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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立德树人是我国当代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当前国家重视对中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以德育为先,大力推进和实施素质教育,培养中学生的核心素养,培育学生形成健全人格,以达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因此,坚持中学德育的主体性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中学德育;中学生;主体性原则
处于青少年阶段的中学生具有其独特的发展特点和规律,因此中学德育对中学生形成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对其成长和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中学德育的工作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学生,培养他们的主体意识。在开展中学德育的教学活动中应当尊重中学生独立性、重视其自主性、激发其创造性,以注重主体性德育教育超越传统学校德育教学范式。注重德育工作过程中的主体性原则是对传统中学德育方式方法的扬弃,体现德育工作过程中切实践行中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现代中学德育工作的一大进步。
1解读主体性原则的涵义
1.1关于学生主体性的涵义
学生的主体性是指在教育活动中,作为主体的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处理同外部世界关系时所表现出的功能特征,具体表现为“我”性、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在学习过程中,学生的主体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期望视野”和“需要与追求”。根据美国心理学家阿特金森的期望价值理论,学生在开始学习过程之前,会根据其对学习任务成功可能性的期待及任务所赋予的价值决定个体的学习动机,这就形成了学生主体的“期望视野”。学生主体具备学习动机后,对个体感到“缺乏”而力求获得满足,或是在学习动机的驱动下对学习内容进行选择,这是学生主体“需要与追求”的表现。
1.2关于主体性原则的含义
主体性原则是指教师在开展教育活动时,应充分尊重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注意调动其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以实现学校德育目标的行为准则。在开展中学生德育工作的过程中,通常人们认为教育者是实施的主体,受教育者则是教育客体。不过在实际德育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受教育者不是全然被动的客体,他们在教育过程中也在积极发挥着自身的能动作用。从这一方面看来,受教育者在德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完全可以而且有能力成为教育主体,在教育环节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要想使得中学德育工作取得有效性并且深入到中学生的实际行为中去,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效果,就不可忽视受教育者作为教育主体的重要作用。正是由于受教育者在德育活动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在开展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过程中更应当转变传统的德育教育观念,把受教育者也看做是与教育者处在同一地位的能动个体。因此不论在任何时刻,我们进行中学德育教育都要坚持主体原则,充分发挥受教育者在德育教学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对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性含义的界定有助于更深入地认识主体性原则的理论特征以及更准确地把握主体性原则实施办法,对于中学德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能够更有效促进中学德育工作的创新。值得关注的是坚持德育的主体性原则,能够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中学德育工作的目标即人的全面发展。
2中学德育工作坚持主体性原则的原因
2.1中学德育规律的客观要求
中学德育教学过程是教育者根据国家对当代中学生发展所制定的教育目标,通过一系列符合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方式方法,有计划地向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同时也是受教育者在经过系统、科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后,使得自己内心发生变化,在自身的思想品德素养上得到很大的提高,从而使得自身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最重要的是在德育教育的影响下,中学生能够把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精神状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这样才使得中学德育教育取得质的飞越,并达到思想政治教育的时效性。没有这个内化过程,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就不完整。在中学德育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主体性原则,尊重学生的主体能动性,调动学生的主动积极性,使得教育要求和内容能够内化成中学生自身思想品德素质,形成知情意信行的统一,从而形成学生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因此在中学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该坚持主体性原则。
2.2中学德育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
