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公共管理下的公安改革思考

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公共管理下的公安改革思考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公共管理下的公安改革思考

一、公安改革中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可行性

近几年来,新公共管理理论日益引起我国学者的重视。他们在介绍其基本思想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了深人分析,形成了一大批研究成果,对推动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政府管理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笔者认为,从近年来世界警务改革包括我国公安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看,在公安改革中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是可行的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公安行政管理具有一般行政管理的共性特点

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是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公安行政管理包括户政管理、国籍管理、出人境与外国人管理、边防检查、国(边)境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监督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公共场所与公共秩序管理、枪支弹药与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管理等10多个方面。仁5了这些虽为公安机关所特有,但其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也同样具有一般行政管理的共性特点。

(二)西方警务改革的成功实践

近代警察产生以来,从世界范围来看,其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有学者将其归纳为四次警务革命。即:警察的职业化、警察的专业化、警察的现代化、社区警务和私人警务仁6」20世纪70年代末,伴随着新公共管理改革运动的兴起,以英国为代表的一些西方国家开始大量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指导警务改革,“效益”、“绩效”、“竞争”、“成本效益”分析等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成为这次改革的突出特色,“满意决定警务论”成为英国警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公众对警察的满意程度”也成为衡量警务工作的重要评价指标。目前,英国的第四次警务革命仍在进行当中。改革的实施基本达到了“无增长改善”①的效果,提高了警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三)社会多元化的警务需求

公安工作就是为整个社会提供无偿的公共安全服务,公民无论贫富或地位高低,在享受公共安全保护方面是平等的。但是,近年来,中国社会阶层的构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富裕阶层的人数不断增多,他们已经不满足公共安全服务的平等提供,比其他阶层更为关注个人及家庭、财产安全,迫切希望在公安机关提供的一般公共安全服务之外,有更加多元化的安全服务。而政府服务的平等性决定了公安机关不可能给他们提供特殊的服务,他们的需求只能在公共安全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中寻求解决。同时,《刑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原来由检察机关管辖的九十多种经济犯罪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一些新的犯罪如证券犯罪、计算机犯罪等大量出现。在警务资源相对固定的条件下,公安机关刑事执法任务的增加必然影响其行政管理职能的发挥,公安工作特别是公安行政管理社会化的问题已经不能回避。

(四)深化公安改革的内在呼唤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公安改革的历程可以看出,目前,公安改革正处于全面发展、不断深化的关键阶段。也就是说,公安行政改革急需理论的支持而新公共管理理论无疑叮以作为指导公安行政改革的理论之一

二、从新公共管理的角度看公安改革中需要强化的几个观念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对公安改革进行分析,笔者感到,以下几种观念在今后的改革中需要进一步强化

(一)效益观念

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出发点和核心内容,是突出强调政府管理中的“三E”,即经济、效率和效益—通过引人市场机制,改造政府运作,以节约开支,追求效益最大化。目前的情况是,公安改革中尚未真正树立效益观念,没有把节约行政成本作为改革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实际工作中对公安_l作的“投入”既有不足又有浪费,对公安工作的“产出”(实际效果)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标准,“人海战术”、“不惜一切代价”达到某种目的的做法尚普遍存在。

(二)“顾客至上”观念

新公共管理理论将政府公共服务的对象称为“顾客”,强调把“顾客满意”作为政府施政的目标,并运用“顾客需求”的导向推动政府工作的改进和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对象虽然分为截然不同的两类,即打击的违法犯罪分子、保护和服务的人民群众,但都存在一个如何“服务”的问题。目前,这两个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强调严厉打击多,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够;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重管理轻服务。最近几年,公安机关虽然提出了“人民满意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强调了“执法为民”的公安改革理念,但这些在公安改革的具体实践中尚未得到充分体现。

(三)“理性经济人”观念

新公共管理理论认为,社会生活中的每个人,包括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都会根据理性来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政府部门的管理也要引人市场竞争机制,进行绩效管理,强化对人员的监督。多年来,公安机关始终强调政治建警,大力倡导的是无私奉献、勇于牺牲,这是对的,也是必须的,但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警察也是一个“经济人”。近年来,公安改革中的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直比较薄弱,落实得也不好,警察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同时,警察的工作具有高负荷、高危险的特点,并在总体上实行1年365天、l天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付出的辛苦和承受的压力远非其他部门能够相比。我国每年有500名左右警察因公牺牲,近万名警察负伤。但是,目前我国警察的工资、福利待遇、伤亡抚恤、医疗保障等,与一般公务员基本相同,造成警察付出与回报的反差日益扩大。

