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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组建工会是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工会面临的现实问题,全社会都应当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组建工会是协调劳使关系的需要,是迎接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也是深化经济制度改革给工会提出的新课题。对于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组建工会工作,有来自政府官员方面的误解,又有来自业主方面的误解,甚至还有来自员工方面的误解。推动在非公经济组织中组建工会的工作要注重“软环境”方面的工作,研究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工会和中国工会的新理论并在全社会广泛宣传这些理论,使社会各界了解工会认识工会支持工会,工会也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塑造良好的市场经济新形象充分而有效地发挥工会的作用,顺利推进工会的组建工作还需要协调好工会与党组织、政府部门、业主及其组织和员工的关系。工会对非公经济组织中员工进行组织意识和权利意识教育是绝对不能忽视的工作。组织工会首先要尊重员工的意愿:阻拦员工组织和参加工会是违法的行为,强迫员工参加或组织特定的团体也同样是违法的行为。组建工会工作坚实基础还是在于员工的意志。
关键词:非公经济组织工会组建
中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国经济改革明确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的合理性以后,私营经济、民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开始产生;中共党的十五大明确了经济制度改革的市场价值取向,非公经济与公有经济共同发展,一度甚至提出“国退民进”的口号,非公有制经济名正言顺地成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在中共党成立八十周年纪念大会上又明确这些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业主也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2004年修宪确定私有财产权不受侵犯,非公经济一往直前飞速发展。研究中国宪法的修改历程,不难发现,二十五年来的经济改革,实际上就是非公经济组织不断被从桎梏中解放出来,冲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基础,迅猛发展逼退全民企业的过程。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在企业总数中所占比例不足30%,而非公有企业则到达70%以上,某些地方公有企业不足10%;随着公有企业“抓大放小”和“国退民进”战略性改革措施的实施,这个比率差距还在拉大。非公有企业成为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目前公有企业员工不足6000万而非公有企业员工号称2亿多,据最新报道,农村转移到城市的劳动力有1.5亿之多,他们几乎都集中在非公经济组织。深化公有企业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布局,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和完善“资本和技术参与分配”的制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工会十四大报告指出:“职工队伍发展壮大,内部结构、分配方式、思想观念发生深刻变化,工会工作对象和范围出现了新的情况和特点,密切同职工群众的联系,把广大职工更好地组织起来,保持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是我们面临的现实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工会必须有在非公经济组织组建方面有新的作为。
一、提高对非公有企业工会组建工作意义的认识
中共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推向新世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公有企业和公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着主导和控制的主体作用,但是,非公经济组织和员工数量却三分天下有其二,甚至四分天下有其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格局不再是改革前的国家职工与国营企业的关系了,因此,必须加强对非公经济组织工会组建工作意义的认识。
第一,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组建工会是协调劳使关系需要
所谓劳使关系就是一般称之为的“劳资关系”,我国在中共八大以后习惯称之为的“劳动关系”,即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的所谓公司制股份化的现代企业制度中,由于资本所有者不一定直接经营企业而企业是独立的经济组织,所以,“劳资”或“劳动”这样的概念已经都不能反映这种社会关系的本质了,于是,国际上流行起了“劳使关系”这个概念,也就是劳动力的“所有者”与其“使用者”之间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这个概念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现代企业制度的特性。
在中共党的八大前经过“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见宪法序言),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完全被消灭掉了。几十年来,非公经济在我国一直被作为非社会主义经济进行批判,愈加强化了人们的这个意识并使之登峰造极。因此,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劳使关系的认识,劳动者的思想深处仍然有着“剥削和压迫”的雇佣观念。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劳动关系”被称作“劳资关系”而在公有经济组织中则是“劳动关系”,这一度成为某种政治的界定。同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资本所有者和企业管理者,其心态也是复杂的。加之他们缺乏对这类企业的管理经验,诸如此类的思想心态必然导致“劳使关系”的复杂、紧张甚至对立。
