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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作为阐释犯罪与文化关系的一种分析视角和基础理论,文化冲突在犯罪学中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研究意义。在我国,对犯罪之文化冲突理论的理解,长期以来停留在美国学者塞林所提出的文化冲突模式中。由于时代不同、国情有异,这种认识需要获得修正,犯罪的文化冲突理论亟待进行中国化。在中国社会转型和追求现代化的背景下,从文化规范性视角出发,主文化发生危机,犯罪亚文化大肆滋生,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形成矛盾和对立。这种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的冲突构成了我国犯罪之文化冲突论的深层本质。
【关键词】文化冲突/文化的规范性/主文化/犯罪亚文化
犯罪的文化冲突理论是研讨犯罪与文化关系时不能逾越的一道理论屏障。随着犯罪文化学研究的深入,随着对中国本土犯罪问题和有关犯罪学理论的不断重视,我国学者已不满足将认识仍停留在20世纪上半叶美国学者塞林根据美国国情所提出的文化冲突理论上。为深入体察中国的犯罪问题,文化冲突理论需要进行合理的中国化。这种中国化既需要继承原有理论的精华,也需要理性反思原有理论的分析限度,本文以文化规范性的视角结合当代中国犯罪实践和社会情势进行犯罪学与文化学的跨学科研究。
一、塞林的文化冲突理论及其分析限度
(一)塞林文化冲突论的内容与意义
文化冲突理论较早地受到了犯罪学家的青睐,尤其是美国学者塞林创立了解释移民犯罪的文化冲突理论。1939年,他在《文化冲突与犯罪》一书中深入分析了移民犯罪的发生原因,并系统地提出了文化冲突理论。塞林主张,作为文明生长过程的一种副产品,社会中必然存在文化冲突,这种文化冲突是不同社会价值、利益、规范和文化准则的冲突。因而,文化冲突易造成个人行为规范的矛盾和社会的不稳定,文化冲突是犯罪发生的原因之一。
经过实证调查,塞林认为:“当一种文化或亚文化区域的规范移入另一区域或与另一文化区域的规范相接触时,文化冲突在所难免。”“文化冲突主要发生于以下三种情况:第一,当这些文化准则在毗连文化区域的边界接触、碰撞时;第二,当某一文化群体的法律规范延伸到另一文化群体的领域时;第三,当某一文化群体的成员迁移到另一文化群体中时。”“文化冲突是社会变迁过程的自然结果,社会变迁导致产生无数的社会群体,每个社会群体对于生活情景都有自己的定义,对社会关系也各有各的解释,而对其他群体的社会价值却全然无知或每有误解。”[1](P129-136)
塞林结合美国是一个移民社会的特点,搜集了大量的资料和数据分析美国移民犯罪的现状,解释为什么移民更容易实施犯罪和社会越轨行为。他认为移民犯罪常是由下列原因造成:“第一,新旧文化的行为规范之间的冲突;第二,从乡村迁移到城市;第三,从组织良好的同质社会迁移到无组织的异质社会。”[1](P151)塞林的研究一方面将文化冲突与犯罪问题联系起来,意味着犯罪的发生也受文化冲突的支配,标志着文化学的文化冲突根据社会生活的需要还可在犯罪学中获得新的阐释,并为今后的犯罪学研究开拓了全新的发展路径。另一方面,塞林将文化冲突论与当时美国的社会转型和变迁相融合,使文化冲突论对现实犯罪问题的分析具有较强地解释能力,他的某些观点至今仍对当今的犯罪研究具有很大的启示意义。可以说,塞林的文化冲突论在犯罪与文化关系的研究中具有开拓先河的学术地位,从此学界对犯罪的文化分析不再仅是宏观意义上的泛泛之谈,开始注重对文化学基本理论与智识思想的汲取,开始注重对特定社会场景、结构和情势变更的体察与反思。
(二)塞林文化冲突论的分析限度
应该说,任何一种理论均有其特定的研究对象、适用空间和效力范围,包治百病、无所不能的理论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塞林的文化冲突论尽管具有诸多的积极意义,但在客观上这种理论的解释能力和分析能力也存在一定的限度。