(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社会化观念

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倡政府管理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以建立有限政府,减轻政府负担。公安机关的工作也属于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但对其市场化、社会化的研究尚未引起应有重视。近年来,公安机关虽然提出了公共管理和服务“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想,推动了大城市保安服务业、押运业的市场化、社会化,但做得还远远不够。如110报警服务至今仍未实现社会联动,有关服务不仅没有市场化、社会化,而且60%一80%的接处警不属于公安机关的职责范围。

三、公安改革中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应注意的问题

新公共管理理论作为一种新兴的理论,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伴随着不同的意见,甚至是怀疑和批评。尽管在这一理论指导下,许多国家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改革尝试,并取得了公认的效果,但从其理论趋向以及实践模式来看也并非尽善尽美,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或缺陷。公安机关因其性质、任务和地位、作用的特殊性,在推进公安改革中对此更应保持清醒认识。

(一)市场化问题

1.公共责任问题。由于市场化是以营利为目的,公共安全服务的提供者可能会在对低成本高收益的追求的驱动下,不尽职尽责。这也是制约公安工作全面引人竞争机制的主要问题。比如,破案招标制之所以昙花一现、难以推广,主要在于:一方面公安机关刑事破案工作非常特殊,要使用特有的侦查手段,是针对特定人的侦查,案件的复杂程度、侦破的难度实际上不可能用经济指标来准确标定;另一方面,对于一些危害重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公安机关必须不计成本,不惜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牺牲警察的生命,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正义。

2.公共安全服务不平等问题。公安工作中部分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后,将会造成原来平等提供的服务在实际中出现不平等,有钱的可以享受比较好的安全服务,没有钱或者钱少的少享受或者不享受一些安全服务。近年来一些地方尝试开展的企业点警制,出发点虽然是为了转变公安机关的作风,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但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①

3.保安服务业违法违规问题。目前在我国的保安服务市场上存在着所谓的“黑保安”。这些没有经过批准私自成立的保安服务公司,出现了不少侵犯人权、侵犯公私财产的问题。公安机关应加强对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和业务指导;确立明确的服务标准,对服务绩效进行持续监控和评估;向公众提供充分的公共安全服务信息,并协助公众有效使用公共安全服务;建立广泛的的协商机制,听取各利益相关者包括服务提供者、使用者、雇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服务的改善和提高;贯彻平等的原则,特别要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关照;明确申诉程序,建立纠错制度,及时查处和纠正服务中出现的}可题。

4.私人侦探和私人保镖问题。近年来,尽管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认可,但我国实际上已经出现了所谓的私人侦探、私人保镖。应当承认,私人侦探、私人保镖虽然是为私人提供安全服务的,但这种服务也是公共安全服务的组成部分;私人侦探、私人保镖顺应了社会多元化的公共安全服务需求。不久前,针对近两年相继发生的富豪被杀案件,①有人撰文指出:“私企老板人身安全引起关注”、“中国富人安全谁来保障—富人也是弱势群体”。还有学者提到“市场经济本身就是多样化和多元化的,只要社会有需要、客户有要求,从业者有利益、有钱赚,那么存在就有合理性—当然,前提是不违法,不能扰乱社会治安。”〔7〕但笔者认为,目前国家对私人侦探、私人保镖在法律法规层面还没有任何的规定,对其认可无法可依;另一方面,允许其存在并提供服务,在保护人权方面可能弊大于利。

(二)重视结果而非过程的问题

从注重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转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只能建立在社会法制体系已经十分完备、公民守法意识普遍很高的基础上。目前,我国在这两个方面条件都不具备。从我国公安法制建设的现状看,尽管已有以公安机关为执法主体的国家法律49件,行政法规82件,部门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800多件.仁8」但距离法制完备尚有很大距离。从公安机关执法实践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力、案甚至执法犯法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引人竞争机制的局限问题