雇佣与被雇佣的思想心态使劳使关系处于矛盾对立的状态,其结果往往是影响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约了企业的发展。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发展,劳动争议也大幅度上升尤其是集体争议案件几乎是成倍增长。在我国劳使关系中的人权问题,表现最突出的就是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当中。工伤、死亡、职业病,童工、污辱女工、监禁劳动,工作超时、拒发延长工时费、拖欠工资、不缴纳保险费等等侵犯人权、违反法律、有悖道德的现象,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多有发生。在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和外资企业中有相当多的员工其工资收入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劳动强度则是最大的。各种形式的强制性劳动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发生在惠东的一家非公企业恶性拖欠工资导致罢工,保安开枪打伤员工,老板携款逃逸。这个事件可谓典型之极。即便是在那些所谓规范管理待遇优厚的大型外资企业中,员工的劳动强度也是较大的,员工很少有人格和尊严上的平等感,白领“疲劳症”已经是普遍存在是现象。“有赚钱的时间没有花钱的时间”,这是非公有制企业所谓待遇不错的员工之生活的真实写照。
如果说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由于我国的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状况决定的劳使关系如此紧张的局面,不得不接受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资本血腥积累的事实,那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如此紧张对立的劳使关系就必然导致非公有制经济不能健康发展,还有可能导致社会矛盾的加剧。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调适这个矛盾使其健康发展呢?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近200多年的历史证明,把员工组织起来才是化解这个矛盾对立的最好办法。如果说在原始资本主义时代,工会是团结劳工与资本家进行斗争的产物,那么,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现代文明社会,工会则担当起了协调劳资关系的重要角色。北京切诺基公司的美方代表十分看重中国工会的作用,为妥善处理劳使关系,主动向工会建议建立集体谈判制度的机制;中国一汽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在与外资合资时,都把组建工会和签订集体合同作为首要的条件之一。中国非公经济发展近20年的经验证明,有工会组织且充分发挥其作用,劳使关系就可以调适到一个和谐健康的状态,工会的存在有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组建工会是迎接经济全球化的需要
无论愿意与否,全球化已经来到了我们的身边,尤其是经济的世界一体化。经济全球化的载体是企业的国际化即跨国经营。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我国开始迈进了世界贸易组织的门槛,中国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越来越被各国承认,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我国政府已经对全世界承诺中国市场全面对外开放。经济的全球化迫使中国的劳使关系不能不与之相适应。发达国家的员工和不发达国家的员工对全球化经济的认识有着不同的看法,然而,其实质反映了一个共同的愿望,那就是反对无情的剥削。对于不发达国家的员工而言,往往政府以低廉的劳动力价格作为吸引发达国家的资本的一个筹码;而对于发达国家的员工而言,资本向不发达国家的转移直接的一个后果就是造成大量的失业或迫使其降低工资要求。美国劳工对世界贸易组织的抗议活动是最典型的例证。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挪威、德国等欧洲国家的几家工会组织,曾经在不同的场合向中国工会呼吁制定联合的工会对策。经济的全球化实际上就是资本国际化联合起来的一种表现。那么,历史告诉我们工会是顺应雇主组织的产生而产生的即先有雇主组织后有工会组织。同样道理,如果说资本的国际化联合是不可阻挡的,那么,工会的国际化对策也就只能是符合历史规律的必然——无论人们、雇主或政府喜欢不喜欢。对于我国而言,在外商投资企业全面建立工会组织则是迎接经济的全球化必然要求。随着公司社会责任即SA8000标准在全世界各国的发展,劳工的权益保护尤其是劳工的团结权,将越来越引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公司及企图成为跨国公司的各国企业的关注,工会是劳工团结权的具体形式,组建工会必将成为一种潮流。
随着我国经济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兑现向世界贸易组织做出的承诺,我国劳使关系的调适的手段也必须遵守国际规则。作为国际劳工组织的原始会员国,我们有责任成为履行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模范。员工的团结权是实现其应当享有的劳动权利的基础,建立集体谈判制度和调适劳使关系三方原则等等,所有这些都离不开工会组织。因此,建立工会组织不仅在外商投资企业是必要的,对于内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而言也是必要的。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的结社自由权,据此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工会法规定工会的权利受到国家的保护。由此可见,经济的全球化、资本的国际联合及企业跨国发展,要求我们不得不按照国际惯例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新型的劳使关系即全面成立工会组织,建立资本、政府和工会组成的“三方机制”调适劳使关系。
第三,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组建工会是深化经济制度改革给中国工会提出的新课题