从社会背景上看,塞林的文化冲突论是建立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的社会转型与犯罪现状基础之上的,该理论适用于当时的美国社会,但未必能够直接适用于当代中国社会。尽管当时美国社会与当代中国社会均经历着剧烈的社会转型、变迁和犯罪浪潮冲击,但由于历史、宗教、经济和政治等诸多因素的不同,当时美国社会的犯罪情势、综合原因与当代中国社会有着很大差异。美国社会的文化冲突很大程度上是美国保守主义的新教伦理文化与外来移民文化的矛盾;而中国当代文化冲突则包容了现代工业文化与传统农业文化、本土文化与西方文化、计划经济文化与市场经济文化等多元文化之间的分歧与争端。塞林的文化冲突论能够解释美国的移民犯罪,但却不能直接应用于中国犯罪问题的分析和研究。
从犯罪类型上看,塞林的文化冲突论主要是针对美国移民犯罪而衍生出的理论模式,所以,该理论未必能够直接适用于其他犯罪类型的研究。在美国社会中,尽管移民犯罪比较严重,但这也仅是诸多犯罪类型中的一种。塞林的理论对移民犯罪有较强的说服力,但对犯罪、青少年犯罪、白领犯罪以及大量个别实施的传统型犯罪(如人身和财产型犯罪)的研究恐怕就难以胜任了。
基于前面的论述,我们对塞林的文化冲突论应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评价。应该说,为了开展中国犯罪的文化冲突研究,我们需要汲取塞林理论的精华,注重文化规范对犯罪产生的影响,沿着塞林所开创的道路走下去;但我们更应清醒认识塞林理论的分析限度,立足于当代中国转型社会的现状,将塞林的理论中国化,从而逐渐发展出关照中国犯罪问题的文化冲突理论。
二、文化冲突论:中国化的场景与视角
有关中国犯罪之文化冲突论的形成,需特别考察两个前提:其一,是对当代中国犯罪发生的基本社会场景进行分析;其二,是为文化冲突论选取适当的研究视角,毕竟“知识在本质上是视角性的”[2](P414)。这样研究场景和研究视角共同构成了犯罪之文化冲突论的思维起点和知识基础。
(一)中国场景:现代化与社会转型
文化冲突发生于人类历史的转型时期,社会剧变孕育了它。对犯罪之文化冲突论形成背景的分析,离不开对中国所面临的现代化和社会转型这两个重大历史事件的解读。
中国社会转型的核心内容就是追求现代化。“现代化指工业革命以来人类社会所发生的深刻变化,这种变化包括从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传统政治向现代政治、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等各方面的转变。”[3]在追求现代化进程中,世界各国先后毅然决然地走上了社会转型之路。社会转型是一个既熟悉又复杂的范畴,它能够导致社会发生深刻而重大的变化。有学者认为社会转型主要包含以下内容:“社会转型与社会常规时期相对应,是社会发展连续性的中断;社会转型也是人们实践活动方式的根本改变;社会转型还是社会基本结构的根本变化;社会转型更是文化模式的变迁。”[4](P21-25)
正如美国学者布莱克所言:“现代化所伴随的是人类业已看到的巨大灾难……现代性带来的问题与所提供的机会一样大。必须认识到,现代化是一个创举与毁灭并举的过程,它以人的错位和痛苦的高昂代价换来新的机会和新的前景。”[5](P37)中国的现代化也存在错位现象,即传统文化因素瓦解速度很快,而现代文化形成的速度则相对迟缓,社会易形成各种制度真空和价值规范真空。
同时,从社会结构上看,我国社会由总体性社会逐渐嬗变为多元性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多元利益主体不断发育,市民社会不断成熟,横跨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交叉性群体和边缘性群体开始出现(如农民工),新的社会阶层逐渐形成,社会分层中的贫富分化开始加剧,不同阶层间的诉求出现冲突、利益形成对立。这样中国社会逐渐嬗变为由不同亚群体和社会阶层组成的多元社会。不同阶层、亚群体拥有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利益主张,不同阶层、亚群体之间逐渐由此形成了不同的亚文化。不同群体亚文化的冲突、主文化和亚文化的冲突就蕴涵在由追求现代化和社会转型所构成的当代中国场景中。可以说,离开这一中国场景,对中国犯罪的文化冲突分析就成了无本之木和无源之水。
