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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开始进行绿色建筑的建设和评价以来,厦门市于2011年也积极开展了绿色建筑的建设与评价,迄今为止,厦门市已评的绿色建筑有8个,全国、福建省和厦门市的绿色建筑具体评价等级情况。至2012年,厦门已建成绿色建筑星级项目共8个,其中一星级项目4个,二星级项目3个,三星级项目1个。其中,厦门的金帝•中洲滨海城项目为海西首个三星级绿色建筑住区,并为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1厦门市绿色建筑政策梳理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及《建设部关于建设领域资源节约今明两年重点工作的安排意见》(建科[2005]98号)中完善资源节约标准的要求,根据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安排,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组织开展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标识工作(建标标函[2005]63号),并于2006年由住建部颁发了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同时,2005年10月由建设部和科技部共同推出《绿色建筑技术导则》,随后,《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等相关文件也陆续出台。至此之后,全国各地各项政策文件均纷纷,踏上了不同程度的绿色建筑建设的道路。其中,厦门市绿色建筑的发展历程为:2009年3月,厦门市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成立,厦门是继深圳之后第二个成立“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的城市,由规划、建筑、电气、暖通、施工、质量监督等专业的60多名专家组成,主要从事绿色建筑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和咨询及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认证工作。
同年9月,厦门市加紧制定相关绿色建筑相关规定,出台了《厦门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规范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开展。此后,厦门市开始加力推行绿色建筑发展,并积极协助提升福建省的绿色建筑发展进程。2010年1月,由厦门市建设局组织编写的《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成为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的地方性标准。2011年,厦门市建设局下发了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必须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的相关文件等等。这都显示出厦门的绿色建筑领域发展意识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另外,于2012年5月住建部了《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开始加大绿色建筑的推动力度。同年6月,福建省住建厅转发住建部通知给出具体实施意见:“从2014年起,全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厦门和福州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力争全省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000万m2以上,其中厦门、福州各200万m2,泉州、莆田、漳州、龙岩和平潭各100万m2,宁德、三明、南平各35万m2。建立武夷新区、厦门翔安新区等绿色生态城区,引导一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推广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立100个绿色建筑星级项目,每个设区市、平潭均有一、二、三星级项目。[2]”可见,厦门在福建省乃至全国的绿色建筑战略布局中担任着重要位置,有关国家和厦门市近几年来的绿色建筑相关政策。
2.1出台不同类型建筑的绿色建筑标准
2013年1月1日国务院由发改委和住建部制定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文件强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和建筑特点,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政策措施。”这标志着未来我国绿色建筑类型将进一步细分。国际上推广并流行多年的美国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奖LEED认证体系,就将评价对象细分为新建建筑、既有建筑运营维护、商业内饰、结构、零售业、学校、医院、住宅、社区发展等[3]。厦门现已经率先开始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保障房并且已经有项目完成通过评价。这给相关保障房建设的绿色建筑标准的推出打下了良好基础,也是绿色建筑类型细分的良好契机。
2.2推荐适宜夏热冬暖地区的绿色建筑技术
现阶段我国绿色建筑项目容易形成一些高新技术的不合理“堆砌”,盲目追求建筑的“新、奇、特”,扩大了增量成本的同时增加了建筑能耗;或者为了达标而选用一些不适宜当地气候环境的技术。在现今绿色建筑技术还未成熟的阶段,政府有必要给予一定的方向性的指导。建议出台适宜夏热冬暖地区环境的绿色建筑推荐技术,引导当地的建设单位对绿色建筑技术的合理选用。在建设工程中优先选用符合当地环境特色并且经济合理的技术措施,降低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建筑室内环境,促进绿色建筑健康发展。
2.3研究制定绿色建材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的定义为: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4]。但是自绿色建筑概念推出以来,注重的是建筑的设计阶段和运营阶段对环境和资源的影响,对建造建筑的根本源头———建材却关乎甚少。据统计,当前建筑所需的建筑材料就有76大类,2500多个规格,1800多个品种[5],每年这些建筑材料生产的能耗就占全国总能耗的12.48%(建筑总能耗约为全国总能耗量的30%)[6]。建筑材料是否“绿色”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建筑的“绿色”程度,而且,选用合适的建筑材料可以延长建筑寿命,加强建筑的耐久性,降低建筑材料生产、使用过程的资源消耗,实现节约资源、能源和保障室内环境等重要功能。所以,推出绿色建材评价标准是绿色建筑发展过程中需要迫切解决的“源头”问题。绿色建材评价体系的出现也将提高绿色建筑评价工作的效率,通过选材评价的产品在绿色建筑上的“贡献”将一目了然,从而节省了绿色建筑的评价时间和成本,从侧面推动和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这将带来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带来经济效益。
2.4培养绿色建筑第三方评价机构
根据《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规划的目标:“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m2;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而根据统计截至2012年9月,全国已评出556项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取得绿色建筑标识的建筑达到3815栋,总建筑面积达到5677.6万m2[7]。可以看出,为了完成“十二五”的建设目标,2015年之前将迎来绿色建筑爆发式的增长期,而这必将给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带来压力。
2005年来,绿色建筑评价由各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开展,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具体的评价工作。这种评价形式虽然暂时能够满足现阶段的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但是从公平和效率的角度来说都不是长久之计。政府作为“绿色建筑”这一新领域的规则制定者,在初期承担并推动评价工作能够保护并促进这一新生领域的成长。但若长期如此,将有可能影响绿色建筑评价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一旦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受到质疑,市场对“绿色建筑”的认可程度将会大打折扣。并且,随着绿色建筑数量的快速增长,评价工作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这也必将影响政府宝贵并且有限的资源配置。所以,发展具有公信力的绿色建筑第三方评价服务机构,以市场化的方式来解决“绿色建筑”的发展问题将是必然趋势。
作者:陈铭心甘玉凤单位:厦门市宏业工程建设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