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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吉鹏飞作者单位:湖北省通山县国有凤池山林场
1.内控制度的概念模糊,对建立内控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当前,大部分林场的场长和职工一谈到内控制度,总认为内控制度就是内部牵制制度,其实不然。从内控制度的发展过程来说,内部牵制制度只是内控制度发展的初级阶段,其主要是以账目的相互核对为主要内容,规定有关的经济业务或事项不能由一个人或一个部门总揽全过程来完成,并实施岗位分离的一种原始的做法。而现在所讲的内控制度是经历了从内部牵制制度阶段→内部控制制度阶段→内部控制结构阶段→内部控制整体框架阶段后,才发展成的一个完整的科学管理体系。正是由于林场大多数干部职工对内控制度的概念模糊不清,对内控制度的作用缺少了解,从而使林场干部职工对建立内控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2.控制环境的岗位重叠,对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产生障碍。在内控体系的诸要素中,人是最重要的要素。而林场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内控体系,首先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目前的现状是:一是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配备不到位。如有的林场配一正两副,有的林场配一正一副,还有的林场只有一正没有配副,使场长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全县大多数林场配有技术员、经销员和出纳员,而有少数林场没有配技术员和经销员。这样就使林场内部管理人员分工不清,职责不明。二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大部分林场内部只设有财务室,而没有设生产和经销管理办公室,使林场内部职能部门和岗位分工交叉重叠现象比较普遍,工作上没有健全的制约机制。三是财务机构设置不健全。通山县大部分林场没有设置相应的财务机构,没有专职会计,而只设报账员。报账员既管货币资金,又管会计档案和票证,使林场内部管理缺乏应有的监督机制。四是岗位设置不科学,不相容职位没有进行必要的分离。全县有少数林场内部,场长既是技术员,又是经销员,既开生产验收单,又开销售发票。还有少数林场内部,技术员既管生产验收,又兼管竹木销售和检尺,身兼多职,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3.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评估机制。要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林场必须与本场的生产、销售和财务等日常经济活动相结合,建立一套各部门既相互独立,又相互配合和相互牵制的内控制度,使林场的各项工作秩序井然,稳而不乱。同时,各林场要根据林场经营环境的变化,林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林场自身发展所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内控体系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以随时修正不适应林场管理需要的条款。但目前的情况是林场的内控体系不完善,县林业局和各林场也未组织相关人员对内控体系的风险进行评估。导致少数林场在工作中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工作秩序比较混乱,使内控体系存在较大的风险。
4.没有建立完善的林场内控体系长效机制。林场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内控体系,必须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操作程序。按照职务分离、实物控制、信息处理控制和业绩评价等内容逐一落实到林场的每一个部门和工作人员,并在平时的实际工作中贯彻和落实。但目前的情况是,由于大多数林场经济上还没有摆脱困境和部分林场经营规模较小等因素,使得有些林场的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配备不科学,岗位交叉重叠等现象比较普遍。导致林场在日常工作中出现一人多岗,本来是不相容的职务难以完全有效分离。
5.控制系统无序操作,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预防机制。控制系统就是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应当建立信息沟通制度,明确内部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以确保信息的及时沟通,促进内控体系的高效运转。但目前的状况是大多数林场交通不便,获取信息的渠道非常单一。林场除通过会计核算获得相应的财务资料外,很难通过其他的途径获取事关林场发展的经营管理方面的资料,更没有财力通过对信息系统的开发与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和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来获取外部信息。就是要获取相关的信息,也只能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或会议传达后才知道。
6.控制活动的授权不当,没有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监督机制。要建立林场完善的内控体系,县林业局必须给予场长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一定的授权,场长再根据本场的实际情况,给予每一位干部职工一定的授权。但目前的情况是林业局虽有明确的授权制度规定,但有少数场长在平时的经济活动中,并未按照林业局的授权执行,而是超过授权范围实行先支后报,或者不报,违反了财经纪律,并且形式多样。一是有部分林场进行基本建设投资,如房屋改建、维修未报批。二是新修公路,形成新的债务未报批。三是固定资产和林木资产内部调拨、处置和转让等事项未报批。四是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未报批。事后,县林业局对超授权列支的单位负责人和单位,也没有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构建一套完善的林场内控体系的思路
