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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入世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国行政法治改革
论文摘要:WTO规则多是行政法规列,主要是对政府行为和行政法治的要求,与WTO规则的要求相比,我国行政法治还存在许多问题,急需按照WTO规则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立法质圣,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誉力度,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和行政法治的断发展
加人世贸组织是我国当代社会发展史上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事件。它不仅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人一个崭新的阶段。我们将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而且意昧着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迎来了一场全新革命—“全面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革命。
一、入世向我国提出了加快行政法治改革的任务
中国人世,政府首当其冲.首先,从形式上说,世贸组织是以政府为主体组成的国际组织,政府是人世协议的缔结者,也是WTO权利义务的承受者;其次,从实质上说,WTO是由一整套规则体系构成的,且几乎所有规则都主要是针对政府的。加人WTO,政府行为就要受到WTO规则的约束和规范。然而,与WTO规则的要求相比,目前我国行政法治建设还存在着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
第一,行政立法质不高.体现在:视野不开阔.长期以来我国行政立法视野单纯注重国内,忽视将国内法与国际法相衔接,以致造成国内法与WTO规则和我国政府承诺不相一致甚至相背离,人世协议要求制定而国内法尚未具体体现的“法律真空’等现象。体系不统一。按照WTO规则要求,地方政府的立法、经济政策的制定必须与国内立法保持一致。但是,有些地方、部门在行政立法中从狭隘的本位主义出发不适当地强化、扩大本地方本部门的权力,甚至各搞各的相互割裂的所谓.法律体系”,破坏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和落严。法制不规范。法律、法规在权利力义务配置上不平衡。立法中重视行政机构权力,轻视相对人的权利,重视行政管理机关的强制措施,轻视相对人的侵害救济;重视相对人申请报批的行政许可程序,轻视对行政执法监督制约的程序;行政机关的权力规定具体,责任规定抽象:
第二,政府职能不到位。主要表现:(1)“越位”,政府管了相当一部分不该管、管不了、实际上也管不好的事。(2)“缺位”,一些需要政府管理的事情没有管起来,如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事务。(3)“错位”,政府一些部门职能交叉,一些部门既是所有者又是协调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第三,行政执法不规范。主要表现:(1)以权代法。许多政府部门和地方仍习惯以“内部文件”、“行政命令”等随意性很大、透明度很低的管理方式开展工作,“暗箱操作”、随意裁决等间题时有发生。在行政过程中,频频出现内部文件的权威大于部门法规政策,部门和地方规定大于国家法律法规的现象,甚至有时依据内部决定或领导口头指示就可以改变或变通既定规则的执行二〔2〕执法不公。受执法经费不足的影响,一些行政执法部门热衷于搞罚没收人:有罚没收人各行政执法部门就争相办案,无经济利益相互推谬一些省、市地方政府将行政执法部门的罚没收人与经费支出不同程度地挂钩,一些部门、地方罚没上交费用都有任务指标。这种部门权力利益化、不当利益合法化的做法,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的公正性.也制约了依法行政效能的正常发挥。执法环节过多、彼此推诱、公文旅行、效益低下、长官意志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大量存在:
第四行政监督不力。表现在以下方面: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相当薄弱。往往是上级有号召、有要求,才去组织安排。执法监督方式也多是听听汇报、走马观花,不但不能了解真实情况,而且损害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名声:受检查的单位有不少是不习惯于接受监督检查,主动提供情况差。甚至千方百计予以掩饰:有些地方、部门对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的监督作用重视不够。甚至认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揭行政机气的“短”不利于维护“政府形象”在实践中,有的要求法制工作机构对行政复议申请能不受理的就不受理,不得不受理的也要尽可能维护“政府威信州;有的在发生行政诉讼后不是积极应诉。而是想方设法影响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理:
由于上述问睡的存在,人世后,我国行政法治、特别是政府的行政管理方式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政府必须直面这种冲击和挑战,积极应对.加快行政法治改革的步伐,努力争取人世的正效应。
二、应对入世挑战,必须全面推进行政法治改革
