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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档案监管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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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档案监管探索

本文作者:张维德张静作者单位:寿光市精神卫生中心

重性精神病人筛选工作由各村、居经市县精神卫生中心统一培训的乡村医生先摸底,将本村、居可疑人员报当地乡镇或社区医院,由市县精神卫生中心专业医师对可疑人员进行精神检查,结合日常表现及病史,确定是否纳入重性精神病人范围管理。

建档监控治疗

对纳入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的病人,由市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汇总后交由市县精神卫生中心统一建立电子病历。建立重性精神病人电子档案后,实施有针对性地重点监管,积极加强救治,使其病情持续缓解。由精神科专业人员定期为其进行精神检查、调整药物种类及剂量,及时进行心理疏导,与病人监护人加强沟通,及时发现病人病情波动,有利于病情稳定,便于监护人与精神科医师及时联系。对病情不稳定或药物控制不佳的患者,及时将其入院集中治疗。通过一系列措施争取病人逐步康复,回归社会,减少病人的肇事肇祸,利于社会稳定。

医疗救助费用资金的统计及拨付

医疗救助费用资金的统计及拨付工作,由市县精神卫生中心农合办具体负责。医疗费、生活费患者个人承担部分由医院收缴,财政承担部分先由医院垫付,每月结束后把医疗救助费用按类别汇总统计,报市精神卫生中心财务科。医疗救助资金和生活费市县级、镇(街道)承担比例按照市相关文件制定的标准执行,年终通过财政体制进行结算。

上述方案实施,切实减轻了重性精神病人及家属经济负担,应治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明显增多,从根本上保证了病人能根据病情及时得到治疗,有利于病情的稳定。同时,由于有了比较完善的精神病人电子病历系统,能够对全市精神病人的病情有较全面的了解,充分掌握全市的精神疾病发病率等数据,有利于政府部门对相关问题做出决策,更有利于对全市重点精神病人重点监护,切实减少精神病人的走失及肇事肇祸,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由于该方案实施时间短,尚有许多地方需要改进。今后将进一步把精神病人的电子档案与病人信息相结合,探索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重性病人及家属能够接受的、更简便易行的方法,从而更好地促进病人回归社会,为维护社会稳定、家庭和谐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