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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代大学生犯罪呈现出新的趋势;其中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对策包括:学校要加强教育和管理;家庭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司法机关可以适时作出司法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原因对策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新趋势
当代大学生犯罪呈现出新的趋势,主要表现在:
1、犯罪数量在不断增加。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康树华曾就大学生犯罪做了一项调查,20世纪60年代,大学生犯罪约占青少年犯罪的1%;20世纪70年代,大学生犯罪占到了青少年犯罪的2.5%;而近几年,这个比例上升到了17%[1]。90年代的犯罪人数占在校大学生总数的8.19%0,与80年代的4.5%0相比明显上升。[2]
2、犯罪种类呈多样趋势。在“校园犯罪”案中,北京某高校大学生因违法犯罪受到执法机关行政拘留以上处理的,盗窃类犯罪所占的比率,1987年为57.3%,1988年为38%,1996年又上升到50%[3]。而在重庆,以盗窃、抢劫等侵犯财产型犯罪居多,共有51人,占77.3%。此外,抢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放火等其他犯罪案件有15人,占22.7%,这些都反映出大学生犯罪有由盗窃为主向多样化发展的趋势[4]。新的犯罪种类如贩毒、走私、组织介绍罪等出现。如在1995年广东省有两所高校出现大学生走私的案件。
3、轻型犯罪为主,恶性犯罪增多。大学生犯罪手段绝大多数是轻型犯罪,但也出现了手段极为残忍的恶性犯罪。如马晓明因退学事件,在害怕告知父母真相使父母失望,与不得不告诉学校父母对其退学态度的矛盾冲突中,先想到自杀,继而因担心自己的自杀会引发家人的伤心,干脆采取杀死父亲奶奶的极端方式以求得解脱。马加爵连杀4人更是让人触目惊心。[5]
4、犯罪手段独特且智能化。部分大学生因有较高的智商,作案手段高明,因此运用高科技,运用网络进行犯罪成为流行的趋势。如大学生卢某就利用“黑客”软件,盗取某公司上网账号和密码,不仅自己使用,而且还向好友传播,给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三万余元。
5、女大学生犯罪引人注目。女大学生犯罪的频频发生,大大提高了女性犯罪在大学生犯罪中的比例。2001年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受理的女大学生犯罪案仅1件,次年2件2人,2003年1至9月就有5件5人。[6]
6、犯罪团伙化。在许多过程复杂的犯罪中往往出现大学生犯罪团伙,并且这种犯罪团伙经常拌以社会成员,这在诈骗罪与走私罪中表现尤为突出。如:福建省某大学抓获的由6名女大学生组成的犯罪团伙。
7、院校区分不明显。在前几年,犯罪大学生多出自民办大专院校,而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犯罪大学生较往年明显增多。如上述重庆市的例子:犯罪大学生涉及10所高等院校,其中4所重点大学就有43人。在上述上海市这些犯罪的大学生中,重点院校的学生有16人,占了31%。就读本科的38人,占了75%。
二、当代大学生犯罪原因分析
综合当代大学生的犯罪情况,大学生犯罪有其客观与主观两方面原因。
(一)客观原因
从社会的变化来看,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特殊的家庭环境,成为犯罪的客观原因:
1.市场经济带来的影响
(1)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面临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的转型,引起了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随之发生结构性的变迁,而且也打破了原来相对静止、相对封闭、有序的社会生活状态,走向了变动、开放和相对无序,它深刻地影响、塑造大学生的行为、思想。这种影响是两面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否认的巨大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也有相应的消极一面。由它带来的无序性引发了人们思想上的某种混乱,使得少数大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产生偏轨和倾斜。他们趋乐避苦、追求享受,当通过正当渠道不能达到目的时,其中一部分大学生就会采取犯罪的方法来实现。同时,物质利益成为现实生活的重头戏,许多大学生错误地以物质利益为尺度去评价个人得失,这诱发了众多大学生进行抢劫、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2)竞争机制引入的影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竞争机制在各个领域逐渐引入,大学生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在就业受挫时一部分大学生就丧失理智导致犯罪。