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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学问题的哲学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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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学问题的哲学解答

1主体与客体

1.1图书馆学的主体概念及其性质

人类的实践和认识都是对象性活动。人是主体,构成对象性活动的一极;另一极就是客体。它是对象性活动所指向的事物的总称。科学研究的传统含义主要是指科学认识活动,随着科学实验成为一项特殊的人类实践形式,科学研究的概念也从原来的单纯认识活动已经发展成为“研究与开发(R&D)”。作为主体的科研人员既包括从事图书馆学研究的专职人员,也包括从事图书馆实际工作的非专职的研究人员。历史上这两个群体曾经长期高度重合,后来随职业的分化而逐渐分离。主体是一个历史概念:即它是由一个个、一代代参加了研究活动的现实的人构成。主体具有现实性和发展性,不存在任何虚假的成分。无论是实践主体还是认识主体,都具有个人主体、集团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四种形式。主体具有自然性、社会性和意识性等多种属性;而其“本质属性就是它的社会实践性”。图书馆学主体概念的虚无导致了客体概念的绝对理念化倾向。即使是圣人也无权和无力给后世研究者规定一个一成不变的研究对象。

1.2图书馆学的客体概念及其性质

客体就是主体活动的直接对象。人类实践与认识的客体主要有三种形式:自然形式的客体、社会形式的客体、精神形式的客体。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不是自然客体,而是社会客体和精神客体。社会客体是指社会存在以及由社会存在决定的社会意识。精神形式的客体是指“以物的形式存在的,并成为人们实践活动对象的精神生产的结果,如以书籍为物质载体的各种理论、学说等。……它们同时也是人们继续进行实践和认识的对象。”客体也是一个历史概念,但较之主体概念则更具复杂性。其主要属性是客观性、对象性和社会历史性。实践的客体历来是明确的、现实的。但认识客体则不然,有的明确、具体,有的则抽象甚至虚幻。图书馆学的对象既包括了属于社会客体的图书馆工作、图书馆、图书馆事业等客体,也包括这些客体在认识领域的反映,即图书馆工作、图书馆、图书馆事业的抽象概念及其相关理论等精神客体等。1.3图书馆学的主客体关系马克思指出,一切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马克思主义的新世界观则要“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要“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并不是与人无关的超然的社会存在。恰恰相反,它们首先是实践主体的创造成果,也是在认识主体的正确理论指导下的通过实践不断发展完善着的社会有机体,是主体的知行合一的产物。通过实践和认识活动,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与认识的循环中始终处于双向对象化的运动中。如果人们把图书馆学研究的主体直接设定为社会主体或人类主体,那么与图书馆学这个“无人身的理性”的主体相对应的,则必然是被消除了人的差别、研究的差别、时空的差别的具有整体性和抽象性的学科对象,表现为一种“只见森林、不见树木”式的极端认识方式。如果还原到个人主体和集团主体的现实状态,就必然得出不同的个人主体或集团主体的每一项具体研究的直接对象通常会是一个个更加具体的“树木”,而不必然全部指向“森林”。“树木”和“森林”反映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存在两种不同形式。主体与客体是相互规定的。这取决于客体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主体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客体是主体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鉴于主体的本质力量在历史长河中具有无限发展的潜力,因而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也必然将有与之相适应的调整,绝不会停滞不前、固定不变。马克思指出:“工业的历史和工业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是感性地摆在我们面前的人的心理学;对这种心理学人们至今还没有从它同人的本质的联系,而总是仅仅从外在的有用性这种关系来理解。”他进而预言:“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经验图书馆学对于传统图书馆已经做出了自己的历史总结。面对数字图书馆的“已经生成的对象性的存在”,当今图书馆学(包括研究对象问题)如何书写自己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关于人的心理学”、“关于人的科学”?这是图书馆学的当代重大课题。

2客体与问题

“科学始于问题”。有人据此将问题视为研究对象。客体与问题相比,具有逻辑的先在性。只有当问题被物化为精神客体并为人们的研究所直接指向时,它才能成为一种新客体,为后续研究提供一级最近的阶梯。图书馆、图书馆工作、图书馆事业等均属于社会客体,是图书馆学必须首先面对的第一性的客体。由文献等物化的图书馆学的思想、学说、理论等构成的精神客体则是第二性的客体。精神客体是思维对于社会客体的能动的反映,具有认识客体、问题、理论、概念等多种表现和存在形式。