第一,按照WTO规则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立法质量。(1)抓紧清理,修改或废止与WTO规则和政府承诺不相符合的法律法规,使之与WTO规则相一致,针对欠缺的国内法律空白,及时制定相应的政府法规,做到立、改、废同步进行,建立键全符合WTO规则要求的行政法律体系:(2)维护中央政府法律法规的统一性和权威性。需要各地方、各部门在有关行政工作中必须坚决执行中央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各地方、各部门有关的现行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凡是与中央法规不一致的地方也需要及时加以纠正或废除;中央政府应当借助人世带来的强大推动力尽力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垄断利益,从法律上打破行业垄断、地区封锁:地方政府和部门新出台的各种人世应对措施也应注意保持与中央政府规定的一致性完善权利义务的配。立法中,在赋子有关政府机关必要权力的同时,必须规定其相应的责任,在规定相对人的义务的同时,应该明确规定其享有的权利,并为保证其权利的实现规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第二。按照WTO规则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由全能政府转变为有限政府。政府要改变过去的政府管理中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的传统习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凡是市场.社会、企业和公民能自我调节、自我管理的事,政府就不必介人;反之,政府就可以介人。同时,政府要有意识地培育社会中介组织,提高社会的组织化程度、扩大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的能力,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供承接载体、以形成“小政府,大社会”、.‘小政府,大服务”、“小政府,大保瘴’.的格局由徽观经济管理转变为宏观调控。政府要适应经济需要,实行政企真正分开、使企业真正成为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主体,强化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职能,服务职能‘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职能,为企业发展和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car由市场参与者转变为市场秩序维护者。根据WTO规则要求。政府有义务促成全国统一的自由市场,保证WTO规则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因此.政府应当及时转变既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角色。切实担负起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能.按照WTO规则要求统一市场,取消关税壁垒。打破垄断.为国内外企业创造一个统一、公正、自由的市场环境:同时、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要主动维护国内企业权益,积极参与国际市场规则的制定和修改,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巴
第三,按照WTO规则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WTO规则和行政法治建设本身的要求来说.行政执法要做到:(1)科学,即各级政府采取的行政措施、技术标准要有科学依据,既实现合法目的而又不超过必要的限度。(2)“公开”,即各级政府在管理过程中尽量做到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建立相应的政务公开制度,如听证制度、信息查询制度和咨询制度。以增加政府法规和决定的透明度、公开度。(3)“公正”即政府行政过程要公正、对各种主体平等对待,平等地给予国民待遇,不偏祖任何一方,也不能歧视任何一方、保证行政行为的一致性。合理,即行政措施应符合商业实践的客观实际和商业惯例,并将其产生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4)“高效”,即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执法职责。及时解决行政纠纷,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要求,如申请的审批、许可等,只要具体条件合乎法律规定、就应快办快结。不拖延不刁难。
第四,按照WTO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1)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是行政执法监督中最高层次的监督、而且监督的范围最广泛。包括行政管理的一切领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尊重人大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的监督,对人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子以对待。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行政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有着鲜明的特点,就是直接、及时、灵活、快捷:依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本级政府对所属部门、上级执法部门对下级执法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既监督抽象行政行为,又要监督具体行政行为;既监督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又监督行政行为的合理性;既要有统一组织的执法检查,又要有不定期的随机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和撤销行政机关有悖于WTO规则的政策和决定、及时纠正和制止不正当行政行为。另外,还要在审计监督和监察监督上有新的突破x133健全司法机关的监督。这种监督。侧重于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是针对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基本途径是通过行政诉讼活动来实现。建立键全这种“民告官”,的制度,公民和法人可以通过法定的形式监督和控告行政机关,促进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不正当的行政行为。超级秘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