如:即将毕业的浙江大学学生周一超参加嘉兴市秀洲区公务员资格应聘,知道自己因身体原因被淘汰后,迁怒于嘉兴市秀洲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干部,便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把菜刀来到秀洲区政府511办公室找到人事劳动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干某询问公务员招收录用情况;在得到没被录用的明确答复后,到洗手间拿出了藏在包中的水果刀,一言不发对准干某拔刀就刺。坐在对面的人力资源开发科科长张某见状上前劝阻,却被已丧失理智的周某猛刺数刀。干某冲过去想夺周的尖刀,周某又向干某刺去,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
2.教育弊端带来的影响
(1)教育目标追求功利。学校把一切工作都纳入量化管理,通过打分测评等方法评优,把一切管理手段和标准量化,把学生的一切行为都与分数挂钩,走向了教育的误区。导致以利益相诱惑的恶性竞争。这种恶性竞争很容易导致学生心理的失衡。与此同时,在开设课程方面,部分高校都普遍重视专业课等,德育没有得到切实的加强,致使一些大学生在对物质享受的盲目追求中迷失了方向。
(2)法制课程流于形式。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所胡光伟副所长指出,我们一些学校的法制教育有问题,大而空,不切实际。他说,我们的法制教育要在形式、方法、内容上反思与加强。一些学校对大学生的法律基础教育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导致一些大学生接受教育的效果不理想。
(3)人文素质教育滞后。为了验证一下“狗熊到底笨不笨”,清华大学四年级学生的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硫酸的饮料,倒在了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3只黑熊、1只马熊和1只棕熊受到不同程度的严重伤害。刘海洋伤熊事件并不能说刘海洋不懂法,因为其大一就学过刑法等相关法律基础知识,而应归根于学校多年来过于忽视“人文”教育的恶果。
3、文化带来的影响
(1)外来多元文化的冲击。由于对外开放,国内出现了多种文化。新文化同传统文化不断发生冲突。社会的主流文化是健康向上的,对大学生起着积极的正面引导作用,但像色情、暴力、荒谬、享乐主义以及西方、港台文化中所宣传的私有化、极端个人主义文化及文化商业化作用下产生的文化糟粕,都“剧烈冲击”着本民族思想道德观念,也影响大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对大学生产生了极坏的影响。这些影响也诱导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2)不良媒体文化的诱惑。媒体的特征是给我们最快、但是不一定是最好的消息。但它给我们带来给方便,让我们开阔视野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众多的诱惑。一些图书文化、音像制品中都包含着有关破坏和暴力以及某种淫秽的内容。这些非法版书刊、VCD光盘陆续涌向校园,使一些意志力差的大学生无不受其蛊惑,使他们沉醉于这些不健康的内容之中而不能自拔,甚至走向犯罪之路。
4、家庭带来的影响
(1)缺损家庭缺少关爱。缺损家庭主要是指父母双亡或仅有一父亲或一母亲的状况,可因离异、病亡等原因所致。缺损家庭严重损害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容易在孩子幼稚的心灵上引起各种不良的反应。可能使其逐渐变得性格孤僻,偏激、自私、冷漠,难以与人相处,如果不纠正,容易引发发生犯罪。根据湖南省心理学会1991年调查,湖南省少管所等单位210名少年犯中,属于家庭破裂的有87人,其中父母死亡,孩子从小无人照管的48人,父母离异丧失母亲或父亲造成孩子心理变态的39人,占41.1%[7]。刘海洋与周一超均出身于单亲家庭。
(2)家庭成员关系淡漠。和睦、团结的家庭会培养子女的谦逊、友爱的性格,充满火药味的家庭或者离异的单亲家庭则会使孩子形成孤僻、冷漠、暴戾的个性。无论是家庭成员关系不和睦或是父母离异,都会使子女们心理失去平衡。不幸的家庭造就了他们的畸形性格,当他们的自尊和尊严受到伤害时,便会来报复世界。然而,这种心理状态危机不是短时间就会得到纠正的,常常会延伸到大学校园。越来越多的大学生暴力犯罪,向我们、也向社会敲响了警钟。
(3)家庭教育存在误区。一些父母用物质刺激作为调动子女学习积极性的唯一手段,而在忽视了子女的道德修养和思想、政治方面的进步。另外,过分关爱也可能造成孩子认知和情感发育不正常。过分的溺爱易造成孩子的“自我中心意识”,也造成孩子任性、自私等不良习性,而这种习性会导致他们产生性格孤僻、受控力差、交际恐惧症、自闭症、缺乏集体合作环境等心理问题和疾病以及暴力倾向和行为。一项调查表明我国独生子女中的30%有适应能力障碍。如果在大学时期,稍遇挫折时就会爆发,引发暴力与犯罪行为。
