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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纪律建设探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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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党纪律建设探思

摘要:国有企业党组织推动党的纪律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积累了不少经验。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当前,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还存在着党委的主体责任在党的纪律建设中有待进一步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存在不平衡现象、党的纪律建设措施和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与党的纪律相关的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要从转变观念,增强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落实党的纪律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自觉;查缺补漏,多措并举,推动党的纪律建设有效全覆盖以及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等三个方面推动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迈上新台阶。

关键词:纪律建设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既体现了党的建设一以贯之的历史传承,同时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新鲜经验,进一步凸显了纪律建设在管党治党、正风反腐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必须按照党中央的要求,把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以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并把纪律建设作为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作用,为党的其他各项建设提供规范和保障;另一方面,作为经济领域的党组织,国有企业党组织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也要结合国有企业自身特点,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党中央对纪律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地,将铁的纪律转化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一、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经验分析

(一)必须将抓好党的政治纪律摆在党的纪律建设的首要位置

总书记强调党的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抓好党的政治纪律是抓好纪律建设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坚定党员干部的政治信念。只有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才能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在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三是要推进党内政治文化建设,不断锤炼和养成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坚定党性的政治品格,营造党内良好的政治纪律氛围。在党的政治纪律中,必须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自我约束,规范政治言行,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学习好贯彻好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对党忠诚老实。聚焦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肃查处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甚至阳奉阴违等行为。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七个有之”,进一步强化教育监督,切实把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辨别出来、清除出去,保持党的肌体纯洁。

(二)必须把加强纪律教育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实践表明,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必须通过加强党的纪律教育以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观念,使广大党员干部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习惯。一是要高度重视党的纪律教育。要深刻认识到党的纪律教育是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注意抓早抓小,既要针对一些普遍的共性问题进行一般教育,也要针对某些党员干部有苗头性的个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个性教育,避免这些人走向不好的一面。纪律教育必须作为一项日常工作,要长期抓,常常抓,逐步实现教育常态化。二是要抓好党规党纪基础教育。要坚持把党章作为党的纪律教育的基本内容,推动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要求以及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让党员干部真正意识到约束是对自己的保护,使纪律意识深植于灵魂深处,把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要抓好警示教育。警示教育具有较强的震慑力,能够给党员干部留下深刻印象。通过用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例进行教育,不但提高了纪律教育的吸引力,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四是要创新党的纪律教育方式。既要继续抓好传统的教育方式,又更加需要适应时代的发展不断创新党的纪律教育新方式,积极探索党的纪律教育新载体、新形式和新方法,增强新时代党的纪律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三)必须把强化监督执纪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关键举措

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实践表明,强化监督执纪是抓好党的纪律建设的关键举措。一是要强化党委(党组)对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的支持。一方面,党委(党组)要转变纪律建设不利于业务开展的错误观念,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为敢于担当的党组织书记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撑腰鼓劲;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纪检监察机构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二是要完善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要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对同级党组织和下级党组织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等监督体系。三是要强化执纪力度。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纪律只有被严格执行,其效力才能显现,否则,就只能是“纸老虎”。

二、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存在的问题

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发挥了为党的其他方面建设提供规范和保障的作用,有力保障了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但是,当前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在党的纪律建设中有待进一步落实在党的纪律建设上,与纪委的监督责任相比,部分国有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显得比较虚、比较空,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党委在党的纪律建设上角色缺失。在某些个别企业,甚至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每当遇到和党的纪律建设相关的工作或任务,党委就简单地把这项工作推给纪委去处理,党委在纪律建设中有时仅仅是在名义上抓了党的纪律建设,而实际上党的纪律建设的绝大部分工作都交给了纪委。

(二)党的纪律建设存在不平衡现象

党的纪律建设的不平衡现象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在企业层级方面存在不平衡现象。主要是随着企业层级的降低,党的纪律建设抓得越来越松。很多企业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公司总部党组织或者公司所属企业的本级党组织对纪律建设比较重视,纪律建设抓得比较严比较紧;而一些基层单位,比如三级、四级甚至更基层单位的党组织,对党的纪律建设重视程度较低,导致了这些单位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进而导致了这些基层单位的小微腐败问题比较突出。二是不同类型企业党的纪律建设有较大差异,主要有以下表现:成立时间比较早的企业党的纪律建设抓得比较紧,而一些成立时间比较晚的企业对党的纪律建设重视程度较低;国有独资企业党的纪律建设相对比较扎实,而一些混合所有制企业特别是参股企业党的纪律建设相对比较薄弱;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效果较好,而规模较小、人数较少的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效果较差。三是党组织抓党的纪律建设的不同方面存在不平衡现象。在实际工作中,主要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抓得比较严、比较紧,措施也更有效;而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抓得相对比较宽、比较松,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成为了党的纪律建设的薄弱环节。

