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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叶柏青金俊平冷崇总江野军作者单位: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建国以来,江西围绕加快推进城镇化,大力培育中心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集约发展小城镇,全省城镇规模进一步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功能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城镇化水平跨上了新台阶,吸引着周边地区资本、技术、人才、产业向城镇集聚,加快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1.城镇化水平有明显提高。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镇非农产业转移,使江西城镇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突出表现为城镇人口迅速增加、城镇体系日益完善、城镇布局日趋合理。从城镇人口来看,1949年全省总人口为1314.04万人,城镇人口为124.83人;2011年全省总人口为4488.40万人,城镇总人口为2051.20万人;2011年与1949年相比,全省总人口增长241.6%,城镇人口增长1543.2%,城镇人口增长幅度大大高于总人口增长幅度;城镇化率由1949年的9.5%提高到2011年的45.7%。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江西城镇化率由37.1%提高到了44.1%,在全国位列第19位,高于河南、湖南、河北、安徽、青海、新疆、广西、甘肃、贵州、四川等地;在中部地区,江西城镇化率列第三位。[4]从城镇体系来看,至2010年底,全省设市21个,市区面积已达32825.83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1626.80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856.90平方公里,分别比2000年增加了2348.73平方公里、72.80平方公里和313.90平方公里,分别增长7.2%、4.5%和36.6%;人口在1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有南昌市,人口在50万~100万人的大城市有赣州市、九江市、景德镇市、吉安市、抚州市,人口在20万~50万人的中等城市有新余市、萍乡市、宜春市、上饶市、南康市、瑞金市、丰城市、高安市、樟树市、鄱阳县、兴国县、于都县、信丰县,还有人口在10万~20万人的小城市28个以及各类建制镇770个,逐步形成了以特大城市为中心,大城市为骨干,中小城市为支撑,众多建制镇为基础,大中小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从城镇布局来看,江西绝大部分城镇临水沿路而建,逐步形成了以南昌为中心,以浙赣线和京九线为发展轴带的“一心二带”大十字格局。大十字架附近区域的城镇化水平和城镇密度较之其他区域要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也相对要高,由此江西城镇的空间布局呈南稀北密的特点,浙赣铁路线以北的地区有16座城市,以南地区仅有5座城市。
2.城镇拉动经济明显增强。改革开放以来,江西经济发展水平与城镇化发展水平的趋势是同方向变化的,两者呈正相关关系,表明城镇化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作用。这是因为:城镇可以聚集土地、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大大提高经济的聚集效益和规模效益,促进经济快速有序发展;同时,城镇和第三产业发展紧密相连,城镇化不仅能够推动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公共服务发展,还能够推动商贸、餐饮、旅游等消费型服务业和金融、保险、物流等生产型服务业发展,提高第三产业比重,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1978年江西城镇化率为16.8%,到2011年全省城镇化率提高到45.7%。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全省GDP总量由1978年的87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583.8亿元,三大产业的结构得到明显改善(见表5)。1978年江西三大产业的比例为1:0.91:0.49,到2011年其比例调整为1:4.74:2.59;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78年的20.4%上升到2011年的31.1%。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对全省的经济贡献率不断提高,城镇龙头作用日益显现。2010年城镇经济占全省GDP比重为87.23%,在全省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城镇化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源泉。
3.城镇就业人数明显增加。江西以产业集聚区为载体,统筹城镇功能区与产业集聚区建设,加快产业向城镇集聚,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生产、商务贸易、交通运输和社区服务等成为就业蓄水池,不仅为城镇居民提供就业岗位,而且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提供就业岗位。同时,通过建立与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城乡一体化就业市场、就业信息披露机制、就业综合服务体系,消除对进城农民工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使城镇就业人数明显增加。全省城镇就业人数由1978年的267.4万人增加到2010年的802.02万人,增长199.9%;2010年与2000年相比,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九江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抚州市、上饶市城镇化率分别提高16.83个百分点、10.72个百分点、19.99个百分点、14.28个百分点、18.97个百分点、12.5个百分点、16.97个百分点、15.65个百分点、10.77个百分点、10.59个百分点、24.92个百分点;城镇就业人数分别增加62.98万人、13.41万人、13.84万人、33.83万人、17.82万人、14.33万人、33.4万人、30.37万人、29.83万人、24.78万人、38.93万人,其增长率分别为63.8%、47.6%、53.2%、57.0%、138.1%、113.7%、52.4%、67.6%、54.3%、62.6%81.8%(见表6)。