总而言之,在这种中国场景中,日渐多元的社会酝酿了大量的矛盾和混乱。这些混乱与矛盾在文化上造成了主文化的文化危机,催生了各种犯罪亚文化,形成了犯罪亚文化与主文化的冲突。中国场景决定了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的冲突在现阶段是不可避免的,文化冲突是我国现代化与社会转型的必然代价。
(二)研究视角:文化的规范性
文化是人类历史地凝结成的生存方式。[6](P19)文化具有规范性,能够影响、制约个人的人格和行为,文化规范性是社会内在的运行机理和社会发展的深层本质。中国台湾最有影响的知识分子殷海光先生在《中国文化的展望》一书中,将文化的特征分为四种,即规范特征、艺术特征、认知特征和器用特征。他认为:“一个文化系统中,对文化分子的思想、行为,甚至情感,规定其应当或不应当,善或恶等等预规或应迫,就是规范特征。伦理和道德是规范特征的总汇。宗教有很强烈的规范层面。该种特征常透过社会控制,传统力量,奖励,惩罚,批评等等展布出来。与文化的其他特征相比,规范特征常为主宰特征。不同的文化之核心差别乃规范特征的不同。”[7](P59)受殷海光先生上述论证的启发,本文归纳与提炼出文化的规范性作为研讨犯罪之文化冲突论的研究视角。
文化规范性是文化对个人和社会的影响,是文化的本质属性;文化规范性广泛存在于各种主文化、亚文化甚至是犯罪亚文化中。从根本上看,文化的规范性主要体现为主文化所要求的文化规范,文化的规范性发挥作用常表现为一种社会控制的过程,这种社会控制拥有法律、道德、宗教、习俗等广泛的外在表现形式。
从文化规范性出发,不同文化间存在冲突的根源在于:每一种特定文化均对特定群体具有规范性,规范性要求人和社会遵从特定文化所要求的文化模式和文化精神。在转型的多元社会中,一方面,传统的主文化从总体上已开始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并逐渐失去效力、走向瓦解;但传统主文化的某些习俗、观念、行为规范、价值规范依然存在,并发挥指导生活、规范行为的部分效力。而新的主文化仍然在形成之中,新的主文化中的习俗、观念、行为规范、价值规范并未确立起对社会生活的全面规范。转型社会中的人们不断地受新旧两种文化的规范、影响与控制,人们突然发现自身不知所措,社会出现了主文化的认同危机。另一方面,不同亚群体受不同亚文化的影响,犯罪亚群体受亚文化极端表现形式——犯罪亚文化的影响,同时本身并不确定和稳固的主文化还要普遍地指引人们的行为,这样,在特定群体中出现了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的冲突和对抗,冲突的实质是不同文化规范之间的矛盾。可以说,在我们这个多元社会中,从文化规范性的视角来看,文化冲突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三、文化冲突: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的对立
近年来,中国学术界开始重视、检讨和反思西方理论、概念在中国的适用及与中国现实问题之间的关系,并开展了反对简单套用西方理论和概念的“社会科学本土化运动”[8](P211)。将国外文化冲突理论中国化,就符合中国学术的这一发展趋势,并有助于构筑专属于中国犯罪学研究的文化冲突论的理想图景。在我国,文化冲突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主文化的文化危机
文化冲突始于文化的危机,文化危机是文化冲突的第一个环节。所谓文化危机,是指文化遇到巨大的挑战,人的存在受到威胁,主体的文化认同发生动摇,致使现有的文化不再有效地规范人们的行为、满足人们的需要,从而引发人们对该文化的怀疑。[4](P125)在一般意义上,一个社会的文化危机主要指该社会主文化的文化危机。当代中国的主文化是国家和主流社会所信奉的一套价值观念、意识形态以及由此衍生的生活方式,它是一个复合、多元、变动的体系。因此,想准确界定其本质含义颇为困难,本文仅指出它包含的大致内容。我国主文化包括现行的主文化和曾经的主文化。现行的主文化包括新中国建立后提倡的社会主义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曾经的主文化是指中国实行计划经济时所形成的文化。①追求现代化和实现社会转型的一个必然代价就是主文化面临深刻危机,我国主文化的文化危机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首先,中国传统文化已不能满足个人与社会的发展需要;社会主义文化正处于形成与完善阶段;而依附于计划经济的“左”的一套文化和价值观念仍然对个人和社会发挥着现实的影响。