2.1客体的三种存在形式

哲学家欧阳康指出:“一门学科一旦成立以后,这种对象对于它的研究者及其研究工作来说,便具有了二重性:一是该学科所反映的社会现象,二是作为这种现象的理论化、系统化的形式,即已有的社会科学理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有社会客体形态的,同时也有精神客体形态的。当这些观点或理论成为人们研究活动的指向,成为被研究者探究、修正、或批判的直接对象时,它们就构成了图书馆学的精神客体形态的研究对象。只要承认了精神客体的存在,就必须承认人们产生精神客体的思维活动本身也构成另一类精神客体。卡尔•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的理论将上述思想更加清晰地表述为: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在存在形式上分别属于世界1(客观世界)、世界3(客观知识世界)、和世界2(主观世界)。传统哲学习惯于从世界2出发,直接断言和追问世界1或世界3。而当代哲学则要求从人对人与世界的关系出发来构建人类的世界观。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的理论为人们辩证地认识任意形态的客体提供了更为全面的双重路径。例如针对“刘国钧先生的图书馆事业思想研究”一题,如何把握刘先生关于图书馆学事业的所思所想?不借助上述理论和方法就无法开展全面而深入的研究。此外,主体还可以凭借思维的力量通过问题的方式超越既有客体,创造新客体。比如“二十二世纪的图书馆或图书馆学研究”这个问题所指向的客体无疑是未来事物。欧阳康指出:“社会未来之作为现实人的认识客体”,“对于未来世界的观念构建作为对它的实际构建活动的向导,对于指导人们的现实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

2.2问题的研究对象

“每个科学问题都有自己的问题指向预设和解答域预设。问题的指向预设是问题的本体论预设”。对于“是什么”这一类问题,其结构有三个要素,即“问题的指向、问题的疑项和问题的解答域。所谓问题的指向,就是问题所指的研究对象”,“所谓问题的解答域,就是问题的答案范围。”科学问题各有其研究对象的观点在一些科学方法论类著作中也有明确揭示。即各种实证方法的实施必须首先明确自己的研究对象。如张寒生认为:“所谓客观实证方法,就是根据研究目的,通过对研究对象大量地观察、实验和调查,以取得丰富的客观资料,从而从个别到一般,归纳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再如蒋逸民在《社会科学方法论》中指出:“研究者通过与研究对象直接接触来收集反映研究对象特征的数据,包括实验、调查问卷、观察、访谈等。”那些以非实证方法研究科学问题的情形也各有其研究对象。由此可以按其问题指向把图书馆学的全部科学问题分为两类:一类指向本学科的整体研究对象,即学科对象;另一类指向本学科的各种具体问题的研究对象,即问题对象。研究对象的概念由此可细分为问题的对象、学科的对象、科学的对象、哲学的对象等不同层级的概念。而本体的概念也有问题的本体、学科的本体、科学的本体、哲学的本体等。2.3问题对象与学科对象的关系探讨一个学科的问题对象和学科对象的关系是一个新课题。如果认定二者是部分与整体的逻辑关系,则学科对象就是所有已知的问题对象的总和。这个意义上的学科对象是最真实存在的,甚至可以一一历数。但是人的形而上学本性不会满足于这种集合式的对象,总是试图以一个抽象的概念来概括和指称它们。如果认定二者是特殊与一般的逻辑关系,则学科对象就是对问题研究对象的科学抽象,有一般抽象和本质抽象两种方式。而不论是哪种抽象方式,特殊与一般的逻辑关系决定了一个学科的学科对象在逻辑上不仅涵盖了所有已经存在的问题对象,而且还为涵盖未来的问题对象预留了可能性。是否可以脱离本学科的具体问题对象而孤立地去研究和确定本学科的对象?如果能,那就说明这两类问题之间并不相关,而且与人们探讨研究对象问题的初衷背道而驰。如果不能,那么学科的各种具体问题及其对象会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学科研究对象的确定?事实上二者之间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决定的。任何一个合理的研究对象都不是无中生有,都必须依据本学科既有的具体问题、具体问题的对象及其理论成果来抽象和概括出来并预留学科的发展空间。这种研究对象反过来则可以演绎出许多新的问题、新的具体对象和新的思考。另外,这些新问题和问题对象则可能拓展学科对象的内涵与外延。当增长的内容无法为既有的学科对象所容纳之时,就要求有新的学科对象的提出。比如现代信息技术问题和知识产权问题。它们都不是从本学科的研究对象的概念中直接逻辑地推导出来的,但又必须为本学科的研究对象所逻辑地包容。任何现代科学的体系都不是完全封闭的。那种希望从图书馆学的某个既定的学科对象出发就可以永久地逻辑推导出本学科所有问题的想法是唯心主义的。