城镇化是增加城镇就业的重要途径,据测算,全省城镇化每提高1个百分点,可转移44万农村人口到城镇生活。[5]以九江市为例,该市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深化户籍改革,放宽市辖浔阳区、庐山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落户条件,基本取消所辖县(包括共青城市、瑞昌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街道)的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其他建制镇的落户条件,鼓励、引导本市籍农民、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和经商人员向城镇转移落户,[6]使该市2006年~2010年城镇就业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9.3%、5.1%、4.8%、4.2%和4.6%。
4.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江西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坚持基础设施建设优先的原则,加大市政建设力度,使城镇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提升了城镇的集聚力、吸引力和承载力。“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类城镇完成市政设施建设投资747亿元,年均增长25.3%。城市道路和交通建设得到长足发展,2010年末,全省城市道路面积11330.3平方米,比2000年增长244.07%;城市道路总长度达到5742公里,比2000年增长89.32%;城市公共汽车、电车营运车辆7048辆,比2000年增长74.84%(见表7)。随着南昌市青云水厂三期工程、景德镇第四水厂、赣州市第三水厂、南康市第二水厂等城镇供水设施的建设和投产,全省城镇供水能力进一步增强。2010年全省县城以上城镇日供水能力达495.23万立方米;居民自来水普及率97.43%,比2000年增加4.13个百分点;供水管道长度达9526.55公里,比2000年增长140.08%。九江市、吉安市引进上海通达公司建成天然气供气项目,不仅为政府节约了大量投资,而且提高了市民生活用气质量。2010年末全省城市人工煤气供应量为58207.88万立方米,比2000年增长47.5%;城市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188847.33吨,比2000年增长14.66%;城市燃气普及率为92.36%,比2000年提高23.16个百分点。城镇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有效扩大了城镇人口容量、提升了城镇功能和效率、促进了城镇现代化建设。
5.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江西突出加强事关城镇长远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基础性、功能性、生态性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建设,走环境友好型城镇化发展道路,使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到2010年底全省共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00座,是全国第五个实现县城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的省份,日污水处理能力达272.55万立方米,全年处理污水总量达7.6亿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80.83%,比2005年提高45.91个百分点(见表8)。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幅提高,到2010年底全省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7个,垃圾无害化处理量300.2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1.6%,其中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85.89%,比2005年提高37.02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13位;生活垃圾清运量284万吨,比2005年增长7.58%。按照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要求,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2010年底全省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6.62%,绿地率43.2%,均在全国排第1位;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04平方米,比2005年新增5.22平方米,在全国排第7位。目前,宜春、景德镇、南昌、新余、赣州、萍乡、吉安7个城市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武宁县和吉安县被评为国家园林县城,萍乡安源区安源镇评为国家园林城镇;11个设区市和28个县(市)评为省级园林城市。2010年城市绿化覆盖面积48924公顷,比2000年增长144.08%;城市公园数由2000年的109个上升至2010年的238个,公园面积增加至6442公顷,增长253.96%。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为建设绿色生态江西、创建一流人居环境,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作出了积极贡献。
江西城镇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虽然建国以来江西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城镇化水平落后于邻省及全国的水平、各设区市的城镇化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城镇化发展滞后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城镇经济聚集和辐射功能发挥不充分。这些问题使城镇产业发展水平和人口聚集能力难以适应加快城镇化发展的要求。