(4)家庭经济状况不良。在校园盗窃案中,来自农村地区、困难家庭的学生占相当大比例。个别困难学生面对同学间生活水平的强烈反差,心理上很受刺激,一旦自我调适不当、道德品质薄弱,就可能抵御不住诱惑,铤而走险。如:沈阳市某大学21岁女大学生晓芸在奶奶突患肺癌,一边担心奶奶有一天会离开自己,一边又害怕学费没了着落无法继续上学;2002年11月5日下午,在同宿舍的人都出去的情况下,发现室友李某把书包扔在床上,于是把李某放在书包内的储蓄卡取出,到附近一自动取款机处取出了1000元人民币后,又把卡偷偷放回去。
(二)主观原因
从大学生自身看,之所以会走上犯罪的道路,最主要在于思想上的根源,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自我评价的错位。高校的扩招以及严峻的就业形势,不再有那种认为自己是出类拔萃的优秀者的想法,导致大学生自我预期的下降,这使他们极易产生消极颓废心理。相反,部分学生过高评价自己,盲目乐观,以自我为中心,自以为是,不易被周围环境和他人所接受与认可,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与不满,导致内心冲突,引发现实冲突,甚至犯罪。
2.价值观念的偏轨。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的价值观念表现出多元化、个性化倾向。这种倾向具有一定的积极性,但如果不能把握合适的“度”,就很容易陷入个人主义的泥潭,从而容易产生犯罪。大学校园里的学子多数都离家数百里,父母的管教鞭长莫及。而学校则一般给予大学生较多的自由,以发挥其创造性。但是当在校的大学生们的自由膨胀到触及社会的底线时,处于懵懂状态的、自由惯了的大学生们往往就会踏出了这条线,走向犯罪。就连目前社会比较敏感的女大学生、大学生傍大款现象,不少大学生都觉得的这也是自由的体现,是个性的张扬,根本不算什么。
3.心理发展不成熟。大学生处于青年期,其心理正在迅速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他们心理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他们心理脆弱主要有原因有:其一是对自我的要求过分高于自身的素质、能力;其二是客观生活环境困难;刘海洋硫酸伤熊事件、马忠义携带仿真枪绑架案以及许多大学生因难以承受恋爱失意而导致的犯罪等等,都是因心理的脆弱而诱发的犯罪。
三、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的对策
控制犯罪的方法包括事先的预防措施,以及事后的补救措施。预防是减少犯罪的最有利的办法,预防大学生犯罪是对人才的珍惜,是对社会的责任。预防大学生犯罪,是学校的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一)学校——预防大学生犯罪的主阵地。
1.学校教育层面:
(1)注重思想教育,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质。
第一,要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诚信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以及形势政策教育,要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大学生的公德意识。深化高校“两课”教学改革,用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大学生头脑。事实表明,许多大学生进入大学后,往往缺乏新的追求目标,想轻松轻松,不进行目标规划,从而造成理想缺失,结果在大学里浑浑噩噩,产生迷茫感与失落感,从而导致心理问题和疾病,走向犯罪。所以大学生进入大学适应新的环境后,学校应立即使他们确担当新角色、塑造新形象、确立新目标。这样就可克服目标、方向、理想的迷失;有了内在驱动力,也可促使人变得积极向上,从而更有利于克服各种心理问题和疾病。避免因内心空虚和心理不健康而产生违法的念头。
第二,构建思想政治教育网络体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相结合,教学、管理、服务相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运用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在加强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同时,也要加强教职员工师德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做到言传身教。[8]
(2)强化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第一、教育形式要多样。学校要不拘形式,采用多种手段、多种方法地开展教育。要多组织在校学生的社会活动,让他们真正了解真实的社会生活。既要有正面的教育,又要有反面典型的剖析;既要采取传统教育手段,由要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既要注重课堂教学,还应重视第二课堂的作用。如组织学生旁听法院庭审;组织学生到监狱考察参观;同时,各大专院校应增设法制宣传栏、宣传刊,采取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常识教育。
