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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一体化职教办学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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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一体化职教办学探讨

一、依托产业办学的历史回顾

职业教育素有依托产业办学的优良传统,近代中国在经历两次鸦片战争失败之后,清朝统治集团中的改良派代表人物提出了“自强以练兵为要,练兵以制器为先”的求强举措。自19世纪6O年代起,相继建立了一批军事工业,如上海江南制造总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机器局等。以灌输封建道德、培养仕宦人才为宗旨的旧式教育,已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一批传授现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新式学堂破茧而出,具有代表性的有京师同文馆、上海广方言馆、福州船政学堂、天津电报学堂、天津水师学堂等。其中,上海广方言馆附设于江南制造总局,天津电报学堂隶属于大清电报总局。上述史实表明,中国近代新式教育以兴办职业教育为发端,职业教育以依托产业而发轫。进入现代社会以来,职业教育不仅在办学实践上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而且在教育理念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在中国职教界,素有“南张北周”之说。张謇的“一艺之末,学必有师”理念:周学熙的“T艺非学不兴,学非工艺不显”以及“T学并举”“教学做合一”等主张都对现当代职业教育发展不无借鉴意义。

黄炎培先生对中国职业教育思想的成熟与完善,做出了足以彪炳千秋的贡献。他将职业教育要依托产业办学升华为职业教育社会化的理念,主张办职业学校“必须尽量和当地同类工厂密切联系,凡教师、课程、设备、实习种种问题,都宜在厂校合作之下解决”。他还主张,“要办职业学校,当先办工场,欲办工校,先办工场,这话很是。不过就现成工场附设工业教育,也是很可以的”。显然,职业教育“须向职业社会里边去设施”是黄炎培职业教育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仍具有极为可贵的引领价值。新中国成立后,在1954年制定的第一部宪法中,即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应发展学前教育”。至1956年,与1949年相比中等专业学校由561所增至755所,增幅34.58%;技工学校由3所增至212所,增幅69倍。中专在校生由7.71万人增至53.85万人,增长597%;技校生由0.27万人增至l1.09万人,增长40倍;企业办训练班和学徒制培养了50万人(次)。1957年2月27日,主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1958年4月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对党的教育方针增加了“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文字。同年5月,刘少奇主席在视察天津之后,于5月30日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中国应该有两种主要的学校制度和工厂农村的劳动制度,即一种是全日制的学校制度和全日制的工厂、机关劳动制度,一种是半工半读的学校教育制度和半工半读的工厂劳动制度”,并认为“这是采取群众路线,多快好省地培养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知识分子的一种方法”。半工半读制度首先以天津为试点,迅速推广至全国。至1965年,全国半工(农)半读学校已发展到6.16万所,在校生443.3万人。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职业教育发展历程,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观和依托行业、企业办学的教育机制,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这也为职业教育后来的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

二、依托产业办学的当前困惑

近一段时期以来,伴随经济体制改革,职业教育一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长足发展,截至2009年,我国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人数已达2179万人;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达到1280万人,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与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的47.12%和45.29%,双双达到接近50%的水准。然而,另一方面,职业教育的发展也遇到了许多新问题,在依托产业办学方面问题尤多,主要表现为:

1.行业办学的势头日渐式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在我国企业中,国有企业仅占较少份额,其余都是私企和外企。长期承担行(企)业办学的主体一直是国有企业,大部分国企都同附设的教育机构实行了剥离,少数勉强维系的也属有名无实。多数私企还处于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而外企几乎无一例外地以赢利为目的。再加上多数私企和外企属于“代工厂”性质,他们大量需要的是从事简单劳动的劳动力,因而他们(包括部分国企)更愿意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买方。上述状况就催生了两个困境。一是政府陷入困境。原本多元化的办学主体由于行(企)业的缺位,已经演化为政府办学的一元化主体,而囿于财政因素政府又因教育投入不足而不断遭到质疑。二是学校陷入困境。因为失去了行(企)业的支撑,学校难以将教学内容与行(企)业实际要求相契合,也难以对用工市场的用人规格和知能结构需求做出相对准确的预测,从而只能处于被责难的尴尬境地。

2.校企合作的道路举步维艰。曾几何时,部分职业院校受普通院校争相创办“世界一流”院校或“研究型大学”的启示,偏于热衷规模扩展,结果却导致硬实力不断强化,软实力却持续弱化。待到走了一圈弯路之后,才发现原来“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固有优势,再加上此时教育主管部门又一再号召职业院校实行“产教结合”,于是各院校纷纷跟进。鉴于前述因素,校企合作长期处于院校一头热、企业一头冷的状态,尽管一些院校拿到了同某行(企)业合作办学的协议书,但由于双方欠缺实质性的共同利益诉求,因而缺乏真正的合作办学行为,即使在文本上罗列了数条合作项目,也难以切实履行。