1.城镇化水平落后于邻省及全国的水平。近年来,江西经济社会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呈现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良好态势,但若把江西城镇化发展放到全国发展的大格局中来审视,与发达地区或周边发展较快的邻省相比,江西城镇化水平仍然滞后。从江西城镇化历程来看,城镇化率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978年江西城镇化率为16.8%,比全国城镇化率17.9%低1.1个百分点,到2011年江西城镇化率虽然提高到45.7%,但全国城镇化率为51.3%,与全国城镇化率的差距扩大到5.6个百分点,说明江西与全国城镇化差距呈扩大趋势。在华东六省中,2011年江西城镇化率仅高于安徽省0.9个百分点,分别低于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城镇化率16.2个百分点、16.6个百分点、12.4个百分点、5.3个百分点(见表9),与这些省的城镇化差距也呈扩大趋势。不仅如此,江西作为一个内陆欠发达省份,其城镇化基础薄弱,拥有的城市数量在中部地区最少,拥有百万人口以上和50万~100万人口的大城市数量在中部地区也最少。2010年,江西除城市用水普及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之外,城市燃气普及率、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人均城市道路面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每万人拥有公共厕所等城市设施水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同时,在城镇化建设中普遍存在重建设、轻规划、品位低问题,有些小城镇脱离自身基础和经济发展需要,盲目扩大镇区规模,对有限的土地资源不加珍惜,使土地利用效率低下。
2.各设区市的城镇化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江西城镇化地域差异大,突出表现为各设区市之间的城镇化发展极不平衡。南昌市作为省会所在地相对其他城市而言,由于其对流动人口有较大的吸引力,具有更强的吸收转移人口的能力,2011年城镇化率为67.24%,比2000年提高18.36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1.54个百分点。城镇化水平最低的是宜春市,2011年城镇化率仅为38.19%,与城镇化率最高的南昌市相比,两者城市化率竟相差27.52个百分点。2011年与2000年相比,城镇化率提高最快的是上饶市(城镇化率由16.97%提高到41.74%,提高24.77个百分点),城镇化率提高最慢的是抚州市(城镇化率由26.61%提高到38.82%,提高12.21个百分点),两者城镇化率提高幅度相差12.56个百分点。2011年11个设区市中仅有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的城镇化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见表10)。同时,县域城镇化率差距较大、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依然突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城镇不多,县级城镇之间缺乏明确的分工和协作关系,造成许多同构性浪费和低水平的自我竞争局面,未能依托新兴产业形成先进的现代产业和较强的区域经济竞争力。全省城镇化地域差异,形成不平衡的区域经济格局,对整体推进江西现代化进程带来很大压力。
3.城镇化发展滞后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城镇是工业化的载体,按照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规律,城镇化要与工业化发展相适应。从发达国家城镇化进程来看,其城镇化水平往往高于工业化水平,目前国际上多数发展中国家也是如此。根据钱纳里模型,当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城镇化率会领先工业化率近30个百分点。[8]江西城镇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业发展,但没有像多数国家和地区那样带来人口和产业的大规模集中,其结果造成城镇化进程滞后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2011年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583.8亿元,按当年全省年末常住人口4488.4万人计算,人均生产总值约合3898美元。当年江西工业化率为48.5%,按城镇化率领先工业化率30个百分点计算,全省城镇化率应在78.5%左右。然而,当年江西城镇化率仅为45.7%,不仅没有领先工业化率,反而低于工业化率2.8个百分点(见表11)。城镇化发展滞后于全省经济发展水平,不仅不利于城镇吸纳农村人口,而且会阻碍工业现代化及其经济效益的提高,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受到限制,人口素质难于提高,从而阻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4.城镇经济聚集和辐射功能发挥不充分。实施城镇化发展战略,不是为城镇化而城镇化,而是为了利用城镇对人口、资本、资源、技术和商品的集中所带来的聚集效益和城镇经济辐射效应来促进经济发展。然而,由于江西大中城市数量少、发展水平低以及小城镇粗放发展,导致城镇的经济聚集和辐射功能发挥不充分。相对于小城镇而言,大城市更能发挥城镇的聚集效益和辐射能力,对周边地区产生巨大的辐射力和吸引力,带动其繁荣和进步。然而,江西大城市数量少,至2010年底,全省有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5个、中等城市有13个、小城市28个和各类小城镇770个,大城市占全省城镇数量的比重仅为0.7%。同时,江西大城市普遍存在产业水平低、竞争力弱等问题,使其对周边地区的经济辐射带动能力不强。2012年5月21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2012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该报告显示,根据经济规模、经济增长、经济效率、发展成本、产业层次、收入水平、居民幸福感、就业水平八大指标,所列的294个城市中,江西仅南昌市排名第42位进入百强,其他设区市排名都在100位以后。