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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域公共管理价值的超越
(一)创造区域公共价值
物联网作为战略性先导产业,在寻找和创造区域公共价值上具有重大作用。一是有助于改进区域公共管理问责方式。物联网既能够为现有的同体问责(即公共管理组织内部的问责)转化为异体问责(即外部对公共管理组织的问责)提供合适的技术平台,也可以为公民参与公共管理和问责提供有效的网络渠道,能够明显减少区域公共管理权责不明的现象,最终实现区域公共管理责任的明晰化。二是有助于完善区域公共危机应对措施。物联网极其便利的信息通信,有助于及时预警区域公共危机,深入了解区域公共危机产生缘由,有针对性地采取区域公共危机救助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区域公共危机损失。三是有助于建设区域联合服务型政府。通过物联网,公民能更加便捷地参与和监督区域公共管理活动,区域地方政府能及时了解区域社会的需求,高度协调相互之间的管理措施,从而改变政府以往公共决策的片面性和封闭性,大大增强公共决策的整体性、全面性、开放性和协调性。四是有助于改变区域公共管理程序复杂、权力集中的局面,实现简化公共管理程序、下放公共管理权力的目标。物联网通过感应器和互联网来达到人与物的沟通和交流,实现对“物”的智能化、精确化监管与操作,这为精确寻找区域公共价值提供了极大便利,也为创造区域公共价值提供了着力点。物联网时代的区域公共价值管理将越来越专注于如何创造区域公共价值。所谓“区域公共价值”,就是区域内公民对区域公共管理期望的集合。区域公共价值的创造与否,主要取决于区域公共干预是否实现了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在内的区域整体效益。在区域社会中,各类公共组织的责任不是确保自身的延续,而是根据区域发展的需要,积极改变自身的职能和行为,发现、定义和创造区域公共价值。然而,区域公共价值的变动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因此,管理者们需要借助物联网来在绝对变动中寻找相对不变的区域公共价值:其一,分析不同人群的利益偏好;其二,确定公众的利益关注点;其三,引导公众了解区域公共问题,表达区域公共诉求,探究区域问题缘由,寻求区域公共对策。
(二)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区域公众偏好
对区域公共价值发挥决定性作用。在民主国家中,唯有公众才能决定对他们来说什么是真正具有价值的。可见,区域公共价值最终由区域公众定义,在区域公众与区域公共部门的良性互动中得到确认。在传统媒介中,主体因知识程度、社会阶层等方面的不同,对物体的感知和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异性。而物联网比以往媒介呈现出更强烈的开放性与平等性,因而这种差异性将逐步缩小。譬如互联网时代的维基百科强调主体对文字的编辑和对信息的分享。它没有固定的编辑者和把关人,鼓励所有人平等享有修改其中内容的权利。与维基百科不同,物联网强调物体和主体的共同自主。只要用能联网的手机等载体,区域社会的每一个人就都能参与到物联网传播体系中,更为直观地发现自身和寻找信息目标。在物联网社会中,自由、民主、平等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这些观念变迁折射到区域公共管理中,就是人们追求平等互动的意识越发强烈,认为其本质是一个协商、互动和交流的过程。物体作为媒介的实现,更加方便公众将区域公共管理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转化成现实,平等性、开放性也成为了物联网时代区域公共管理的基本特征。
二、区域公共管理权力的超越
(一)寻求分权与集权的有机结合
传统区域公共管理的一项重要主张就是分权管理,这一主张比较适应传统区域公共管理的需要。然而进入物联网时代后,在这样一种权变、风险、不确定性的复杂社会生态下,市场变得无界化,信息出现无缝隙化,社会公共事务表现出高度渗透的趋势,区域乃至全球社会间结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依赖状态。物联网使得区域性和区域化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得到很大增强,分权管理的弊端逐步凸显出来:它直接削弱了区域地方政府的控制能力,在物联网社会中越来越被认为是不安全的、危险的和不稳定的。由此,物联网时代的区域公共管理开始强调分权与集权的动态平衡。在价值导向上,将以区域公共事务和问题为主要价值导向,从根本上打破行政区域限制,通过物联网把“外溢性”公共问题和“区域性”公共事务完全纳入区域管理之中。在主体选择上,将抛弃“全能型政府”的理念,推行“合作型政府”的理念。在顶层设计上,将改革政府“单中心”治理模式,推行政府、社会和市场“多中心”治理模式。
(二)构建政府、社会和市场的权力平衡
