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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律基础课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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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律基础课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探究

【摘要】高职学生法治意识培养的现存问题,主要表现为学生的法治观念淡薄,课堂教学指导的重视程度不足及院校管理方式有待改进三个方面。高职院校需要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加强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使学生能够认识法律、学习法律,增强学生的自我管理意识,塑造正确的思想、价值观念。基于高职学生的认知特点、性格特点及课程教学内容,提出法治素养培育的价值及方法。借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强化责任感,形成良好的法治素养。以科学的教育理念,创新的教育模式,为学生带来全新的学习体验。灵活应用信息技术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吸引学生注意力,调动学习兴趣,渗透法律条例、法律思想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使更多的高职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其中,学习及理解法治内容,逐步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培养更多遵纪守法、正直自律的优秀人才。

【关键词】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学生;法治素养

一、引言

在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学生的法律知识掌握程度、法治素养,能够直接展现当代社会的文明发展进程,关系到法治社会构建的效果。法律具有约束人的作用,使各项工作、行为能够有章可循。强化高职学生的法治素养,是社会发展及国家建设的重要保障,能够培养更多遵守法律规定,正直守法的人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职院校重要的思想引导性课程,主要是以培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法治意识为主。教师需要基于学生学习及生活的情况,实施针对性思维引导,普及法律知识,渗透法律意识,使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逐步形成法治素养。文章将结合当前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现状进行分析,希望能够对相关教研工作带来参考作用。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现状分析

1.学生法治意识淡薄。在现代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下,人们的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便利的生活方式、多样的信息来源渠道,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但是随之而来也造成了各类不良思想的发展。比如不良的网络风气,“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等,均会影响高职学生的积极心理状态。纵观当前高职院校学生发展的现状,多具有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学生的法治相关知识、法律内容掌握不全。在受到不良思想、行为影响的情况下,则会做出违法的行为。比如在社会不法青年的诱导下,参与赌博活动,销售违法产品或者加入违法组织等等,均会影响学生的个人成长,对其积极思想的形成及未来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以近年来很多学生所陷入的“网络借贷”纠纷为例,一些学生为了追求物质生活的富足,满足其个人虚荣心,参与到“裸体贷”、“网络贷”等违法活动中,对其个人经济生活、心理状态等均造成了无法磨灭的伤害。同时一些高职学生参与校园暴力、网络直播或者是网络诈骗等活动,也造成了各类违法行为的频频发生。这些问题的发生,均与学生法治意识淡薄密切相关。学生未能够深刻认识到法律的力量,在面对一些金钱或者利益诱惑的情况下,抱有侥幸心理,最终形成严重结果。

2.法治教育方式落后。法治教育对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均能够产生重要影响,法治教育是高职院校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结合当前教育管理的现状而言,尽管很多高职院校认识到法治培育、法治教育的必要性,但是具体教学指导过程中,存在着教学方式单一,教育模式落后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影响着学生法治意识形成的质量。其一,一些高职院校对法治意识培育工作缺乏正确认识,重视程度不足。学校比较重视学生专业课程的学习、实践操作锻炼,但是对学生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培育的关注不足。学生法治意识较弱,法治意识培育的课程流于形式,难以真正彰显其教育价值。其二,高职院校法治意识培育的方式比较落后,仅仅应用单一的灌输式教学方法。教师讲解,学生倾听,课堂缺乏互动。长时间单一的教育模式下,学生的法治知识学习兴趣较差,课堂教学形成“事倍功半”的局面,严重影响学生法治观念的形成,不利于高职院校法律知识的普及与渗透。其三,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仅仅通过教师的指导是远远不足的。高职院校需要通过多样化的法治意识讲解活动,将法治观念渗透到校园中,使学生能够知法、懂法、守法。但是当前很多高职院校法律相关活动开展较少,专业的法律教师分身乏术,影响教学质量。非专业的教师法律教育知识不足,难以结合本专业内容实施法治知识讲解,影响学生的法治思维。

3.管理方式有待改进。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需要结合社会、学校、家庭及学生多方力量的支持。但是结合当前高职院校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现状而言,学校对学生的行为习惯、法治素养及政治觉悟管理的重视程度相对不足,多比较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就业率等,对其思想发展及心理状态关注较少。一些学生开展不良网络直播活动,或者在互联网上散步消极思想等。在缺乏有效、严格监管的情况下,则会造成不良思想的传播,影响校园学习氛围。一些学生甚至在课堂学习期间,存在学习态度不佳,时常迟到、早退等问题。还有一些学生仅仅为了考勤和学分而学习,未能够真正体会到法律知识学习的重要意义,难以保证课堂教学的效果。

三、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价值分析

1.提高思想修养,形成正确观念。“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开展,能够在传授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关注学生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帮助学生改正不良的行为习惯。积极且正确的价值观念,能够提升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益。高职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的重要组成力量,需要具备较好的法律意识、思想觉悟,约束自身的行为,塑造积极、健康人生观念,这对高职学生未来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均能够产生重要影响。