南昌市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的经济实力不强、聚集和辐射能力较弱,制约了其辐射和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城镇是第二、三产业发展的基础和依托,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与城镇发展有高度的相关性。江西中小城市不仅规模偏小、数量较少,而且各城市产业同构和结构雷同现象严重、互补性差;普遍缺乏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大型企业集团的支撑,承上启下的节点作用不够突出;产业支撑能力不足、产业聚集层次低、技术创新能力严重不足,二、三产业所占的比例过低,不利于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所有这些,都会使中小城市难以有效辐射和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江西小城镇虽然数量不少,但档次低、规模小、布局散,服务和带动其周边乡村发展的功能较弱。档次较低,多数小城镇发展水平较低、经济实力弱,未能进行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结果城镇功能不完善,难以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形成地方产业特色,限制了其辐射带动作用的发挥;规模过小,多数小城镇还只是简单的商品交换集散地,对要素资源的聚集能力弱,金融、信息、技术等生产性服务业缺失或服务水平低下,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不完善,承接外部产业的能力弱,发展后劲不足,更谈不上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布局分散,众多小城镇发展缺乏规划、布局分散,相互之间未能形成明确的分工和协作关系,不仅分散了发展力量,造成许多结构性浪费,而且形成低水平的自我竞争局面,难以产生较强的辐射能力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能力。
推进江西城镇化发展的建议
根据国际经验:当一个国家或地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由30%提高到60%时,城镇化将进入加速发展时期。2011年江西城镇化率为45.7%,正处于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阶段。江西应抓住加快推进城镇化发展的良好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走具有江西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以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为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城镇化进程,提升城镇发展质量,努力实现城镇化快速、有序、健康发展。
⒈以科学规划指导城镇化建设。城镇规划是城镇建设的蓝图,决定着城镇未来的发展。江西要推动城镇的科学发展,必须充分发挥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和导向性作用,深入研究各城镇历史文化、风俗民情、产业基础、承载能力、发展前景,用先进的规划理念制订科学的城镇规划,充分展示城镇的历史内涵、现代风貌和鲜明的地方特色,切实做到以科学规划指导城镇化建设。近年来,江西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编制城镇规划应充分体现先进的城镇发展理念,坚持世界眼光、立足长远发展、面向城镇未来,着眼于资源能源节约、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健全、人流物流便捷、经济文化繁荣、社会事业发达、城镇管理高效、生态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等城镇现代化发展,高标准、高起点搞好城镇规划。为此,城镇化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以规划统领城镇化,提升城镇设计和建筑水平,明确城镇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分工和空间布局,引导生产要素向城镇集聚,提升城镇安全、便捷、舒适功能,保护城镇生态环境,并加强对实施规划过程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保障实施规划的有效性,防止和制止实施规划过程中的随意性;城镇规划要统筹考虑自然条件、历史沿革、人口规模、经济基础、发展前景和居民意愿,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理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交通运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形成城镇发展规划体系,合理确定城镇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布局,做到既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又体现时代性和超前性;城镇规划要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相衔接,最大限度地充分利用好江西得天独厚的江河、湖泊、山林、湿地等自然禀赋,依托区位交通、特色产业、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提升城镇文化品位,彰显城镇个性魅力,着力形成结构合理、布局协调、功能互补的城镇发展新格局,充分发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比较优势,努力做到优势互补、共创多赢;城镇规划既要注重规划前瞻性,结合江西城镇化发展实际,坚持立足长远、面向未来,高标准、高起点搞好城镇规划,切实解决规划赶不上发展、规划滞后于建设的问题,又要坚持规划科学性,防止出现脱离实际、过度超前、贪大求快、因人力物力财力难以承受而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实施问题,根据城镇的基础条件、能源资源、环境容量等,科学确定城镇人口规模和区域规模,使其有足够的承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完善规划科学决策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严格规划编制和审批程序,重要规划要多方案备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立法保证规划的实施。
