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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我国当前教育量化研究(包括教育量化研究方法的研究和教育量化研究方法的应用两个方面)中存在的问题,从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教育的内在特点出发,提出了解决问题的5项措施:1.把“方法与问题相适应”作为从事方法研究及应用的基本指导原则;2.加强教育量化研究方法本身的研究;3.积极开展对教育量化研究的合理评价;4.加强对教育量化研究方法应用范围的研究;5.积极构建研究人员综合的知识结构。
一、把“方法与问题相适应”作为教育量化方法研究和应用的基本指导原则
本世纪初,在科学实证主义哲学观、自然科学方法论和自然科学技术的合力作用下,教育量化研究范式得以形成,改变了教育科学史上纯粹哲学思辩式的研究传统,从而提高了教育学的“科学化”程度。正是由于教育量化研究方法对教育科学发展具有重大贡献,一些研究者不顾一切条件,无限夸大量化方法的作用,甚至到了迷信的地步。于是,有人把方法专著中列出的量化方法规则当作“灵丹妙药”应用于自己的研究中。这种现象就是“方法中心倾向”,其实质是方法与研究问题相脱离。
具体地讲,“方法中心倾向”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教育科研方法专业研究人员工作集中在总结别人的研究方法上,并以此为基础创造、发明新的方法与技术,或是以某一哲学思想为基础推导演绎教育科研方法。在他们的研究中,往往将方法固定化、形式化,形成一套非常规范的方法体系,这种研究若不紧紧结合教育研究的具体实践,就有可能使研究创造的方法体系成为一具空架子。比如,本世纪初,一批教育科学工作者研究量化方法时,不考虑教育现象的特点,把重心放在数学方法的引进和一些严格实证性控制手段的创新上,结果把方法搞得相当精密,貌似科学。可是,一旦用于研究实践时,缺陷即刻暴露出来。“方法中心倾向”还表现在方法应用者身上,一些研究人员因为认识到方法的重要性以致偏爱某种方法,总是用现有的固定模式化的方法支配自己的研究活动。这样做,且不说所用方法本身可能有缺陷而给研究带来危害,即使所用方法本身合理,方法与研究对象之间还有一个“适切性”的问题,研究者若不考虑研究对象的特点而盲目遵循方法所规定的程序进行研究,同样会给研究带来不良后果。
总之,单从哲学原理推演方法,不联系研究实践移植创造方法,不结合研究问题应用方法都是错误的。我们在教育科学研究中应坚决摈弃这种做法,把“方法与问题相适应”作为方法研究和应用的基本指导原则,要坚持这一原则,必须做到:
首先,不能受某一哲学思潮的严重束缚。以哲学思想为指导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可以深化研究的层次,形成抽象化程度较高的教育理论。这无疑对教育科学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如果盲目迷信一种哲学思想、坚守一种特定的哲学观不放,就会束缚研究者的思想,从而按照该种哲学思想支配下的方法、技术和研究程序去从事教育领域内各种问题的研究。在30年代,教育量化研究达到完全机械化的程度,一些方法几乎被研究者当作僵化的教条用于教育科研中。造成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就是实证主义的影响。当时的研究者固守科学主义的思想,不能理智地结合教育的特点去分析这种思想观点的合理性和不合理性,而是一味地用这种思想统摄教育研究,结果严重违背了教育的真实。事实上,每一种哲学思潮的出现都有一定的历史背景,到了新的时代就会表现出历史局限性和现实制约性,有其合理的因素和不合理的因素。教育科学研究者对历史上出现的每一种哲学思想都应做深入研究、剔除不合时代要求和具体研究对象要求的因素,吸收不同哲学思想的合理成分来指导教育研究实践,这一点在处理哲学与教育研究之间的关系时显得非常重要。爱因斯坦在论述哲学与科学研究的关系时曾说过:“从一个有体系的认识论者看来,他必定象一个肆无忌惮的机会主义者;就他力求描述独立于知觉作用以外的世界而论,他象一个实在论者;就他把概念和理论看成是人的精神的自由发明(不能从经验所给的东西中逻辑地推导出来)而论,他象一个唯心主义者;就他认为他的概念和理论只有在它们对感觉经验之间的关系提供出逻辑表示的限度内才能站住脚而论,他象一个实证论者。就他认为逻辑简单性的观点是他的研究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有效工具而论,他甚至还可以象一个柏拉图主义者和毕达哥拉斯主义者。”(注:张来举:《费耶阿本德:反对方法的哲学家》,《自然辩证法通讯》,1995年第1期。)这一段关于科学家研究特征的论述同样也适用于教育科学研究者,即不能固守一种哲学观点,而要结合教育研究的具体实践接受不同哲学思想的合理成分。
