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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草原执法影响力逐步增强
依法查处草原违法行为,是做好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十年来,各级草原监理机构不断加大对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为依法保护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扩大了草原执法的影响力。据统计,2003—2012年,全国共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139607起,年均查处13900多起。期间,中心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积极支持各省区草原监理机构查处草原违法大案要案,先后参与调查和处理了河北沽源县、内蒙古扎赉特旗、克什克滕旗等8起开垦草原的大案要案。另外,中心还根据年度草原违法案件的发生和查处情况,抽调基层执法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开展草原执法专项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指导地方查处违法案件,推动地方草原执法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与此同时,草原信访工作也得到了强化和规范。各级草原监理机构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草原信访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访接待、案件受理以及案件转办、督办和查办工作,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处理情况,认真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积极创新方式方法,草原执法监督水平明显提高
创新方式方法,是做好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举措。十年来,中心和地方各级草原监理机构在查处草原违法案件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创新执法方式方法。一是开展动态巡查。根据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和特点,组织执法人员经常深入一线,密切关注各类违法行为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查办。二是狠抓大案要案查处。找准切入点,认真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并将查处结果及时进行通报曝光,既提高了草原执法震慑力,又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加强联合执法。积极联合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办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有效解决了单纯依靠草原监理机构查处案件困难的问题,强化了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四是前置执法监督关口。推动内蒙古、甘肃等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省区聘用7万多名村级草原管护员,延伸草原执法触角,延长草原执法战线,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切实将各类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强化省区和部门间协作配合。针对一些跨省区草原违法行为(如非法采集发菜等)时有发生的问题,宁夏、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区通过召开省区间草原执法联席会议的形式,相互通报情况、交流经验、密切协作,形成了打击草原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各级草原监理机构还不断强化与国土、林业等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草原与耕地、草原与林地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为有效开展草原执法监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爱草护绿和守法意识渐入人心
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是做好草原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十年来,中心和地方各级草原监理机构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广泛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和草原保护建设重大政策,为草原执法监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一是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中心根据年度草原执法监督重点工作,确定普法宣传主题,明确普法宣传内容,印发通知对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宣传月期间,各地按照通知要求,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宣传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中心还与地方联合举办普法宣传现场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接受媒体采访及送法入户到企业等形式,深入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抓好专题普法宣传。中心先后组织了两次面向全社会的草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举办了《草原法》实施一周年纪念座谈会,组织开展每年一次的种草绿化活动及在农民日报上开辟《草原监理巡礼》专栏及等一系列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各地也以典型案例、重要法律政策颁布实施及执法一线先进事迹、成功经验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主题新颖、内容丰富和入脑入心的普法宣传活动。
四、不断强化执法培训,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十年来,中心和地方各级草原监理机构不断加大草原执法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草原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一是开展草原执法师资资格培训。针对基层开展执法培训缺乏师资力量的突出问题,中心先后举办两期草原执法师资培训班,集中培训了一批各地草原执法骨干人员,为强化基层草原执法人员培训提供了合格的师资力量。二是举办常规性培训。从2004年开始,中心坚持每年举办一至两期全国性的草原执法培训班,对草原执法人员进行系统的法学理论、执法实务及“三农”宏观政策等有关知识培训。草原司法解释出台后,中心还专门就准确理解和贯彻落实草原司法解释,举办了一期培训班。截至目前,已举办9期培训班,共培训各级草原执法人员共700多人次。三是强化对重点省区的培训。中心针对不同地区草原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先后组织了西北地区、东北地区及南方草山草坡地区草原执法人员专题培训。为贯彻落实农业援藏、援疆工作会议精神,中心还专门举办西藏、新疆及新疆兵团草原执法人员培训班。四是组织编印学习培训教材。十年来,中心根据草原执法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在认真总结草原培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先后编印了《草原执法概论》《草原执法手册》《草原执法理论与实践》《草原执法案例汇编》《草原法律法规及政策汇编》等学习培训教材。在举办各类培训班的过程中,积极创新培训方式,采取模拟执法、学员授课及案例互评等培训形式,提高执法培训趣味性和针对性。在中心的带动下,各地也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了多层次的执法培训。
五、结束语
回首十年,草原执法监督事业成绩斐然、硕果累累;立足实际,草原执法监督工作仍面临着执法依据不够完善、执法体系不够健全、执法装备条件落后、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一系列困难和问题;放眼未来,中心和地方各级草原监理机构将以国家实施草原新政为契机,认真贯彻实施草原法律法规,不断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为落实草原新政、促进草原牧区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新的贡献。
单位: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