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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古建筑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1缺乏合理的规划
虽然保定市政府对古建筑文物的重视已经引起了注意,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把古建筑的保护纳入到建设规划中,而且对于古建筑如何进行建设和规划缺乏相应的技术和资金的支持,在如何保护的各个环节缺乏先进的经验与合理的衔接,各部门之间不能有效的配合,对恢复和保护古建筑的面貌极为不利。有些部门在古建筑周边大兴仿古建筑,本是好意,本是对历史文化的重述,但是由于古建筑材质,设计以及工艺的不了解,使得仿古建筑粗制乱造,完全不同于古建筑存在的美感和意义,歪曲了古建筑的历史价值,显得不伦不类。而有的为了模仿古建筑的“旧”,把仿古建筑刻意的打造成“旧建筑”,使之与古建筑融为一体,这样做本是无可厚非,但在视觉和意义上有着明显的差异,只能作为古建筑的陪衬,而不能成为古建筑中的一部分。
2职能部门权责不明,管理混乱
在一个城市中对古建筑的管理存在多个部门,如文物局、建设局、规划局、旅游局等,其职权均或多或少的涉及到对古建筑的管理。因此,对于同一个古建筑可能会采取不同的政策或措施,造成局面混乱,步调不一,难以管理。各部门中真正懂得保护的技术人员比较缺乏,缺乏对古建筑的统一规划,科学的措施。如果政府部门能够建立法律条文,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职权明确,可能对古建筑的保护和完善起到一定的作用。
3全民保护意识薄弱
由于部分文物古建筑得不到重视,而成为时展的牺牲品,其具有的历史文化积淀韵味消失,其具有的建筑形体随着社会的发展也淡然无存。市民受教育的程度总体不高,还没有很高的素质,对古建筑的保护意识淡薄及对古建筑存在的意义不甚了解,至于古建筑存留下来的科研价值和历史价值更是知之甚少,群众不了解古建筑文物的珍贵和存在的意义,因此在某些时候可能会对古建筑做出破坏行为,更别提参与保护工作了。当地居民随着社会潮流的发展,一些文化遗俗也在逐渐的消失,这均对古建筑保护和开发带来了难题。不光管理部门在如何保护文物古建筑的意识上有待提高,而且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宣传力度,让全民增强对古建筑文化的保护意识。
4技术人员和启动资金的缺乏
古建筑的保护与开发是一门多学科相互融合的边缘学科,这方面的技术人才较为稀缺,真正懂得古建筑如何保护和修缮的少之又少,相应的管理部门没有人才制度培养,人才的知识面缺乏。因此对古建筑的修复造成了不恰当的翻新和修复,反而造成了对古建筑的破坏。也正是技术人员的缺乏,对用料的不了解,对古建筑修缮的研究的不彻底、不深入,仅追求古建筑的外观和形式的统一,却造成了新式“古建筑”,使建筑失去了原有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另外对于古建筑的修缮需要的资金很多,甚至于超过新建筑建设所用资金,因此,即使有技术人员支撑,却没有大量资金的支持,古建筑也是难以维护和修缮的。
二古建筑“涅槃重生”的主要原则和方法
(1)文物古建筑对传承历史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们如何使古建筑很好的保留和传承下来,既是将历史和文化保留和传承下来,在此,笔者为古建筑的饿修缮提出几项原则:
1)不改变原状原则
不改变原状指的是不改变原来的建制或历代重修的原状,修缮时应遵循建筑物原有的特征、风格、文体记载以及建筑材料等,通过研究建筑物的材质,风格和建筑的历史遗构特点,对古建筑进行恰当的修缮和保护,尽量的使修缮部位与原有的建筑风格特征保持一致。尽量做到修旧如旧,能小修得不大修,以保养为主,保持原有的真面目。
2)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在修缮前要仔细研究和分析古建筑破坏的根源,以在修缮时排除这些不安全的因素,如房顶经常性漏水,会造成屋顶木质结构腐朽,老化,断裂,造成屋顶坍塌带来危险。再如地下管道对墙基的侵蚀,树根对墙基的破坏,雨水渗漏造成的墙体腐蚀。再如火灾、地震引来的自然灾害。因此,在古建筑修缮的同时,一定要把所有的破坏因素考虑进去,把各种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标本兼治”。