3.教育政策的导向尚存偏失。近年来,教育行政部门推出了一系列旨在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然而实际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比如其一,盲目并校和无序更名积重难返。在“做大做强”的口号下,一些地方将数所职业院校合并起来,一些院校把本来极具行业特征的校名变更为宽泛而含混的校名。这势必造成千校一面、大而不专,原本极为浓郁的行业特色逐渐消亡。其二,企业介入教育难,教师赴企业难。尽管教育行政部门多次倡导吸收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专)职教师,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却设置了多重门槛和歧视政策。虽然三令五申,规定职业院校教师每年要到企业实践学习两个月,但要么是无企业可以接纳,要么是教师因教学任务过重而分身乏术。其三,学校实训基地难以替代企业生产实习。近年来,许多地方都设立院校独立设置的或以行政区划为单元的实训基地。因为这种“仿真”脱离了真实的职业精神氛围和科技研发情境,所以无论实训设备如何先进,与生产一线相比总有相对差距。教师与企业技术专家相比总有实质差别。因而,这种实训基地不宜过度提倡,更不能用来替代去企业实习。行业办学或校企合作的必要性自不待言,行(企)业也未必没有合作办学的积极性。探索新时期行业办学与校企合作的新途径,确实是应当着力破解的重大课题。

三、探索校企一体化办学之路

校企一体化办学,是基于依托产业办学,又高于依托产业办学的一种办学机制。概言之,是要构建一种集产、教、学、研为一体的新型实体。探索校企一体化办学之路,似应把握如下要点:

1.学校要主动为企业服务——从“引教入企”到“引企入校”。学校应以主动服务换取企业支持。比如,免费向企业提供员工培训服务;直接参与企业的新材料、新技术、新T艺研发;承担企业的新产品设计、新技措研究,努力成为企业的“外脑”和“智囊团”。在此基础上,待条件较为成熟时,可以由学校提供场地,让企业出资建厂房、购设备,在学校开办工厂。这种工厂既是企业的生产、研发基地,也是学校培养学生、培训教师的基地。更为重要的是,学校可以依托企业,加大专业、学科和课程建设的力度,在合作中寻求教学改革的方向和突破口,进而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学校作为一体化办学的一方,切忌急功近利。只有把企业看做是自己的企业,充分照顾企业的所急、所需,让企业在学校提供的服务中,得到真切的支持,收到实际的效益,才会激发企业长期同学校合作的主动性,营造校企一体化办学的初步基础。

2.寻求一体化办学的深度内涵——从校企共建至企校融合。深化校企一体化办学的内涵至少要达到三个目标:一是功能一体化,即真正成为将生产和教学融为一体的实体。二是方式一体化,即最大程度地发掘校企双方的各自优势,形成新型的培育合格职业人才的育人方式。三是管理一体化,要建立统一的生产和教学组织机构,特别是扩大企业在育人层次规格、职业知能结构、职业资格认定等方面的话语权,切实体现企业在办学机构中的主导地位。校企深度融合说到底是企业文化与教育文化的融合。职业教育本来就是同生产实践关联最为紧密的教育类别,而令人惋惜的是同企业文化融合的问题却长期未能较好地解决。在一体化办学实体中,两种文化的交叉与碰撞,利于学校接纳优秀企业文化的滋养,改造教育文化中的不适应、不适宜成分,使学校文化更具行(企)业的职业特征,把学校办成企业心目中“自己的学校”。

3.希望在于转变发展方式——经济发展方式与教育发展方式。当前,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决策,已经受到全社会的普遍认同。教育发展方式也应当作出与之相适应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必然会作用于教育发展方式。转变粗放型的、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和外部市场的、过度追求规模扩张的经济发展方式,必然会对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有益的启迪和反思。同样,教育发展方式也会反作用于经济发展方式。教育要引导产业界逐步摆脱在世界产业链中的低端地位和浅层次竞争,为企业提供高层次的技术型、技能型人才,为企业有能力参与以优化产品品质、提升技术含量为特征的高层次竞争助力。这些为构建校企一体化办学机制创造了绝佳时机。从这个视角来看,走校企一体化之路不仅是非常必要的,而且是非常紧迫的。

总之,恢复与弘扬依托产业办学的优良传统,探索新时期校企一体化办学的新机制,是职业教育走出困境,破解当前职业教育面临的诸多中、微观困惑的破局之策之一。其效果如何,还有待于职教界和产业界的共同努力以及改革实践的持续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