尽管计划经济时代已终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但依附于计划经济的“左”的一套价值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依然存在。“该种文化的特征表现为以下两方面:一是社会价值体系的重心高度政治化、道德化。习惯于从政治和道德角度看问题,搞泛政治化。二是价值主体的单一化和价值运行机制的单向化。国家是全社会计划的决策者和代表者,是社会最高的,也是唯一的主体。”[9]而体现上述文化特征的政策和措施在实践中还时有发生,这个曾经的主文化依然流淌在民族的血液里。由于社会主义文化正处于完善之中,传统文化快速瓦解和计划经济时代的主文化未得到彻底清除,所以中国现行的主文化还未完全成熟。
其次,由于现行主文化尚未完全成熟,受西方文化的强烈挑战和社会转型的影响,主文化的文化规范性不断减弱,个人与社会对主文化的文化认同感在降低。
在本土文化与西方文化交流十分广泛的情况下,由于西方国家现代化的先发性,决定了在中西文化交流中西方文化占有优势,除在经济、科技领域需要向西方学习外,在思想和理念方面我国也仍需借鉴其有益成果,如法治精神就是从西方借鉴而来的舶来品。由于国情不同,我国必须在政治等领域保留自身的特色,而西方文化中的许多糟粕须值得我们警惕。在社会转型中,西方文化的各种因素全面涌入我们的生活方式中,并对我国本土文化构成了强有力的挑战。在我国主文化还未完全成熟的情况下,西方文化的冲击势必影响、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甚至出现“全盘西化”的激进思潮。在中西文化交流中,西方文化的不合理因素对我国构成了污染和侵袭,西方文化的强势地位也对本土文化的生存空间形成了挤压之势。于是,我国现行主文化的文化规范性遭到削弱,个人和社会对主文化的认同感受到影响。
最后,由于社会转型期主文化的不完善和西方文化的强势挑战,在文化层面出现了主文化的真空与文化认同的混乱。
为了满足新的需要,人们功利地抛弃了传统文化,传统文化理所当然地从人们的生活方式全面退却。传统文化的瓦解速度是空前的,而与传统文化过于迅速的瓦解相比,其他主文化的成熟不能一蹴而就,这往往要经历一个缓慢的文化变迁过程。这样,在主文化中制约和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就出现了真空地带。主文化的真空意味着在文化认同上混乱的出现。各种西方文化、封建文化、依附于计划经济的“左”的文化迅速占据了主文化遗留下的真空地带,造成了人们思想和行动的混乱。于是,人们要么漠视各种规范、要么在生活压力下止步不前;人们有可能做出正确的文化选择,但更有可能接受不良文化的指导,实施社会越轨行为。文化认同混乱的出现看似是由于道德失控与教化不力造成的,但实际上源于主文化的不完善和西方文化的强势挑战;更源于现代化与社会转型的开展。在社会转型中,社会分化为诸多阶层,贫富分化凸现出来,转型的不平衡导致现代化大多停留于城市之中,并形成现代化的孤岛,城乡间差距由此拉大。这强化了城乡二元对立结构,致使社会趋于多元化和各阶层之间出现断裂,致使文化的多元性逐渐形成,导致不同社会阶层拥有不同的文化,城市与农村分享迥然有别的生存方式,并加剧了主文化的危机。
(二)犯罪亚文化的滋生
人是文化的创造物,也是文化的拥有者和创造者。犯罪亚文化是犯罪亚群体所拥有的生存方式。在现代化与社会转型背景下,犯罪亚文化影响特定犯罪亚群体,对犯罪亚群体的分析有助于透视犯罪亚文化的滋生和蔓延。犯罪亚文化构成了犯罪滋生的温床。亚群体与犯罪亚群体的嬗变将导致亚文化和犯罪亚文化的嬗变;而亚文化和犯罪亚文化一旦形成又对亚群体与犯罪亚群体产生影响和制约。
