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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根据《**市关于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法制宣传,坚持依法行政,开展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质量、能力和水平,有效的促进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
一、组织领导及机构建设
20**年,我局重视和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和实施,始终把此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贯穿于全局之中,建立和健全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法制科(设在局办公室)。同时,建立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由邬祖根、祁兆明、洪国清、吴伟东等四位同志组成。调整充实了“四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科室为小组成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将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工作纳入民政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1996年以来,我局在各镇民政办和局各科室中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力地推动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2002年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足,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海政发[2002]25号)精神,及时深化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为了提高民政行政执法水平,我局把普法作为依法行政的主要环节,以普法促进执法,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法、用法活动。一是组织局机关干部8人次参加省民政厅、市政府组织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专业性法律知识培训。目前,我局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机关干部有3名。一是组织局机关干部8人次参加省民政厅、市政府组织的《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专业性法律知识培训。目前,我局持有浙江省行政执法证的机关干部有3名。二是加强民政业务和法规培训,03年以来,我局多次举办培训班以及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各镇的民政助理员、对社区居委会干部、村委会主任开展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培训和宣传。局机关多次邀请市法制办的领导为全体机关干部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举办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3次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学习交流;订阅了《行政许可法一百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编发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简讯2期,并在**民政信息网上设置专栏刊登行政许可法有关文件资料和清理项目。并按要求对行政许可法相关知识进行书面测试,在此基础上有18位同志参加了市人事局组织的国家公务员《行政许可法》考试。二是加强了对各镇民政干部的民政法规培训。20**年,通过举办培训班以及以会代训等形式,对各镇(街道)的民政助理员开展了民政工作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三是为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开展对民政对象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加大了对婚姻法律法规和低保工作法规的宣传力度。为让广大群众了解《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20**年2月,举办了全市《婚姻法》知识竞赛活动,向市级机关、镇(街道)、村(社区)发放竞赛试卷1000余份。对低保工作的政策法规的宣传也加大力度,增加低保工作透明度,确保“三公开一监督”(保障标准公开、保障对象公开、审批程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制度得到严格执行。
今年xx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以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为目标,以深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着重点,紧紧围绕打造“三张名片”、建平安xx和全县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完善制度,整合资源,抢占阵地,努力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我县“三创一建”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制度
召开了县委副书记刘宏伟、县委副书记吴继平、常务副县长朱仲华、人大副主任崔双根、政协副主席陶紫正及普治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共32人参加的依法治县普法领导小组会议,回顾了2003年普治工作、对2006年普治工作及企业经营者学用法进行讨论研究、部署了今年我县的普治工作,并经两办转发了今年普治工作要点。在对去年各乡镇普法依法治理考评的基础上,6月,召开了全县普法与依法治县会议,会议在回顾“四五”普法与“二五”依法治县工作的基础上,表鄣了先进,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统一了思想,鼓舞了斗志。
二、以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普法对象为主要抓手,落实具体措施,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1、抓领导干部学法的龙头工程,带动一般干部学用法。
一是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县司法局、县普法办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首创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干部学法列入考核内容。通过举办国际国内形势、xx县发展存在的问题、生态和环境等有关法制课题的讲座等形式启发和促动领导干部强化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的意识。
航道管理站“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我站紧紧围绕发展和稳定这个大局,认真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四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1、建立机构,健全网络,为“四五”普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2001年12月20日我站首先印发了《泗洪县航道站法制宣传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并对二00一年度“四五”普法工作制定了详细而全面的工作计划,成立了以王维业为组长的“四五”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如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形成了自上而下的普法组织网络。
2、宣传发动,营造“四五”普法氛围。12月份我们站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四五”普法宣传月活动。王维业站长明确指出:此次宣传工作在内容上围要紧紧绕一个“实”字,在宣传形式上讲究一个“新”字,开展丰富多彩、有声有色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结合“三个代表”学习同时,我站还充分利用宣传横幅标语、宣传艇、宣传栏等宣传工具对“四五”普法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行政执法部门也开展了相关专业法律知识的宣传。活动期间,全站共张挂(贴)横幅标语近10条,刊出“四五”普法宣传宣传栏11余块,展出宣传图片13场(次),印发法制宣传资料3000千余份,举办法制宣传咨询1场,使全站上下形成了较为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
二、认真扎实,开展“四五”普法工作
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当前发展农村教育应该着眼于提高农民的素质,全面搞好农村教育的宏观决策,准确定位农村教育的发展方向,系统确立农村教育的特色内容。
关键词:新农村;农村教育;发展对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确保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如期实现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的农民可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对于新农村建设来说,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事业发展,无论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精神文明建设,无论是立足当前还是着眼长远,都需要农民积极主动、科学理智地参与,农民的文化素质、技术能力和思想水平,直接决定着新农村建设的兴衰成败。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由于受历史和现实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农村教育的发展状况还远远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农村与城市基础教育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教育经费短缺,办学条件差,师资力量弱,教学水平低,教学设备落后,九年制义务教育还没有真正普及,青少年辍学现象仍然严重。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基础薄弱,经费不足,发展不平衡,办学效率低,办学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式等跟不上劳动力市场的变化需求,教育内容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教育方式缺乏灵活性和吸引力。总之,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农村教育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不能满足培养高素质新型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鉴于当前形势,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搞好农村教育的宏观决策
1.国家教育投资的重点应向农村教育倾斜。我国现行政府教育投入的基本格局是: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投资重点主要在大学,对基础教育只有数量有限的转移支付;由市地、县区及乡村等各级财力来支撑不堪重负的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我们认为,中央和省级财力应重点保证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缺口”很大,不是“涓涓细流”所能奏效的,必须引来“滔滔江水”方能解除“多年少雨的万顷之渴”。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电力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对电力企业的法治化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的电力企业,如何认识以法治企的重要意义,如何实践以法治企的管理理念,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四五”普法的5年间,*国际邹县发电厂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一些较为成功的经验。
一、强化法治管理,建立起依法决策和法治化管理的有效机制。
在对外交往和市场竞争中,企业必须具有守法诚信的形象,而这种良好形象又源于企业内部的决策与管理。因此,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法制化管理机制,是实现企业依法治企的关键所在:首先,要实现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法制化。企业领导层在作出重大决策时,不仅要考虑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同时还要考虑法律上的安全性,做到“决策行不行,先问法律准不准”;其次,要建立健全专门的法治管理和咨询机构,如企划部、经济法规部、法律事务部等等,并真正让这些部门有职、有责、有权,全面负责对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实施及监督,参与涉及企业权益的重要经济活动,负责法规性文件的法律审查以及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等工作。另外,还应该聘请法律顾问,协助企业做好法治化管理工作,如在企业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其咨询法律政策上的可行性,让其从法律角度对决策方案进行论证,从而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安全性。再次,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可以请法律事务所对企业的行为依法进行检查和规范。
邹县电厂自20世纪90年代初,就常年聘用法律顾问,较好地解决了企业与地方在征地、税费收缴、劳动用工等纠纷问题,依法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企业的法制化建设。*9年6月30日,某市建委会向邹县电厂下达《关于限期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决定》,该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并于*9年7月14日向某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依法撤销该处理决定。在该市政府的调解下,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该处理决定未被执行。*7年7月3日,江苏省沛县某公司以邹县电厂拖欠其工程款为由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邹县电厂给付工程款并承担诉讼费用。邹县电厂积极进行应诉,及时提出了有充分理由的答辨状,迫使对方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随着企业对外交往的加强和法律事务的增加,邹县电厂设立了法律政研干事,专门负责企业的法律和政策研究工作。
二、创新管理,为依法治企提供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