新公共管理理论将竞争引人政府的公共服务,改变了政府独家垄断公共服务的局面,提高了行政效率,节约了行政成本。但公安机关引人竞争机制有很大的局限性。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职能,只能由自己履行,不可能允许社会力量来竞争。即使有竞争,也只能适用于公安机关内部。

四、从新公共管理理论看公安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一)建立“投人”保障和“产出”评价机制,提高公安效益

“公安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追求警察工作的效率和效益,不讲效益的警务理论研究和警务改革是毫无意义的。衡量一个国家警务工作机制是否科学,关键要看其警察工作效益是否最大化。有了效益的意识,警察工作自然会朝着更加科学的方向发展’,。19:目前.公安工作和公安改革中还没有真正树立起追求“三E”的理念。一方面,受经济发展不平衡和分灶吃饭财政体制的影响,国家对公安工作的投人严重不足。据公安部2002年统计测算,全国县级公安机关要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年公用经费缺日达76.5亿元;全国40%的派出所没有机动交通工具,38%的看守所没有囚车,有1万名民警没有换发“99”式新警服。另一方面,在日常公安工作中,尤其是在打击犯罪方面,公安机关却常常搞所谓的“大兵团作战”和“人海战术”,几十年习惯于进行拉网式排查和集中统一行动,“严打”和“专项斗争”往往不计成本,不惜代价。当然,对于一些影响恶劣的特大、重大案件和突出的治安问题,应当将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遗余力地予以解决。但是,在日常的警务工作中,则应当重视“成本效益”问题。公安机关“投人”不足与资源浪费并存的情况,已经成为影响公安效益的突出问题。

1.制定经费标准。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分类制定公安机关办案经费、训练经费、装备经费和基本建设经费等开支定额标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予以保障。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安机关,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加大补贴力度。要通过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公安经费标准,从制度上解决“投入”不足和需求无度、资源浪费两方面的问题,同时积极推进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务审计和监督,保证有限的经费发挥最大的效益。

2.科学设置机构。目前,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过多,分工过细,造成部门职能交叉重叠,互相掣肘,推诱扯皮,难以形成合力。应当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建立符合公安机关实战需要、有利于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机构设置模式,科学划分领导机关、一线和基层的界限。只有综合性、监督J哇和行政决策辅助性职能的领导机关,可继续保持现行机构设置;在直接承担维护稳定、行使治安行政管理权和履行刑事司法职能的一线和基层,实行机构建制,省级以下公安机关实战业务部思想、执法方式和管理模式等进行一场深刻的变门分别建立总队、支队、大队、中队;同时,按照革,以推动公安工作由目前的管制警务向服务警务相同相近职能交一个部门归口管理的原则,综合设转变,由以行政为中心向以公众需求为中心的方向置机构,将地市级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由目前的发展。30个左右精简到10个左右,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1.转变执法观念,坚持执法为民。公安机关、构由目前的20个左右精简到5个左右。人民警察要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法

3.优化警力配置。全国现有的257个地级市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中,有93个市下辖一个区,其中城区人口在50万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以内的43个,50一100万的41个。根据吉林省辽督的意识,把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追求效率与实源市公安局机构改革的经验,市辖区少、人口规模现公正、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执法形式与执法目小的城市,可以撤销分局,打破有区必设分局、有的有机地统一起来。在执法和服务中,要把人民群街道必设派出所的格局,根据需要设置警署或中心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派出所;县公安局的派出所,也可以打破一乡一所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的格局,合并设置中心派出所;警署和中心派山所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做到人民公安为人设警署长(所长)l人,政委l人兼综合组组长,民。副警署长(所长)3人分别兼任队长,防止出现机2.放松规制,创新管理模式。公安行政管理关化倾向;精简市公安局和县公安局机关的编制,中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管的面太宽、管的事太机关人员编制不超过本市、县公安编制的10%;多、管的度太紧,程度不同地出现了“管不了也警力配置优先保障派出所,根据派出所工作需要核管不好”的情况。因此,应当适度放松规制,以足编制,需要多少就配备多少,不足部分一律通过公众需求为导向,推动公安行政管理模式的创新,精简机关人员解决。逐步实现由管制警务向服务警务的转变,由以行政