经过多年的社会转型,中国已由计划经济变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由僵化的社会结构发展为流动性与活力较强的社会结构,由封闭的社会变化为开明、开放的社会,由同质性超强的一元社会发展为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立。多元、多样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广泛形成,并开始发挥着指引内部成员的作用;源于计划经济时代政府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开始逐步收缩,个人和社会组织的自由、自治成为趋势。于是,萌发、孕育亚文化的社会条件成熟了。一时间亚文化散布于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如企业亚文化、大学生群体的校园亚文化、青少年亚文化、同性恋亚文化、官员群体的官场亚文化、商业亚文化、监狱亚文化、民族民俗亚文化、农民工群体的农民工亚文化等。
犯罪亚文化是亚文化的极端表现形式,是对主文化的违背和反动。改革开放以来,犯罪亚群体拥有的犯罪亚文化开始在我国滋生与蔓延。具体说来,犯罪亚文化的本质特征在于以下三点:
首先,犯罪亚文化与亚文化一样均来源于主文化,它们并不是与主文化完全隔绝的孤立部分,犯罪亚文化至少包含主文化的一些基本特征。
亚文化、犯罪亚文化与主文化的关系如同树叶、树枝和树干的关系一样,只有树干的光秃秃的树木缺乏生机和活力,树木需要树叶和树枝的点缀;但任何树枝和树叶都源于树干、离不开树干所运送养料的支撑;同时,树枝和树叶也不能过分旁溢斜出、妨碍树木整体的健康发展,对影响树木整体成长的树枝和树叶,只能对其施以合理的修剪。因此,我国犯罪亚文化是随社会转型从主文化中分化出来的分支和余脉。虽然犯罪亚文化是对主文化的违背和反动,但犯罪亚文化也不是反对主文化的每一方面,而仅反对主文化中的某些部分和部分规范。如在青少年犯罪亚文化中,青少年人可能会反对主文化所认可的权威(如家长、老师),反对主流教育方式对自身束缚;但他们决不会全盘否定主流社会的一切,他们不会反感对财富与成功的追求,尽管他们可能采取犯罪的方式来获得成功,其实他们更渴望通过努力获得主流社会认可。
其次,与主文化不同,亚文化和犯罪亚文化仅通行于各个社会阶层和亚群体中;与一般意义的亚文化不同,犯罪亚文化的显著特色在于其拥有不良的价值取向、行为规范和生活方式,包含某些反社会意识。
与主文化广泛流通于主流社会相比,亚文化和犯罪亚文化仅在特定群体内适用,这是构成特定亚群体的显著标志。犯罪亚文化专属于犯罪亚群体和潜在犯罪人,是他们的生存方式。这些犯罪亚群体既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犯罪组织等有组织犯罪集团,也包括一般的犯罪团伙和违法人群(妓女群体、吸毒群体),还包括非组织性的犯罪人和潜在犯罪人(如农民工犯罪中的农民工),等等。
犯罪亚文化为犯罪亚群体成员提供在反社会意识基础上缔结成的身份认同。作为犯罪亚群体的精神基础,反社会意识“是指犯罪人通过犯罪而暴露和宣泄的根本对立于社会的精神现象的综合体,主要包括悖逆的价值取向、对于社会主导文化的病态抗拒心理和犯罪亚群体的‘同类意识’三要素。”[10](P240-241)作为犯罪人之犯罪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反社会意识能对犯罪亚文化成员的行为方式、身份认同、人格与思想产生影响,能催生犯罪的发生与蔓延。在反社会意识推动下,犯罪亚群体成员在共同的生活方式中形成了一致的行为规范、价值规范、语言符号系统和亚群体专有的禁忌和仪式。这些犯罪亚文化因素构成了犯罪亚群体成员区分我们与你们、我们与政府的根本标准,是犯罪亚群体成员的身份标志,并促成了犯罪亚群体内部的稳定和身份认同。因此,犯罪亚文化能以反社会意识整合犯罪亚群体,影响内部成员的人格、思想和行为,促使群体成员遵循犯罪亚文化而实施犯罪。
最后,主文化的文化危机为犯罪亚文化的沉渣泛起提供了机会和可能,社会转型和社会分层则为犯罪亚群体的滋生提供了现实条件。