物联网集公共性与商业性于一身。一方面,物联网通过不同主体的参与来传递和接收信息,这意味其承担着社会公共性,需要按公共领域的规范要求来运行,向公众开放,为公共利益服务。另一方面,物联网有服务对象的限制和利益的局限,并非任何人都可以享受到它的开放性。物联网自其诞生之日起,商业化就已经在其体内潜藏,直至今日生根发芽,并大有枝繁叶茂之势。今天,随着经济的繁荣,制度的完善,大众文化的喧嚣,媒介商业化作为其众多变化的诱因和先导,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狂飙前进[3]。物联网的上述属性决定了区域公共管理权力的平衡不再局限于政府内部。事实上,随着物联网铺天盖地的发展和人们素质的提高,组织结构的扁平化和组织权力的外移已成大势。但这并不意味着组织层级制度的消亡。在物联网时代,区域公共管理所寻求的适度集权,不过是将政府内部的权力平衡提升到更高层面的政府、社会和市场间的权力平衡。寻求区域公共管理的权力平衡并非是在政府、社会和市场之间绝对平等地分配权力,这在实践中也不可能。在那些具有全区域意义的公共事务上,区域地方政府要毫不犹豫地把权力集中起来,并通过行政系统行使这些权力。比如,建立区域发展战略小组和区域公共管理执行处等。但在局部的公共事务上,应当充分赋予社会和市场相应的管理权力。实现区域公共权力的平衡需要做到三点: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在政府、社会和市场的权力配置确定好后,要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制度来规范和保障这种权力配置,如果没有法律制度的规范保障,权力就难免陷入“收—放”循环的怪圈。二是强化权力监督。在区域公共管理权力失衡或失控的情况下,缺乏有效监督将直接导致权力滥用。因此,必须借助物联网来构建和强化各种监督机制,保证政府、社会和市场相互之间实现严格有效的监督,维护区域整体利益。监控机制应该做到政府既尽可能少地干预微观的公共服务事务,又能确保对宏观公共事务实施有效的调控,通过监督使政府、社会和市场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自由行事。三是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任何改革都是系统工程,需要制定和实施相关的配套措施,区域公共管理权力配置改革也理应如此。
三、区域公共管理结构的超越
(一)加强公共机构的整合与协作
传统区域公共管理试图解决过去存在的条块分割和部门中心主义问题。但权力的过度下放造成了公共管理机构剧增,公共管理协作决策和问题解决机制缺乏,公共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存在较大困难,区域公共管理组织结构和服务供给呈现半碎片化。随着物联网的发展,区域公共管理机构的整合将加速。在物联网中,物体与主体的交互促进了区域社会公共空间的建构和理解。其一,物联网拓展了区域公共空间。物联网在激发主体潜能,建构私人空间的同时,在一定意义上也扩张了公共共享空间。因为物体在使主体更加便捷地获取信息、知识和自我的同时,也增强了区域公共领域的开放性。其二,物联网推动了区域社会关系变革。一方面,物联网推动区域社会关系的联结。因为当物体成为信息的载体和实际发起者时,它已经成为传播体系中某种原则的制定者,而这种共识和规则是区域社会关系建立的重要基础。另一方面,物联网推动区域社会关系的变换。媒介的每一次发展,都促成区域公共空间结构的变化。物联网出现后,将进一步促进区域社会关系的细化,使区域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不断重构和分化,其界限也将日渐模糊。相应的,区域公共组织也会朝功能化和分布化方向发展。因为区域公共组织不能功能化,就难以因应区域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模糊化的态势,整个管理就不可能平稳而有序。因此,区域公共管理者应该充分利用物联网来加强公共组织之间的协作与整合,建立一种跨越政府、社会和市场的新型网络结构和协作机制。
(二)实现公共组织的无缝隙运作
在物联网中,物体是真实性与虚拟性的有机结合体。所谓虚拟,主要是指利用媒介技术,通过数字化来取代原事物而形成新事物。在物联网中,主体通过自身生活体验进入区域社会空间,物体以或真实或虚拟的方式呈现自身及文化形态:就私人空间而言,物体通过虚拟技术延展了人的真实存在;从区域公共空间来看,物体通过虚拟增加了真实的信息共享机会。由此,物联网一方面带来信息的“虚构”,另一方面也使主体共享的区域空间发生变化。相对传播手段的“虚拟”来说,这种区域公共空间的变化是真实的,并与私人空间的变化紧密相联,从而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区域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无缝隙状态。无缝隙的区域社会空间需要无缝隙运作的区域社会组织。传统区域公共管理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科层制的弊端,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来实现公共利益的总体提升。但在区域公共事务日益网络化,区域公共需求日益多样化的物联网时代,这些做法已经不合时宜,应当构建一种新的“整体性治理”理念。区域公共管理组织结构不应当再基于一种或几种特定的功能,而应该以公众的公共需求为中心来进行顶层设计,在不影响专业化分工的前提下实现公共组织之间的协作。这一顶层设计要具备一定的创新意图,使设计出来的公共服务供给体制机制能够实现纵向层级结构之间和横向功能结构之间的协调发展。这种顶层设计既要克服部门主义、视野狭隘和各自为政的弊端,提高对复杂区域公共管理问题的应对能力,又要调整政府、社会和市场的横向关系,以政府为纽带,构建政府、市场、社会通力合作,和谐运转的区域治理网络,以便更好地满足区域公共服务的需求。