(三)党的纪律建设措施和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完善

纪律建设最终要落实到具体措施上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当前,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缺乏有效措施以及工作方式方法不合理等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表现。一是党的纪律建设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结合不紧密,缺乏必要的日常监督。部分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工作是相对独立的,不能与生产经营各项业务工作实现有机结合,不能将纪律建设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容易产生漏洞,影响了纪律建设的效果。二是有些工作方式方法不合理,影响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部分企业党组织在抓党的纪律建设过程中过于注重形式上的内容,对实质性内容的关注比较少。由于抓纪律建设的方式方法存在问题,这也就导致了一些工作从本质上讲虽然并不违纪,但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过于教条,影响了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导致了一些人不愿意从事“麻烦的工作”,甚至导致一些工作根本无法开展。三是监督手段有限。比如,由于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手段,国有企业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有时无法做到与企业所在地行政和司法部门有效衔接。地方政府的执法结果和司法部门的司法处理结果无法及时反馈到该党员所在企业的党组织,导致该党员所在企业的党组织长期不知情,也无法给出相应的纪律处分,更有甚者,有些被地方政府行政处分或司法机关处理的人还获得了提拔,受到了企业党组织的重用。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组织的公信力,破坏了党的形象。再比如,由于监督措施有限,导致了党组织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手段比较多,而对关键岗位的普通党员监督手段较少;对八小时之内的监督较多,而对八小时之外的监督有限。上述现象的存在造成了纪律监督上的盲区。

(四)与党的纪律相关的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与党的纪律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主要依据。但是,很多企业与党的纪律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其中一些规定过于笼统模糊,导致监督执纪问责缺乏明确的标准。普通党员干部职工也因为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不知一些工作该不该做、可不可以做,有些无所适从。比如,有的企业的制度文件中有这样的表述:“超标准接待造成不良影响的,……”,在这里,什么叫“造成不良影响”就没有清晰明确的界定。再比如,目前有些企业存在着信访举报零成本的问题,对恶意举报人员缺乏相应的惩戒机制。

三、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之所以会出现上述四方面的问题,既有党员领导干部和企业党组织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条件的制约。

(一)主观因素方面

一是有些国有企业党委或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委在党的纪律建设中应该发挥的主体作用认识不到位。长期以来,党的纪律建设更多是指纪委的纪检监察工作。进入新时代以后,由于惯性,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过来,不少人仍抱有纪律建设是纪委的事,与党委关系不大的错误观念,导致了党委主体作用无法有效发挥。二是有些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够,错误地认为纪律建设抓得太紧会影响工作效率,严重的话甚至会对本单位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比如,有的单位党组织会错误地认为开除不合格党员会被上级党组织认为本单位的党建工作没抓好,这就导致了这些单位的党组织或领导干部在抓党的纪律建设时主动意识不强,更多是被动性的,只要保证本单位不出事即可。三是部分企业党组织或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过于保守,不敢甚至不想进行创新,担心如果创新措施不当会引起不良后果,这也导致了这些企业党的纪律建设比较教条化,影响了党的纪律建设作用发挥。

(二)客观因素方面

一是党的纪律的一些规定相对比较笼统,没有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详细标准,导致了在实施过程中无法做到心中有数,拿捏不好尺度,于是,造成了这样一种现象:一旦严格抓党的纪律,企业的业务就要受到影响;一旦放松,违纪违法现象就多起来。二是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抓党的纪律建设的能力不足。比如,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不善于抓党的纪律建设,面对党的纪律建设的各项要求,无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创造性转化,导致部分企业党的纪律建设工作处于被动机械应付状态。

四、推动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迈上新台阶

党的纪律建设既有党委(党组)的责任,也有纪检监察机构的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注意总结经验,推动国有企业党的纪律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绩,迈上新的台阶。

(一)转变观念,增强国有企业党委

(党组)落实党的纪律建设主体责任的高度自觉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彻底转变一谈到党的纪律建设就是纪检监察机构的事,与党委(党组)关系不大这样一种错误观念。为纠正这种错误观念,可以采取以下三方面的措施:一是要大力宣传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落实党的纪律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实践、成效与经验,营造一种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是党委(党组)的一项重要工作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在党校培训、领导干部培训和党建类培训中加大党委(党组)落实党的纪律建设主体责任的相关专题。授课教师的来源要以国有企业的党委(党组)书记、专职副书记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为主。三是对党委(党组)落实纪律建设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建议国有企业党组织给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情况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时,加大其履行党的纪律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份量和比重。

(二)查缺补漏,多措并举,推动党的纪律建设有效全覆盖

一是要将纪律规范融入到生产经营业务流程和相关环节。二是要采取加大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等多种方式大力加强基层单位、新成立单位、规模较小单位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的纪律建设,减少这类单位违规违纪行为,降低腐败现象的发生率。三是将抓好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摆在党的纪律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抓好群众纪律,树立群众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回应和处理,让普通党员和群众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要进一步抓好生活纪律,对干部员工的日常言行包括其在朋友圈、微信群发布的言论进行监管,将纪律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四是加强国有企业与地方相关部门合作,实现必要信息共享,确保纪法衔接畅通。五是要注重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监督工作效率。一方面,要采取技术手段堵塞各种监管漏洞;另一方,建议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六是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调查研究因为机械执行党的纪律造成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寻找既能做到严格监督又不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方式方法。七是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与纪律相关的各种制度规范。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将“三个区分开来”、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进一步具体化,避免主观因素影响,提高可操作性。

(三)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党的纪律建设与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合规管理等工作密不可分。当前,这些工作尚无法做到有机融合,不能形成监督合力,影响了监督效果。建议国有企业党组织建立由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合规管理等业务组成的联合监督系统,实现监督数据充分共享、高效利用,促进相关机构互相配合、互相补充,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发挥好各方面监督作用,让纪律监督严起来、实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率,达到更好的监督效果。

作者:谭波 杨天骏 单位: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