3问题与理论

科学活动就是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提出问题意味着科学的开始,解决问题标志着科学的进步。科学问题需要一题一论。没有问题的研究和没有问题的研究成果都是不可想象的。图书馆学理论是通过一个个图书馆学的具体问题及其解答来逐步积累而成的。当这种具体的研究累积到一定程度,研究者则试图以归纳的方法来把这些研究的问题对象概括或抽象成一个学科对象;然后再以演绎的方法通过对这个研究对象的概念来演绎本学科的内容,开辟新的研究问题及内容。在归纳法和演绎法这两种基本方法的推动下,关于研究对象问题的研究就从两个不同的方向推动着学科的发展。3.1研究对象问题的解析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问题可细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图书馆学研究对象是什么?这是母问题,解答域非常宽广。完整的研究不但要给出具体答案并加以论证,还必须排除其他各种可能性,难度是非常大的。第二类是诸如“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是知识集合”等。这是子问题,其解答域具有特定性。目前已经存在的各个子问题的简单相加并不足以与母问题等同,因为未来还有其他子问题出现的可能性。这两类问题的论证方式也存在很大不同。用是否形成了理论为标准来衡量目前的百余种观点则不难发现,其大部分还只停留在观点的层面,并没有发展成为理论。缺乏理论的展开,一家之说不仅是不完善的,而且也无法暴露自身的理论特质和不足。刘国钧、黄忠宗、吴慰慈、徐引篪、王子舟等学者先后通过图书馆学概论或基础等著作形式系统阐述了自己的研究对象主张及其理论架构。如果一种学科对象的主张及其理论不能有效地容纳本学科已有的主要学术成果,那它无疑是有缺陷的。3.2学科对象、研究领域、研究内容一个学科的研究对象、研究领域、研究内容的概念在实际使用中是时有混淆的。学科对象是一个高度抽象的概念,其内涵与外延的具体化主要是通过研究内容和研究领域来实现。一个学科的内容是由所有的问题及其理论构成的。可以把图书馆学看成是一部词典,待释义的词汇只有一个,那就是学科对象;而学科的全部研究内容都是这个词汇(概念)的释文。这部词典既是历史性的,同时也是与时俱进的,因而处于永无完结的修订之中。学科对象概念的外延的具体展开则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实现:一是通过所有问题连缀而成的问题之网;二是通过基于所有问题而产生的关键词之网和主题词之网;三是通过由所有问题的问题对象连缀而成的问题对象之网;四是通过由所有问题及其理论连缀而成的研究内容之网。无论是个人的还是学科的研究领域无外乎是指上述四个正在展开之中的网络或其一部分。看一项研究是否属于图书馆学范围,通常不是看它是否属于研究对象,而是看它与这个学科的问题、主题、对象、内容之网的关联程度。

4理论与实践

理论来源于实践,反过来又指导实践。理论是由一系列的概念、范畴、判断和原理构成的知识体系。这些知识体系既为人们提供了世界图景,又为人们解释世界提供了某种原理或公理。理论主要具有解释功能、规范功能、批判功能和理想功能。早在1951年巴特勒就指出,图书馆学的“理论总是尾随实践,而不是引领实践。”指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每一循环都进入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观。”马克思指出:“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作为人的存在方式的实践不仅蕴藏着人类社会生活的一切秘密,也蕴藏着人的对象世界的一切秘密;实践是人类所面对的一切现实矛盾的总根源,同时又是人类能够获得解决这一切矛盾的力量和方法的源泉和宝库。

4.1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马克思的新世界观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在理论层面,关于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问题的研究应该以创新为导向,鼓励成一家之言。但研究不能止步于此,必须将理论诉诸于图书馆及相关领域的实践检验。这种检验不是一次完结,而是周而复始的。把科学研究的目的单纯地规定为发现真理是不完善的。发现真理是为了改造世界,最终服务于研究主体及人类的自身解放。

4.2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

这一原则要求必须把诸如图书馆等社会客体作为第一性的研究对象来看待,把相关的思维及思维成果的精神客体作为第二性的研究对象来看待。图书馆学关于学科对象的论述颇多,认识也很混乱,其根源就在于没有把实践和主体真正引入关于研究对象的研究。在现实中,所有的树木之和就等于森林;没有树木就没有森林。但在认识领域,森林永远大于已经存在的所有树木之和,即学科对象必须囊括那些未来的具体认识客体。这就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法则。形而上学代表着人类的一种重要的思想方法和思维倾向,它的绝对化理解与使用就会导致唯心主义。规律、本质等首先是作为科学研究的目标和任务存在。当它们成为学科的内容或结果时,才能成为进一步的研究对象。

