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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素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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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素养思考

摘要:法律素养是现代法治社会公民的必备素质,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亦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普遍令人担忧,不少高校把法律素养的培育简单化为法律知识的传授,法制教育还存在很多误区。笔者认为应该以法律信仰教育为重点,强化大学生法制教育,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以保障依法治国战略方针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法制教育;法律素养

必备的法律素养是立足社会的基本要件,而法制教育则是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不仅关系到大学生自身实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也直接关乎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当前部分大学生法律素养缺失的表现

1.法律信仰缺失。

大学生法律信仰的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法律规范缺乏信任,部分大学生认为法律不能真正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立法工作并没有广泛征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他们将自己置于被统治阶级的地位,质疑法律的公正性。他们往往对法律“嗤之以鼻”,有时宁愿选择“息诉宁人”,甚至是不够理性的办法去解决,也不愿依法维权。二是对法的适用缺乏信仰,没有形成法律至上的观念,法律的权威并没有在大学生心中真正树立起来。不少大学生认为在当今中国,权力被置于法律之上,“关系”比法律更重要,不少大学生认为打赢官司主要看关系,靠领导的“批示”,法律只不过是当权者的文字游戏而已,当权力被用来谋取私利时,执法不严、司法腐败便不足为奇,这种“权大于法”的思想观念严重削弱了大学生对法律的敬仰,如果这种错误的观念持续占据大学生的思想阵地,难免会导致一些大学生目无法纪,偏离正确的成长轨道。

2.法律意识淡薄。

大学生缺乏社会生活经验,思想比较单纯,法律意识也相对淡薄。当代大学生大多只关注自己的专业知识,而不关注国家时事政治,对于社会的公平正义等价值理念也是置若罔闻。即便偶尔会关注法律,也只是涉及到自身利益的法律问题,带有很强的功利性。法律意识淡薄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没有形成正确的权利义务对等观,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少大学生认为制定法律就是为了约束人们的行为,这是“义务本位观”的思想在作怪,缺乏权利意识,没有意识到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二是法律知识贫乏,缺乏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了解一点皮毛知识就认为自己掌握了法律,因不知法、不懂法而导致法律认知出现的偏差,势必会影响大学生的行为选择。

3.法律能力欠缺。

法律知识的学习最终要转换为法律能力,即守法、用法、护法的能力。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全民守法”对大学生的法律能力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大学生不但要做到不违法,还要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要敢于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大学生法律能力的欠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守法能力较差,守法是对大学生最低的要求,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持续上升足以说明大学生缺乏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用法能力较弱,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维护合法权益,这是法律能力的较高层次要求,但在具体事件中,他们却不知从何做起。三是护法能力不强,在面对违法犯罪行为时,不少大学生持“事不关己”的心态,缺乏同违法犯罪斗争的勇气,这种心态无形中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助长了社会不良风气。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素养缺失的原因分析

1.外部环境的负面影响。

一方面,受两千多年“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民众仅仅把法律当做一种工具,而忽视了法律自身所追求的自由、平等、正义等核心价值[1],而“义务本位”的观念也在阻碍着大学生正确的价值判断和法律意识的形成。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带给国民物质富裕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诸如利益分配不公、贪污腐败等现象在不断吞噬着大学生对法律仅剩的些许信任。在“拼爹”“拼关系”的年代,大学生的心理难免失衡,尚未完全成熟的心智难以抵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容易迷失自我,甚至丧失理智,不惜触犯法律。[2]此外,不健全的法制建设和法制环境也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重要原因,《立法法》第五条明确规定要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但在实践中,大学生很难参与立法,对法律法规的内容并不知晓,特别是改革开放后,大批法律法规的“快速”颁行,使大学生对我国庞杂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产生了陌生感,导致法律很难被信仰,加之有法不依现象的存在和司法不公时有发生,法律虚无主义的思想在大学生群体中也有蔓延的势头,消极的失落感极大地制约着大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

2.现行教育体制存在缺陷。

虽然当前依法治国被党和政府置于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但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似乎并没有被真正重视起来,不少高校偏重德育而轻视法制教育。其一,课程设置不合理,高校非法律专业接受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自2006年思政课课程改革之后,法律基础部分严重缩水,而在有限的课时内,大多老师并没有把法律信仰的教育作为法治教育的核心,而是不遗余力地讲授一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并没有实现从知识体系向信仰体系的转换,法律基础课的任务是要大学生体会法律精神,而不是教给他们一件法律工具。其二,大班上课,教学效果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公共基础课往往是大班授课,一些老师的授课也是“流于形式”,加上学生本身对该课程的重要性也没有正确的认识,课堂授课效果难以保证。其三,部分教师没有法学功底,当前很多高校的法律基础课是由思政课教师来授课,他们大多没有系统地学习过法律知识,很难有效地向大学生传递法律精神。