4.实行公安工作年度综合评价制度。针对本权力为中心向以公众需求为中心方向的发展,探索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在服务中加强管理的措施、办法。对原来由公安机基础上,由当地政府确定公安工作的年度量化工作关管理,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不应再由公安机关目标,并根据工作目标制定公安机关的经费预算;继续管理的,要坚决退出;对原来由公安机关管年终则组织力量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公安机关完理,而且随着形势的变化仍然需要公安机关继续管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未达到目标任理的,要不断创新管理思路,改进管理方式,切实务要求的,认真分析各方面蒯京因川属于客观形势瑞誉港‘管好;对原来不由公安机关管理;随昔社会变化而造成“投人”不足的,下一年度增加预算;因公安机关自身原因造成的,在采取其他措施的同时,下一年度相应减少预算经费,促使公安机关进行内部挖潜,改革工作运行机制和队伍管理机制。

(二)坚持执法为民,实现由管制警务向服务警务的转变

在社会主义;}J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竞争的不断加剧,服务作为一种职业精神和理念越来越受到了各行各业的高度重视,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政府部门也日益清醒地认识到了服务的重要性。新公共管理理论提倡的“顾客至上”理念,推动了政府行政改革的深化,昭示了改革的方向,对我国的行政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是,相当长一个时期以来,由于公安机关过多地强调了自己的强制管理职能,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管制警务模式因此,必须对公安机关的执法的发展,需要公安机关管理的,要积极承担责任,有效履行职责。L10)要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公安行政管理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的调整,要实行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在全面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严格依法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法律不允许和于法无据的行政审批要坚决取消。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上。要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要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为基本落户条件,放宽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户口迁移限制。3.引人“顾客”理念,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在这方面,不少国家的警方都曾经有过深刻的教训。英国在第四次警务改革中就曾出现了过多强调服务而使警察打击犯罪职能弱化的问题。“忽略首任务是打击犯罪,警察的关键职能是对付犯罪活动和成功地打击犯罪”,导致“目前越来越多与犯罪无关的事情要警察去干,致使警察这一基本职能越来越冲淡。”“警察的主要工作就是对付犯罪而在一个有代表性的工作日,呼救电话只有18%与犯罪有关。警察直接对付犯罪的时间只占工作时间的40%”仁11]因此,我们首先要强化和优化警察预防犯罪、打击犯罪的核心职能.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该打击的一定要毫不手软维护好一方平安,才是公安机关对人民群众真正的、最大最好的服务.其次要尽可能参与积极的非警务活动,不参与消极的非警务活动。

(三)界定警察的核心职能和边缘职能,推进公安工几作社会化

我国很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这些任务具体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按照分工承担。警察职能是警察对国家与社会所应发挥的效能与作用,体现着国家赋予警察的使命与要求。日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所履行的职能,包括核心职能和边缘职能。在我国,广一义的维护社会治安力量,除警察外还包括保安、治保会、企业内保组织、治安联防队伍等所谓的“非职业警察”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具体指导“非职业警察”从事一部分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非职业警察”发挥的这一部分作用,笔者认为可以归纳为警察的边缘职能或附带职能随着社会对公共安全服务需求的多元化,仅仅依靠政府无偿提供公共安全服务的状况已越来越难以维持,推进公安工作的社会化已经是必然趋势。

