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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作为预防工作的重要工具-《检察建议》也愈来愈被各级检察机关所重视,并广泛运用于具体的预防工作中。但从实践看,尚存在着一些问题,诸如:有的办案人员缺乏预防意识,办案中已发现了问题,却忽视了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有的虽发出了检察建议书,但内容繁杂,针对性不强;有的格式不对,条理不清;有的流于形式,只管发,不进行回访、督促,对于是否采纳、是否整改从不过问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弱化了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职能作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使检察建议工作更趋于规范化,本文仅就检察建议的含义、作用、适用范围及如何写好、用好检察建议等谈点个人浅见。
一、检察建议的含义及作用
所谓检察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对于有关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为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以及认为应当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向发案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就其作用而言,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检察建议,是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制定防范措施的重要依据。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能够较清楚、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发案单位存在的各种漏洞及引发违法犯罪的原因,而发案单位的领导恰恰因为“只缘身在此山中”。大都不能全面了解和认清自身存在的问题,既使想有效预防,也缺乏重要依据。因而,办案过程中,我们通过检察建议的形式,将所了解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发案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就能使其在明了自身或下属存在漏洞和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出有的放矢的防范措施。这一重要作用,是其他任何部门的任何文件都无法替代的。
(二)检察建议是扩大个案预防效果,构建行业、系统预防网络,实现社会预防的前提。结合办案,进行个案预防是职务犯罪预防的基础,而如何使个案预防延伸为系统行业预防,最终实现社会化大预防,检察建议功不可没。它可以将检察机关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且是某行业、某系统存在的共性、苗头性问题归纳起来,提出综合性的防范建议,送给发案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党委、政府等,在引起各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的基础上,由其要求或命令各下属单位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从而收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片”,“一处亡羊,多处补牢”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
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工具其具体的适用范围。根据高检院《关于实施检察建议工作的具体规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方面的检察建议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
1、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规章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管理混乱,给违法犯罪者造成可乘之机,需改章建制的;
2、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违背职责或严重不负责任,导致职务违法犯罪发生,检察机关认为应当追究相关人员党纪、政纪责任的;
3、结合办案,举一反三,针对某一系统、某一行业存在的可能引发违法犯罪的漏洞和隐患,检察机关认为需其主管部门或党委、政府制定、颁布具体防范措施,进行综合治理的;
4、有关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实施违法行为,虽构不成犯罪,但已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需要立即采取整治措施的;
5、其他应当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情形。
总之,我们在办案中,如遇上述情况之一的,都应当向有关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特别是对那些疏于防范,漏洞百出,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要及时敲警钟,并督促其进行治理,以扩大办案效果,实现标本兼治。
三、制作检察建议书应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司法实践中,检察建议大都是以检察建议书的形式体现的。如何使《建议》的主旨通过建议书完善地体现出来,并能收到预期效果,笔者认为制作好检察建议书至关重要。
根据高检院有关规定和司法实践,制作检察建议书应重点把握好以下三点:
(一)检察建议书的格式要规范
检察建议书是一种法律文书,所以其格式必须规范。具体应包括三个方面:
1、首部:包括(1)标题:ΧΧ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2)统一的编号:Χ检建[]Χ号;(3)被建议单位的全称;
2、正文:包括(1)问题的来源或提出建议的起因;(2)提出建议所依据的事实;(3)提出建议的依据《建议书》引用依据有两种:一是检察机关提出建议的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二是该单位存在的问题不符合哪项法律规定或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4)建议内容,即建议采取的措施,该部分应与列举的事实、原因紧密联系,且要明确、具体;(5)要求事项,即为实现建议内容或督促建议落实而向受文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如规定时间回复落实情况等。
3、尾部:包括(1)落款,即提出建议的单位;(2)制作该文书的时间,并加盖公章;(3)附项
(二)检察建议的内容要针对性强,且易于操作
就检察建议而言,最关键的部分是“建议内容”,也就是提出的具体的预防措施。这一部分最突出的特点是针对性强,有的放矢,而且要具体、明确、切实可行。因而,制作建议书时,就必须首先找准存在的症结,然后的的放矢地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否则,很难引起被建议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其效果可想而知。
(三)检察建议的语言要精练、准确。作为法律文书,检察建议书要求言简意赅,因而制作建议书时,要用精炼、准确的语言,恰到好处地表达发案单位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发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应采取的各项防范措施,使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检察建议书对自身、对下属单位所存在的问题一目了然,对应采取的措施准确把握,进而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职务犯罪。
四、用好《检察建议》的几点建议
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目的,就是要让发案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对自身或下属存在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促使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但实践中却发现,有的部门发检察建议只流于形式,将建议书发出去了事,从不过问落实情况,使有些建议石沉大海,根本未起到应有的作用。基于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在制作完检察建议书后,还必须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检察建议应由专门机构负责发送
检察建议书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法律文书,它的依据和基础,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基于侦查部门对上述情况了解的比较清楚,提出的建议更具有针对性,因而,检察建议书应由侦查部门的办案人员负责制作。但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及时督促,尽快收到成效,实践证明,应由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统一发送。其宜处:一是有利于预防部门随时掌握本地区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情况和个案预防情况,以便及时制定出综合性的预防措施;二是,有利于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回访。各院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是专门的预防机构,其工作经验较之侦晒部门要丰富的多。为了保障检察建议工作的连续性,自发检察建议开始至以后的督促,回访工作等,都应由专门的预防部门负责为宜。这样,收效才会更快,更好。
2、在“建议”的发送形式上,以人来人往当面送交为好。这样,既可以直接同有关单位的领导面对面的交换意见,使其明了采纳与不采纳建议的得弊关系,而且不能及时了解被建议单位能否采纳建议的初步情况和打算,做到心中有数。
3、建好“台帐”。对所发出的检察建议书,要专用一本登记簿,把发出建议的时间、发往单位、发建议的原因、建议内容、采纳建议情况、建议效果等,记载清楚,以备检查考核、汇总。
4、建立联系制度。对于被建议的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预防部门要与其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随时沟通情况,不断研究和改进具体的预防措施。
5、建立回访制度。检察建议书发出后,要定期对发案单位进行回访,必要时,要会同发案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一起对案发单位进行回访。通过回访,对于落实建议措施好的单位,及时予以肯定、表彰,以促使其进一步改进;对于未采纳建议的,要通过其主管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其落实。
6、完善检察建议。对于回访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者是已发检察建议中遗漏的问题等,应积极想办法,协助发案单位找出最佳的解决、处理办法,完善检察建议,以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建议,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社会的重要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