3)安全为主原则
古建筑由于历史已久,会受到大自然及人为因素的破坏,已经不可能完整如初,因此,在进行修缮前一定要遵循安全的原则,不可造成人身伤亡。另外在修缮前考察古建筑的主题结构是否安全。如主体结构或承重结构发生裂缝或断裂应该立刻采取有效措施修缮。如果一些无关紧要的小部件出现问题如踏阶石断裂,风化,少量移位,对于这些问题可进行少修或不修。具体是否修缮也应权衡利弊,不要轻易定案。
4)尽可能的利用旧材料
从资金方面考虑,利用旧材料可以节约大量资金。从建筑角度考虑,用旧材料可以保持原有建筑的历史价值。在在修缮过程中,人们对于旧的石料可能进行再利用,而对旧砖可能弃之,其实旧砖也有旧砖的用途,如可以代替简瓦做仰瓦灰梗,也可以用旧砖经过裹垄后以假乱真。而且古建筑修缮要求原状保存,对于旧材料要恰当利用会更好的反应历史信息和美感。
(2)古建筑“涅槃重生”的方法
要进行保护的古建筑类型有很多,主要有文物古建筑、历史遗迹、遗址、祠堂、纪念地和古园林等等。
1)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建立法治制度
古建筑的保护措施应放在第一位,保护是利用的基础,只有有效地保护才能进行再利用,才能创造价值。文物古建筑获得重生的同时,各部门为了利益而争斗,从而又影响到对古建筑的保护,因此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势在必行,建立机构的管理职能与管理的主要目标相一致,并把保护放于第一位,使各部门分管权责明确,不在混乱。最好成立一个专业机构进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指定有效的管理机制,是管理体系朝着有利于保护与利用方面发展。建立法治制度,利用法律法规规范管理者和游人行为,减少对文物古建筑的破坏。
2)做好城市规划建设
做好城市规划建设不是忽略文物古建筑的保护和传承,反之,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和利用文物古建筑,使之重生。如果城市规划不把古建筑的重生考虑进去,很可能导致的是古建筑的破坏和消失,这种价值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在快速发展的城市中,如何规划城市发展与古建筑重生相适应是一各亟待解决的问题。那么政府就要但起第一责任,使古建筑重生关乎历史文化的传承和发扬。
3)加快技术人才培养,提高科技含量
由于古建筑存于历史已久,受到大自然的洗礼,个别部位或有的古建筑架构已经出现问题,要想保护古建筑的原状成为难题,必须有技术支持。古建筑代表着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不同文化,它反映了古建筑对古文化的传承,它的特殊价值都展现于此,因此在古建筑的修缮中要求不改变历史特征显得至关重要。古建筑的每一个小部位的重生都需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这就需要具有历史和考古的知识结构,也具有调查和勘测能力为前提,同时会记录分析结果,因而古建筑的重生需要多学科的合作和相互配合,才有助于古建筑的重生利用。在修缮过程中,也可能会用到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持,更深入,彻底的了解古建筑知识,采取更加恰当的,科学的措施对古建筑进行保护。利用现代技术与传统技术的有效结合使古建筑保护的更好。
4)增强民众保护意识,加强维护
古建筑一旦消失,就无法再重现,因此,古建筑也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资源,只有全民保护意识增强,古建筑才可能永久保存,永久的将历史文化传承下去。因此保护文物是全社会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管理部门要加大力度宣传古建筑的价和意义,逐渐提高全民对古建筑的认识和保护。另外,对古建筑要进行定期修缮,古建筑的材料一般是木质,木质时间就容易腐烂,定期维护才能保持古建筑的原真性,它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才能再现出来。利用现代科技使古建筑的环境和人为破坏降到最低。
作者:李奇功 单位: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