按照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总要求,中共党的十五大提出了我国全面改革的战略,中共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调整经济结构布局深化经济制度改革,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公有制的主体作用表现在对国民经济命脉的控制力上,在保证公有制对国民经济控制的前提下,公有经济的数量可以少一些;不仅如此,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应当是多样化的,鼓励和引导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按照中共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公有企业改革有进有退的总体部署,公有经济企业在竞争领域要逐步退出。由此可见,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将会得到大幅度的发展。有的地区已经实现了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多数的目标,有的城市正在为实现非公有企业达到70%的目标而深化公有企业改组改造:主辅分离、股份化改造、出让公有股份、关闭一批公有工厂、破产一批公有企业等等。
调整经济结构布局深化经济制度改革,对我国的工会工作提出了挑战。中国工会几十年来的工作重心都是在全民所有制的国营企业,几十年来全力以赴研究的是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工会工作的原则方法和理论。近20年来,中国的经济制度基础正在发生质的变化。面对70%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70%以上的员工就业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新格局,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挑战:在不足三年的时间里,号称15000万会员的中国工会一度减少至不足9000万,组建工作加大力度以后至2003年,工会会员恢复至1.34亿。与此同时,就职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及机关的员工从1.8亿增长至2.5亿。据估计2004年工会可组织的对象达3.00亿,而工会会员2003年则又下降至1.20亿左右。公有企事业及机关单位越来越少,其员工数量也越来越少,工会组织率不断滑坡,在改制后的企业有些虽然还保留工会的招牌却没有了工会专职工作人员,更有甚者干脆取消了工会组织。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几乎都是迫于某种压力而被动地成立工会组织,工会组织的发展远不及非公有经济组织的发展速度。非公经济组织的工会组建率不足10%,其中还要相当多数是老板工会或老板娘工会,工会成为一种摆设的情况还是比较严重的。面对这样的形势,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工会的组建工作就不能不成为中国工会的一项现实的问题。我们也必须充分认识到,人的本质属性就在于其社会性,社会生活即群体性的生活是人的本能的愿望,只要组织起来才能战胜其原始的可怖心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如果不建立和完善合法的工会组织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那么,诸如同乡会等打工者组织就可能进入,员工中非正式组织就必然出现且会伴随着劳使矛盾的加剧而膨胀起来,也不排除其他反社会的组织利用劳使关系的矛盾而根植其中的可能性。
二、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组建工会存在的若干误解
对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成立工会,有来自各方面的误解如工会无用论、工会麻烦论、工会负担论、工会分权论、工会收费论等等,所有这些论调都严重地阻碍了工会的组建工作。
第一,来自政府官员方面的误解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组建工会的最大阻力应当说是来自政府官员对工会的误解。在他们看来经济建设是最大的中心,经济建设为中心当然是无可非议的。然而,某些政府官员却存在这样的论调,认为工会是阻碍改革、影响开放、妨碍引资、制约发展的力量。
在公有企业改造的过程中,工会被“改革”掉了。他们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效率第一“精简”机构,还能够把工会的牌子保留在“党群办公室”已经是不错的了。再者,“国有”企业已经不在是全民所有的“国营工厂”了,股份化的公司存在“非公有股份”,所以,某些官员认为强调保留或建立工会是对“非公有股份”资产所有权的藐视。个别政府官员甚至声称,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要注意防止工会“捣乱”。由此,在一些改造为非公有独资的经济组织中,工会消失了且很难重新组建。在私营企业组建工会,这些官员则声称,有“侵犯私营企业主权益”之嫌,严重挫伤了企业主发展经济自主经营的积极性。在外商投资企业组建工会,这些官员则认为是破坏招商引资改革开放之大计,唯恐吓跑了海外来的资本家。
第二,来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方面的误解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业主方面的误解是工会组建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一种观点认为,工会就是带动员工共同闹事与资本所有者对立斗争的团体,成立工会无异于为自己安置了一颗定时炸弹,因此,畏惧工会进而由衷地抵制组建工会。这样的观点在内资私营企业主和来自一些工会力量比较强的国家和地区的如韩国等投资人中多有存在。另一观点认为工会是企业的麻烦,成立工会无异于作茧自缚,由于有了工会某些事情就不便于独自决定。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工会是负担,成立工会就不得不按照规定提供办公场所、安置有关人员、还要拨交经费,这无异于瓜分利润。也要个别的企业如柯达公司,他们认为成立工会是无意义的,因为公司已经为员工提供了最好的待遇和工作条件,公司对员工的地位作用甚至其个人的发展都有充分的考虑,总之工会能够做的公司都已经做到了,工会没有存在的必要。还要更特别的,在公司内部成立了“员工俱乐部”,公司为员工俱乐部提供所有的帮助和支持,所谓“员工俱乐部”可以发挥工会组织的一切作用,其实际就是工会,但是公司方面就是反对把该公司的员工组织纳入“中国工会”的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