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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管理中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和终止等法律风险
1.劳动合同订立时的法律风险
首先,企业在订立劳动合同之时,如果没有及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和期限来进行,就会承担不利于企业的法律后果。比如《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了企业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订立书面化的劳动合同。而且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第一款中又说明了企业不及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形式和期限进行劳动合同的订立,就会承担增加工资成本的风险。其次,企业在面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并根据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实践支付劳动者报酬。如果企业未使用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同样会承担法律风险。《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最后,《劳动合同法》的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关于企业对劳动者试用期的薪资支付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如果在试用期与试用期支付工资方面没有依照规定进行,则将承担法律风险。
2.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时的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对企业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时间和额度方面有明确规定,企业如果没有及时而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劳动者有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权利。第三十一条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在违法或者危害自身安全与健康的条件下从事劳动,对此情况劳动者有权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同样将面临劳动合同履行时的法律风险。对于变更劳动合同的现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企业必须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采用书面合同的形式才合乎法律规定,反之则面临劳动合同的变更风险。
3.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之时的法律
风险《劳动合同法》的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对企业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的九种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关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做出了规定。一旦企业不按照《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进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将面临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风险。
4.企业规章制度订制时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之时,必须满足“合法”、“民主程序制定”、“公示”这个三个条件才能在发生劳动争议纠纷时,被人民法院作为审理其案件的依据。但凡是不合法的企业规章制度都不能在诉讼和仲裁中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
二、企业管理中劳动合同法律风险应对策略
1.劳动合同订立时的风险应对策略
首先,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之时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诚信的原则。同时,劳动合同法不论是订立、变更、解除或者是终止都一律使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其次,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以及试用期的工资时,必须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来进行。最后,企业必须建立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让劳动者开始工作,且最迟要在劳动者开始工作的一个月内与其订立书面式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为兼顾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企业在劳动合同的订立以及订立期限上必须慎重。
2.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时的风险应对策略
企业在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当事人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来进行,同时企业要注意及时履行向劳动者的义务。当事人双方变更劳动合同时也必须遵守合法和协商一致的原则重新订立书面式劳动合同,其后企业和劳动者双方需要各执一份新订立的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的风险应对策略
《劳动合同法》关于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都有明确规定。企业在单方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必须谨慎对待,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采用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相对高的风险,解除时采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比较谨慎。同时,企业在解除或者终止双方劳动关系时必须出示借助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且在半个月内替劳动者办理好档案与社保转移的手续,其相关资料要保存至少两年以备检查。
4.企业管理中劳动规章制度制定时的风险应对策略
企业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时必须遵循合法公开等原则进行,且要严格执行所订立的规章制度,如此不仅能够帮助企业实施日常管理工作,还能在出现劳动纠纷争议时,成为法院审理案件的有力依据。比如,在矿业公司中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公司首先要依法建立并完善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保障。其次,公司在对关于劳动报酬、劳动时间、劳动保险和福利等涉及到劳动者自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较为重大的事项进行制定或者更改时,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后与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经过协商才能确定所要制定的方案或者更改的意见,对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修改意见,企业必须通过双方协商后加以修改和完善。最后,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民主程序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并保留遵守民主程度的书面证据,在公式或者告知规章制度时选择方便举证的公式或者告知的方式,在公示规章制度时可以采用内部培训、考试、员工手册发放、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入职登记表声明条款等等方法进行。矿业公司采取以上应对策略以规避劳动合同法律风险时,有利于企业减少劳动合同纠纷,树立企业良好形象,保持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结语
企业管理中劳动合同法律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制定企业规章制度时都有必须遵守的国家制定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一旦违背《劳动合同法》将面临相关风险,因此,企业必须熟知我国《劳动合同法》并能够采取上述方法避免劳动合同法律风险。企业不仅担负经济责任,还需自愿承担社会责任,即道德责任。而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则将部分社会责任变成了由法律强制性推行的法定福利。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企业对《劳动合同法》的遵守和贯彻实施有助于社会和谐发展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可持续增强。
作者:徐卫华单位:江西新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