⒉以产业发展支撑城镇化建设。产业发展创造供给,城镇化建设创造需求,产业是城镇化的“发动机”,城镇化是产业的“加速器”。没有产业支撑,城镇会因此缺失活力、缺少张力、缺乏竞争力,壮大城镇实力、提升城镇地位、强化城镇聚集和辐射功能,基础在产业、关键在产业、着力点在产业。要加速推进江西城镇化进程,必须把产业作为城镇化的关键和核心,以产业发展支撑城镇化建设,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坚持“三个结合”,实现城镇与产业联动发展、协调共进。首先,城镇化与工业化相结合。要以产业集聚规模化的新型工业发展来支撑城镇化发展,把工业化作为增强城镇经济实力的路径,将实施工业强省战略与城镇化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工业化和城镇化“双轮驱动”,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相互促进、互动发展。按照“产城一体”的要求,从各城镇的实际出发,大力发展与当地资源结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如在昌九工业走廊打造共青城国家级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基地,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航空制造、绿色照明、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着力培育景德镇直升机、南昌航空城、上饶太阳能、吉安通讯终端、宜春锂电新能源、赣州钨和稀土、鹰潭铜、新余镍材料精深加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城镇建设和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及应用软件、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等技术密集型产业,发挥企业主体和政府引导、扶持作用,促进集成创新和自主创新,增加高科技含量与高附加值产品生产,加快无污染、低耗能、节水型工业化进程,推进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为重点的节约型和环保城镇建设。继续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注重提供就业机会和打造创业平台,增加就业岗位,促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通过工业园区实现产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技术结构和区域结构的升级,强化要素聚集与辐射效应,全面提高城镇经济发展的规模效应和聚集效应。其次,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结合。按照城乡产业联动和协调发展原则,以城镇为依托,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农业现代化、市场化发展,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合理流动,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着力形成城乡产业分工合理、区域特色鲜明、生产要素和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产业发展格局;大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推动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运销业,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加工程度,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构建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高效农业产业体系,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引导城镇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农村转移和扩散以及农村工业向园区集中。第三,城镇化与服务业发展相结合。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服务业高度发达,要在大力发展商贸流通、餐饮服务、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加快金融、保险、物流、证券、信息、文化、咨询、物业、社区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使城镇成为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重要集散地,聚集人气、财气、商机,提升城镇形象,提高城镇品位,完善城镇功能,增加就业容量。
⒊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城镇群。要加快江西城镇化建设,必须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龙头昂起、两翼齐飞、苏区振兴、绿色崛起”区域发展格局和“一群两带三区”省域城镇空间结构体系,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原则,把城镇群作为完善城镇体系的主体形态,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重大发展战略相衔接,大力发展大中小城市、扶持县城及中心镇建设,着力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城镇群,形成结构合理、布局协调、功能互补的城镇发展新格局。首先,要着力培育以南昌为核心的环鄱阳湖生态城镇群。把建设环鄱阳湖生态城镇群作为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重要内容,摆在全省推进城镇化的突出位置,着力培育以南昌为核心,以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为支撑,以昌九工业走廊地带县域城镇为重点,以滨湖田园风光城镇为补充的环鄱阳湖生态城镇群,突出其生态、低碳、集约、高效的特色,注重城镇合理分工,加强城镇之间的联系与协作,使环鄱阳湖生态城镇群成为世界湖区可持续发展的样板。