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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机电设备设置招标控制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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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机电设备设置招标控制价分析

1招标阶段设置招标控制价的利与弊分析

1.1招标中设置招标控制价的利处

1)在招标阶段,可有效控制项目的投资不超过经批复的概算。目前,我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实行的是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原则上不能超过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因此,招标控制价不超过经批准的概算是一个最基本的,也是依据最为充分的编制原则。

2)可防止投标人恶意抬高投标报价而进行围标。机电设备设置招标控制价并同时配合鼓励低价的评标办法,可有效防止投标人恶性围标。当一个或几个投标人通过围标行为将招标项目进行垄断时,从其利益出发就一定会抬高报价;而在招标时就设置招标控制价,并在合理时间进行公布,让围标者无所适从,防不胜防,形成寡头合谋甚至劳而无功,可有效防止投标人围标而给招标人带来投资风险,避免使招标人蒙受损失,同时也有利于形成健康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3)有利于招标人从市场实际出发,科学合理、从实际出发选择质量与价格匹配的产品。机电设备的招标控制价编制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的方法,为确保控制价与市场行情接轨,目前国内城市轨道项目普遍是通过市场调研的方式,参考市场行情编制控制价。按照上述方法,在控制价编制前期,招标人需准备详细的设备相关资料,如采购范围、数量,随机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的供货要求、相关图纸以及安装、调试等伴随服务的要求等等;并且,需充分了解市场上各种档次设备对应的厂家情况。这使得招标人更加熟悉和了解市场情况以及不同设备档次的价格行情,并通过市场询价,收集到针对性强、数据支持充分的市场信息,这样也更加利于招标人将概预算与市场实际情况结合,充分选择,采购到质量档次与价格更加匹配的产品。

1.2招标中设置招标控制价的弊端

1)设备的招标控制价编制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和方法,可能会造成关于控制价合理性方面的争论和投诉。土建招标控制价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故招标控制价对于工程施工等有国家或工程造价主管部门的概预算及相关定额而言,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充分的,但对于机电设备而言,招标控制价则难以体现其社会平均水平,而设备招标控制价的编制难以引用于土建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设备收集的市场价格信息只能具有参考作用,因为相同功能或相近功能的机电设备,不同制造厂商由于其所用材料、加工方式、制造及管理水平等诸多因素,均可能对产品的品质优劣、使用寿命长短、保养简繁等产生较大影响,从而也决定了其产品价格水平的高低。以电子计算机为例,同一规格(指标)不同品牌的产品,其价格就有相当大的差异。土建工程有定额及主材定期公布价,整体可控。机电设备随行就市,材料及机电加工成本由供需需求决定,不同期产品不具借鉴和参考。

2)控制价设置不合理,将会影响招标工作顺利进行。城市地铁行业中系统设备的种类多、构成复杂,且工艺、技术等方面差异较大,尚未形成清晰、明确的设备市场价格体系。地铁机电设备不是标准产品,不同的技术要求,功能和接口的多寡,要求的服务等均会影响采购价格,需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市场信息能力才能把控。而设备生产企业均是实业产业,与土建施工存在的转包、挂靠等不同,企业的信誉和相互的竞争关系使他们存在围标的可能性较小。这样,如果机电招标控制价设置得过低,可能会造成投标人因为控制价过低而不来投标,不足三家需重新招标,从而使招标进度滞后。如果控制价过高,则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可能导致投标人过多,增加了选择优秀供应商的难度和成本,也会造成国有资金浪费。

3)不利于招标人选择到具有竞争性的价格。评价设备的优劣采用全寿命周期成本法,即设备购置价+损耗+维护等寿命期内全部成本的总和,追求寿命期内成本最低。控制价只能控制设备购置费单项,难以把控设备的寿命周期。且控制价过高或过低,会造成鼓励劣质高价或优质低价的困境,必将使运营成本巨大,故障频发,政府和企业声誉受损。

2招标中运用招标控制价的建议

1)合理选择机电设备招标控制价编制方法,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设置。机电设备招标控制价的设置可以参考工程造价体系中的“非标准设备制作工程”专业中的一些方法作为编制设备招标控制价的原则和方法,包括:指标估算法和类似设备估价法、定额估价法、成本计算估算法、结构分类估价法、结构部件组合估价法及系数调整估价法等,并同时配合市场询价,进行科学合理设置。需要提醒的是,这些方法和原则并不是编制设备招标控制价一定会被认可的依据。

2)根据不同类设备、设备的不同部分设置招标控制价。建设部《城市轨道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建标[2003]279号)规定,设备购置费由设备原价及设备运杂费组成,其中的设备原价包括“配带的工具、附具和易损件的费用”。因此,对所采购的设备本体及备品备件不设招标控制价,对其伴随的安装费用可以设定招标控制价。在用户需求书(或技术规范)中对设备的品质、寿命、保养费用等提出符合本项目特点的详尽的要求。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详细阐述其产品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可包括计算过程、试验数据及结果、工艺、材料等内容。

3)为保证设备质量并控制工程造价,可公布经批准的相应的概算或设备预算价格。为确保投资可控,可在招标时公布经批准的相应初步设计概算;或是参照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布经财政部门批复的设备预算价格,并明确投标的设备费用不得超过概算价格或预算价格。招标控制价不超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概算是一个最基本的,也是依据最为充分的编制原则。

4)结合不同设备情况,招标时合理设计评标办法。最常用的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以及全寿命周期法等。其中综合评分法和以设备寿命周期成本为基础的评标价法运用得最为广泛。当招标的设备采购合同金额较小,详细的量化评标显得不切实际或不合适时,也可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而不是机械地设置招标控制价。

3结语

在地铁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投资人对工程总投资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对土建、机电设备采购与安装这两大块的投资控制工作越来越重视,如果这两大块投资控制好了,项目的投资管理工作也就基本上成功了。因此,招标人应在机电设备招标前对是否设置招标控制价、如何确定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报价在综合评分法中占有多大比重等事项,都要认真分析,权衡利弊,慎重决策。这样既可以招到质优价廉经济的设备,又可以推进项目的建设进度,发挥更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作者:惠娟利 单位: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