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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效能构建办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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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效能构建办法的思考

效能建设和方式创新首先需要创新思维方式,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中带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快发展。在效能建设方式创新上,要以“应尽职责”为前提,既包括机构人员编制等“量”的概念,更包括责任考评、管理机制、素质要求等“质”的概念,把效能建设与工商职能紧密结合起来。

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制度创新,切实增强效能建设方式创新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无论是在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年的基本总结,还是在部署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时,都特别强调“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促进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制度建设是重点,也是难点。一方面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另一方面,加强制度设计与创新,建立完善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执法监督体系,确保效能建设方向正确、方式科学合理、成效明显,从根本上促进工商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不断完善效能建设动力机制,充分调动多方积极性,提升自身队伍的能力素养提升效能最主要的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为此,需要多方调动效能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激发每位工商干部的内在精神动力,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在效能建设中,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法律水平和综合能力,跳出各种思维定势,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有效解决问题。

审视工商行政管理效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效能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与建设法治工商、服务工商、效能工商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一)思维方式不够适应

对效能建设及效能建设方式创新的思想认识不够、动力不足,没能摆正效能建设与促进履职到位、实现公共管理目标与营造公平正义环境、效能建设效果与效能建设方式的关系。工作中安于现状,消极畏难,不能跳出工商看工商,看不到差距和危机。

(二)运行方式不够规范

由于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不够完善,运行方式不够规范,责任主体不够明确,职责界定不明确、责任范围不具体、责权不统一问题比较突出。在管理方式上,重事前审批、轻日常管理,办事的随意性大,造成门槛多、办事难,群众意见较大,降低了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效能。加上缺乏积极有效的组织和引导,以至于有的行政职责交叉,相互协调配合不够,“扯皮打架”现象时有发生。管理方式单一、注重形式,习惯于运动式、一刀切,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存在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的现象,将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耗费在会议、文件和一些缺乏实际效果的调查研究、检查评比、参观学习上,增加了基层负担,妨碍了正常工作。

(三)考量方式不够完善

由于目前的考量仍属于传统的结果考评,即由上级为下级预设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按年度进行一次性考评,考量的操作过程没有规范化和程序化,存在一定的随意性,致使考量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全面性。在考量方法上,缺乏科学性。主要采取定性的评价方法,较少采取定量方法。在考量内容上,缺乏高标准。考评内容与制度设计不配套,有的把效能建设简单地看作服务态度好一点,完成时间快一点等浅层次上。在考量实施上,缺乏连贯回路。考评运作管理机制单向运行,没有形成回路,基层的目光往往是唯“上级”,而不关注“公众”,没有做到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相一致。在考量结果上,缺乏成果运用。没有形成配套的追究办法,赏罚力度不够,缺乏内在驱动力。

创新效能建设方式的途径

(一)创新思维方式,由传统型转向现代型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要求,坚持以理念先行,促进能力的创新和素质的提升。一是创新性思维。效能建设关键是要更新观念,跳出传统思维模式,用新思路提升行政效能。二是开放性思维。善于发现、承认和接受多样化社会现实,把工商工作放到大局中思考、谋划、推进,以开放的思维和勇气,树立敢为人先、率先而为的意识和观念。三是发展性思维。具有发展的眼光,善于洞察发展新情况、新规律,及时找出应对举措。四是融合性思维。针对不同的意见,集思广益、求同存异。把工商工作深度融合到改革发展大局中,将部门工作融合到大局中,以融合性思维处理问题。

(二)创新运行方式,由单向性转向多维度

根据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对创新效能建设方式要有统筹性的思考及设计,从系统的角度把握建设的目标。一是民主确定目标需求。一方面,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听证会制度、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旁听政府常务会议制度等决策领域的实践探索,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另一方面,进一步梳理现有职能,转变管理方式,下放管理权限,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二是主动对接人民群众诉求。进一步完善办事公开、首问负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坚持和完善“效能、政风、行风”三位一体评议制度,以评议抓整改,以评议促工作,加强与督查督办和行政效能投诉受理中心有效对接,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的监督,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快政务中心和电子政务建设,对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及时公开或定期通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组织群众对机关作风进行民主评议,及时公布评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四是部门间职能衔接配套。要强化大局观念,加强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部门界限,多方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提高行政效能。还要充分运用间接管理、动态管理、事后管理等手段,充分发挥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现代监管方式的作用,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五是加大制度执行不力的责任追究。坚持“责任公平”、“有责必究”的原则,明确规定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程序、责任追究方式,把制度执行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推动影响机关效能突出问题的解决。建立预警机制,加大对各类违规违纪行为“诫勉教育”和“效能告诫”的处理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增强人民群众的信任感。

(三)创新考量方式,由注重表象转向注重实效

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实用、突出主要职能的要求,不断创新考量方式,树立鲜明的目标导向。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内部考评与外部考评相结合。重点围绕市场准入、消费维权、监管服务等方面量化考核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工商行政管理效能评价指标,通过组织考评、社会评议和明察暗访等多种手段,主动听取社会和服务对象的意见,通过开展向社会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活动,了解服务对象的真实意见和需求,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出发点,把基层目光从“上级”引向“公众”。二是一般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制度,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在加强一般性督查的基础上,做好对重点工作的专项督查,着力解决在决策部署落实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整体工作效能。三是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建立以实绩考核、结果考核为导向的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制定科学的绩效考核办法和效能告诫、诫勉教育、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采取季度考、半年考、年终考等形式,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起来,注重把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行风评议、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结合起来,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在局域网上公布或通报,形成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考量工作机制,完善效能考核方法,把重过程、重形式转为重效率、重效果,将绩效考评结果有效地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升降去留、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的全过程。

作者:方宁单位:南京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