四、区域公共管理关系的超越
(一)从侧重市场调控走向市场调控与宏观调控并重
传统区域公共管理的市场化主张体现了其对区域市场化倍加推崇的理念,然而区域市场化在许多时候和场合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必须减少公共管理,而是应该实行不同的公共管理,因为没有公共管理的区域市场将导致撕裂化的区域社会,它不仅会摧残市场经济,而且会毁灭自由民主。在某些特定的区域环境条件下,市场机制的局限会凸显,甚至会对整个区域造成一些消极的影响。就政治层面而言,自由民主能够有效促进市场经济,但市场经济并不必然促进自由民主;就利益分配层面而言,市场经济本质上以利益为导向,因此它不但不阻碍,甚至可能促进纯租金的出现;就伦理层面而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区域社会将构建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网,但它并非市场机制的产物。实践证明,市场机制并没有传统观念想象得那么神奇。因此,毫无必要对市场化盲从。传统区域公共管理所推行的过度市场化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当私人机构成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主要生产者时,政府就几乎放弃了应尽的区域公共管理责任。物联网本身就是市场性与公共性高度结合的新媒介,舍弃其一都会导致严重失衡,因此物联网时代的区域公共管理不应当反对市场化,但应当反对过度的市场化和政府在市场化过程中的某些不适当的做法。因此,在物联网时代,对传统区域公共管理的过度市场化采取的重大修正举措就是加强宏观调控与市场调控的有机结合。政府要充分利用行政、经济、法律、教育诸多手段来调控区域宏观公共事务,同时把部分应当承担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重新收回来自己进行生产和提供。
(二)从第三方政府走向网络化政府
区域公共管理经过多年的市场化发展,出现了所谓的“第三方政府”模式,即政府依赖私人公司和非营利组织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例如当前美国联邦政府的每一个主要政策行动就都是通过公私伙伴关系来进行管理的,比如岗位培训、医疗卫生、环境清理、扶贫项目、高速公路等。当政府主要依赖第三方来提供区域公共服务时,政府的绩效也会主要依赖于对合作伙伴的管理能力。然而,虽然第三方政府与私人组织合作的程度较高,但其对公私网络的管理能力却比较缺乏。因此,物联网时代的区域公共管理对过度市场化的第二个修正就是,以物联网为依托来建设网络化政府,实施网络化治理。事实上,传统区域公共管理在市场化方面最致命的错误并非市场化本身,而是对市场化的管理还保留着明显的等级制政府模式。在公共服务网络单一的年代,这种模式不会有太大问题,公共组织可以通过命令的方式来出色完成整齐划一的日常工作任务。然而随着物联网的发展,日益发达的区域市场网络和日趋复杂的区域社会网络却迫使公共行政者开发新的治理模式。从更为宽泛的意义上说,网络化治理不仅是对过度市场化的一种修正,更是一种与所有超出单一组织的活动相适应的区域公共管理模式。当政府、社会和市场共同参与到区域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和提供中来,权力越来越分散,组织界限越来越不固定时,就必须要有一个跨越政府、社会和市场的执行网络去完成任务。在这种模式中,公共行政者的核心职责不再是直接管理人员和项目,而是组织区域公共资源,创造区域公共价值。因此,政府直接供给服务的功能将逐步淡化,管理区域公共价值的功能将大大加强。物联网为第三方政府向网络化政府的发展提供了上乘的技术方案,它使区域公共管理的信息成本得到极大的下降。伴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跨组织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将变得更好、更快,也更廉价。物联网革命已经以一种崭新的方式将复杂的区域公共管理系统组织起来,这些技术上的进步将更加有力地促进网络化区域公共管理模式的形成与发展,推动网络化区域公共管理时代的到来。
作者:邹会聪单位:湖南涉外经济学院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