因此,有必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重新明确警察的职能定位和职能划分,进一步界定警察的核心职能和边缘职能,逐步将边缘职能社会化,以满足社会多元化的警务需求,重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体系一在剥离警察边缘职能、实行警务一L_作社会化方面,英国采取了以下办法:第一,义务竞标、向外承包。通过市场的方-法,将原来属于警察的一些职能的具体操作转移给社会团体或者私营企业,但警察仍然对这些职能负有责任。这叫做“不完全剥离”:如在《波森调查》中,英国的警察局长协会和皇家警察督查处概括出了19项可以转让的“附带任务”,包括寻找失踪的人、看护碎死者、为大型活动担任警卫、签发持枪证和经销酒类许可证以及提供预防犯罪的咨询等这些职能被认为应由警察负责但是可以文职化或者承包出去。通过这种方法,每年可以节约警察机关近2亿英镑的费用。第二,职能移交。将一些附带职能彻底从警察工作中“剔除”,交由非警察机构去完成。《波森调查》列出了37项之多,包括停车管理、护送超大型道路运输物品等这些原来由警察完成的任务完全交由私营企业承担。第三,授权社区。将警务工作的一部分回归社区,通过对社区授权,警察和社区互动,共同完成原由警察独立完成的工作。这种方式最突出的表现,就是“社仄警务”在英国兴起,“辅警”的作用上升。英国内政部2001年的《新世纪的警务—警察改革的蓝图》特别强调,“一线的警力能够通过加强警察辅助力量的作用得到强化。将一些由正式警察所承担的任务转让给这些警察的辅助力量来承担,这是很重要的。我们能够将一些基本的巡逻职能授权给这些辅助警察力量去行使。这样将会提升维护社会治安力量在社区的可见性,能够有效对付一些反社会以及违反治安的事件’,口3〕以英国为代表的西方警务工作社会化,是建立在比较完备的法制基础之_仁的。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民主法制建设尚不完善,公民守法意识、诚信意识普遍不强,广泛推行警务工作社会化的基础条件显得十分薄弱。因此,界定警察的核心职能和边缘职能,推进公安_l作的社会化.应坚持条件成熟一个推出一个当前,应着重完善已有“非职业警察”的运作机制,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培育公安工作社会化的市场基础。

1.加强企事业单位内保组织建设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了经济民警队伍,一些大型厂矿企业还建立了专门的公安机关-1994年,按照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国务院决定对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进行改革,将其原有的执法权限交由当地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被改为内部治安保卫组织。1997年公安部、国家经贸委联合的《国有企业治安保卫_L作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国有企业可以根据需要.按照精干高效、运转灵活的原则设立保卫机构,或者选择其他适合本企业情况的保卫工作形式”。当前企事业单位内保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人员素质不高和变相行使执法权等。公安机关作为企事亚单位内•保组织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部门,应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内保组织的指导、监督,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支持他们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惩治违法违规行为,促使他们发挥更大的作用。

2.大力发展保安服务市场。保安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产物,建立保安公司是用市场的力量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一个举措。近几年来,保安服务业方兴未艾,呈现蓬勃发展之势。但是,目前我国的保安业还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地位。要大力培育和发展保安服务市场,应当解决以下问题:(l)完善立法。一方面要修改《警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将条件已经成熟、实践证明已经可以社会化的职能从警察的职责任务中剥离出去,扩大公共安全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领域。另一方面要尽快进行保安服务业立法,使保安业在提供安全服务方面有法可依。(2)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业要逐步放松规制,重点是监督保安公司和保安人员依法提供服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3)允许更多的资本投人保安服务业,尤其是民间资本。(4)允许保安业跨区域发展、竞争。(5)允许保安业加人社会调查领域,协助警察调查。(6)进一步完善治安承包制度。〔14〕

3.充分发挥治保会的作用。基层治安保卫委员会是我国特有的社会组织,主要是动员组织治安积极分子、义务联防队员等协助警察维护一定区域的社会治安,其作用不容忽视。1952年公安部制定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1982年《宪法》把治安保卫委员会肯定下来,明确规定它是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的组织。治保会设在厂矿、学校、街道、乡村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其成员由群众选举产生。治保会受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领导,在当地公安派出所指导下开展工作。随着市场经济的深人发展,公民越来越多地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治保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通过充分发挥治保会的作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来推进公安工作的社会化,是我国的优势。(l)进一步加强治保会建设,充实新的力量尤其是年轻力量。(2)运用市场化手段调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治保会的工作中来,采取义务激励和功利激励相结合的办法刺激基层基础工作。(3)扩大治保会的工作范围,加大其在帮教受刑事处罚人员、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力度。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推进,刑罚的执行方式会不断增多,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等也会增多。对这些人员的帮教管理应逐步交由治保会等基层治安组织具体负责。