犯罪亚文化是与主文化相对立的一种极端反社会的亚文化形态,两者存在着此消彼长的互动关系。在特定区域、群体中,犯罪亚文化的兴起往往意味着主文化的失效或部分失效;主文化在法律、道德、习俗、宗教等方面的充分体现和渗透将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助于对犯罪行为的控制。主文化危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文化规范层面的真空、混乱,这为犯罪亚文化的崛起提供了有利条件。一时间社会上出现了封建文化、暴力文化、色情文化、享乐文化、官本位文化等各种影响犯罪发生的不良文化因素,囿于上述不良文化因素的影响,犯罪亚文化的形成条件由此成熟。同时,社会分层、分化导致与主流社会相对应的亚群体陆续出现,主流社会信奉主文化,亚群体往往信奉亚文化甚至犯罪亚文化。信奉犯罪亚文化的群体主要由有组织犯罪集团、犯罪团伙、各种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构成的社会底层群体等社会群体组成。各种犯罪亚群体是犯罪亚文化的现实载体。
(三)文化冲突的本质
在中国场景中,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的冲突表现为犯罪亚文化通过犯罪等社会越轨行为违背、破坏主文化及其所要求的社会秩序,主文化通过法律等手段否定、制裁由犯罪亚文化催生的犯罪等社会越轨行为。因此,犯罪是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之间文化冲突的产物。这种文化冲突的本质属性在于以下三方面:
首先,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的文化冲突具有附随效应,该种文化冲突附随于现代化与社会转型这一历史进程,并构成人类整体文化冲突的有机组成部分。
人类社会最为根本的文化冲突是文化学中的文化冲突,即人类社会宏观层面新旧文化模式的更替,在我国表现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冲突。这种冲突催生了中国社会全面而深刻的文化转型。在犯罪学中,文化冲突嬗变为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之间的冲突,并继承了文化学文化冲突的普遍性、持续性、内在性、间接性、客观性、全面性等特性。所以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之间的文化冲突(也可称犯罪学中的文化冲突)不能脱离一般意义文化冲突的影响,而是现代化与社会转型、文化转型的必然产物。一般意义的文化冲突源于不同文化之间的文化差异,犯罪学中的文化冲突也是基于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的差异而形成的对抗和矛盾;一般意义的文化冲突强调通过文化转型使新的文化模式获得完善和成熟,进而催生社会的主文化,而犯罪学中的文化冲突也重视对主文化的维护和弘扬;一般意义的文化冲突关注文化对人和社会的规范作用,犯罪学中的文化冲突也注重犯罪亚文化和主文化对个人、社会的规范。故此,没有现代化与社会转型,就没有一般意义的文化冲突;没有一般意义的文化冲突,也就没有犯罪学中的文化冲突;犯罪学的文化冲突是人类一般意义的文化冲突在犯罪学中的具体体现,是现代化与社会转型的一种附随产品。
其次,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的文化冲突发生于主流社会与犯罪亚群体之间,并直接表现为价值观念、心理及人格的对立,间接表现为犯罪与犯罪治理的博弈;该种冲突归根结底还是人的思想和行为的对立。
文化冲突不仅表现为主文化和犯罪亚文化的对立,还表现为主流社会和犯罪亚群体的矛盾;但在根本上,持主文化的主流社会和持犯罪亚文化的犯罪亚群体的矛盾和对立还是关于人之思想和行为的冲突。
最后,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的文化冲突由综合因素促成,在特定阶段人类无法将其彻底消灭;人类理性的态度是在促进社会整体和谐发展和完善日常性社会治理的前提下,维护主文化的权威和稳定。