在培育环鄱阳湖生态城镇群过程中,应根据适度非均衡发展理论,整合资源优先发展有较强经济实力和较高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地区,坚定不移地做大做强南昌,强化其聚集和辐射功能,增强其产业基础的扩张能力,加快人口和生产要素聚集,使之成为环鄱阳湖城镇群的核心城市,引领江西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其次,要加快沪昆线和京九线两条城镇带的发展。以沪昆线和京九线为发展主轴线,加强中心城市和沿线城镇之间的联系与协作,组织协调其产业分工与合作,形成“大十字”城镇空间架构。在沪昆线西段加快发展以新余、宜春、萍乡为中心的赣西城镇群;在沪昆线东段积极培育和拓展以上饶、鹰潭为中心的赣东城镇群;在京九线北段重点加快昌九工业走廊建设和沿江开发,积极推进南昌和九江相向融合,加快一体化发展,使之成为全省城镇化发展和环鄱阳湖城镇群的核心区,抓住向莆铁路、海西经济区建设的机遇,加快以抚州为中心的赣东南城镇群建设;在京九线南段重点发展以赣州、吉安为中心的城镇群,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第三,加快南昌、赣州、九江三大都市区建设。把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放在江西城镇化建设的突出位置,大力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以加快产业集群和人口聚集为重点,提高中心城市要素聚集、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力和带动力,加快南昌大都市区、赣州都市区和九江都市区建设。把南昌打造成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全国低碳经济示范城,强化南昌在全省城镇化体系中的中心地位,充分发挥其在江西城镇化进程中的辐射力和带动力。充分发挥赣州都市区生态、资源和人文优势,使之成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主要平台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示范区域。把九江都市区建成现代化港口旅游城市、区域性物流枢纽和长江沿岸重要工业基地,增强其对周边地区发展的辐射力和带动力。第四,扶持县城及中心镇建设。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把县城作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转移的重要载体,扶持县城及中心镇建设。发挥县城连接城乡、承上启下、促进城乡互动的纽带作用,推动城乡之间公共资源均衡分配和生产要素自由流动;抓好特色镇、重点镇、交通枢纽镇建设,把小城镇建设与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结合起来,与逐步减少“空心村”结合起来,与提高“三农”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起来,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结合起来,与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向工业园区转移就业结合起来,使之成为辐射和带动农村发展的消费中心、生产要素集散中心、“三农”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公共社会服务中心。
⒋着力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决定城镇的承载力,要加快江西城镇化建设,必须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的抓手,加强城镇交通体系、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和应急设施建设,改善城镇居住环境,全面提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首先,要加强城镇交通体系建设。加快城镇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城区为枢纽、建制镇和乡集镇为节点,构建起干支衔接、便捷、高效的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加强城际间交通网络建设,形成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立体交通体系;以公共交通为重点开展城市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加快公交专用道和场站建设、抓好公共停车场建设,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其次,要加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加快城镇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市政公用设施,统筹考虑供水、排水、排污、供气、通讯等,搞好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加强水厂和配套管网建设,改造提升供水处理工艺,抓好重点城镇备用水源建设和水质监测,确保供水安全;完善供电网络建设,坚持主干电网建设和配电网建设并重,完成城镇电网改造,确保城镇用电安全、稳定、可靠;结合“西气东输”工程,推进以天然气为主要燃料的城镇供气设施改造,提高城镇燃气普及率;加快城镇通讯网络建设,推进电信、电视、计算机三网融合,加快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物联网的发展,逐步形成进入千家万户的区域性信息高速公路。第三,加强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满足居民教育、医疗、文化、科普、体育和休闲娱乐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教育结构和布局,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水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不断提升高等教育质量;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扩大社区卫生服务覆盖面;加强城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重视历史文脉的继承和发展,弘扬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提升城镇文化内涵,形成与城镇历史、文化、经济、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建筑风格和城镇风貌;根据提高文化素质要求和居民锻炼身体及休闲娱乐需求,增加城镇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及休闲娱乐设施。