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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问题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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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问题思考

一、当前普法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法制建设直接关系到政治稳定、社会安宁和经济繁荣。当前有些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法制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的认识上存在偏差,许多公民尤其是一些公务员的法律意识也较为淡薄,有的地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还依然存在。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法律意识淡漠,学法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当前普法教育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普法教育效果不甚理想,公民的法律意识仍旧淡薄。表现为人们对权、钱、法三者的认识存在偏差,误认为金钱是万能的,权力大于一切,有了法律也要用上关系才行。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遇到矛盾、纠纷时,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的合法权益。

2、公民的法律知识较为缺乏。无论是执法者还是被执法的对象,均不懂得相关的法律条款,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遇到问题时不能正确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分析、判断、解决,往往是盲目办事,凭自我感觉进行处理,以致出现了许多本可以避免的事情的发生。

3、对法律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在基层从事普法工作的同志常常感到:普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任务也越来越重,广大人民群众呼唤法治的声音也越来越响,但开展普法教育这项工作的困难却越来越大。一些单位的领导不太重视此项工作,认为法制宣传工作是可有可无的事情,做得好与不好没多大关系,不会影响到年度工作目标的考核,也产生不出多大的“政绩”,因而也就重视不够,往往只是将工作安排下去,但至于工作的实际情况如何,效果怎样,也就不会去过问。普法工作在有些地方和单位甚至还仅仅是一纸文件,层层传达,图形式、走过场、表面应付,工作没有落到实处,没有扎扎实实地开展普法。

4、普法教育方式方法仍显陈旧。普法教育工作多年来一贯是编写普法教材,然后采取“灌输式”、“培训式”的老方法,方式方法上没有改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虽有尝试,但不普及,也不规范。部分单位仅靠一本枯燥无味的普法教材、一节蜻蜒点水式的串讲、一场“团体操(抄)”式的普法考试就结束了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其效果可想而知。普法教育的教学手段及方法单一,依然是靠一本书、一支粉笔就上一节课的形式,没及时地进行更新,多媒体等先进的教学形式和手段没有在普法教育中得到充分的发挥和运用。普法教育的内容单调枯躁,理论联系实际不够,不能将书本中的理论知识与现实中的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教育而教育”,“为普法而普法”,在教会老百姓如何运用课本中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方面做得不够,因而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普法教育的积极性不高。

5、个别人员及单位不严格依法行政、不公正司法,影响了普法的吸引力。目前依然有个别行政机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搞权钱交易、贪赃枉法、以罚代刑;个别执法人员执法犯法,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司法机关也个别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虽然现在这些现象极为少见,但就是这些极个别的现象,降低和损坏了国家法律的形象和尊严,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降低了普法的效果。

二、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对策与方法

(一)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

要将普法工作一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管理,将普法的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系统、部门、单位、岗位和个人,并逐级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要把普法教育工作完成情况同干部的考核、奖惩、提拔、任免挂钩,对普法教育工作不认真重视,敷衍了事的,要严肃处理,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

(二)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树立“法律至上”权威

行政执法部门是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最主要的职能机构,它涉及面广,与群众打交道多,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维护司法公正集中反映了党和人民的基本要求。因此,要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公开执法,特别是要加强依法治权、依法护民的力度,树立“法律至上”权威,彻底消除对法制教育的负面影响。要从三个方面着手:

1、要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除了一般的法律知识普及外,还要加强法律特点、功能、作用等法律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使“法律权威是法律的生命”“、法律至上”等基本观念深入人心。

2、要求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自律,加大惩罚的力度。特别要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办事,按章办事,不徇情枉法,不以法谋利。对于违纪、违规甚至于违法的执法人员要严肃处理,不能姑息迁就,充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严肃性。

3、要充分发挥各种监督机制的作用。目前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监督的制度很多,但并未形成合力,没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要对各种监督形式进行深入研究并作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以充分发挥这些监督制度的综合威力。只要监督到位,不愁法律的权威树立不起来。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按照“五•五”普法要求,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自觉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1、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形成学法用法氛围。(1)开展“法制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要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的各项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2)开展“法制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送法进农家、建设新农村”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进行法制宣传。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法制教育轮训制度,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在建设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过程中,大力加强法律服务组织的建设。(3)开展“法制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经常组织社区居民学法,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4)开展“法制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和教师的法律素质教育。将法制教育列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法制教育的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法实践活动;加强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5)开展“法制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活动,促进企业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6)开展“法制进单位”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律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2、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和专项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不断改进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各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营造社会法治文化氛围。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并定期开展活动;加强传媒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在为公民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宣传法律。

(四)建立有效的法制教育监督评估机制

一要注重过程的监督。要充分发挥人大、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促进法制教育宣传,严禁走过场、表面应付,使普法深入人心,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二要注重实用效果的评估。要建立一套有效而实用的考核评估机制,既考虑过程又重视效果,做到评估能真正实在的促进法制宣传教育,使社会真正走向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