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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基础教育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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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基础教育评价

摘要:职业基础教育年是德国三年职业义务教育的第一年,其历史悠久、任务明确、定位合理、课程设置广泛。文章概述德国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历史轨迹、课程设置、授课形式及其发展趋势,并作简略评价

关键字:德国;职业教育;职业基础教育年

德国是世界职业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在世界享誉盛名。其职业教育体系结构完善,形式多样,效率较高。经职业教育培育的大批优秀人才为德国经济的繁荣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因此,职业教育被称为德国经济发展的“第二支柱”。职业基础教育年(Berufsgrundbildungsjahr)①是德国职业学校教育的第一年,其任务明确、定位合理、课程设置广泛、授课形式灵活,为学生未来的专业深造与职场就业奠定厚实的基础,并使学生对因技术升级、产业革新可能导致的职业变化有较强、较快的适应能力。在目前我国知识经济初现端倪、技术升级日新月异、产业革新风起云涌的大背景下,对德国职业基础教育年的研究,能对“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办学方针指导下的我国职业教育有借鉴意义。

一、历史轨迹

职业基础教育年的最初萌芽可追溯至19世纪初的进修学校。1816年北德意志联邦颁布工商条例,规定18岁以下的学徒必须接受进修学校教育,培养读、写、算等文化能力,对学生进行广泛的职业基础教育肇始于此。进修学校在此后一百多年的时间里,逐渐发展成为在职青少年接受教育的场所。1919年《魏玛宪法》第145条规定了普及进修学校义务教育至18岁的原则。1920年,德国全国学校大会将进修学校定名为“职业学校”。[1]1949年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后,职业技术教育有了很大发展,政府把职业学校作为法定的义务教育场所。

1958年起,德国在各州开始试设一年制职业基础学校,社会各界反映良好。1969年8月14日颁布的《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的第一年作了法律上的阐述:学制一年,属三年职业义务教育中的第一年,称为“职业基础教育年”。这是“职业基础教育年”第一次正式见诸法律条文。

进入20世纪70年代,德国开展了一场广泛、深入而持久的关于职业基础教育政策与理论方面的大讨论,教育界、工商界都普遍意识到要加强职业基础教育。1970年,联邦和各州共同委任的德国教育审议会制定了《教育结构计划》,就德国教育发展提出了“四个目标”、“七个建议”,其中第六条建议就是“在中等教育第一阶段后的第十一学级设职业基础教育年”。[2]1973年以后,德国又陆续颁布了《教育总体计划》、《联邦政府关于职业教育改革要点》以及《关于职业基础教育年的框架协定》这三个对后来德国职业教育产生深远影响的政策法规。其中《关于职业基础教育年的框架协定》对职业基础教育年的任务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1978年5月19日,德国政府通过修正协议,正式在全国实施职业基础教育年。同年,德国政府规定给已完成九年或十年义务教育的青年以全日制职业基础训练。职业基础教育年开始受到社会各界重视,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渐发展成为德国职业教育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阶段。

二、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办学特色

(一)入学条件

职业基础教育年的招生对象是已完成普通义务教育的青少年。《关于职业基础教育年的框架协定》对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入学资格作了规定:所有离开普通教育学校、中学教育第一阶段结束后的十年级毕业生。也就是说在学制系统的第十一年强制实施职业基础教育。依此规定,在德国,任何离开普通教育的毕业生都必须接受为期三年的职业教育,在第十一年强制实施职业基础教育,这一规定既使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地实现了无缝衔接,又为受教育者进一步接受专业职业教育打下良好基础。

(二)任务与定位

职业基础教育年的任务就是要教给学习者共通的基本职业技能,为以后从事多样的职业活动打好基础。它介于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被赋予了普通教育和专业职业教育之间的“连接”功能,起承上启下的作用,为专业职业教育作铺垫。

德国职业教育系统包括职业准备教育、职业教育、职业进修教育以及职业改行教育。职业基础教育属职业准备教育,在德国1969年颁布的《职业教育法》中对此表述为:“职业基础教育的第一阶段应该视为为进一步实施的职业专业教育打下宽广基础的阶段,向受教育者传授尽可能广泛的职业活动领域所共同具有的基本技能、基本知识和行为方式,从而为从事多样的职业活动做准备”。[3]这一表述在德国职业教育史上首次从法律上确立了职业基础教育。

(三)课程设置

《教育体系结构计划》中关于职业基础教育的设想是:“职业教育应该为通向更高水平(层次)的不同的专业化的道路打下宽广的专业与文化教育的基础”,[4]基于这种构想,职业基础教育年的课程设置广泛。入读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学生学习分属13个职业领域的基本技能与技巧课程,即经济与管理、金工技术、电工学、建筑技术、木工技术、纺织技术与服装加工、化学、物理和生物学、印刷技术、裱糊技术和房间布置、保健、营养与家政、农业等,共涉及220门职业。各职业领域的课程分为三个方面:(1)普通课,包括德语、社会学、体育、宗教;(2)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课;(3)选修课。目的是在各职业领域中,介绍一个宽广的、具亲缘关系的、职业共需的职业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判断能力,并加深普通教育,为进一步接受专业训练打好共同的基础。其作用在于使学习者具有职业上的应变能力和适应不断提高的、训练职业的专业要求。[5]为他们进一步选择和接受各种专业职业教育作好准备,打好基础。