2.增强责任意识,培养法治素养。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育的开展,能够将法律内容、法治观念等渗透到课程活动中。基于高职学生的认知特点、法治意识等实施针对性指导。以法律的约束力、执行力为基础,使学生深刻认识到触犯法律的危害及影响,深刻领悟遵守法律的必要性。日常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增强学生的责任意识,真正彰显法治素养培育的价值。

四、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方式分析

1.完善教育体系,保持清醒认识。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需要坚持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充分发挥课程教育指导的优势,积极改进当前教育指导中的不足之处,为学生构建一个良好的学习与思维形成平台,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认知能力,保持清晰的认识。高职院校需要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育的重视程度,基于学生法律认识、教育目标及方法等方面进行教学体系的设计。在完善的教育体系构建方式下,切实发挥教育指导的作用,预防不良问题的发生。高职院校可以定期组织开展专题知识讲座活动、法治知识竞猜活动或者教研会等等。为高职学生介绍法治相关知识,渗透法律内容。将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内容与多样化的知识普及活动相互融合,实现教育目标的衔接,保证课程教学质量与活动培育的方向能够一致,增强高职学生的法治观念,培养法治素养。比如高职院校可以定期开展法治知识竞猜活动,法律为主题的演讲活动、情景表演活动及书画比赛活动等等,以多样化的方式,使更多的高职学生能够参与其中,展现学生的才能,也能够使法治意识能够渗透入高职校园中。高职学生已经具备独立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而参与实践活动,能够提升学生的法治知识掌握能力,是培育法治意识的重要方法。学校可以定期组织学生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中,以实践活动中学生的表现情况为主,评价其知识掌握情况,且可以将评分纳入到学分与学业专业考评的内容中。比如可以参与社会普法行动,参与监察员、法院组织的各类社会志愿者活动中等。学校积极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合作,为学生创设更多的实践机会。在学校、社会、家庭及学生的联动下,优化落实法治教育的内容。

2.创新教育模式,强化影响效果。深刻提炼“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内容,创新教育模式与方法,是渗透法治意识,普及法治知识、法律条例的重要方法。高职院校可以定期邀请专业的法律专业人才、指导教师等参与到普法活动中,定期为高职院校学生实施法治知识的指导,成立专业的高职院校法律教育师资团队,提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育的质量,实现学生法治素养的形成。教师需要创新教学的方法,以多样化的教育模式,渗透法治知识,培育法治素养。比如教师可以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将枯燥、抽象的法治知识,以生动的视频、动画呈现出来。以“继承爱国传统”内容为例,可以播放《祖国啊,我永远热爱你》、《龙的传人》等歌曲,为学生使用信息技术展示传统优秀美德的视频,比如《孔融让梨》的视频,《韩信守信》的视频等,提问学生“优秀传统美德对我们的影响有哪些?”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结合生活引入问题,比如“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针对于一些香港大学生辱华的行为,你怎么看?”、“他们触犯了哪些法律规定?”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可快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将生活元素、生活真实案例融入其中,理论与生活相互关联,使学生感受到学习的意义,丰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育内容的同时,使教学工作更加具有教育意义。教师还可以结合社会真实案例,组织学生以参与多样化的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开展案例教学活动。比如以“高职学生不堪网贷压力选择轻生”等社会新闻作为教学案例,以“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为主题开展案例教学。课堂中提出案例,组织学生自主讨论或者合作讨论等。比如可以将3-4名学生划分为一个合作小组,小组成员相互分配任务,查找资料、整体内容,汇集为报告。以PPT的形式展示,为其他同学演讲等。这种方式下能够检验学生的合作能力,同时在论证自身观点的同时,需要引入大量的法律知识。在学生活动参与的过程中,拓展其知识视野,保持探究的意识,提升法律素养。

3.健全评价机制,信息反馈引导。“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需要健全的评价机制予以保障,从多个方面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避免仅仅通过期中、期末考试评价学生能力,关注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高职院校可以根据学生法治意识培育的具体要求,构建针对性的评价、反馈制度。比如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教师评价、学生互相评价及学生自主评价等方式,丰富评价体系。教师给与整体性的评价,指出学生存在的问题,为学生提出改进与发展的方向。学生之间相互评价,则能够从细节之处,从学生的角度提出建议,对学生社会交往能力、合作探究能力的提升有益。学生自主评价,则能够根据学生的自我理解、自主设定的学习目标等评价,使学生学会自我反思、自主进步。同时,高职院校还可以通过学分制、星级评定等评估机制,对学生整体能力进行评价,注重教学评估、经验整体及信息反馈,持续改进教育模式,使高职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工作能够有序开展。

五、结语

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培养学生法治素养,增强学生法治知识的重要平台,需要提升教育的重视程度,丰富教育模式,保持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通过丰富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学校、社会及家长支持的方式下,全面提升教育的质量,促进学生法治意识的形成。

作者:董祥武 单位: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