第二、教育效果要增强。对预防大学生犯罪的教育,不能搞形式、走过场,每开展一次教育活动就要解决一个实际问题,触动心灵,从内心深处反省自己,纠正错误意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增强教育效果。胡光伟认为,应该让学生建立一个犯罪成本观念,让他明白犯了罪要承担多少责任,“让学生从小明白:违法、犯罪划不来。”胡光伟参加过许多少年犯的审判工作,他说,很多少年犯在被宣判时都说“我没有想到会判这么重”,为什么没有想到?是因为我们的法制教育没有讲到这些,我们的法制教育不具体、太空了。马加爵在逃亡过程中不是还去上网查看刑法条文吗?他认为,法制课就要讲打同学一拳头会有什么惩罚、捅一刀与三刀的区别、抢一元钱和100元钱的区别等等。只有只样,对学生的教育才会有作用,我们的校园里才会少几个“马加爵”。
(3)加强心理引导,提升大学生的心理素质。
第一、引导大学生学会控制情绪和自我宣泄。对一些经常产生的不满、愤怒和痛苦应积极加以宣泄释放。如进行快跑、拳击等激烈的体育运动,或找知己倾诉等等,以减轻心理压力,同时增强社会应变力,学会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学会自我调试,做事前理智思考。以乐观和坚强的积极态度去面对所遇到的困难,而不应觉得自己无出路产生极端的想法和采取极端的行动。
第二、引导大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大学生要克服心理障碍和自闭倾向,学会与人沟通.积极在现实生活中寻找朋友。与人相处应本着诚实的原则,以自己的诚心换取他人的诚心,应讲信用,学会谦让,积极关心别人,对一些不拘小节的人,要学会容忍,不要过于敏感。总之要充满信心地对待生活,能够接纳他人,使自己的心理处于轻松愉快之中。要引导大学生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爱情,正视恋爱关系,保持稳定的情绪及健康的心理。
第三、引导大学生培养抗挫折能力。大学生进入校园就感到各种压力的存在,难免在生活学习中有不少困难难以轻易克服,甚至不能避免失败的发生。挫折教育就是采用心理调节方法,克制不良习惯,建立良好的心态,进行情感教育,增强心理承受能力,增强免疫力,增强斗志和克服困难的信心,以从悲观的情绪中走出来。[9]
第四、引导大学生正确评价自己。正确认识自己、评价自己是建立良好自我意识的基础,同时也是健全人格形成的重要保证。健全的人格能够推动亲社会行为的产生,而有缺限的或不健康的人格则可能推动反社会行为。因此,积极促进平衡、协调而统一的自我意识的建立,对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预防违法犯罪问题的产生具有建设性的作用。[10]
2、学校管理层面:
(1)齐抓共管健全制度。首先,加强校园内的内部管理,及社会各部门的共同教育、共同管理。要规范学生的各种行为,从而形成良好的班风、校风。学校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各项困难。关心贫困大学生。因为他们容易出现心理问题,高度焦虑和抑郁等情绪障碍,与周围人相处不融洽,学习困难较多。因此,对于为数不小的困难大学生,进一步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及学生贷款等制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11]其次,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人员也要改进工作作风,注意深入实际,重视调查研究,把握学生思想脉搏,切实解决学生的各种困难,及时发现并改善处理各种矛盾,不使问题成堆、矛盾激化。对思想政治问题,工作要耐心细政、入情入理。对有犯罪苗头学生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更要解决其思想症状,做到防微杜渐,防范其走向犯罪。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是一个学校的精神、传统、作风和理想追求的综合体现。加强校园化建设必须以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努力形成一个有向上精神、优良传统、良好学风和崇高理想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使学生受到良好风气的熏陶,在潜移默化中,把良好的传统道德和民族文化变成自身的内在修养。因此应加强对出现在校园主的多种思潮和文化现象的分析研究,正确引导校园文化活动的动向;加强对校报和广播电台的指导,使其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经常关心学生社团的上作,帮助他们人力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使向校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
(3)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高校消费群体的扩大,大学生成为一些商人心目中的财神,他们纷纷在大学周边开设餐馆、店铺、茶座、迪吧、酒吧、网吧等,从而诱发大学生的犯罪发生。学校武装部要在公安部门的支持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净化学校周边环境,清除不良影响,使大学生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二)家庭——要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12]。
