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舆论监督与行政管理职能双效诉求浅谈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当今我国政府的领导、管理与服务职能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政府行政权力有着不断扩张的趋势,这就容易滋生腐败,容易让权力滥用。这些违规违法现象的不断滋生和蔓延,传统规制已经不能再有效管束和制约,必须要有新闻舆论对其进行科学常态化地监督。在新媒体融合时代,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快速传播、强势公开、行动迅速等优势,正好弥补了传统监督方法的弊端。同时,也要防范媒体舆论监督权的滥用。事实上,新闻舆论监督同行政管理职能之间的矛盾从来没有真正消解过。既能科学有效地充分实施新闻舆论监督,又能充分发挥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保持媒体的严格自律,即如何顺利而准确地达到二者的双效诉求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当前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对行政管理权力制约的现状
1.行政权力的过多介入。
行政管理权力的过多介入是我国新闻舆论监督面临的最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表现最为严重的是政府部门行政工作人员对新闻舆论监督有诸多诘难和阻碍。2015年1月21日,在深圳发生的多名官员酒楼吃娃娃鱼、记者暗访遭殴打的事件就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由于各种原因,新闻舆论监督除了有时被打压之外,还要依附于政府现有权力的掌控,这时候的新闻舆论反而成为政府向人民群众宣扬功德的工具。也就是说,新闻媒体报道的往往都是政府的所谓“阳光工程”。新闻舆论漠视群众的监督举报,就失去了本身自有的价值,也就失去了新闻舆论存在的意义。
2.官商勾结齐力扼杀新闻舆论监督。
在深圳警察殴打记者这一案例中,退休警官聚餐的饭店居然可以公然供客享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娃娃鱼,足以证明这个餐馆与退休警察有着不一般的关系。不可否认,一些地方的少数人掌控着重要资源,使得政府权力无法形成有效的制约能力。商人们为了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最终带来巨额利润,就会从自身利益出发自愿归附于政府权力,希望以最小利益投入从政府官员手中获取最大利益。当新闻舆论监督报道官商腐败时,这一官商合谋就会浮出水面,相互配合、恣意妄为,齐心合力打压新闻舆论监督。
3.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某些政府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做到严格执法、依法行事,经常发生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现象,执法者滥用职权办事既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也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法治社会也是责任社会,任何人都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在上述案例中,表现出来的却是在政府官员的行政权力下,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者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深圳警察公款聚餐等涉案人员,只进行了免职、记过和停止职务处理,却没追究打人的责任,反映出地方或部门保护、执法不严的乱象。更严重的是,在记者遭受政府官员殴打后,民警到场做出的首要行为不是在记者遇到人身、财产安全侵害时立即保护,而是辅助打人的政府官员离开,完全丧失了人民警察应当履行的基本责任和义务。
二、新闻舆论监督对行政管理权力制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行政官员不能正确对待新闻舆论监督。
了解事实真相是新闻舆论监督的基础,新闻记者在信息不公开和不透明的情况下难以有作为的平台,这也是舆论监督权难以履行的最大障碍。在宪法赋予新闻这一监督权利的前提下,对于妨碍这个权利的实施者务必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官员掌握行政权力,并以此权力打压新闻舆论是新闻舆论监督的难点。监督之难一次次得到验证,揭露事实真相的新闻记者遭遇政府官员暴打,一些部门利用权力抵制、打压舆论监督,尤其是当舆论监督对象是政府行政权力机关的时候,更是倍加困难,监督者受到的伤害也往往非常严重。
2.新闻舆论监督的独立性严重不足。
新闻媒体时刻处于监督的主体位置不变,要确保媒体的独立性和其监督主体的制约关系。可是当前在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大环境下,很多新闻媒体本身就是地方党政部门亲自主管主办的党报和机关报,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违背新闻媒体本身应有职责的现象。如果需要被监督的是地方的主要行政长官和强势权力部门时,那么普遍面临着新闻舆论监督缺乏独立性而得不到体制上的保障这一问题。
3.新闻舆论监督法制不完善。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手中的权力本质上属于人民,但由于一些行政人员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滥用行政权力,对新闻舆论监督进行制约和遏止。从法律来看,一方面是不断有行政人员滥用权力,另一方面则是新闻舆论监管乏力。例如我国《行政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对行政违纪行为的监察职权,但对相应责任缺乏有效的处置权。我国的不少法规只明确了执法者的权力、责任,却没有明确对执法者知法犯法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因此,行政违法者当中只有少数人受到了惩罚。换句话说,掌控权力的政府官员传达着诸如“滥用权力安全”“没有谁监督管理权力”“权力能给人带来好处”等负面的信息,并在现实生活中作了“示范”,才会有政府官员在行使权力时,不愿受新闻舆论的监督,甚至反过来打压舆论监督。
三、改善新闻舆论监督对行政管理权力制约的建议和立法保障
1.加强新闻舆论与行政管理权力的相互制约。
做到这一点,关键是政府权力要分解。分解政府权力的目的是防止权力被滥用,是加大权力之间的监督及制约,这样有助于互相协调和制约的新闻舆论监督体制及权力结构的形成。在这个分解的进程中,我们要明白每个权力都不是无限的,要最大限度降低政府控制新闻舆论监督的力量,同时两者并不是谁控制谁的关系,而是互相独立且互相监督的关系。互相监督及制约有助于避免二者形成利益统一体。