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的文化冲突是社会转型的应有代价,只要现代化和社会转型等因素长期存在,那么这种文化冲突就会长期影响犯罪问题。囿于冲突的长期性,文化冲突是无法通过人为手段加以消灭的。对待文化冲突的策略主要应放到对其的合理控制上来。其实,犯罪亚文化的存在也并不仅意味着混乱和威胁,亚文化存在的本身就是主文化具有生命力和活力的标志,主文化的长期稳定易形成僵化、迟滞的局面,所以主文化在应对犯罪亚文化冲击的过程中,需不断反省自身、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在与犯罪亚文化的互动中求得发展与创新。
犯罪亚文化与主文化既是相对的又是互动的,没有亚文化就不存在所谓的主文化,没有主文化也无法界定犯罪亚文化。随着社会发展和社会控制的不断完善,某种犯罪亚文化的文化规范性会随其产生的社会基础的瓦解而自然地减弱和瓦解。但犯罪亚文化不会因此而被消灭,它只是改变了形式,因为造成犯罪亚文化的深层社会因素在某种犯罪亚文化源泉干涸的同时,马上又开辟了新的源泉和新的犯罪亚文化。我国正在进行的现代化建设和社会转型就是犯罪亚文化以及文化冲突存在的深层社会因素。为维护主文化及其所维系的社会秩序,必须通过日常性治理措施和策略合理地控制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之间的文化冲突,将犯罪亚文化和文化冲突作为我国社会生活的正常组成部分,在日常性治理、法律制度及社会控制的框架下应对文化冲突。
四、余论:犯罪之文化冲突论的分析限度
与塞林的文化冲突论存在特定理论限度一样,本文所论述的犯罪之文化冲突论也同样存在分析限度。只有明确犯罪之文化冲突论的分析限度,才能有的放矢的应用该理论研讨犯罪问题,发挥该理论的最大效益。
犯罪的文化冲突论属于针对当代中国转型社会场景而发展出的理论模式,该理论主要研讨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的对立和矛盾。故此,在社会类型上,该理论适宜分析主文化与亚文化等多元文化并存的转型社会的犯罪状况,如当代中国社会;但对分析同质性较强的社会的犯罪状况却明显不适宜,如对中国古代传统社会和计划经济社会的犯罪问题就缺乏解释力。在犯罪类型上,该理论对分析处于各种犯罪亚文化影响下的犯罪亚群体所实施的犯罪现象是适宜的,如我国当前的未成年人犯罪、农民工犯罪、职务犯罪、白领犯罪等;但对较少或不受亚文化影响的群体或个体所实施的犯罪显然是不适宜的,如偶发性犯罪、激情性犯罪、精神病人犯罪等。在犯罪学体系中,文化冲突属于犯罪原因范畴,是犯罪综合性原因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文化冲突出发,有助于解释、分析特定类型犯罪的形成原因。根据社会类型、犯罪类型和学术体系方面的限定,本文所强调的犯罪之文化冲突论主要适用于分析转型社会中犯罪亚群体所实施的特定类型犯罪,并侧重于对上述类型犯罪进行原因性探究。
总之,在中国场景中,影响犯罪的文化冲突是主文化和犯罪亚文化的对立与矛盾。文化的规范性能扩展为犯罪亚文化的规范性和主文化的规范性,引申为对具体犯罪的规范性和对具体犯罪人、潜在犯罪人的规范性。主文化与犯罪亚文化的文化冲突蕴涵在不同文化以其规范性影响和制约个人、群体并相互竞争和互动的过程中。这种犯罪的文化冲突论能够合理地呼应中国当代主流社会与各种亚群体并立的社会结构,能够揭示影响中国犯罪状况和犯罪治理的内在机理,进而形成一种分析中国犯罪问题的有力工具。
注释:
①社会主义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传统文化的精华记载着民族和国家的历史,这均属于主文化。实行计划经济所形成的文化作为存在了三十几年的文化形态对当代中国社会的影响不容忽视。文化作为一种习惯一旦形成就会保持其稳定性和惯性,消除计划经济文化的不良影响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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