4.3把实践客体作为认识的起点

实践是认识发生的现实基础。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具有要素和运行方式上的同构性,实践指向的对象也必然是认识指向的对象。图书馆学的研究对象不仅有认识层面的,还必须把起点放在实践客体上。图书馆的实践客体是永远明确的和现实的,它是图书馆学认识客体的根本来源。图书馆的实践及其客体又是发展变化、与时俱进的;相应产生的认识客体也必然变化,并逐步向本质抽象发展。从明确的实践客体到抽象的认识客体再到认识客体的本体化,形成了一条明确的无限发展的路径。认识活动必须适时地重新回归实践,接受实践检验,并从变化了的实践客体中抽象出新的认识客体。只有这样,图书馆学及其研究对象才能逐步发展提升。理论图书馆学拒斥将图书馆工作的内容作为图书馆学的主要内容;相应地在研究对象上则强调其科学抽象性或本质抽象性。这是科学发展与认识深化的必然,也是当代图书馆学的一项艰巨的理论任务。

4.4实践客体及其认识客体的确定性

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的每一次实践客体都是具体的和确定的。当这些实践客体被抽象成认识的客体时,则必然以特定概念来指称,如“目录”、“图书”、“分类工作”等。现实的实践客体通过这种认识机制转化为相应的抽象的认识客体。由于个人主体和集体主体历史地构成了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前者的实践客体的具体性和确定性决定了后者的实践客体也是确定的。即“图书馆”、“图书馆事业”等整体性认识的客体也是确定的,表现出知行合一的状态。这决定了经验图书馆学必然以图书馆工作概论的形式出现。图书馆学研究对象在引入实践主体及实践客体后表现出源头上的确定性。再加上学科具体问题及其问题对象的确定性,就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图书馆学关于研究对象的各种观点之争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保证了学科的正常发展。

4.5学科对象认识的相对性和无限性

恩格斯曾经对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真理性问题做过如下论断:“谁要在这里猎取最后的终极的真理,猎取真正的、根本不变的真理,那么他是不会有什么收获的。”2001年陈瑞炼根据哲学家李泽厚的观点讨论了我国图书馆学研究何以不深刻的问题。人们习惯于把这种理论的不深刻归咎为研究对象设置的不科学。但是学科对象与学科理论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关系。没有理论的较大进步,研究对象就不可能脱离现实的理论水平而单独成为科学的东西。许多研究者承认研究对象在历史上屡有变化,有的甚至认为它还将长期处于变化之中。但是彻底的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观点则如列宁指出的:“认识是思维对客体的永远的、无止境的接近。”“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深化,以至无穷。”亦如恩格斯指出的“而科学从认识的较低阶段向越来越高的阶段上升,但是永远不能通过所谓绝对真理的发现而达到这样一点,在这一点上它再也不能前进一步,……在哲学认识的领域里是如此,在任何其他的认识领域以及在实践行动的领域也是如此。”进而他还提出,“这样给哲学提出任务,无非就是要求一个哲学家完成那只有全人类在其进步的发展中才能完成的事情。”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研究对象的本质也会被不断揭示,永无止境。

5结论

科学意义上的研究对象概念只有学科对象这一种内涵;但是在图书馆哲学层面上它就拥有了无比丰富的涵义。它不仅可以是学科内一切既有的问题对象的总和,可以是对研究客体的本质抽象,还可以是学科本体。研究对象还具有客观世界、主观世界、客观知识世界这样三种相互联结的存在形式。研究对象是一个由实践客体、认识客体、直至学科本体等构成的连续体,每一环节都不可或缺,并从实践到认识再到实践如此周而复始地运动着。探讨研究对象的活动既是图书馆学主体从不同时间、不同角度对本学科既有理论做出的一次次高度归纳与概括,同时也是对本学科未来研究对象的一次次能动地规划与演绎。学科叙事的需要也加重了研究对象问题的重要性。各家观点无论对错,都是认识的历史长河之中的真实存在。只有那些经得起实践检验的观点才具有相对真理性,才能真正历史地而不是先验地或超验地确立。图书馆学研究对象问题的哲学解答为本学科提供了一套理论思维的程序而不是具体答案。研究者还必须将自己提出的研究对象的概念自觉代入主体与客体、客体与问题、问题与理论、理论与实践的概念运动中来实现概念内涵的把握和概念联系的揭示;并使之处于螺旋式上升的逻辑通道之中。任何一家之说如果还停留在孤立高悬的状态,不能实现与学科内其他主要概念的有条件的转化,就表明它还没有建立起与学科内容的必然联系,还只是一个观念的东西。研究对象问题是一个永恒的课题,需要一代代学人做出体现时代精神的回答。它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说过:“预测未来的最好方法就是去创造未来。”图书馆学的未来需要筹划,探讨研究对象问题就是其中的一条有效途径。好的研究对象的主张一定要通过实践检验并物化为现实存在。

作者:徐跃权单位:东北师范大学计算机科学与信息技术学院信息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