家庭是每个人生活的起点,对每个人的身体发育,知识获取和品德陶冶都起重要作用。家庭关系、家庭法律意识和家庭教育是预防大学生犯罪的一大关键因素,作为家长:
首先,努力协调家庭关系,维护家庭结构的完整,发挥其良好的教育功能。家长除关心孩于学习外,还要注意孩子的个性发展,对孩于要多加勉励,正面促进。要努力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家庭文化氛围,因为良好的文化氛围会增强于女的自尊心、上进心。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不良的文化氛围会玷污子女纯洁的心灵,扭曲他们的灵魂。
其次,要提高法律意识在子女教育中的运用成效。家长应充分认识到家庭法律教育的重要性。要规范自身行为,更好地进行言传身教;“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父母的法律意识会在生活中传递得孩子,使孩子从小懂得基本道德生存规则。
第三,家长在对子女教育中,还要注意方式方法。家长要提高素质,学会正确的教育方法,反对采用粗暴方式,而应该多与孩子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孩于的违法违纪现象,要多加教育、引导,使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促进健康成长。
(三)法院——可以适时发出司法建议。
“近一个时期来,在校大学生违法犯罪有上升的趋势。我省近期已发生多起大学生在校外租房独居导致犯罪的恶性案件,应引起高度重视……”这是江苏高院日前就加强在校大学生管理,向省教育厅发出的一份司法建议。[13]由于近年来,在校大学生在校外租房独居的现象有增无减。由此引发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也随之增加,如去年南京某大学的两名居住校外的大学生,将一女青年杀害并分尸异处。江苏高院在这份司法建议中建议省教育厅对此类问题及时调查,加强高校的法制、道德教育和居住管理,监督各校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教育厅领导十分重视这份司法建议,专门组织调查组,赴各地进行专项调查,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他们认为,这份司法建议对刚刚跨入大学校园的新生,以及在校生和负有教育、管理职责的高校及教育主管部门来说,不啻为一剂及时对症下药的"预防针"。
“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对策措施要与时俱进”。[14]2003年3月28日,南京市“在校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在南京浦口区检察院成立。这是中国第一家专为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而成立的机构。由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南京10所高校成为首批中心成员。由南京浦口区检察院牵头,公、检、法与政府、学校、社区联手创建,以研究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的途径以及处理在校大学生犯罪问题为重点,定期组织交流预防处置在校大学生犯罪的成功经验,并选取典型案例到学校开公开庭,研究对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的处理及帮教问题。目的是以人性化帮教手段,挽救失足大学生,使他们能够完成学业,重新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总之,建立预防大学生犯罪的网络,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和大学生个人的共同努力。司法机关应针对性的建立大学生司法保护体系、以降低大学生犯罪率;学校方面应对校规校纪、学生的犯罪预防等方面进行研究。家庭也要配合学校进行正确的教育,以更好的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康树华.犯罪学通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P201-205
[2][5][7]颜小冬.当代大学生犯罪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5.P18、P19、P55.
[3]刘兴元.“一年给52个大学生判刑,我心痛”--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尚秀云剖析大学生犯罪现象[EB/OL]2003.12.03
[4][6][13]沈义殷文剑.救救我们的“天之骄子”--关于大学生犯罪的调查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