(四)授课形式

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学生,在日常学习中特别强调实践活动,严格要求学生学会基本功,发展学生的基本技能。每个学生不但都要接受严格的文化理论教育,而且也都要接受严格的实践操作训练和实习训练。职业基础教育年通常由全时制职业学校②或通过企业训练与职业学校训练相结合的“双元制”形式来完成。实施学校与企业协作式职业基础教育的学校,采用部分时间制教学,每周教学2天,其余时间则接受企业培训。

职业基础教育年近200年的发展历史表明,它对培育“口径宽”、“基础厚”的职业工人是大有裨益的。虽然职业教育基础年的某些授课内容,也因科学技术飞速发展,企业部门生产要求不断变化,目前出现了职前培训跟不上要求的问题,这也是整个德国职业教育目前所处的困境。德国职业教育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正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以弥补,如在职业教育中增设普通教育课程内容。总体而言,职业基础教育年在可以预计的未来将因其课程设置的相对广泛,任务与定位明确,确定职业培训的“关键性素养”(Schlussequalifikation),能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因技术升级、产业革新对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必将继续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欢迎。

三、对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几点评价

职业基础教育年作为德国三年职业义务教育的第一年,为学生进一步接受专业职业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综观职业基础教育年的任务与定位、课程设置与授课形式,我们可以看出它的优势所在:

(一)通过实施职业基础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从而满足未来的就业体系的需要实施职业基础教育年可提高职业教育的有效性,传授职业中的“关键性因素”,培训各种职业共通的“核心技能”,避免过早的专业化,确保在未来的职场上,从业人员的通用能力有更大的拓展空间。在不能完全预计到未来工作变化的情况下,如何使教育内容与未来的工作相适应,职业基础教育年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可取的方式方法。

(二)可以提高受教育者职业的灵活性与适应性

特别是在技术升级、产业革新日新月异,知识爆炸的当今社会,不同技术相互交织在一起,经过职业基础教育年培训的学生,在完成三年职业教育进入劳动力市场后,无需进行大规模、长时间的教育与培训,就可提高自己的技能,适应因职业结构的变动而造成的工种变化,企业也可缩短对职业工人的培训时间,从而有效降低培训成本,迎合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社会对未来劳动力市场的要求。

(三)秉承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优点,职业基础教育年可有效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在职业基础教育年接受教育,每个学生不但都必须接受严格的文化理论教育,而且也都要接受严格的实践操作训练和实习训练,在实际操作技术方面,都比较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能从根本上杜绝理论脱离实践,如“纸上谈兵”、“眼高手低”现象的发生。经过职业基础教育年培训的学生,在三年职业义务教育结束后,无需再经过长时间的熟悉业务过程,就可直接作为一个熟练工人或技术工人参加工作。

(四)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学生因所学内容广泛,不但能独立胜任工作,而且可以成为多面手“德国的机器操作员和其他车间工人承担的任务,要比他们的英国同行广泛得多,他们能够更好地满足高质量标准,并且能一以贯之。”[6]即使可能因一时某一工种人才饱和,也可在其他领域谋得一职,大大降低了培训后失业的风险。职业基础教育年的课程设置可使离开学校的学生获得更多的签订合同的机会。[7]

(五)职业基础教育年有助于学生为将要进行的专业职业教育奠定理论基础,做好实践准备职业基础教育年不是中等教育的“死胡同”,它属于三年职业义务教育中的第一年,处于德国教育体系的第二阶段。“它确实为教育水平较低的学生提供了多种学习机会,通过学习可以使这些学生获得好的成绩,并且为他们接受更高一级的教育提供了条件。”[8]学生在职业基础教育年所学的内容相对浅显,但涉及面广,这为日后的“专、精、尖”专业职业教育铺垫了厚实的基础。

比较而言,我国现阶段的职业教育急功近利,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所学的内容、技能,往往囿于某一工种或职业,针对性太强。而我国职业教育目前盛行的“订单”模式培养出来的学生,一旦受到技术升级、产业革新的冲击,其求职领域将大受限制。我国目前也非常重视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但学校制的培养模式客观上使学生远离了生产第一线,而集中安排的生产实习又不利于学生及时将所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2002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我国职业教育提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近年来,已经有学者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宽基础,活模块”的职教课程理念,“多工种,职业群”的非定向培养模式,提高“可持续学习能力”的培养目标。[9]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必须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规模宏大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学习和借鉴德国职业基础教育年中的可取之处,必将有助于实现我国职业教育在新世纪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

注释:

①也有学者将其翻译成“职业预备教育年”或“职业基础学年”.

②在德国,凡整周(星期日除外)全天安排课的学校称为全日制学校;凡一周仅有一两天上课的学校称为部分时间制学校;凡整周仅在下午一两点以前安排上课的学校称为全时制学校.

参考文献:

[1]姜大源.当代德国职业教育主流教学思想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221.

[2]吴文侃,杨汉清.比较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9.232.

[3][4]徐涵.德国关于职业基础教育的教育理论与教育政策的讨论[J].职教论坛,2004(2)上:63,64.

[5]教育大辞典编纂委员会.教育大辞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2030.

[6]T·胡森.教育大百科全书(第4卷)[Z].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832,833.

[7][8]T·胡森.教育大百科全书(第6卷)[Z].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38,138.

[9]马庆发.当代职业教育新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