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规范体系下现代商法论文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一、构造了问题分析的二大进路
著述共分12个章节,较好地搭建了对现代商法进行较为系统研究的二大进路。其一,从二大私法规范的和谐相处性上构造商法的规范体系。众所周知,商法与民法殊途分进,到了现代,经过法学家们的不断浸染与国际化发展的法律实践,与传统民法渐行渐远。但是民法与商法均为私法,商法作为特别私法,其独立性虽不可磨灭,但其概念体系、权利义务体系和研究方法绝不可与民法完全分离。商事主体资格制度和商事登记制度系一般私法中主体制度(自然人和法人)的特殊表现;商号制度系特殊的人身权制度(姓名和名称权);商事制度和商事辅助人制度系私法中制度在商法中的变迁;商行为中的许多规定都是对法律行为制度、物权制度、一般债法制度和特别债法制度的变更。可见,商法制度体系既有其高度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又与私法中的一般制度交相辉映,构成了完整的私法体系。正基于此,王保树教授指出:“民法是对私人法律关系作出的一般规定,商事法是对其商事关系做出规定的特别法,两者是一般法与特殊法的关系。”因此,在对商法规范体系的研究进路上,应以其作为独立于民法,但以民法为一般法的特别私法来建构相应的规范体系就显得有特别的意义。就商法独立于民法而言,要求在商法规范体系上,充分展现商事制度与民事制度的不同之处,进而构造出具有独立性和实用性的制度内涵;就商法为民法的特别私法而言,在立法技术上却又需要关注商事规范与民事法律规范之间的和谐性与安定性。其二,从市场经济运行法的和谐相处性构造商法的规范体系。构筑一国法律体系的努力,其本身应是基于理性而非经验。法律体系内各部门法的区别价值和区别实益是以其作用和功能为依据的。著述以较多的笔墨阐述了民法、商法、经济法各自法域特点,以此去建立商法的理论基点与规范体系。民法、商法、经济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三部最重要法律,都应有自己的定位与理论基点,三者共同构成了规范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本法律制度体系。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商法是市场经济的营利法,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规制法。正如著述者在后记中所言,现代的法学研究已经朝着越来越专业化、细致化的方向发展,这可以说是法学研究的必然趋势,但是这种趋势并不意味着学者必须将自己禁锢在那一领域,划地为牢。其实,学科之间完全是一种平等、互补、呼应、交融的关系。构建现代商法规范体系,不仅具有商法自身所具有的“可综览性”,而且还应与民法、经济法的和谐相处性,从而促进一国法律的“安定性”。作者在著述中提出,应准确把握现代商法对商事行为控制的基本特点。现代商法所具有的对商事交易秩序的维护这一法律价值,决定了现代商法规范的私法公法化特性。现代商法对商事行为的控制,与民法语境下的私权自由、经济法语境下的“规制”具有明显的不同。现代商法总是在解决代表私人自由意志的行商权(Right)与国家经济干预权(Power)之间寻求制衡关系,反映自治与他律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机制。应当在对商事规范构建性的研究上充分注意到现代商法对商行为法律控制的维度。
二、呈现着商法研究的三方面特点
综观著作框架及研究内容,研究特点鲜明。其一,体现在研究路径上。对相关问题的研究采取“商法理论基点―>商事规范属性分析―>商事制度体系考察――>民商立法模式探讨―>商事法律制度构建”这样一个渐进式的研究方法途径。遵循商法演进的一般规律性与发展特点,旨从中世纪的商人习惯法中触摸到商法的价值,从近代商法成文法中探求商法的体系结构,从现代商法发展进程中寻求商法的制度创新。将现代商法的理论基点与规范体系的研究放入到商法理论的传承与发展这样时空环境中寻求答案,探究商法所固有的个性。其二,体现在研究的方法论上。主要采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与实证分析法。在文献分析法上,主要是结合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商事法学说进行综合分析,以阐述商法文化现象产生的时代背景及在各国发展上差异性的社会经济基础。通过文献分析法梳理商法发展的轨迹,揭示商法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在比较分析法上,主要是对商法规范与民法规范、经济法规范的比较分析,寻求现代商法规范是否具有部门法属性;通过检视商事制度与民事制度的异同性,进而探讨民商立法模式问题。在实证上分析上,通过对我国商法立法、司法相关制度的分析,找出我国现有商事法框架下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从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其三,体现在研究的逻辑体系上。以现代商法的理论基点为研究出发点,进而探讨现代商法的规范体系,并从立法技术及其体系营造技术中去完善商法的制度内涵。在研究中注重规范体系的分析,进而关注商法制度体系的法技术构造。该著述前后各章之间,联系性、递进性和呼应性较强,如此体系安排,既有利于读者从整体上把握商法的发展脉络和整体轮廓,同时又能使读者从某一个具体侧面去深入的观察和了解商法的品格特征。当然,该书还存在着一些缺憾或者说有待提升之处。比如关于商法规范体系的梳理还显得不够明晰,商法实施环境的研究还可以进一步深入,等等。但是,瑕不掩瑜,该书仍然不失为一部清晰记载我国商法研究既有理论成果,系统把握现代商法发展轮廓与脉络,从而推进商法研究深入发展的优秀法学著作。
作者:郑孟状单位:宁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