1.明确内控制度作用,提高对建立林场内控体系重要性的认识。内部控制体系是单位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贯彻执行,避免或降低各种风险,提高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单位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套科学管理制度、措施与程序。由于内控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对于加强林场的内部管理,提高林场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各林场负责人和每一位干部职工要加强对内控制度的学习,明确建立内控体系的作用。
2.科学设置机构岗位,为建立内控体系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林场作为一个企业化管理的生产性事业单位,建立一套完善的内控体系要从班子配备、机构设置和不相容职位分离等方面进行操作。(1)配强领导班子。省办国有林场应配备三名副场长,地方国有林场应配备二名副场长,联办和股份制林场除乡(镇)委派的副场长外,林业局还要委派一名副场长,实行后勤、经销和生产交叉分管。(2)合理设置机构。所有的林场都应设置办公室、财务室、生产管理办公室和经销管理办公室,小林场最少也应设置财务和生产管理办公室。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好财务人员,实行钱账分管。(3)科学配备人员和岗位,实行不相容职位分离。不论大小场,除场长外,都应配备一名技术员(林校毕业的副场长可以兼技术员),有竹木销售任务的林场要配备一名经销员(分管经销的副场长可以兼任)。生产验收财务人员要参加,验收单由技术员开,付款单由会计开,检尺码单由经销员负责计算数量,会计开销售发票。分管生产的副场长不能从事经销工作,分管经销的副场长不能从事生产工作,形成既分工又合作的内部牵制制度。(4)建立管理人员的定期交流机制。县林业局应建立场长、技术员、经销员和财务人员的定期交流机制,对任职期较长的场长实行届中经济责任审计。
3.合理规避控制风险,建立林场内控体系的风险评估机制。县林业局要及时组织相关的职能股室,对全县各林场的内控体系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林场机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人员配备是否规范,岗位分工是否符合内控制度的要求和林场的实际情况。同时,对事关林场建立内控体系的职务分离、实物控制、信息处理控制和业绩评价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估,检查是否存在风险。林场对不符合内控制度和林场实际的有关条款应进行及时的修改和完善,合理规避控制风险,提高林场经营管理水平。
4.健全日常控制活动,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的长效机制。林场要发展,内控制度要先行。内控制度既能约束人,又能出效益。因此,要建立完善的林场内控体系,就要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来对不相容职务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财产保护、预算、运营分析和绩效考评等活动进行相应的控制。(1)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林场要全面系统地分析和梳理经济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位,并实施相应的分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和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2)做好授权控制。林场要规范授权的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在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前提下进行合理授权。(3)做好会计控制。林场要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设账、算账和报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以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做好财产、预算、运营分析和业绩评价等方面的控制。建立财产保管的登记和定期盘点制度,规范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硬约束,建立林场经营分析和绩效评价机制。
5.及时加强信息沟通,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反舞弊机制。林场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内控体系,除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重视和加强监管外,还要有林场内部各部门和人员之间的相互配合,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林场内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起主要作用的还是财务人员。因此,林场要高度重视财务工作,将财务工作当作林场的中心环节来抓,逐步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会计核算质量,获取事关内部管理的财务资料和信息数据。通过新闻、内部刊物和办公网络等渠道收集其他外部信息资料,并通过对各信息系统的安全控制,来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与完整。
6规范授权控制范围,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的监督机制。县林业局要及时制订全县林场的生产、财务和经销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以加强对林场的管理,促进林场内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1)对林场收支实行计划管理。造林股和计财股年初要根据各林场实际情况,制订好全年林场的生产和财务收支计划,并下发各林场执行。凡计划内开支由林场自行掌握,计划外开支实行先批后支。(2)实行重大经济事项报告制度。凡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性开支,固定资产、林地和林木资产的内部调拨、转让、租赁和出售,基本建设投资、新维修公路、招商引资和旅游开发,银行借款、对外融资和私人借贷,以及项目申报等重大经济事项都要实行报告制度,做到先报批后实施。(3)建立一套完善的综合考评体系。县林业局应将事关林场发展全局的营林生产、自产木材、财务管理和项目资金监管等重点内容,作为林场内控体系的主要考核内容,做到年初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底进行考核兑现,做到有奖有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