其次,在研究和应用具体的方法技术时,要做到“随机应变”,不把方法当教条。对方法研究者来说,不论是移植其他学科的方法,还是基于已有教育科研方法进行创新,都要结合“问题”进行,根据研究情景的变化而重新设计方法程序,而不能把创新、移植的方法搞成一套游离于教育问题之外的纯粹形式化的规则;对方法应用者来说,在研究中应从问题出发选择适当的研究方法,并结合问题灵活运用,在应用过程中一旦发现方法与问题不符,应马上放弃该种方法而寻找其他更合适的方法。由于教育现象具有复杂性的特点,在研究中,也可以灵活地将多种方法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方法组合,使各种方法相互配合,共同发挥作用。可以说,研究者的每一项教育研究不但是一次理论的探索,更是一次方法的再创造。方法的进步正是在无数次教育研究实践中逐步取得的,任何从哲学或其他学科强行输入的方法在教育科学研究中都不可能站住脚。
二、加强对教育量化研究方法本身的研究
教育量化方法的一般理论与技术,如统计模型、测验理论、实验设计等大都产生于西方各国。我们所做的工作只是借鉴和应用,且借鉴后的改造工作做得也并不理想,这就阻碍了我国教育量化研究的发展。对于方法本身的研究是方法应用和发展的基本前提。缺乏对方法的研究会影响教育研究和教育科学的进步。我国教育研究实践中量化方法的滥用、误用和教育科学的滞后与方法本身研究的落后有极大的关系。所以,在我国,加强对教育量化研究方法本身的研究尤为重要。
教育量化研究方法是定性方法与数学方法的统一。因此,对教育量化方法本身进行研究时,应从“定性方法”和“数学方法”两方面入手,并探索它们的结合点。关于第一方面,二三十年代的实证主义者做得很差。他们没有按照教育的本来面目去定性认识,将人“非人”化,结果在定性把握上走向岐途,从而导致他们建立科学教育学之理想的破灭。而在第二方面,他们做得颇为出色,发明创造了许多高超、精密的方法技术,堪与医学、农学、经济学领域内的数学方法相媲美。但由于第一方面的偏废,使这些数学方法成了孤立的东西。
对教育量化研究方法中“定性”的研究,应把握“真实性”原则,即创造的方法技术应符合教育现象的“真实”。按此原则去探索不同领域内不同情况下的定性方法才不致于走入岐途。应注意的是不能受某一哲学思潮(科学主义或人本主义等)的影响而偏执一种方法,而应以开放的态度去研究一切适应于教育规律的定性认识方法。如采用隔离观察、自我内省、人种志研究的现场研究法,人类学的田野工作法,甚至现象学的理解法等一系列方法去达到对教育现象的定性认识。定性认识越深刻,量化研究就越顺利。对于教育量化研究方法中“数学方法”的研究同样也应坚持“真实性”原则。这里的数学方法不再是只研究抽象的形式、数量及其关系的方法,而是与具体的教育现象结合起来的方法,其中每一个数学符号、表达式和推理都具有教育方面的实际意义。“数学方法符合教育现象的真实”是基于对教育现象正确定性认识的基础上的,研究中应用的数学方法应与定性方法有机结合。在研究中,应注意从教育研究的需要出发去选择和创造数学方法,而不能拿着数学方法去寻找应用的对象,将数学方法强行输入到教育量化研究中。三、积极开展对教育量化研究的合理评价
任何一种教育量化方法都带有时代的特征,受时空的限制,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暴露出各种问题,况且我国现在应用的诸多方法技术多译介于西方。地域之差、国情之别,必然会在我国的教育研究中出现许多的问题。如一些测量量表、统计模型、控制技术都可能会在新的情景中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这就要有一个对其进行改造、创新的过程。而改造的效果如何,就须用评价的手段加以衡量。所以开展评价研究是开展教育量化研究方法理论与技术的重要手段。当前在我国教育研究界有一种心理倾向,认为只要借助于教育量化研究方法,其研究就是科学的,其结论就是正确无误的。于是就出现了对研究对象不加分析就盲目使用教育量化方法的现象。如在一般的调查研究中,本来通过数据描述就能说明问题,却还要再进行一次诸如χ[2]分析的推断分析。这种做法反映出研究者既没有考虑χ[2]分析的条件,又没有把握自己研究的目的和研究对象,只想运用一种推理统计方法提高一下研究的“科学水平”,赶一下时髦而已。当然,有些失误是探索中的失误,是不可避免的。不管哪一种原因造成的失误,要尽量克服改正它。开展评价研究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途径。历史也已证明:不断地进行反思和评价是保证教育量化方法发展和正确应用的重要措施,如30年代,美国和我国对教育测量的反思和批判,都在一定程度上改进了教育测量;又如正态分布在教育中的应用也是在不断反思中改进和提高的。
开展对教育量化研究的评价,要求评价者抱着对科学负责,对同仁负责的态度,勇敢地指出别人的失误。只要批之有据,评之有理,且态度诚恳,对方定会接受。同时评价者还要坚信:在科学研究中只有真理而没有权威。有了研究者这种内在的精神和信念,再加上当前我国浓厚的学术民主气氛,关于教育量化方法的评价研究一定能很好地开展起来。
四、加强对教育量化研究方法应用范围的研究