第四,加强城镇防灾减灾和应急设施建设。把城镇防洪、排涝等设施建设与城镇规划建设结合起来,与美化城镇环境、改善城镇形象结合起来,加强沿江河、滨湖地区重点城镇的防洪建设,加大城镇排涝工程建设力度,逐步提高城镇排涝能力;加强城镇的人防、防震减灾和公共消防等设施建设,增强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第五,加快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镇棚户区改造步伐,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新参加工作的公务员等群体的住房问题,努力实现居民安居乐业;加强城镇社会福利设施配套建设,统筹安排社区服务、老年设施建设。第六,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创建优美、舒适、静谧的文明城镇,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加强城镇历史文化资源和森林、湿地、水体生态系统保护,搞好城镇绿化美化,适度扩大城镇绿地面积;切实抓好城镇污水、废气、垃圾、噪音的治理,使城镇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精心搞好城镇美化亮化,展示城镇“建筑各具特色、色彩优雅协调、花卉草坪绿岛、青山绿水夜景”的美好图景。
⒌创新城镇建设及其管理机制。加快江西城镇化建设,应把制度创新作为城镇化的突破口,创新城镇建设及其管理机制。一要创新城镇投融资体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深化城镇投融资体制改革,全方位筹集城镇建设资金,实现城镇建设投入与产出的良性循环。经营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企业为主体进行投融资,政府通过制定政策、优化软环境,创造条件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港口、停车场、客运站、货运场等经营性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外资和民资在城镇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比重。准经营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在政府主导下以企业为主体进行投融资,政府通过推行特许经营制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污水处理、环境卫生、收费道路和桥梁等准经营性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非经营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为主体进行投融资,由城镇政府通过财政投入、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和向银行贷款,加大对非收费道路和桥梁、排水、路灯、公共绿地、环境监测与治理、防洪设施等公益性城镇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二要创新土地管理机制。在人口城镇化与土地城镇化矛盾突出的背景下,创新土地管理机制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动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理力度,建立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吸纳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定居规模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城镇土地开发整理数量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挂钩机制;走集约、节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城镇建设道路,严禁违法占地、粗放用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城镇现有土地利用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建立健全城镇土地流转机制和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体系,实施土地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三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城镇化实质上是农村人口向城镇迁徙转变为市民的过程,推进城镇化必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农民进城的身份障碍。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户籍限制,将在城镇稳定就业和有固定住所的农民工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逐步实现其子女入学、公共卫生、住房购置、社会保障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引导人口向城镇聚集,实现农村人口向城镇的有效转移。四要建立健全城镇管理体制。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提高城镇居民整体素质,塑造繁荣、文明、开放、创新、和谐、平安的城镇形象;引导城镇居民参与城镇管理,逐步形成居民认识到位、部门监督有力、社会自觉共管的城镇管理新局面。完善城镇管理法规体系,保证城镇管理有法可依,加大城镇管理执法力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建立良好的城镇社会秩序;推进城镇管理规范化,提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水平,树立城管执法的良好形象;适应城镇综合管理、系统管理的要求,运用信息化、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等现代管理手段,建立集社会管理、经济运行、文化生活、环境卫生、应急处置、治安防控于一体的现代城镇综合管理平台,提高城镇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