3.大学生思想不够成熟。

首先,不少被家长“溺爱”出来的“90后”大学生心智尚未成熟,抗挫折能力较差,情感容易波动,而高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并未起到很好的作用。价值的多元化冲击着大学生的头脑,特别是一些网络负面信息通过微信、微博等途径扭曲了不少大学生原本纯洁的心灵,而就业压力的逐年上升也导致大学生心理负荷过重,致使大学生的身心处在矛盾和疲惫的状态,一些与法制观念背道而驰的不良思想则乘虚而入。其次,大多大学生容易感情用事而缺少理性的分析,当他们看到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时,就会彻底否定法律的公正性和价值,甚至会夸大法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法律感到茫然而陷入消极的状态。再次,功利化的学习目的也是制约大学生法律素养提高的重要原因,不少大学生认为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与将来就业关系不大,不如专业课重要,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目的就是能顺利拿到学分而已,这种思想上的轻视自然会影响法制教育的效果。

三、提升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策略

1.重视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培育。

法律信仰是法制教育目标的最高境界,法治的实现需要良好的法治土壤和民众的认同,作为未来民族复兴希望的大学生,其信仰取向将直接影响我国法治建设的兴衰成败。[3]唯有坚定对法律中所蕴含的自由、平等、正义等法治精神的信仰,相信法律的正能量,坚信法律能有效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惩治违法犯罪行为,才能激起大学生学法、守法、护法的积极性,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方式。当然,法律信仰的培育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单靠一个学期有限的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就想形成对法律的信仰无疑是痴人说梦。法律信仰也绝不是被灌输出来的,法律条文本身也不足以唤起人们对它的信仰,只有当内心深处的价值评价标准与现实社会中法律的公平正义出现契合时,法律才能被信仰。法律信仰的教育首先就要求大学生要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念,要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打破“法即权、权即法”的错误认识。其次,要突出以法律信仰为核心的“法”的原理性教育,把课堂教育改革为一种基于法律信仰培育的知识传播,而不单纯是法律条文的枯燥讲解[4],要重视法律精神和立法思想的宣传,而不是单纯的普法课;再次,任课教师要善于进行“引导”教育,面对出现的社会负面现象不能采取“回避”的态度,而是要将其作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一定的教学艺术,使大学生更全面地认识和理解法律,最终信仰法律。

2.改革高校法制教育培养方案。

首先,高校要重视大学生法制教育,不能将法制教育与德育混为一谈,试图用思想政治教育代替法制教育,更不能随意缩减法制教育的课时,否则会导致学生质疑法律的重要性而降低学法的积极性。其次,对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进行优化创新,一方面,把法制教育与德育、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课教育结合起来,健全学生的人格;另一方面要改革创新教育方法,多采用具有吸引力的案例、实践、情景教学法,理论联系实际,将学生的“知”与“行”相结合,调动其学法热情。再次,要尽可能多地开设法律选修课程,开展校园法制教育实践活动,以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需求,提高更多学生的法律意识。

3.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制教育。

首先,以家庭法制教育为基础,家庭法制教育是大学生法制教育系统工程中最基础的一环,家庭教育的成功与否直接影响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和谐的家庭氛围、正确的教育理念、科学的教育方式以及家长自身的法律意识都对大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其次,以高校法制教育为根本,高校法制教育除了课堂教育外,要引导学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律文化氛围,开展各种各样的法律实践活动,宣传法律知识,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再次,以社会法制教育为辅助,社会法制教育也是大学生法律素养提升的重要推动力量,政府应主导各种社会力量通过各种途径开展普法教育,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4.净化社会法制环境。

首先,净化社会法制环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电视、广播、报纸等大众媒体要遵守法律原则和道德底线,坚持正确的法制导向,传播正能量。其次,要规范网络行为,当今社会,网络已俨然成为大学生学习和社交的重要工具,但网络的负面性已被众人所诟病,大学生网络犯罪的新闻也层出不穷,因此要净化网络舆论环境,培养网民言语责任意识,健全互联网的监督管理,让网络更好地成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载体。再次,净化社会法制环境还要规范执法和司法行为,政府机关要做到严格执法,司法机关要坚持公正司法,以确保法律的权威和正义,杜绝徇私不公、贪赃枉法等现象,充分发挥法律的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促进大学生坚定对法律的信仰。

参考文献:

[1]田大治.高校依法治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

[2]张康.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制教育研究[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3).

[3]张大方.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体系的构建[J].法制博览,2014,(2).

[4]贺志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J].首都教育学报,2012,(8).

作者:张攀 单位:黄河科技学院社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