的理论知识在生产操作岗位无用武之地,而生产的必备知识和技能又相当欠缺,致使对于企业中技术含量不太高的岗位,高职院校的学生就业后和中职生差别不大;而技术含量高的岗位,他们又未必胜任[3]。二是为地方经济服务能力不强。高职教育不仅要针对企业需求为企业培养人才,还要积极与企业开展科技合作,开发、设计、研制新产品、解决技术难题、开展社会培训、推进科研成果转化。但是职业院校科技研发能力普遍较弱,难以帮助企业开展科技攻关,难以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开展也较少。三是学生在接受高职教育后,就业质量较低,职业发展前景也并不理想。技术型人才进入劳动力市场后,即使顺利就业,但就业岗位的质量、薪酬水平、晋升的速度往往不明确。技术人才成长周期较长,由于缺乏与技术水平等级相配套的薪酬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从事技术性工作的积极性,导致职业院校毕业生的职业生涯发展受到各种限制。
三、提高高职教育吸引力的思考
1.进一步加强示范高职院校建设
自2006年开始,国家先后启动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和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工程,并以示范院校建设为核心引领中国高职教育发展。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大大提高了人们对高等职业教育的认识,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尤其是对提高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起到了显著的作用,成为推动中国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奠基性工程,意义重大。这主要表现在:一是示范建设单位的学生报考情况非常踊跃,第一志愿大幅增加,录取分数线明显提高。二是唤起了行业和企业参与高职教育的热情,积极增加对高职教育的投入和支持。三是毕业生的就业率、用人单位的满意率、起薪标准得到大幅提高。四是职业培训、技术开发等社会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如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经过2年的示范建设,社会知名度进一步提高,2009年录取新生的第一志愿率为100%,就业率98%以上,接受企业捐资近1000万元。国家要以示范院校建设工程为契机,研究中国特色高等职业教育体系的创新和架构问题,从而构建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加大对高等职业教育尤其是示范高职建设成果的宣传力度,并着力做好成果展示工作,以引起全社会更多的关注和认同。
2.强化就业准入制度
发达国家和地区职业教育得以健康发展的决定因素之一,就是它们有规范的国家资格认证体系,使学校培养人才与就业市场紧密形成一体,互相促进,互相推动,形成良性循环。许多国家规定,未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就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进行从业是违法的。而在我国,从业准入制度虽初步建立,但并未得到严格执行,因而接受职业教育成了一种可有可无的个人行为,这在无形中也降低了职业教育在整个就业框架中的地位,也影响到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现在劳动力市场状况是学生初中毕业后是打工,中职毕业后是打工,高职毕业后同样是打工,而且工作内容和工资水平相差无几,农民工的待遇是1400多元,技工的待遇是1000多元,大学生待遇1700多元,有报道称现在大学生和农民工在竞争同一岗位。其次,要改变“证出多门”的局面,各部门、机构推出的认证种类繁多,认证交叉重复,证书的权威性受到质疑。仅计算机应用技能的认证,目前就有教育部、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工信部及协会、商业机构等组织的十余类数十种认证。应借鉴国际经验,制订统一的、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国家资格框架,并逐步加以完善。我国应该在现有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职业资格准入的保障体系。应通过立法,建立适应劳动力市场的职业资格证书法律体系,在全国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并建立严格的监督检查体系,在高职教育中,应该按照行业要求并结合高职教育自身规律组织教学,实行学历文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最大限度地提升职业资格证书的地位及作用,为高职教育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
据教育部公布的信息,继2004年后,高职学生占高校学生的比例开始上升,到2008年,高职学生比占到了51%,超过了本科院校。然而,从2009年开始,中国的高职教育已经开始出现拐点,本科教育的学生人数比重上升为51%,这使高职院校目前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占据高等教育“半壁江山”的高职教育能否做大坐稳?我国现行的招生制度、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及学生生源的质量,必须进行招生制度的改革。《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普通本科入学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首先,在招生、报考的志愿与录取上,应该采取减少录取批次,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不分先后,可以同时报考录取,减少在录取分批次中给高职教育造成的不公及误导。其次,推广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经验,拓宽学生入学渠道。再次,可以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高职教育的经验,适应终身学习的需要,变考试为注册登记制,推行宽进严出的入学和管理方法。学生免试入学,学习期限不限,修满必需的学分即可毕业。
4.提升高职教育层次,尽快建立完善的高职教育体系
“升学有路”是满足学生生涯发展的一条路径,高职教育应尽可能满足和引导学生的升学意愿。在我国,高职教育定位问题始终未得到真正的明确,有观点认为高职教育、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构成了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也有观点认为中职教育、高职教育、应用本科教育、工程硕士教育构成了我国职业教育体系。无论那种观点,总是把高职教育看成是高等教育的低层次教育,或者高职教育就是专科教育。把高职教育局限在专科教育层次,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加剧了社会对高职教育的错误认识。虽然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把高职教育目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主要限定在专科层次是必要的,但是把高职教育全部限定在专科层次也是欠妥的,这样会挫伤高职教育办学者的积极性,导致高职教育中优质教育资源的流失,贻误了高职教育的发展。一方面应提高升学考试中对技术和技能操作内容考核的比例,改革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提高高职学生升本的比例;另一方面,应积极组织力量,对发展高职本科教育问题进行研究与论证,应允许国家示范院校进行本科高职试点,在此基础上制定专门的高职本科院校的设置标准,组建一批高职本科院校。
5.增加政府的经费投入
经费来源关系到高职院校的生存与发展。据有关调查显示,35%的高职院校办学主要依赖于学生学费,33%的高职院校主要依靠中央和地方政府拨款;只有13%的被调查者确定经费可以完全到位,33%的被调查者认为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的经费投入难以保证或不能到位。事实上,2000-2007年,我国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虽然在绝对数额上增长较快,但是职业教育经费占总教育经费的支出比例却在连年下降,这种趋势与当前职业教育规模大发展极不协调[4]。虽然相关文件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要制定本地区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并依法督促各类职业学校举办者足额拨付职业教育经费”,但由于没有形成法律条文,因而到目前为止,大多数省份并没有制订、实施生均经费标准。同时,由于缺乏法律保障,部分省市的主管部门对学校经费的投入在有无、多少的问题上存在随意性。因此,加强法律约束,通过法律法规来规范主管部门的经费投入,按高职专业类别确定生均培养成本最低标准,提出高职生均财政拨款不低于当地同类专业本科生均标准的分步实施方案,同时制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国家级技术实训基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免税制度,激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形成一套基于我国现实、体现职业院校与企业双方共同利益的校企合作长效机制,是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