2.加强政务公开透明。
政府管理部门要好好利用新闻媒体,通过新闻媒体来公开政务,及时将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告知公众。除了那些法律规定的秘密性信息不能公布之外,其他涉及权力行使的信息都应该公布出来接受公众的监督,它包括行使权力的程序和过程、反映的问题及其影响、结果是好的还是坏的。如果只是一味地宣扬好的地方而封锁丑陋的一面或者是对自己不利的一面,那么就失去了监督的意义。
3.完善新闻舆论监督的立法保障。
深圳记者在采访报道中遭受政府官员的暴打,这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而且记者在遭受暴打后,施暴官员也没有得到依法惩处。讲究法治必然要求做事有法可依,利用传媒来进行舆论监督就是实现民主权利,这个权利是合法的,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条文来保护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以最快的速度制定出与新闻舆论监督有关的法律,为完善新闻舆论监督做好立法保障。
四、加强对媒体新闻舆论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媒体失控和权力过度扩张。
1.媒体必须遵循职业道德,严守政治规矩。
在新闻报道和舆论传播中,虚假新闻和不实报道的出现,反映出当前一些新闻单位和新闻从业者作风浮躁、道德缺失、制度虚置、管理松懈。一些新闻单位为吸引眼球,无视新闻报道必须履行的审核程序,一些新闻从业者为抢发新闻,无视新闻采访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导致虚假新闻传播,严重破坏了新闻采访秩序和新闻队伍形象,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和群众利益。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必须以维护公众利益、维护大局、弘扬正气和主旋律为己任。《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定:新闻工作者要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要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坚持深入调查研究,报道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广大新闻工作者应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正确履行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媒体也应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对哗众取宠,与党和国家法规政策、人民利益唱反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和事件严肃处理。
2.媒体必须加强自律和他律。
在法治社会,各种权力和权利都应该受到监督及制约,新闻媒体也不例外,必须在一定的法律、纪律和规则下活动,这种规则既包括内在自律和自省,也包括他律,也就是外在监督。自律就是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依据法律法规、社会规范、职业道德准则对所从事的传播活动进行自我限制、自我约束的一种行为。它包括行业自律、媒体自律和从业者自律三方面。他律从根本上说就是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创制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在整个国家范围内实施的、普遍使用的行为规范,具有统一性、普遍性、权威性和约束力的特点。
3.克服媒体从业者职业倦怠,加强道德和职业培
近年来,新闻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在我国新闻界受到高度重视,政府新闻主管部门、新闻主办单位普遍把这一教育列入新闻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岗前培训以及在岗培训的重要内容。这一系列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媒体融合的大背景下逐渐凸显。当前,如何克服媒体从业者的职业倦怠引起广泛关注。职业倦怠的负面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大量新闻从业人员离开传统媒体,对于处在转型期的传统媒体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并且离职的大多数是业内的骨干。从长远来看,媒体吸引不了优秀的人才加盟,补充不了新鲜血液,肯定不利于行业发展。无论是媒体融合还是传统媒体的转型与整合,人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当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职业倦怠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它出现在各个职业中,在媒体融合时代,为了实现传统媒体的升级,我们应探索新闻媒体从业者职业倦怠干预和调适的策略和方法。首先,新闻机构要改革管理机制,制定科学的量化考核体系和实施相对公平合理的薪酬制度,以人道主义原则对待从业者,尊重他们的尊严和权利。其次,新闻从业者要通过具体的行动实现制定的目标,特别是争取到有利于目标实现的培训和学习的机会。再次,新闻媒体应该为新闻从业者创造更多的业务培训机会,将新闻机构的战略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和从业者的职业生涯规划很好地统一起来,把媒体的需要与从业者的需要结合起来。建立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对行政管理权力的制约机制是一个漫长而巨大的工程,不仅要在加强新闻舆论与行政管理权力的相互制约过程中加强政务公开透明,完善新闻舆论监督立法保障,而且新闻媒体内部要加强道德修养,不断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环境。同时,要综合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方面力量来消弭行政管理权力对新闻舆论监督的打压,进一步完善新闻舆论监督和行政管理职能的双效诉求,建立一个公开、透明、法治、文明、和谐的民主社会。
作者:梅化南 单位:中学生学习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