4.积极探索社会化的其他途径。公安机关应逐步退出非公益性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如营利性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展览会等,依法强制经营单位承担安全保卫责任。应通过市场竞争等方式由保安公司或其他类似组织承包,公安机关只负责指导监督。通过实行资格认定、公开招标等方式将机动车安全检测交企业负责,公安机关通过日常交通管理监督企业严格按规定执行。通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探索保险公司介人消防工作的新机制。

(四)强化竞争激励和监督制约,增强公安机关

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论“理性经济人”的假设,警察也是一个“经济人”,生活在社会中,也有个人的需求,也会去获取自己的利益。但警察又不是普通的人,国家赋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一定的特殊权力。因此,在警察个人利益最大化和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之间建立平衡,是警察管理必须要注意的间题。既要大力弘扬政府人的公共性、奉献精神,又要看到“理性经济人”强调人的自利性,强调公私利益的和谐性。追求私利虽然不是人唯一的行为动机,但它是人本性的基础。但是,即使个人纯粹追求自身的利益,丝毫不关心别人的利益,也会在某种制度安排下自动地增进社会利益。“理性经济人”假设实际上等于假设一种最不利的情形,然后从这个前提出发,追求在最不利的条件下产生最令人满意的结果,即在最不利的可能中寻求最好的结果。[l5〕警察管理的制度安排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就必须强化竞争激励和监督制约。

1.激活竞争机制。主要手段包括:(l)竞争上岗制度;(2)绩效考核制度;(3)末位淘汰制度;(4)破案招标制度。

2.严格监督制约。监督制约机制的主要手段包括:(l)推行警务公开;(2)实行警务规范化;(3)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3.落实从优待警。从优待警已经讲了多年,但实际上一直没有落实到位。警察的工资福利待遇与其工作的高危险、高负荷不相适应;现行公务员制度以单位确定领导职数、以领导职数确定非领导职数的规定,造成警察职务压职压级的问题十分突出;警察因公伤亡抚恤标准远远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致使“英雄流血又流泪”;警察执法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护,在执法办案尤其是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经常受到侮辱、诽谤,甚至是暴力侵袭。①因此,国家应当实行专门的警察工资制度,适当提高警察待遇;建立单独的警察管理制度,将公安机关的人员分为警官、警员、专业技术人员、辅助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并分别规定相应的职务序列;加强因公伤亡警察的抚恤优待工作,大幅度提高抚恤金标准;改善执法环境,保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等等。

(五)按照事权划分和责权‘致的原则,改革公安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公安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逐步形成的,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新形势的要求。改革公安管理体制,从长远看应以警察权的分治为基点,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对此,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赵黎平曾撰文进行过深人分析。他认为,科学划分警察事权是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环节。警察事权可分为三种四类。第一种是国家警察事权,如国内安全保卫、边防管理等,由国家单独统一管理,地方不参与。第二种是地方警察事权,如人口管理、交通管理、普通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管理等一般不涉及全局、地方性较强的业务,具体可由地方依法管理。第三种是国家和地方共同的警察事权,具体可分为国家为主、地方为辅的警察事权和地方为主、国家为辅的警察事权两类。应依据警察事权,建立国家警察和地方警察。国家警察履行国家警察事权和国家地方共有、以国家为主的警察事权;地方警察履行地方警察事权和国家地方共有、以地方为主的警察事权。履行国家事权的警察,由公安部直接管理;履行国家地方共有、以国家为主事权的警察,由公安部主管、地方协管;履行国家地方共有、以地方为主事权的警察,由地方主管。取消公安部对地方警察的业务领导、部署、检查等职能。履行国家和地方共有、以地方为主事权的警种,国家和地方都可设置,国家对地方行使业务指导权。笔者认为,依据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划分改革公安管理体制,理论上是较为科学合理的,但实际操作上目前面临不少困难。一是在当前国家总体上对中央与地方事权没有进行全面划分的情况下,单纯就警察事权进行划分难度很大。二是就警察事权而言,哪些属于中央事权,哪些属于地方事权,有些是清楚的,有些则交叉重叠,难以划分清楚。三是目前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国家警察、地方警察统一供给、管理标准的问题实际__上难以落实,如果标准不统一,又会造成队伍管理上的混乱。因此,按照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改革公安管理体制,目前只能进行理论上的研究探讨,具体实施还有待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