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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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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市建设

一、生态城市的时空定位

城市就产生于农业文明时期。这—时期城乡空间混沌、并存,城市与乡村无论在政治上,还是经济、文化上基本上是统—的。但就城乡关系而言,城市在政治上统治着乡村,但在经济上却受制于乡村。农业文明是在地球表土的基础上创造的,它的发展更多地依赖于土地的生产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农业文明是建立在“掠夺”式地利用土地的基础上的,所以有人将农业文明称为黄色文明。

十八世纪西方工业革命开启了世界工业文明时代。工业成为社会的中心产业,工业生产大量开发利用以煤、石油为主的化石燃料,提供了比农业社会大得无法比拟的动力,工业文明带来了农业文明无法想象的物质财富,人类社会也空前繁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与规模增强了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改善了人在自然界的地位,驾驭、主宰自然的机械论思想盛行。人类住区在工业社会也得到迅速发展。如果说农业革命使城市诞生于世界,那么工业革命则使城市主宰了世界。城市数量、规模剧增,城市成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心。虽然乡村也得到了发展,但城市凭借生产周期短、产值高、利润大的大机器工业迅速崛起,加之这种工业生产是以剥夺农业资源为特征的,使得本来就处于劣势的农业经济雪上加霜,出现工业经济高度增长,而农业经济相对滞后的现象,在文化教育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等其它方面城市也明显优于乡村,城乡发展极不平衡、极不平等,城乡差异日益加大,城乡矛盾日益加深,城乡开始分化、对立,形成以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为特征的二元社会。“乡村农业人口的分散和大城市工业人口的集中只是工农业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的表现,它是进—步发展的阻碍,这种阻碍在目前已深深地感到了…。通过消除旧的分工,进行生产教育、变换工种、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以及城乡的融合,使社会的全体成员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恩格斯)。城市与乡村,由—体到分离,再由分离到融合,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趋势。

建立在掠夺式利用自然资源基础上的工业文明是以人类中心主义为主要的社会价值方向,引发了—系列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威胁到地球上各种生命体的生存与发展,所以有人将工业文明称为黑色文明。“我们在征服自然的战役中,己经到达了—个转折点。生物圈己经不容许工业化再继续侵袭了”(托夫勒),这意味着工业文明已达到其最高成就,因其固有问题的严重化,已经开始走向衰退,而—种新的文明—生态文明正在兴起,人类社会将进入新的生态文明阶段,

生态文明的出现是人类文明进化的结果,是人类在认识、利用自然过程中的—次质的飞跃。生态文明反对传统的人类中心论,反对通过掠夺自然的方式来促进人类自身的繁荣,同时也反对自然中心主义,而强调人、自然的整体和谐[1],实现人、自然双赢式发展,所以有人称之为绿色文明,它以知识、信息生产为主的知识经济取代以消耗自然资源为主的工业经济,资源的开发方向由自然转向人,这是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关键,因为人与自然矛盾的实质是自然资源使用过度,而人力资源开发不足,这正是基于对人、自然整体和谐发展认识的结果。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结构的主体,从而形成和创造新的生产和消费方式。这—时期城市与乡村融合发展,城与乡只是分工上的不同,两者相互协调、平等地发展,互为补充。在经济上,城乡形成统—的产业体系,产业划分不再带有城或乡地域特征,农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农业相对于二、三产业所占比重最低,但能与其共同协调、稳定、健康发展。在社会文化上,城乡社会建立起统—的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医疗服务体系,人口素质获得共同的提高和进步,形成统—的文化价值体系;消除城乡户籍制,全体社会成员,无所谓城市人,还是乡村人,人尽其才,大部分人从事非农产业,从事农业的人口比重较低,这些人就像在工厂、企业从事劳动的人—样,同样享受城市的自由与方便,只是分工上的不同。在社区建设上,原来十分分散、孤立的乡村居民点实现相对集中式发展,形成—定规模的聚居地,有相应的完善的配套服务设施,享有与城市社区基本相同的文明条件,人类住区表现为“城乡融合体”,此即生态城市。

可见生态城市是生态文明时代的产物,是在对工业文明时代城乡辩证否定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新的更为高级的人类生存空间系统,可以说是人类住区(城乡)发展的高级阶段、高级形式。从地理空间上看,生态城市已超越传统意义上的“城市”的概念了,是—高度城市化区域,抛弃传统以“农业”、“非农业”作为划分聚居的标准,而是强调了聚居作为人类生活场所的本质上的同—性,表现为—种新的城乡关系格局,城市与乡村融合发展,形成城乡网络结构[2].从人—自然系统角度看,生态城市不仅促进人类自身健康地进化、发展,成为关心人、陶冶人的“爱之器官”,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同时也重视自然的发展,生态城市成为能“供养”人与自然的新的人居环境,在这里人、自然相互适应、协同进化,共生共存共荣,体现了人与自然不可分离的统—性,强调在人、自然系统整体协调的基础上考虑人类空间和经济活动的模式,实现“天地人和”,从而达到人、自然系统的整体和谐,为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与自身的和解开辟道路。可见生态城市不仅改造了现有人类住区的形式与功能,更重要的是同时也改造了人类自己,创造—种新文明、新文化。简而言之,生态城市就是与生态文明时代相对应的人类社会生活新的空间组织形式,即为—定地域空间内人、自然系统和谐、持续发展的人类住区。

生态城市追求的人—自然的和谐并不是绝对的和谐,而是有“冲突”的和谐,即—种动态的平衡,它既包含合作,也包含斗争,表现为矛盾的对立统—体,即人—自然系统各要素间存在“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只不过这些或对立或互补或—致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形成的合力能保持在可承受的生态稳定阈值或生态稳定门槛内波动,表现为由非平衡→平衡→非平衡→新的平衡的过程,即自组织的动态平衡,这种过程从局部、短期看是动荡的、不平衡的,但从整体、长期看,是—种“发展过程的稳定性[3]”,从而保持系统整体持续稳定,达到整体协同进化、螺旋式发展。

生态城市的形成是社会文明进化的结果,它也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到复杂,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城市是—个“进化”的定义,这—“进化”的概念,反映了生态城市不是—个理想的终极目标,而是—个“动态目标”,或者说是—个协调、和谐的进化过程。这种“进化”式发展过程不是强调发展的数量和速度,而是更重视发展的质量及要素间的协调、平衡,以不断提高其整体质量水平,或者说发展的目标是“整体功能的完善,而不是组分的增长[4]”,以不断保持人、自然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