目前,对教育量化方法的应用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泛化”倾向,即试图将教育量化研究方法应用于一切教育现象中去,企图改变整个教育学,使教育科学数学化。我们知道,进行教育量化研究的基础是对教育现象加以量化,转变成量化数据,再进行数学推理以获得结论。而这一研究模式必须依赖于对教育现象深刻的定性认识和数学工具的相应完备,这两个条件,并不是所有教育现象都已具备。因此,对一切教育现象进行量化研究并不现实。从另一方面说,一些教育现象根本不必用量化方法。在教育研究中,有些教育现象只借助于定性的方法,在思维中利用概念、判断和推理即可达到对教育现象的本质的认识。一些教育现象完全可以利用这一途径达到研究的目的。即使在自然科学中也同样存在利用定性方法达到对自然现象本质认识的例子。如在物理学中,弗·培根在了解大量有关热现象实例的基础上,运用定性归纳,得出了关于热的本质是运动这一正确的结论。因此,对教育现象不加考虑而盲目追求定量研究是不可取的。另一种倾向是对教育量化研究的排斥,认为精神现象不可能用定量的方法来研究,即使对某些教育现象勉强使用了量化方法,也只能是过于简化、形式化,而无助于揭示教育现象的本质。这种倾向完全忽视了教育现象中量的存在,且有些教育现象的量还是相当易于描述的。同时这种倾向还完全忽视了教育量化研究发展的历史,对由教育量化研究而带来的科学的进步缺乏基本的评价。以上两种倾向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即都没有从教育现象与量化方法的适切性方面去考虑。我们认为,鉴于对教育现象的定性认识和数学发展的现状,在应用教育量化研究方法时,应对教育现象进行具体的分类,区别出哪些适合于定量研究,哪些不适合定量研究。
从哲学上讲,任何事物都存在量的方面。但每种事物的量的“显易”程度不同,有些事物的量“外显”程度大而易于描述,而另一些事物的量不“外显”而不易于描述。量易于描述的事物适合于用量化方法去研究。一般来说,物质现象的量“外显”易于描述,而精神现象的量不“外显”而不易描述。这是社会科学的数学化程度低于自然科学数学化程度的根本原因。在教育领域内,既有物质现象,又有精神现象,既有“物——物”关系、“人——物”关系又有“人——人”关系。在研究时,就应该按以上标准将它们划归某一范围。属于“物质”现象、“物——物”关系和“人——物”关系的如教育投资、教育规模、教材与教学质量的关系等,一般来说可尝试采用教育量化方法进行研究。而属于“精神”现象和“人——人”关系的,如教育的本质、学生的品德发展等,使用定量研究方法应慎重。这样,在教育科学中将出现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计量性的,一部分是规范性的,而不是象有人提出的将整个教育科学变成一门“计量教育学”或一门“实验教育学”。
五、积极构建研究人员综合的知识结构
教育量化研究方法是数学方法和定性方法综合起来而形成的更高层次的系统方法。不管是研究它,还是应用它,都离不开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求研究者必须具有自觉综合运用这两方面知识的能力和意识。西方教育量化研究的兴起归功于一大批倾向自然科学的科学家和教育研究者,如高尔顿、桑代克等。但也正是由于他们强烈的“科学”取向,使教育量化研究向“科学”一方走过了头,从而不得不冷静下来去审思人文科学方法的有效性。我国三四十年代量化研究运动的兴起,除了社会因素外,与当时研究人员宽泛的知识结构不无关系。因此,构建研究者合理的适合于教育量化研究的知识结构极为重要。
我国由于高中阶段的文理分科造成了大学生知识结构单一化。当前的中青年教育研究者绝大多数是出身文科的本科生或研究生,自然科学和数学知识相对贫乏,甚至有些研究者在观念上排斥自然科学方法,从而把教育研究封闭在狭小的圈子内。为了改变这一局面,培养单位必须加强跨学科知识的教学,研究者自身也应打破固有封闭心理,主动学习跨学科知识,构建自身综合的知识结构。唯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教育量化研究的要求。
合理的知识结构除了在个体身上反映外,也反映在一个研究群体中。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毕竟有限,不可能要求一个学教育专业的研究者与一个学数学的人有同等的数学水平。反之亦然。因此,在一个研究群体中,应吸收各专业出身的研究人员参与教育研究,建立研究群体的合理知识结构以弥补个体知识结构之不足。在一个群体,各类人员应互取所长,而不能隔行相轻。教育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大系统,是大教育,而教育研究也应是大教育研究,复杂性、综合性是其明显的特征。因此,各类人员共同参与,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互相配合,不懈进取才是教育量化研究发展和教育科学进步的一项重要保证。
【参考文献】
1.叶佩华、张敏强:《利用现代数学研究教育科学的探索》,《教育研究》1984年第8期。
2.金观涛、刘青峰:《探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统一的方法》,《哲学研究》1985年第2期。
3.孙小礼:《数学、科学、哲学》,光明日报出版社,1983。