充分发挥中学生在德育活动环节的主体性作用,对于德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时效性的充分发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要想在中学生德育环节充分发挥主体性原则,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应当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进行切实有效的沟通与交流,只有中学生将思想品德教育要求视作自身的思想道德素养,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与教育者进行良好的互动,为德育工作注入更多的活力。只有中学生认识到自己在教学过程中扮演着学的主体,并且积极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将德育内容与要求以及德育影响深刻内化为自身的知识与能力,才能在中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活动中对教育效果起到至关重要的积极意义。教育者如果想实现教育效果的最大化,达到教育目标,必须做到充分发挥中学生在德育活动中的主体作用,把学生看作能动的主体,深入了解学生的需要以及性格特点,从而能够掌握恰当合适的教育方法。
2.3中学生能够认识并影响教育及其教育主体
在德育工作过程中,中学生作为受教育者并非只是被动地一贯接受教育者所传达的教育思想及理念,更不会通过简单的接收而把这些教育理念原封不动地自己吸收。相反,作为能动、独立的个体,中学生在接受学校教育的过程中会通过自身以往所具有的生活经验以及思想基础,再加上这一时期中学生自身的知识能力与判断能力,对教育者所传达的思想观念进行分析、判断,对于他们认可的理念进行加工和改造,最终内化为自身的思想观念,从而外化在自身的行为上;对于不认同的思想观念,中学生具有很强的排斥倾向,这也与中学生特殊的成长时期有关系,这一时期的青少年在具有较强认知能力的同时也很坚持自己的立场与思想。同时不难发现,在整个德育教学活动过程中,教育者也在无时无刻不受到受教育者的影响,正是因为中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具有主观能动性,教育者就更不能忽视受教育者,教育者在选择教育方式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受教育者是否乐于接受此种方法。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互动的过程中,受教育者的接受情况以及情绪的波动总是能动地影响着教育者,因此主体性原则对于德育工作至关重要。
3中学德育主体性原则实现路径
3.1树立服务意识,加大新媒体教学手段投入
首先,学校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学校要注重对学生性格特点、个人喜好的了解,关注学生的真实需求。其次,要注重对新媒体的利用,在软件与硬件的配备上扩大投入,加大对于教师的培训力度。对于新媒体的高效且正确的利用,可以在落实主体性原则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学生可以在教学中通过新媒体的信息交互性特征,把自己的想法、观点等通过这个技术平台展现出来,使得教育者能够更准确把握学生的情况,使德育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3.2注重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激发作用
强调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并非放任自流,因为学生在德育环节的始终都会受到教育者的引导。教育者的积极作用是引导学生,使其少走弯路。这就要求教育者在教学过程中肩负起引导者的使命,教育者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教育者依据社会对于中学生道德水平的要求,通过一系列科学且符合受教育者性格特点的方式方法对中学生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做学生的指导者。教育者从社会要求出发并且要结合中学生思想品德水平的现状选择教育途径,实现目标结构的对象化。
3.3教师要树立与学生平等、互动的理念,增强奉献意识
教师是实现教学的最终环节,必须注重教师工作积极性的调动,使得教师充分发挥“教”的主体性,在工作中承担自己引导者的使命与责任。教师应当深刻认识到学生积极发挥主体性作用对于德育工作顺利开展以及收到效果的重要性。教师应当主动转变陈旧的教育理念,做到因材施教。同时要注重于加强师德建设,增强教师奉献意识。在新媒体的视域下,教学活动应拓宽环境,不能仅仅局限于课堂教学,可以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做到教育时间的灵活性以及教育场所的跨越性,这样也就无疑加重了教师的工作量,教师只有深刻认识到这一转变,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
3.4注重中学生自主性的培养
要培植学生的自主性,首先必须着力增强学生的主体能力。学生主体能力发展水平愈高,就愈能充分利用外部条件去发展自身,这样,我们的教育工作便会事半功倍。教师要深入开展调研,准确掌握学生的道德发展水平,了解学生的认知能力以及思维方式,选择学生喜闻乐见的教学方法进行德育工作的开展,使得学生在轻松愉快的环境中接受教育。这样才能使得学生积极主动接受德育教育,养成主动学习的良好风气,从而实现德育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5注重“灌输”与“对话”
教育方式的并行在素质教育的普及观念之下,“灌输”教育似乎成为贬义词。但无论是知识的学习或是技能的掌握,都需要前期认知与基础的准备,这离不开“灌输”教育的帮助和实际操作。“对话”教育是现代教育理念与方式的发展与延伸,它站在全新的教育角度,要求师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与合作,对我国当今的教育教学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但是“对话”教育不应该是对传统“灌输”教育的全盘否定和批判。在中学德育工作中,中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与规律决定了其对外界复杂信息接收成熟度并不高,不能有效、及时地判别信息的正误性和完整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应当注重“灌输”与“对话”双重教育方式的并行,首先让中学生对教育要求和内容有基础的了解和认识,其次才能让中学生在平等、融洽的氛围内开展“对话”式教育,将教育要求内化为中学生自主的认识或认同,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实现中学德育的主体性原则的要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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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洁 单位:渤海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